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留声花园
主题:【招募】【纳音歌剧社•原创音乐•广播剧社团】【社员招募】 [12]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纳音歌剧社简介:

纳音歌剧社成立于2010年7月11日,是以原创歌曲,原创广播剧为主要创作对象的社团组织。

【纳音歌剧社】包括两个下属发展分流:

乐组  主要负责对歌词创作,新曲编写,歌曲录制。
剧组  主要负责广播剧的剧本编写,排演,录制。

我们的作品创作风格类型不限,只要有才能有作品,我们来者不拒。


&【文章详情】《一生,一梦》;



纳音歌剧社现招募第一批成员,基本要求如下:

1、由于社团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接下来的半年将是社团发展最关键最艰难的时期,要求成员必须有长期的热情和奉献精神,如若仅仅是一时好奇,恕不奉陪。
2、成员秉承自愿原则加入&创作,保有创作者署名权。
3、成员不得跨社。
4、成员在外担当任何角色,应与管理组协商,以【纳音歌剧社】成员身份参加。
   若社外与社内作品处于同一档期,成员应以社内事物为重。

5、社团编制具有阶级性,能者居之。
6、论坛建设费用由发起人支付,由社内成员负责建设与完善。
7、拒绝带有特殊目的性人员加入。
8、对于所有作品,【纳音歌剧社】均保有署名权及所有权。

以上条款待补充,纳音歌剧社保有最终解释权。

№0 ☆☆☆纳音歌剧社 2010-11-02 23:57:28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纳音歌剧社&【文章详情】《一生,一梦》;吧内&【文章详情】《一生,一梦》;招募贴】

 
纳音歌剧社现招募成员具体分类如下:
 
【司乐】
歌部 :主要负责歌曲演唱,录制
词部 :主要负责歌词写作
曲部 :主要负责编曲作曲 音乐创作
      
【司剧】
音部 :主要负责广播剧配音,即CV
文部 :主要负责文字编排,剧本创作等
导演 :主要负责排演广播剧
策划 :主要负责作品以及人员策划
 
【司幕】
美工;音效后期;社团广告、宣传图等的制作。
 
【司务】
要负责吧务、后勤和外交
① 吧务方面,能够长期在线,具有良好的交际能力,热爱外交事业。
② 有责任心,善于对社内大小事物进行组织,维护,协调。
③ 宣传招募方面:要求能够活跃于各大小贴吧论坛进行宣传招募工作。
 
 
注:可同时担任多个职务者优先。
№1 ☆☆☆纳音歌剧社2010-11-02 23:58:0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附:
 
纳音歌剧社负责人ID:纳音歌剧社
纳音歌剧社负责人□□:957546001  76481713
纳音歌剧社官方□□群:100459679
纳音歌剧社官方YY号:637006
 
—————————————————————————————————————

注:以上招募只适用于大学在校生或者工作者,请全日制学生专于学习,谢谢合作。
 
№2 ☆☆☆纳音歌剧社2010-11-02 23:58:3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塊然威武!!排版太美了!
№3 ☆☆☆游祸2010-11-03 00:20:4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紅綠色盲壓力好大T皿T
№4 ☆☆☆塊然2010-11-03 16:01:3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帮顶~
№5 ☆☆☆阮月清馨2010-11-03 21:25:0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修改意见神马的 顺便提一提吧OTL……
№6 ☆☆☆塊然2010-11-03 23:54:4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是我的错~~其实不是第一批了 哈哈
№7 ☆☆☆游祸2010-11-04 02:37:5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弱弱的问句:没经验的行不?????捂脸  闪   ~~~~~~~~~~
№8 ☆☆☆伊人2010-11-04 13:44:1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伊人君当然可以试试啊 整个宇宙都是从无到有的啊( ̄▽ ̄")
№9 ☆☆☆塊然2010-11-05 15:42:5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好嘞,等我明天去加□□= =
 
人家真的是一点经验都么有啊,望天!!!
 
只给别人录过生日祝福  囧
 
№10 ☆☆☆伊人2010-11-06 00:05:2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没事的~加油~
№11 ☆☆☆塊然2010-11-06 00:38:3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
№12 ☆☆☆游祸2010-11-22 02:02:5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5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