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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之盟>欢迎其他各广播社团的驻站与作品发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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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盟推在今年针对网络上的其他广播社团推出了驻站与作品发布的服务。

各广播社团,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社团联盟或作品发布:

1、支持海之盟,愿意与海之盟共同发展,双方互利共赢;
2、愿意在我站发布彼社团的作品,达到作品之间的交流,从而让更多的人欣赏彼社团的作品;
3、愿意在海之盟论坛开设驻站板块,并享受海之盟所设置的论坛待遇;
4、遵守海之盟的相关原则与约定。

海之盟对各个社团的论坛待遇:
1、在杏林之声广播站专版下,设立彼社团的独立驻站板块;
2、在用户组中设立彼社团的专门用户组在论坛便于活动;
3、开通论坛的特殊权限;
4、欢迎各个社团在“海岸交流区”板块的作品展播听发布您的作品,希望能够让更多人欣赏您的作品。

海之盟作品展播听设置在论坛的“海岸交流区”板块里,没有任何限制,希望各类社团多多把您的优秀作品发布到这里!让更多的人去欣赏。
海之盟的驻站板块申请,请发送社团的介绍与网址等详细资料,编辑电子邮件到hzmzw@yahoo.cn
№0 ☆☆☆&lt;海之 2008-02-19 21:55:47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嘿~欢迎各个社团与海之盟进行交流合作
№1 ☆☆☆&lt;海之盟>2008-02-19 22:01: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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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lt;海之盟>2008-02-19 22:14: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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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lt;海之盟>2008-02-19 22:20: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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