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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批判】《女丞相红妆娇》严重抄袭《彩云国物语》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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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荒时候,在帖子里看到有人推荐《女丞相红妆娇》,个人对女扮男装很迷恋,于是就下载了。可是这本小说太令我失望了!
    暂且不论作者九策(晋江显示,该文作者现更名为九策)写作功力如何,就我现在看到的小说的前38.94%,其中部分情节严重抄袭日本轻小说《彩云国物语》(作者为雪乃纱衣,2006年被改编成动画播出,详细内容百度一下吧)!《彩云国物语》中的重要人物都可以在《女丞相红妆娇》中找到对应,有些人物以及故事情节,两者的相似度明显达到90%以上。
   (以下《彩云国物语》简称物语,《女丞相红妆娇》简称女丞相)
    其实初看女丞相的时候,还是觉得这文不错的。但是由章节10恩师之死开始,抄袭的痕迹开始显露出来。女主君澜(真名彩璧尘)的恩师梁临,俨然就是对应物语中的茶鸳洵。两者死亡的同样后果都导致了家族内部宗主之位的血腥争夺,地方州内乱。值得一提的是,物语中的茶鸳洵来自茶州,而女丞相中的梁临则来自紫州(物语中也有紫州这个地方州),而且两本书中,地方州的最高行政者都叫州牧,两书中的州牧身份标志都有两样东西,略有不同的是,物语中是一块玉佩与印玺,而女丞相中是一个白玉令和戒指。随后女主都为了要制止内乱而前往该州。(物语中女主红秀丽是作为新科探花而前往治理茶州,皇上赐茈静兰宝剑干将保护她。女丞相中,君澜自请前往紫州平定内乱,皇上命大将军楚天敛携尚方宝剑保护她。)补充一点,在前往目的地之前,两位女主都被皇上赐花,不过物语中的秀丽是在朝堂上被赐“蓓蕾”,君澜是皇上私底下赐予“灵珠花”。两部作品中女主在前往目的地的时候都遭到了阻碍,女主都被同伴塞到床底下而躲过一劫。而且同样有人代替女主而被抓走(物语中是香玲被人误认作秀丽而被抓走的,女丞相则是沾衣故意掩护女主而穿男装被人看作女主所以才被抓走的)。两部作品里都存在着同样强大的商业组织,都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武装实力,并且可以在各个州穿行无阻,女丞相里这个组织叫云天商行,物语里则叫全商联。两个落单的女主都选择混入这个商业组织以求安全到达目的地,同时也都坚信自己被抓的同伴一定能逃脱魔爪和自己在目的地相遇。女丞相剧情发展到这里已经可以明显看到抄袭的痕迹。虽然作者有作出相应的改动以求契合小说本来的设置和淡化抄袭的感觉,但是作者抄袭的点都是彩云国物语里比较有特点的情节设置,所以即使作者进行了改动,抄袭的痕迹还是很明显。
    接下来,最明显的、最典型的抄袭出现了(就我现在所看的进度来说的)!物语第四卷茶都遥想中最出彩的角色茶溯洵,摇身一变、改了个名字,就成了女丞相中的梁向鸳了。这个角色是一个富家公子,和女主相遇的时候都用了假名,物语里是“琳千夜”,女丞相里是“千音”(名字很相像啊,想不令人怀疑是抄袭的都不行),连发色都一样是枚红色,而且都让女主成了他的贴身丫鬟。女主在身为丫鬟期间,为这位公子的服务内容都一致,并且公子的奇怪的少爷习气也常常让女主抓狂。在两部作品中,女主和这么一个人物相处的细节里有两个特别有特点的:物语里,千夜好几次坚持要秀丽叫他的名字,同样在女丞相里千音也对君澜(此时女主被千音改名为小蝴蝶)数次提出一样的要求,对白十分相似;物语里,千夜反复提出要秀丽冲甘露茶给他喝,而到了女丞相,千音也反复提出要君澜给他弹《上邪》这首曲子。同样相似的细节还有,女丞相中千音答应了君澜带她去紫州,却迟迟不起行,物语里千夜也不理会秀丽的埋怨,拖了很多天也没有动身去茶州。两人分别的时候,女主都被邀请到达目的地后在与之相见。而与同伴重逢之后,女主得知真相:物语里,千夜一家早被灭口,女丞相中千音于半年前急病而死,家族于一夜之间被杀。约见的地点都是发生过家族命案的地方,物语里是菊园(好像是叫这名),女丞相里则变成了紫轩坊。两部作品中对这样一个相逢地点都有一样的描述:一进去就能闻到血腥味(大概是这样)。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女主被告知了真相:千夜其实是茶溯洵,是茶鸳洵的侄子,一直好像慵懒不关心宗主之位,但是却很有计谋和心机,这是物语里的;女丞相中,千音是梁向鸳,是梁临的侄子,在外界是疾病缠身的形象,实际上也是个狠角色。然后,无论是物语还是女丞相,女主都被人压在身下,点了哑穴,然后亲了嘴,连皇上的赐花也被人抢走了,物语中抢花的是茶溯洵,到了女丞相肯定就理所当然的是梁向鸳啦。而且很巧的是,女主被点哑穴被压身下的时候,同伴都刚好冲进门看到这么暧昧的一幕。我只能说,如果是巧合的话,也巧合的太多了吧。所以我只能很小人之心地认为,这根本是作者抄袭彩云国物语(至少在我看到的女丞相的进度看来)。
    因为彩云国物语小说连载从2005年开始,至今已经有16卷了,而动画也在2006的时候开播,第二季在2007年也与观众见面。从晋江的记录来看,女丞相红妆娇是2009年开始连载的,两者这么相似的情节,我绝对有理由相信作者九策是抄袭了彩云国物语。现在这本抄袭小说虽然尚未出版,但是已经联系好了出版社,估计出版事宜也应该在谈了。抄袭是一项很恶劣的行为,可以说完全无视了原作者的辛劳,这个世界是讲究知识产权的,我写这篇文章是为了揭示这个黑暗的现实。我国的知识产权状况一向堪忧,甚至为其他国家所不齿,我们不应该任由这种状况发展下去。所以坚决抵制抄袭作品,强烈要求作者道歉,严重批判抄袭行为,不要购买抄袭作品!!!!
№0 ☆☆☆IRIS 2010-06-24 14:46:32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那么多字实在看不下去,只能说《彩》看过剧情简介,没兴趣,加上人物画的又那么难看,所以这辈子都不会去看,至于你说的《女》听你这样说我也没兴趣了,个人不萌女扮男装,剧情也真的提不起我的兴趣。我只能说如果是抄袭坚决抵制!
№1 ☆☆☆上马甲2010-06-24 16:37: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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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对了,你发去留言或寻书啊,那人多
№2 ☆☆☆上马甲2010-06-24 16:38: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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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劣了,郭敬明直接导致抄袭泛滥
№3 ☆☆☆希希2010-06-25 16:54: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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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顶。我还是很萌彩云国物语的OP的。。
№4 ☆☆☆檀香兔2010-07-02 22:04: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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