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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轉貼_子紋,事實總是傷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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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三十歲生日,打了二年多的官司,在今年落下句點,我輸了!我的官司敗訴!如同新竹地院邱朝明檢察官所言,凡事講求證據,就算以常理判斷他們不對,但沒有證據,我也毫無勝算!他要我放了自己,年輕的我應該放眼未來,所以我告簡瓔破壞我婚姻的官司敗了!她沒有破壞我的婚姻!
  五月十八日,我的離婚判決下來,我又敗了!又是證據!但證據到底是什麼?我的憂鬱症、我的情緒不穩,一個又一個的罪狀落在我身上,打得我在法院落淚,就算是醫生開出證明,證明我的憂鬱症是婚姻是因為我前夫與簡瓔結婚又如何?我還是輸,法院判決我的憂鬱症跟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我被人休離是應該!因為對方不堪我虐待!
  但是有些話我真的想要告訴妳,簡瓔--兩年多了,我選擇沉默,但數日,我寄存證信函去,妳寄存證信函來,來往之間,妳用的字句讓我覺得受傷!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們曾經一起出國,一起面對許多事物,妳跟我堂哥在一起替我堂哥生了兩個小孩,品澈要上小學了,他好聰明,他還知道妳住在那裡,但妳不要他們,妳在我離婚一個多月與我前夫帶著我的布丁過生日,三個月之後,妳嫁給了我的前夫!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一直跟妳有聯絡,但我卻不知道妳嫁給了我前夫!我打電話妳,妳母親說妳不在,我告訴她這些事,她驚訝,卻說我已經離婚,就沒有立場阻止妳的幸福!我同意她的說法,所以我不再找妳!但妳們可知道,這傷我多深,妳是我最好的朋友,妳說我們要一起變老,我們要一直很好很好,午夜夢迴的時,妳的話還會出現在我腦海裡,但結果呢?面對妳的兩個孩子,我的兩個孩子時,我心好痛!
  我要面對不堪的過去與自己,因為我想放過自己,我自殺過三次,因為我的前夫還有妳簡瓔──愛情的背叛與友情的背叛,我該如何承受?但我沒有立場去怪你們,畢竟選擇自殺的是我,是我自己笨!或許我錯的很多,多到最後,法院判我判訴,但何先生、何太太,你們存證信函上說要登報?我想問,你們到底要登些什麼?你們還要傷我多久?我一切都聽你們的,只要你們讓我看我的布丁和果凍,這樣可以讓事情結束嗎?
  我寫愛情小說,我編織美好感情,因為我相信世上有愛,但世上讓我相信愛的人是我的布丁和果凍,我將繼續寫著我熱愛的小說,不管我面臨了多少是非!因為我有我的人生,我要繼續活下去!
  簡瓔──今天我三十歲,我收到存證信函,我當是妳給我的生日禮物。妳讓我有勇氣講出事實,一個傷人的事實,而這個事實也將成為我給自己的三十歲生日禮物!一個讓我沉默了二年多沉重的事實──我該謝謝妳給我勇氣!不然我會一直沉默下去!
№0 ☆☆☆魚兒 2005-06-30 20:25:08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默……
№1 ☆☆☆吾梦方惊2005-06-30 20:27:0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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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眼睛有問題,沒發現有好心朋友幫忙貼了
不好意思
№2 ☆☆☆魚兒2005-06-30 20:28: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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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色今天已經貼過了
№3 ☆☆☆YE2005-06-30 21:22: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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