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百合堂
主题:问下我刚发的那个交友的帖子是不是被删了,怎么不见了啊 [12]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RBT
№0 ☆☆☆LZ 2012-10-16 21:28:37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我刚刚有看到,楼主好高要求,要乖要听话,还要165以上,你是高大威猛,大男子主义的T吧?
№1 ☆☆☆伤信2012-10-16 21:43:3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见置顶版规,本版不允许留□□号,手机号等联系方式,但欢迎以文会友。
№2 ☆☆☆ 版主2012-10-16 21:46:1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以文会友,然后以武相较
№3 ☆☆☆= =2012-10-16 21:56:4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刚刚有看到,楼主好高要求,要乖要听话,还要165以上,你是高大威猛,大男子主义的T吧?  
  
№1 ☆☆☆伤信于2012-10-16 21:43:37留言☆☆☆   
 
额我不是啊,女生165左右很正常吧。。。我是觉得两个人差距不要太大就好,关键是要人合得来就好。。。。
 
 
哦哦谢谢红大衣。。。可是如果有想GD的两个人,不留联系方式那怎么会友啊。。。那我介绍下自己,06年开始写文的,多以短篇小说居多,不过网络上写得少,如果你喜欢我也可以发你看。。。
 
哎呀我觉得没有人愿意来了啦,泪目。。。。
№4 ☆☆☆LZ2012-10-16 21:57:2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LZ可以再把要求写一遍不??
№5 ☆☆☆小星星2012-10-16 22:23:1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楼主可以发文自荐,然后勾搭爱老虎油
№6 ☆☆☆温柔受2012-10-16 22:31:1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LZ可以再把要求写一遍不??  
  
№5 ☆☆☆小星星于2012-10-16 22:23:15留言☆
 
要求我忘了复制没保存诶。。。囧。。。关键是不能发联系方式那看对眼了请问的要怎么GD啊。。。。谁能告诉我。。。。
№7 ☆☆☆LZ2012-10-16 23:10:2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三次元交友洗洗睡吧
№8 ☆☆☆。。2012-10-17 00:03:0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再发一遍~没看到~你不要留联系方式就好了呀~
№9 ☆☆☆祝我家妹子生日快乐!2012-10-17 09:22:0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楼主留微博吧~
№10 ☆☆☆小星星2012-10-17 10:49:4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 ̄- ̄)@
№12 ☆☆☆果冻2012-10-18 00:26:1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