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评论专区
主题:爱可以沉重—评颜崎大的《痴狂若梦》BY:迷踪 [转] [7]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爱可以沉重

  一开始看痴狂,还只是当消遣看看,古装,又是官兵强盗的,很合胃口。接着,云霄出现了,配角,一看就知道,注定是苦恋主角而不得,让人心痛心痛淡忘淡忘的。

  可渐渐的,故事里出现另一个故事,在这里,云霄不是配角,他是堂堂正正的主角,爱着,忍耐着,痛苦着,又幸福着。

  觉得殷旗在过两重人生,本来一般想法,从时间上来说,他遇上了云霄,然后他们一起叛逃,留下心结。这时,出现了一个人,殷旗以为自己爱上他了,可回过身,当他得到,他发现自己最真实的灵魂诉求的云霄。
又要痛苦,但很浅,大家回过头继续快乐地生活。

  可这个故事的开头是灵巧的殷旗碰上风城,正直阳光,有一点点迂腐,却是殷旗一直希望看到的品质,不由陷下去了。
云霄再出现,气势就浅了。

  谁说开头不能猜到结尾?现代的小说养着读者也养着作者,大家心知肚明。
好了,云霄成了配角,在别人的故事里,他和触手可及的主角就隔了一层纱,连带着,以往的痛苦和爱怜也不真实起来,没有质感。

    可还是被他感动了,他和殷旗一起成长着,在路上却失散了。有人说,爱情是两个人都接受的方式,他忘了,他以为爱情可以一相情愿,他以为殷旗还小,还需要他处处着想处处照顾。

    笨蛋啊,当你一个人承受痛苦的时候,就不再有两个人的契合,如果你不敢用自己伤痛去伤害爱人,那也就没有在一起的理由。
两个人各伤各的,隔膜这么种下。

    越到后来,忍不住为云霄加油鼓劲。倒不是说对风城的背叛有多少不原谅,人之间的误会,人所背负的责任,在在不可能让自己随心所欲,更何况,我想,就因为爱的殷旗,他才会背叛吧。
藉着爱,风城把殷旗看成自己的一部分,在与朋友相较的时候,他愿意牺牲自己,也就是牺牲了殷旗。因为伤他就是痛自己,因为这是对自己的惩罚,负了良心责任。
实在是因为,云霄比风城成熟太多。
他所背负的,他所了解的,他所有的气势,皆非风城能比及的。

    他的爱太沉重。

    有人说,父母的爱是我们的原罪,一开始不懂,后来明白了。
爱隐含着牺牲,在我们没有发现的点点滴滴中,父母为我们牺牲了太多,虽非我们所愿,但却因我们而起,是为罪。有了罪,爱就开始变得沉重。

    云霄也是这样,殷旗为他的牺牲,他自顾自往身上背,而他为殷旗的牺牲,也让殷旗多负了原罪。
太沉重了,对一个孩子来说。
沉重到天天磕磕碰碰却又放不下,爱就这么一点点磨掉变样潜藏起来了。

    所以,觉得风城唯一胜过云霄的,只有他的爱不这么沉重,两个人已经学会放弃,所以,牺牲相对小了很多,更何况,殷旗已经失去他最想要的家庭。

    但是但是,我不明白,爱为什么不可以沉重?

    为什么牺牲这么多,考虑这么多,决情这么多,都可以最后一笔勾销,随便放弃呢?为什么背负过去,带来伤痛的爱就不值得珍惜呢?

    为什么云霄要把自己心爱的殷旗托付给这么一个不懂得爱的沉重的家伙呢?

    他和殷旗才是共犯,才是互相明白互相怨恨又忍不住互相依赖的一对,这个家伙懂得了什么呢?
只要再多一些年,只要他和殷旗再成熟一点,就可以慢慢明白,爱,就无可避免互相伤害,就无法避免牺牲,原罪,就无所谓错对后悔,只要再一点时间,就可以勇敢负起责任,而非现在的互相逃避。

    痴情啊痴情,爱非一个人的独角戏,云霄你若在听,我要告诉你,别把殷旗宠坏了,他和你是一样有力量的男人。

    所以,让他对你负责,一如你对他负责一样。

    这份沉重的爱只要两个人一起负担的话,就不是这么让人讨厌的了。

迷踪有感

№0 ☆☆☆naomi 2003-09-27 17:54:00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大人评的好好。
正所谓 天堂地狱皆伤神
№1 ☆☆☆十五夜2003-09-27 18:12:5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大人网址?
№2 ☆☆☆2003-09-28 09:29:4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UP~~~
痴狂若梦--颜崎
http://bbs.jjwxc.net/showmsg.php?board=7&id=13450
№3 ☆☆☆月之海2004-07-06 14:10:1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这篇是颜崎小说里我最喜欢的!
№4 ☆☆☆gonggong2004-10-25 12:29:2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还没看过@@
№5 ☆☆☆...2004-10-25 12:44:4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爱可以是沉重,只是人无法一肩扛起
№6 ☆☆☆FALL2005-01-14 09:25:2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个人认为是颜崎小说最出彩的一个
№7 ☆☆☆jw2005-01-14 09:42:5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