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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致黄雯宁、罗佳琴、李乐三人的道歉信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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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雯宁、罗佳琴、李乐、邪月,

如果我在过去的接触里暴露你你们的名字,超越了合理的范围,如果你们认为我需要道歉,那么我梁佩瑜在此向四位道歉。

请你们,能不能看在一个已亡人小二的份上,看在他当年为了你们做的一切,看在一个受他委托还要照顾他家人的朋友的份上 ,用你们的良心,对小二道歉!

就算我求求你们了!!!

我将会出示一切我个人能力可以搜集到的证据,证明小二与你们的交往不是欺骗,他的病是真实存在,他在认识你们之前已经就将自己封闭起来。这些我都可以找人证和文件给你们看。

就算小二过去有什么性格缺陷、说错什么话、被我不慎的言行影响了形象……什么都好,只要你们能公平地去看待他!

事实是怎么样的,你们自己心里很清楚,所以应该知道我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上论坛来找你们。

小二还有其他网友,你们不道歉,我已经无法向他们解释。因为他们在□□上会留言,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也不想再替小二这个人接这种解释的义务。

请你们这些曾经自称很爱惜他的“朋友”,说句真话。哪怕你对他的指责有一点点不确定,也请承认。因为你们拿不出证据。

小二说不出口的话,我替他说了:
请看在一个人遭遇到性侵犯后无处可诉、在患病的同时又压迫着自己不想家人花钱、在对信任的人付出真心但又不希望对方喜欢上自己、做了一系列努力后被别人这么对待的份上,

请大家看在他没有办法和你们一样拥有生命和家人、朋友的份上,

看在他曾经真心真意为YS付出了努力的份上,

看在他真的爱过你们的份上,

看在我已经为侵犯一些人名字隐私权道歉的份上,

请你们三个人道歉!






№0 ☆☆☆26楼百合 2007-11-20 23:14:54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1 ☆☆☆2*****2007-11-20 23:18: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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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雷*****2007-11-20 23:18: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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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2007-11-20 23:18:5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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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2007-11-20 23:20: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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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2007-11-20 23:22: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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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雷*****2007-11-20 23:22: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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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2007-11-20 23:25: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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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哼*****2007-11-20 23:28: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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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披*****2007-11-20 23:28: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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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2007-11-20 23:30: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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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冷*****2007-11-20 23:35: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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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07-11-20 23:35: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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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抹*****2007-11-20 23:35: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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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2007-11-20 23:36: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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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抹*****2007-11-20 23:37: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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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2007-11-20 23:40: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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