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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宠物情缘
主题:我们这里限养标准竟然订到了30c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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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大家这么反对北京那35的标准,□□应该反思或修改的,可是没想到,我们这么天高皇帝远的地方竟然会把标准订到了——30cm!!!

而且是从头量到脚!!

长的好点的吉娃娃也超了呀……还有没有天理了!!这样我们还能养什么狗狗,还真不如养老鼠算了……

报上说什么限十五天内自行处理,以后就要入户了,争取做到98%,发现超标的,统统处理,还要狗主自己出处理费……
难道狗狗因为长的高了点,就要被入室抢走?就要被打死?我们还要为凶手的“劳苦功高”交钱、为他们买烟买酒发年终奖不成?!!!

这是什么世道!!!
№0 ☆☆☆怎么办啊!!! 2006-11-20 14:38:43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鼓励楼上的勇敢滴把所在地名称公布出来,大家见识见识。
 
嗯。
№1 ☆☆☆........2006-11-20 15:32: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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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楼上的勇敢滴把所在地名称公布出来,大家见识见识。
 
嗯。
  
☆☆☆........于2006-11-20 15:32:42留言☆☆☆
同意
№2 ☆☆☆1232006-11-20 15:39: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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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下什么地方.
№3 ☆☆☆...//2006-11-20 15:40: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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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
 
气死我了!!!这月底就到期了阿……
№4 ☆☆☆怎么办啊!!!2006-11-20 15:59: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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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有狗不超标的!
№5 ☆☆☆棉花肚瘦了3斤2006-11-20 16:23: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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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的目的到底是多收钱,还是要天下无狗?
 
还说宠物交易市场也要全部取缔,宠物店违规卖身高超过30的狗狗的也要处理……
 
我家狗狗现在是大肚婆,还有十几天就到预产期了,胆子又小,根本没办法送到离家很远的地方……而且这又是第一胎,生小狗时要是出现问题,到处严打,怎么抱去宠物医院?!就算平安生了,□□要求的“一户一狗”怎么办?!难道要把还没断奶的小狗抓走吗!就算我们走运到不行、jc通情达理到不可思议,小狗顺利满月了,又该把狗狗怎么办呢?原来说好要小狗的人,因为现在风头紧,都不要了……
 
哭死!
№6 ☆☆☆怎么办啊!!!2006-11-20 16:41: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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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他爽快定为"3MM"蛮好!
强烈建议大家集体签名,请□□指定3MM标准,以后大家养蟑螂\蚊子\跳蚤都不错嘛
哈哈哈哈哈
№7 ☆☆☆夕阳晚照2006-11-20 16:51: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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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查查这个规定是从哪里出的啊?没有法律做依据也敢这么嚣张??
 
№8 ☆☆☆........2006-11-20 17:08: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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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cpn转来的
№9 ☆☆☆怎么办啊!!!2006-11-20 18:23: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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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怎么办啊!!!2006-11-20 18:23: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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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怎么办啊!!!2006-11-20 18:24: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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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没贴上
№12 ☆☆☆怎么办啊!!!2006-11-20 18:25: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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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晕……又出现了……
№13 ☆☆☆怎么办啊!!!2006-11-20 18:26: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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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就养老鼠好了.绝对不超标.
№15 ☆☆☆鱼儿2006-11-20 19:28: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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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狗狗是比格犬,现在有四十多斤,成大型犬了,上帝保佑我居住的城市无这类规定。
№16 ☆☆☆我家也有狗喔2006-11-20 20:26: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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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LZ都是准备一些自卫工具在家里比较好啦~
JC、DGD=有证流氓(或许我是有点偏激,但就我自己亲眼看到的某些JC的行为真的是那样啦)
他们绝对会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最佳代言人!
№18 ☆☆☆kyle2006-11-20 21:26: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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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高30釐米是指狗蹲在地上,從腳到頭的長度,不是指身體長度啦
lz不要那麽恐慌= =
№19 ☆☆☆9112006-11-20 21:47: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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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LZ都是准备一些自卫工具在家里比较好啦~
JC、DGD=有证流氓(或许我是有点偏激,但就我自己亲眼看到的某些JC的行为真的是那样啦)
他们绝对会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最佳代言人!
  
☆☆☆kyle于2006-11-20 21:26:26留言☆☆☆ 
谢谢亲,可是,用工具的话:
 
打jc保护gg——>我因妨碍公务被抓+gg因超标被抓;
打我自己威胁jc——>我因不被理睬失血过多昏死+gg因超标被抓;
打死gg再自杀——〉根本下不去手啊,还不如只打我自己呢……
 
写完上边突然发现:难道我们就只能这样忍受如此的“待遇”?!
 
我再一次深深体会到自己的无能……连手边这个无辜酣睡着的小生命都不能保护……
以前别人说这社会笑贫不笑娼,某某伤天害理、贪污腐败赚了多少多少、在海外逍遥快活,某某给别人做二奶、当情妇赚了多少多少、买多豪华的别墅,我还非常不屑;现在看来我还是太无知、太浅薄、阅历太少了!
在这个社会生存,果然还是金钱地位第一阿!过什么淡泊人生都是nnd扯淡!我要是不顾礼仪廉耻、社会道义、公理正义只是一味往上爬,做那只用脸蹭了n多猴子的屁股而爬到树顶的猴子,还用怕jc怕dgd吗?!还怕有人来75我家的大肚婆吗?!!
 
我现在悟了——在一个人吃人的地方,要不“拔刀东门去”,就只有“罢夫赢老易子而咬其骨”的份……
№20 ☆☆☆怎么办啊!!!2006-11-20 22:17: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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