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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恶女安欠淑女阿福的书评---评常欢之《失落倾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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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在一片寂寥的网海里,我默默的闲逛着,淡淡的烦躁在心里堆积,对某件事某个人的思念也在四肢百骸里流动,爆发。就在失控的那前一秒 -------

“安,你要记住,我崇拜你!” 屏幕右下角跳出这句话。是阿福,又名zh。
我又惊又喜,什么时候被扣这么一大顶帽子了。
“为什么?”
“你的书评。琼瑶那个。”她棕色的浅色字体勾画出透着爽朗性格的语句。
。。。。(省略至少100字,一半为阿福拍我马屁词句,一半为我欲拒还休的推辞。)

也就在那天开始,阿福正式成为了我感兴趣的对象。於是有了那篇“阿福难产篇。”
也就在那天开始,注定了某些日子后在红芙的“对联”帖子里,“安”和“福”成了一对。
最重要的是---
也就在那天开始,我欠了阿福一篇书评。

阿福那天用的名字叫“看了《失落倾心》心情低落的zh”。


背景

《失落倾心》作者是常欢,主题为爱情,时间设于古代唐朝晚年,地点为地球中国的燕州。

故事大纲很明了:没地位的园丁爱上体弱多病千金小姐,她也爱上了他。爱面子又爱女儿的老爷为了要女儿一生风光体面丰衣足食,毅然把女儿配给了贵公子。爱情,坚固又无形的把园丁和小姐牵在一起,纠缠不清。。

切,早知道我写的跟那文案那么不一样,就不写了。现在那些看过这本小说的人一定把气我了;没看过这书的人,也恐怕觉得我介绍得太俗,还不如去读那清淡脱俗高雅万分的席X。

扯回来,我口说我心,就让我这么自然的写下去吧。

原文案为:
“一场欢喜忽悲辛,欢人世终难定
他们都说,都说她活不过十九,而他却
奇迹似地将她救活。
不明白胸中那股悸动因何而生,只知,
在四目交会的刹那,
便觉这一世两人该相属,再不要错过。
身份卑微又如何?他待她的温柔已沁入骨髓;
她对他的情已烙刻心版。
今生今世,她是他的妻,不论贫富贵贱、生老病死。
偏是红尘多事,这样单纯的期待,却教人生生搅乱——
另一男子啊——”


故事

这故事是个悲剧。。噢,泄露了结尾,不知道各位没看过的对我是不是从刚刚的气转为恨了。说实话,若它不是悲剧,让我写这篇书评的动力会少很多。

“有很多真正美丽的故事,都是悲剧结局。
  无他。缺陷带来了想像的空间,正如那断臂的维斯纳。
  人们可以依他们自己的喜好,说
  本来可以,假如,如果,可能,或者,
  尽着自己的心意遥想着可能的结局,
  悲剧中深深的痛,带着酸楚的美,
  带着痛后麻木的愉悦。。。
  轻易的触动了人心,赢得了永恒。”

在你获得震撼的共鸣而热烈鼓掌之前,请容许我说,这段话不是我写的。(呼,好险!) 它是我很久以前看网络原创作家蓝莲花的《千帐灯》后翻到的一篇书评写的。当时把它摘下来的原因,和千帐灯已经没有什么关系,毕竟看到那书评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把那故事给忘记了。但是书评里这几句我认为写得精妙之极,完全写出了每次我读悲剧完后的心声,所以摘下来了。

读完《失落倾心》,也是这种感觉。他们本来可以幸福的;假如某人在故事里不存在;如果当初他能想到那个关节;可能那只是误会;或者他会回来。。。

悲剧,总是美的,因为那缺陷。


人物

女主角楚薇枫和男主角莫韶光都很有个性,很吸引人,是这部小说的一大亮点。

楚是我喜欢的那类女孩,对爱情勇敢真挚,性烈如火,恨就恨了,爱也爱了,皆无悔。

同样身为主角的莫没有楚那么耀眼。深情算什么?现在的小说哪个主角不深情? 强壮算什么?现在的小说主角哪个不能古代的飞天循地,现代的颠覆经济市场,玩垮(或者扶起)全球有几百家分店的大公司? 地位低又如何?俗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熬个几年,自然出人头地。 是医生又怎么了?别说会救命,不少小说的男主角还会做命(做人)呢。反了反了,我这不是在贬低这男主角嘛?错了错了,我根本不是那意思。

其实我的意思只是,他没有女主角那么特别。

  “她已经学会不哭泣了,她执意把所有的眼泪,寄放在能再见到莫韶光的那一天。”摘自第八章。
比起其他小说里委曲求全,眼泪廉价的女孩,她显得坚强得让人敬佩。

若是作者能让这位主角保持住她的“执意”,那该有多好。
可惜,言情书里,眼泪是不可少的。少了它,那爱情少了太多哀怨和凄美。要写美丽的爱情,配爱情药?来来来,我帮你配,第一药,眼泪。说起来,爱情和眼泪是不能分割的,这道理和秋凉夏热一般的自然,不可打扰。

说回男主角,他,深情,强壮,地位低(噢噢噢,这好像不是优点噢),还会救命。

深情到能为女主角死。
强壮到。。。呃,别想歪了,强壮到。。。,反正就是很强壮了。
地位低到,废话,三十岁了,在大家院子里当园丁,不低难道还高?
会救命到能剖开一个奄奄一息的,有心脏病的人的心,这里拨拨那里弄弄,缝好,健康了。

说穿了,不是他不好,他是太好了,好得有点让人不敢相信。
就是因为太好了,太完美了,才变得不真实。所以我认为这男主角的塑造,没有女主角那么成功。
至少女主角让我能想像出她。男主角,想像不出,太“仙人”完美化了。

但是话说回来,他至少没有让人厌。爱屋及乌,让我喜欢的女主角既然那么爱他,我也就喜欢喜欢算了。嘿

文笔

刚说了,作者是常欢。一直到一年前,我还有常读言情,也许那个时候我也翻过她的小说。但是我总是囫囵吞枣,看了就看了,那霎那的感动就感动了,很少去记下什么,写出什么。

在对这位作者没有任何偏见或者偏好的公平情形下,说说她的文笔。

说实话,我对文笔这档事实在太无知。文笔究竟是什么?我没有任何概念。文笔,可是文字的功力?表达的能力?词句的华丽?还是深睿?

推敲半天,在懒得去翻字典和懒得去读千千万万人对“文笔”的解释和看法的前题下,我为它创造了一个定义:文笔,是作者文字能感动读者的能力。

何为感动?噢,这恐怕又要扯出不少东西来了。既然是我的书评,就当然针对我自己来说了。感动,就是看了有感觉的意思。(哎呀,谁扔的番茄?谁??我刚刚洗澡呢。)

你是否在说,这写劳什子书评的人,评什么文笔,根本就是在扯X。。

承认了,我服你了,被你看透了,算你厉害。

我的确不会评“文笔”这栏。

於是。。PASS。。


嗨,福儿,我过几天就走了,你若不喜欢这篇也骂不到我了。HOHO~
№0 ☆☆☆annabella 2003-01-11 11:40:26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当时的四本中独爱这一本,三个人,没有谁不好,却是大大的悲剧.记得看完后,我心失落,久久难以忘怀...
№1 ☆☆☆米米2003-01-11 13:11: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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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解释一下:那天某人的网名是“没人理沮丧万分的安”,还是用的忧郁的兰色,我一时心慈手软(什么一时,从来都是又慈又软),不惜牺牲我诚实的本性,扯出漫天大谎给她暗淡枯竭的心田注入新的活力搏她展颜一笑……万没料到,星火燎原,从此安便对我情苗深种欲罢不能,唉~~缘这一字,实在难料啊!
PS:这篇书评(左看右看都不太对劲啊~)是安去年答应我的,当时她斩钉截铁的说“5天!5天以后交货!”然而……
№2 ☆☆☆zh2003-01-11 13:28: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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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阿福你冤枉人家。。。
我那次的确5天,可是我那时候非常非常的忙,而且跟你说了要延期,你说好的嘛。
去年,去你的头,新年才过10天呢。
№3 ☆☆☆annabella2003-01-11 13:37:0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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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四本中独爱这一本,三个人,没有谁不好,却是大大的悲剧.记得看完后,我心失落,久久难以忘怀...
№4 ☆☆☆米米2003-01-11 14:11: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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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莫昭光,他的名不就预示了他没有光明的未来?
前世,只为那一见钟情便莫名的追随着天女而来.身为人臣,护卫主人是他的宿命.死于宫廷中的政变,成为了隋炀帝谋得皇位的牺牲品, 为了他的主子他舍了自身.
今生,也为了那第一眼的注定,以自身的医术保住杀其父夺其母的仇敌之女的性命,在他战胜心中的怨后,却是晴天一个霹雳,她她她,她竟是自己亲生的妹?!天地在刹那间失色,为了她的未来,就算会恨,会怨也由自己一力承担,苍天只弄人!叹人世终难定,此生已无他望,惟有默默守候一方.
身处于乱世中的人们所靠唯有强权护卫,在风雪飘摇中人类是如此的脆弱.
一个大家族,一夕之间已是支离破碎.乱世中的红颜只能是祸水,祸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只为她的美,她所负出的代价是惊人的.人说刚强易折,楚微枫,柔弱的身躯中所含的是惊人的强硬,敢爱敢恨是她的情.当她的心只随莫韶光而动时,当她欢天喜地的计划着两人的未来时,岂料人算难敌天算,一段往事将二人打入了地狱.莫韶光走了,不曾留下任何解释,带着她的心走了,不曾回头.
是误会吗,又岂是误会所能解 的.最终莫韶光带着欢喜而来,却在满目的血泊中愕然.一场不要命的较量,终夺回心爱之人.也终在那一个枫落的夜晚在林中,莫韶光永远的走了,在给了希望之后又将楚微枫重重的摔落.

"午后的北风,吹动了种在别庄四周的千竿竹子,相互撞击着、晃动着,搅得满地都是细碎的幽影。
在庄内最僻静的一间院落,楚薇枫素衣胜雪,坐在满是青苔的阶上,不在乎湿滑苔鲜是
否会脏湿了衣裙,她看着那些幽幽的竹影,久久,都未曾动一下。
一直到两天前,在将楚连和莫韶光分别火化后,她才走出了房间,所有人都为她担忧不
已,尤其方仲卿,他投注在她身上的关怀,几乎到了无法令她忽视的地步,但除了保持
缄默,她没有任何不寻常的举动。
有些风景,永远不会变,有些人事,变得不同了。
历经离丧,再如何繁华的景象,也只能唤起她在心里深处的哀音罢了。
细数着两年前迄今的日子,只觉得有种恍如隔世的矛盾。
春光逝、花儿谢,年年如此,无地之间,这样的场景,永远不涉感情地重复再重复着。
人生苦短,磨难却如此地长。明媚鲜艳的日子能有多长?到头来,竟连丝淡影都握不住。
一阵冷风吹过,将满地的枯叶旋起,寒意蓦然加深,寒意卷起她的衣袂翻飞,在那碎影
之中,竟有些不真实。在剎那间,她彷彿看到了一个孤寂的人影,匆匆行去。
  还来不及看清,眼前却兴起一片矇矓水气。
  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那些烟云旧事、那些甜蜜、那些忧伤,洶湧席捲而来,她闭上眼,眼泪流了下来,
只任那滔天的风浪向自己袭来;好像晕眩后清醒了,好像死去又复活了,好像她终于领
悟,另一个藏在心底深处的自我。
  再睁眼,她看到的自己,已挣脱了重重束縛,脱殼而出,浑身轻松,彷彿能展翅高
飞,独立而坚强,足以承受这一切;彷彿世界都是她的,她可以主宰一切。
  而现在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那牵绊她的感情,统统包裹起来。有什么冷冷的柔
絮洒落脸上,楚薇枫含泪仰起头,却见头顶灰茫茫的苍穹,已飘下薄薄的轻雪。”

有的事,再也回不到当初。所以,她走了,走的如此干脆,再也不带一丝红尘,弃了世间一切事,伴着莫韶光的骨灰,从此,天涯即是归处。
“秋日韶光淒清,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读罢只觉心潸然。
(福,我只会这些,就当欠的还上了,不好意思了:)你担待着瞧吧。)
复制的那些是我的最爱,为此
№5 ☆☆☆朝颜2003-01-11 14:39: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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