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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其实,不喜欢就别看好了(由名刀有感)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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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从来就认为言情小说家的水准比起武侠小说家来天生低一个数量级(个人意见),所以对于网上的什么拥"席"派,拥"于"派之争等等之类从来就没感过兴趣--两人水平都还不错,但也就不错,能看得下去不至于反胃而已,在知道有猎豹的存在后我对类似老虎和狮子谁跑得更快的问题从来都兴趣欠奉的.
  
    说句闲话,老实说,就对所谓的金古之争我也从来都只有极端无聊才会稍微浏览打发打发时间,因为,虽然在我心中,古龙的地位无人能比,但我并不反对别人喜欢金庸,至于因为喜欢金庸而贬低别人的发言,在我看来更是不值一哂,当然,顺便让我了解了一下人能够无聊到什么程度.
  
    正题:当初看藤的第一部作品是<<太和舞>>吧,因为施试眉这个女子的塑造,让我对她很是期待.可惜,看了几部其他作品,发现,也就相当于言情界一诸侯而已,远非能统一天下的王者,但是,也还不错了,考虑到她的年龄.......

    最近的名刀也看了,对于抄袭的说法有几分好笑(假如有人看了这话不爽我以后不笑就是了),整本书的搞笑(不认为算抄)也有几分欣赏,至于古迷们的愤怒情绪--虽然我对古龙欣赏到极点,但我从来不会"迷"的,因为我向来认为无论什么"迷",都似乎离理智的距离比普通人大那么一点半点,比如"球迷" --我在几分无奈之外甚至有几分不解:难道先生的地位,是被某个人抄几段,某个人仿几段,某人搞笑几句就能动摇的???这么认为的,我想都是没真正喜欢古龙的,至少喜欢得没那么深.

    始终对于网上为小说的争论有几分迷惑: 不喜欢,别看好了,又何必把旺盛的精力浪费在看一本自己唾弃的书然后跑到网上齐心协力一起唾弃呢?说句稍微刻薄的话:似乎网上很多的争论原因是某些人不知天高地厚说了几句有失分寸的话,然后又被一些神经过敏的看了,于是一场大战就展开了--嗯,就比如我上面那句话就是个典型恶例.

    
№0 ☆☆☆笑笑 2005-06-30 13:07:51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偶最喜欢古龙
同楼主一样的想法
№1 ☆☆☆caesarborg2005-06-30 13:29: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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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个自以为是的
№2 ☆☆☆yuqian2005-06-30 13:34: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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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楼主的淡淡的言辞。因为这让我感觉到了楼主的心平气和。最讨厌的就是因为立场不同而做伤害别人的事情了。个人立场不同,感觉不同,这都是很正常的,为什么要吵呢?因为在这个帖子里可以找到平静。
 
说几点和楼主不同的看法,请楼主不要见怪。
同意藤萍作家不是抄袭的,我认为,定位最准确的词是“引用”。只是在她正式出版的书上最好标上出自于《……》等等。将心比心,如果在楼主心目中很得意的一篇文被引用了,相信楼主也会激动的吧?!
写一本小说,为的是服务读者。就象一部电视剧,虽然是为了收益,但是如果没有收视率,相信也是白搭。
№3 ☆☆☆白羽2005-06-30 13:40: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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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相当于言情界一诸侯而已,远非能统一天下的王者,但是,也还不错了,考虑到她的年龄.......
 
 
这句我同意
 
但是她要怎么走 就看她的了……
№4 ☆☆☆vita2005-06-30 14:01: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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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不想评论,不还是在评论?虚伪。。。。。
写得好就看,不好就不看,管他三七二十一的,毕竟不管怎样,人家敢写,就比你们强,当然比我更强
№5 ☆☆☆煤飞涩舞2005-06-30 14:25: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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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楼主,我觉得,首先,只有看了之后才知道喜欢还是不喜欢的。
 
然后,嗯,很多古先生和金先生的FANS,只是觉得她这样拿人家的作品开涮,而且拿这种恶稿开涮来进行商业行为,嗯,感觉可能不是很舒服吧,尤其是一些古先生甚至金先生的FANS吧。
 
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表达情绪的方式也不大一样。
 
嗯,就好像你,你的态度是,无所谓,可是有的人的态度是不能容忍,还有的人的态度是不大愉快一样。
 
所以,我觉得,我可以理解无所谓的人的态度,也可以理解出离愤怒的人的心情。
 
所以,大家不要吵架,还是平心静气地说话吧。
№6 ☆☆☆云初情2005-06-30 14:39: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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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记当年看独孤红的《紫凤钗》之后,一直对夏梦卿念念不忘,于是幻想他与聂小倩以后的生活,他们的子女如何如何,定又是一代天娇。可惜才思枯竭,文笔羞涩,无法付诸于文字,所以我特别能理解藤萍,借用了古龙创造的时空背景,将他故事中的人物故事乱炒一通,然后写了一个几百年后的续集(我就很想做这样的事,可惜心有余而力不怠),应该也是很喜欢他的书才会有这样的冲动吧。
可能,在律法上,她必须先征得古龙(古龙不在就是他的后人了)的同意才能这么做,但为了区区一本言情小说,好像有点小题大作,况且,在人家眼里,藤萍也许还上不了台面呢,去了还不定谁理你呢,不去,就不能写,又不甘心(我不知道藤萍是不是曾有过这样的心理挣扎,只是在想如果是我的话)。
所以,不管别人摆了多少条条款款出来,我都会说,藤萍,我理解你,你的书,我喜欢。
№7 ☆☆☆如如2005-06-30 16:28: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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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出出来了,而且是商业志,就要负责任,他的做法不对就是不对,难道还不准人家说???????人是要有基本的道德的,不问自取是为偷也,是非不清,非人也
№8 ☆☆☆2005-06-30 16:35: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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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声明何处不当使用,赔钱,付使用费。这事就结了。
№9 ☆☆☆2005-06-30 16:40: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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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LZ 我只驳一下你这个标题
 
 
有的人不喜欢 以后就会选择不看( 但前题是他要看过后,才知道那是他不喜欢的。)
有的人不喜欢就选择说出来
每个人的表达方式不同 这样的东西永远无法整划一
 
假设有人因买到这样的小说而心生不满,人家说出来难道不可以吗?
 
有些人习惯在人家表达自己看法时跳出来干涉别人说话的自由?
我觉得说这些话的时候是要多想一想的。因为你们这样说话会让别人产生反感。
更要注意你们自己喜欢藤萍的方式,少为她树敌才是真的对自己的偶像负责!
№10 ☆☆☆卡卡2005-06-30 16:44: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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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大话西游》里那段“曾经有一段……放在我面前……”不知道出现在多少本各式各样的出版物里了,这些出版人有没有征得《大话西游》编剧的同意?不问自取,是为偷也?
№11 ☆☆☆如如2005-06-30 17:02: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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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本帖就是题目太....白目点,其他观点还同意些
№12 ☆☆☆渡渃2005-06-30 17:03: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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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喜欢金庸
 
 
现在喜欢黄易
№13 ☆☆☆皮皮2005-06-30 17:06: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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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藤已经取得了古小说著作权所有人的同意了(只不过没有公开告诉读者)呢?
№14 ☆☆☆火焰2005-06-30 17:06: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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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藤已经取得了古小说著作权所有人的同意了(只不过没有公开告诉读者)呢?  
  
☆☆☆火焰于2005-06-30 17:06:34留言☆☆☆   
那她早在刚开始有人质疑的时候就已发表声明了,而不是至今沉默。
№15 ☆☆☆好笑2005-06-30 17:14: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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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藤已经取得了古小说著作权所有人的同意了(只不过没有公开告诉读者)呢?  
  
☆☆☆火焰于2005-06-30 17:06:34留言☆☆☆   
 
MM,你自己说,你认为可能吗?
№16 ☆☆☆渡渃2005-06-30 17:17: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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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她早在刚开始有人质疑的时候就已发表声明了,而不是至今沉默。  
  
☆☆☆好笑于2005-06-30 17:14:42留言☆☆☆
并不是有人质疑就一定要出来发声明的   象那个《雪花女神龙》其中有一个片段很明显是模仿了金的小说《书剑》里陈与少林寺和尚比武(以棋子做暗器的那一段)那一段   关于这个 我去年看的时候就提出来了  我也相信只要是看过那一段的金迷们也会对那一段质疑的   但是到现在 谁出来发声明了?
№17 ☆☆☆火焰2005-06-30 17:19:5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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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你自己说,你认为可能吗?
  
  
☆☆☆渡渃于2005-06-30 17:17:18留言☆☆☆ 
难道就不会有这个可能么?
№18 ☆☆☆火焰2005-06-30 17:20: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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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对于网上为小说的争论有几分迷惑: 不喜欢,别看好了,又何必把旺盛的精力浪费在看一本自己唾弃的书然后跑到网上齐心协力一起唾弃呢?说句稍微刻薄的话:似乎网上很多的争论原因是某些人不知天高地厚说了几句有失分寸的话,然后又被一些神经过敏的看了,于是一场大战就展开了--嗯,就比如我上面那句话就是个典型恶例.      
 
☆☆☆笑笑于2005-06-30 13:07:51留言☆☆☆ 
 
楼主真要那么超然,我想也没必要单独开个贴子出来了吧?
 
喜欢不喜欢是个人口味问题,为什么对看过不喜欢的作者或作品还是会继续去看呢?对我而言,是因为网络呼声太高,尤其藤萍,被捧到一个叫人很难理解的地步。假如去寻书区,一再看到推荐这个人作品的贴子,总不能老是用炒作来解释吧?于是幻想,也许她真的能写出一部对自己胃口的作品呢?好奇之下去看,然后又失望。。。。还是没办法喜欢起来啊。
 
并不说藤萍不好,那么多人喜欢,总有她出众独特的地方,只是不对胃口而已。
 
关于名刀,其实我不是古迷也不是金迷,那些“引用”的话我也看不出出处——如果不是网上有人指出来的话。但我反感藤迷的态度(注意:与藤萍无关),护短得太厉害,难道承认错误就那么难(何况还不是要他们承认自己错了,只是要承认藤萍确实做错了)?引用是事实,引用不当是事实,copy了别人的人物是事实,出版盈利也是事实,所有事实都指向一个焦点:藤萍做错在先。既然错了,为什么不可以指出来?也许指出的人态度不好,甚至很差(当然,到后来,很多藤萍的忠实FANS态度也不很好),但这不是为藤萍辩护的理由啊!
 
我只想看到很心平气和的这样一句话:藤萍就是做错了,仅此而已。
 
任何的讨论和理由在这么明显的事实面前,都很苍白。
 
请不要再拿任何同人或者网络甚至《此间的少年》来说事了,可以做为给藤萍辩护的理由吗?我不觉得那些对,只是没人这么激烈的讨伐而已,但是,别人的错误行为因为没有人指出来,就成为藤萍没错的理由了吗?
 
别人偷了东西没被人抓到或者殴打,难道你就可以去偷?而且偷就偷了,被人抓到还可以理直气壮的说:那个某某某,上次偷了也没事啊!
 
真的可以这么说吗?那天下的小偷不都是没罪的了?
 
藤萍就是做错了啊,跟其他的无关吧?
№19 ☆☆☆纯洁鄙视CJBS2005-06-30 17:21: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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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啊火焰,你道我为何总要叫你小姐?
 
人说男性的理性思维,逻辑性推理性应该比女性强些,而你的发言....只让我觉得晕眩,你说你是男人更把我吓了一跳.有这么...夹缠不清,逻辑混乱的男人???
 
再者,很少有看到男人不帮着武侠倒帮着言情说话的,自己招吧,女人就是女人,别装了
№20 ☆☆☆渡渃2005-06-30 17:25: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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