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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论惜之作品之毒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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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惜之的作品是在网友们的推荐下看,对她也报有挺高的期望,但往往是期望越高失望更大。
她在书中的观点不敢让我苟同, 比如《新婚夜未眠》就纯粹是为了女主角的第三者插足而辩解,在我眼里这个女人心机之深, 可以是勾践之流,为男主角所做的事让我看了更是大倒胃口,明知强扭的瓜不甜,却还要一意孤行的嫁给男主角,还要故做委屈的每天给男主角及他心爱的人送餐,这又算什么,典型就是施以苦肉记,让人对她怜惜。她的所作所为,是为爱牺牲吗?????如果是的话当初就不应硬要嫁给他,为了一己之私,让人陷入困境。
总之看了她书,我是一肚子气, 爱情是应该争取,但不是委曲求全,不是一意孤行,更不是一肚子心计。
惜之的书整篇充满着为爱委曲求全,一副为了男人把自己搞得一点个性都没有。所以各位网友对她的书应当批判性的看,而不是全盘接受。
唉我写不下去了,  我讨厌惜之。。。。。。。。。。
№0 ☆☆☆salliy 2002-08-21 17:55:46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哎!小姐,你真的有些偏激哦。秋绘蓝并不是委屈求全,更不是所谓的第三者,或许你会不认同她的做法,认为她一意孤行。但你不能够否决她的爱情,她或许痴心、死脑筋,但她并没有使用心计。如果你认真读过,你会发现男主角对另一个女孩的感情并非爱情。你说她如果真的爱他就不会嫁给他,这样不是委曲求全吗?这样是伟大吗?真能做到这一点的真实女孩能有几个?不要肯定你自己会,人总在某些时候是自私的。站在一个完全失去双亲的女孩的角度去想想,她对男主角的爱支持着她生活。你或许又要说她软弱,但你有面临她所面临的吗?何况人的性格不同。她一生的目标是嫁给他,她为自己努力了。
谁也不能阻碍谁的想法,因为每个人看事物的角度不同,感受故事的心情不同,生活的经历、态度也不同。
看问题是要用辨证的角度去看,但对人、对事不要太苛刻好吗?
很高兴能与你交流!BYE
PS:我很喜欢惜之的作品,并且也要告诉你我的性格是那种决不服输型的,很坚强,决不会委屈求全。我喜欢她的作品是因为她的作品中有一种你至今还没看到的东西。
№1 ☆☆☆梦的精灵2002-08-21 22:22: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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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媳妇型的小说是我最怕看之一,所以就给我打下冷宫。
№2 ☆☆☆4709192002-08-22 05:21: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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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大家去看她的爱情过去式》,虽然仍然有些委曲求全,不过却无法令我生厌。或许是因为太过委曲求全了吧。
PS:这本书的结局不符合一般定律,害得我哭完了一包纸巾~
№3 ☆☆☆SHMILY2002-08-22 05:28: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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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我爱惜之!!!惜之万岁!!!!!
虽然我也非常非常不赞同女人为了一个男人搞到毫无自尊,我也非常讨厌男主角的绝情,不过人家说爱情是麻木的,或者她在等,等一个男主角回心转意的机会,如果你试着站在她的立场上看的话,你也许也会这样做,等你或许会后悔,因为他可能不会回心转意的。不等你也许又会后悔,后悔当初不给大家一个机会,或许他会回心转意也说不定?!
PS·不过如果是我的话我一定不会等,那样的男人不要也罢了!!
№4 ☆☆☆乜冬冬2002-09-05 02:27: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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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看什么样的书。。。
什么样作者写什么样的书。。。
№5 ☆☆☆be2002-09-05 09:53: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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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一句:个人非常的唾弃惜之,可以说是极度厌恶.
№6 ☆☆☆be2002-09-05 09:55: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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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梦的精灵,我有一点点不同意见。你说“如果你认真读过,你会发现男主角对另一个女孩的感情并非爱情”。这是因为在这本书里,女主角是秋绘蓝而不是那个女人。惜之总得为男主角的移情别恋找一个合理的借口,而他“对另一个女孩的感情并非爱情”就是最好的借口了。如果是在寄秋的书里,像秋绘蓝这样的女人就是不折不扣的大反派了。总之一句话,男人要变心,总会为自己的行为找种种借口,不论他们的借口有多烂,永远有女人愿意相信。如果不是女人自己骗自己,男人又怎么骗得了女人?
№7 ☆☆☆新衣2002-09-05 10:05: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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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非常同意新衣同志的发言,惜之的书立场是站在男人一方的,FF对女人不顾一切的(包括放弃事业、朋友、亲情等等等等)“爱”行为非常之不感冒,也许FF的道行太浅,女人放弃自尊放弃一切“拼”来的“爱”男人会珍惜吗?
№8 ☆☆☆flyfish2002-09-05 20:17: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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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之书中的女主角都普遍的有被虐倾向,看了以后让我想撕书!但是,我却欣赏她的文笔,看她的书就算再怎么生气,如果是一本左晴文一本惜之的话,我还是会选惜之。
№9 ☆☆☆当当2002-09-06 20:34:0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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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我的话^^是两本都不会看的!!!
№10 ☆☆☆nan2002-09-06 22:16: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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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salliy:我想你没有真正爱过,不然不会这么说。其实说老实话,惜之的其他书,我都不喜欢,只有《新婚》一本,感触颇深。
第一,男人本来就如此文中一样,呆得把义气看得比爱情重——是为几千年来“兄弟如手足 女人如衣物,大丈夫当如是。”的思想荼毒过深所致。
第二,努力争取自己想要的爱情,则是女人的天性。在他结婚前,为自己的爱情努力,有何不可?面对爱情时,女人都是自私的——不自私就不是爱情了,只有上帝的爱是无私的。如果你想当上帝,我不反对,但有男人会爱上帝吗?我很怀疑!
第三:最重要的一点,对于思想成熟的女人来说,在争取爱情时,自尊根本是最无谓的东西。
只有没真正爱过的人,才会说自尊比爱情重要。
№11 ☆☆☆JOY2002-09-06 22:17: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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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楼上各位的话都没错嘛,每一个人都是基于自己的爱好的发言的,毕竟每一个人都是在这里按照自己的意识挑书来看,来感觉,所以直说自己就好了,至于别人的看法,那只代表他自己而已。
我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也许很多人不欣赏惜之,但她的书很容易让我感动,也许真的是我太笨……
№12 ☆☆☆与风2002-09-06 23:04: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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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楼上各位的话都没错嘛,每一个人都是基于自己的爱好的发言的,毕竟每一个人都是在这里按照自己的意识挑书来看,来感觉,所以直说自己就好了,至于别人的看法,那只代表他自己而已。
我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也许很多人不欣赏惜之,但她的书很容易让我感动,也许真的是我太笨……
№13 ☆☆☆与风2002-09-06 23:16: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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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双鱼座的女孩,就像星座测试中说的多愁善感,所以,我容易感动,我只看过单恋女子公寓,当然,又被感动了。
试想,有谁能够保证你爱的人一定爱你,或一定可以爱你,世上有很多相爱,却不能相守的人,也有许多不知道怎样去爱人的人,惜之只是想从其他不同的情节来写书,这样才有新意。讨厌她的人只看到了女主角的被虐倾向,我想,她要表达的是执著追求爱情的精神吧!其实,注意这点时,你再看,也许会有些许感动。
反正,我喜欢她。
№14 ☆☆☆2002-09-07 01:57: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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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与风、舞:真想和你们用力的握一下手!!
感动是一种不应被错过的感觉。
№15 ☆☆☆梦的精灵2002-09-07 15:23: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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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那套《单恋公寓》系列。或许楼上的大人们认为女人没必要为了男人把自己搞的那么凄凄惨惨,可爱情的发生是没有理由的,尤其是单恋。如果能够选择我想她们也不愿意走那么辛苦的一条爱情路。爱了就是爱了,没有什么应不应该。站在局外人的立场,我们或许可以很轻易地说出那句不爱了,可身陷情网中的人往往无法那么潇洒。每个人有自己对爱情的价值观,我们可以不赞同,但我们无权判断对错。
№16 ☆☆☆端木寒衣2002-09-07 15:58: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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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赞同你的观点,楼上的
№17 ☆☆☆梦的精灵2002-09-08 17:28: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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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情不由己,大概那些情妇`第三者最有体会了.前几天还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叫什么"做女人难,做个好情妇更难"呢.就算是杀人犯`□□犯`受虐狂,也能说出一堆不得己的理由.
但是正常人与自虐者的区别,在于正常人,除了爱人之外,还懂得爱护尊重自身,就算她再爱对方,当所受的侮辱与伤害到了一定的程度,也还懂得死心.
而惜之的女主角,简直有如一只打不死踩不烂的蟑螂,还能美之其名曰爱,其忍功之深,和自尊之低,己经远远超过了正常女性的程度.所以,也只能称之为"贱"了.

说实话,偶也很不愿意用"贱"`"恶心"之类的字眼来形容惜之小说,无奈她给本人的感觉就是如此,这也是情不自禁啊,嘿.
№18 ☆☆☆be2002-09-08 20:17:0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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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她笔下那种不知自爱,不懂尊重别人选择的女人,偶只有一个字!烦!
通常她的书开头总是男主角另有所爱,然后女主角不顾一切,上面说过的亲情友情前途就不用说了,她还不听听男主角的话!简直是死缠烂打,死皮赖脸,一意孤行!还非要说自己情不自禁,我是没办法明白那些女人是怎么能对一个只知皮相的男人那么情不自禁而没有去为偶像明星卧轨自杀的。
№19 ☆☆☆橄榄2002-09-08 20:45: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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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最重要的一点,对于思想成熟的女人来说,在争取爱情时,自尊根本是最无谓的东西。
只有没真正爱过的人,才会说自尊比爱情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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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joy:
自尊和爱面子逞意气,是两码事.在爱情中,面子也许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但自尊却是一个人最起码该有的,不管是在爱情中还是别的.如果一个人爱得连自尊心都没有了,这种人很难让人瞧得起吧?
而且真正思想成熟的女人,不会连自尊和爱面子都分不清.她会知道在爱情中有时会须为了对方做出让步,不做无谓的意气之争,但任何时候,都不会抛弃自己的尊严,践踏自己的人格.
其实,爱情与自尊,并不矛盾.相反,只有真正尊重自身的人,才会赢得真正的爱情.
№20 ☆☆☆windy2002-09-08 22:39: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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