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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评晋江水中沙的尼罗河之鹰_法老越生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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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延《夏风长》成功签约出版简体图书】
评晋江水中沙的尼罗河之鹰_法老越生界篇
作者:aliscyx
评水中沙的尼罗河之鹰_法老越生界篇(好象是这个名字吧?今天去JJ再也找不到那书了,奇怪啊~~~)
作者:aliscyx
先说,偶不是龙空的名人,也不是什么评论写手,只是最近没什么事情,看到有人在龙空说,这文文在晋江有N多粉丝,这才想起自己已经有N年没看过言情了,也看一看现在的言情发展成什么样了吧,就一头扎在晋江里看了两天,终于把这篇看到差不多的部分。并不是我不想看完,而是今天上来后实在找不到那个地址了。所以我只能写写我看的前二十六章的感想吧。
刚看了开头就觉得是很普通的言情派小说。偶虽然不是出版社的,不过认为这文文已经达到了出版的水平,甚至比一般市面上的言情小说的水准还要高一些。但存在着言情小说的通病。不过出于很久没看言情了,所以偶还是逼着自己看了下去。
故事从一开始就点出了男女主角,说实话这种写法最无味,感情线上没有一点让人有悬念的地方。总算看到第十五章了,仗着我数十年的功力,还没被前面那些无聊的吻戏和描写麻死,让我觉得有点新意的东西终于出来了。开始对这篇东东产生了一点点兴趣。这不得不说,是作者一种全局把握上的失策。
如果水中沙觉得自己就是专攻言情这一支流的,而且觉得自己写到这个样子就可以了,那么下面的话可以不必再看。
如果水中沙觉得自己还可以尝试一下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个人建议如下,
首先针对您这一篇表现出来的(也有可能是目前言情小说中普遍存在的,因为我近五年基本不看了,只是大致翻翻,所以不敢断言)通病,大致是:
一:一水的帅哥美女,不论男女,不分性格,说话都是一个味儿的(除了格玛,和那个~~~不好意思,名字我忘记了,就是为琳死掉的那个勇士,还有叙利亚的公主,这三个人物不在其中,另外,展琳后面的刻画也还算可以)人物外貌描写流俗了。(不过一般情况下,记小说里的人物外貌描写的朋友比较少,何况都是帅哥,记不记也无所谓)。这其实对个人的写作水平的提高非常不好。一母十子,个个不同。不同在什么地方?需要写手对人仔细观察才能描写出来。而不是一味的在脑海里靠YY来描绘自己理想的帅哥。
自从席娟开创了言情小说新一派风格之后,立刻出现了大批的追随者,而且不学席娟对人物刻画的活灵活现,对事件掌控的合情合理,一味地学其言语风格,还把她用来点缀的笔法当作新的文风而大量仿摹,并自认为这是言情小说的一种新语言表达方式,个人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好的学习方向。
二:对语言的过分追求造成的矫情,不合普通阅读习惯的缩略、倒置、和前置。比如,大量地省略直接引发动作的人物主语。这个习惯非常不好,个人认为,加上主语不但可以让小说的语言符合普通阅读习惯,还可以多算点字数,干嘛不加上呢?:)语言精练并不是指缩略,而文字风格的体现也不是缩略几个主语就可以达到的。
省略主语造成的后果就是,对读者来说,有时往往看得飞快的时候,不得不停下来再回去找找看,这段对话倒底是谁说的(因为性格不突出,所以说话的口气就象是一个人的,只能按着引号的间隔来推测这话是谁说的……)而整体文章的语言,就显得很粗枝大叶。
倒置和前置偶就不再举例了。
文中有一些情景的描写,并没有成功的溶入文中,一看就是作者挖空心思把文字翻来倒去地揉出来的结果。换言之,完全可以删掉这些描写也不会影响全文。加上去不过是体现了一种糜华的文风。但有没有达到糜华的效果?非常遗憾,没有。作者对于文字的驭驾显然还缺乏功力。
如果说故事情节是一棵大树,那么茂密的树叶就是它细密的语言。看您的这篇小说,就如同看见一棵干枯的老树(没有新意的爱情故事),有一些飘摇的老叶。为了不那么难看,又手工挂上去了几片没有生命力的假叶。这个比喻过于刻薄,但是我希望您知道,我对您并不相熟,完全是希望能够点醒沉于这种矫揉造作之风的小MM。
反观现当代言情小说的大家,我们可以学习一下,从早期的张恨水,张爱玲,到现在的琼瑶,亦舒,李碧华,席娟,无一是以这种粗大的语言表达方式建立起她们在小说界的地位的。不要去学那些比你水平低的人,这样只能会让你的水平更低。要懂得吸取不同风格不同表述的精华,来打磨自己的文字。我们写手对语言的追求应该是犹如朱子之美,增一字繁,删一字简。
三:对情节的追求导致人物性格的弱化。普通的言情小说太强调情节出奇,为了给主人公制造浪漫的氛围,不惜以各种离奇的情节和场景来推动故事的发生发展,对故事里的人物行为,思想发展是不是合乎逻辑、合乎情理并不会给予太细致地考虑,只是大致的表现一个爱情故事就可以。这样长期下去,对写手的逻辑推理能力肯定会有弱化作用。
具体来说就是,展琳在前面第一章的表现,偶觉得她应该是一个镇定,自控能力超强,性格坚毅的这样一个女性形象,可是在后面(一直到第十五章)遇到阿曼的反应,明显就是一个傻乎乎的小女生的表现……这个反差太大了,而发生这一反差并没有什么铺垫,爱情不应该是展琳性格变化的唯一理由。当然,再往后的一些情节里,展琳表现出来的性格还是有我上述的特点的,只是,在遇到阿曼的时候,仍然还是象个小女生。这样一种描写实际是给展琳戴上了一张流俗的脸谱,也就是说,展琳与其它那些言情小说的女主人公并无二样。这是令我比较痛心的,没有把展琳这样一个现代女性应该有的性格完全展现出来。
小说一般应该是先用描写建立起人物的初步形象,再在事件发展中让人物的性格展露的更加饱满,再由人物性格来推动故事的发展,这些都可以是相辅相成的。个人认为,前十五章,对人物的刻画比较混乱,就是一个普通的男女一见钟情的爱情故事。无非是套用了现在比较流行的穿越时空。姑且不说这爱情故事的不可信性吧(偶说的不可信不是指穿越时空,而是指作者对爱情发展的描写完全没有达到一种让人信服的程度,就是一男一女,相遇,然后擦出爱情火花,没有新意),就是这种流俗的布局方法,偶也是很为作者不值的。因为在十五章以后,偶看到作者的思路渐渐开阔起来,而且在性格展现上也比前十五章大有突破性。看到这里时,我深深为作者惋惜,如果能在前十五章更好地把握人物的刻画,语言的精准,故事的发展节奏,这可以说是一篇相当不错的言情小说了,而不是象目前这样,只是流于普通言情之列。我脑中甚至出现了一篇相当美妙的文章的大廓,可惜,目前来看,作者距它还有相当大的一段距离。
四:漫画动作代入小说里。
请看下面一段引文:
眨吧眨吧眼睛,拿鞭柄搔搔头,继而伸出手搭住她的肩膀摇撼:“小妞,醒醒了,别睡这里啊!”
反手‘啪’地一巴掌甩在路玛的脸上,将头往膝盖里一钻,继续睡……
典型的漫画动作。个人认为现实中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然,如果作者觉得可能出现,偶收回本条建议。另外,偶觉得在小说中加入漫画的风格,可能是言情的一种表现手法,却不见得是最恰当的表现手法,只能让人觉得幼稚。不过,如果针对的读者年龄群的确是偏小,偶也收回本条建议。但还要说的是,这种写法不利于作品更提一个高度,因为借用漫画手法的表现太粗了。
(上段引文还出现的问题就是省略主语。我不明白加个主语真的对文风有很大影响么?好象现在的言情小说都不喜欢加主语?这样写很酷么?个人认为很傻。这是拿自己的写作水平在开玩笑。这段语不算评论,只是个人感慨)
五:对整体的建议已经在前面第三条里说过了,这里不再重复,下面是一些比较突出的偶觉得有一些疑问的地方。
1、文中两次提到过轿子。关于古代埃及是不是用轿子做法老的代步工具,偶觉得不太可信。应该是马车才对。轿是中国特有的东东。好象并没有流传出去。中国古代的时候人口也算是比较多的,所以可以用这种费人费事的退化的代步工具。而在尼罗河流域,我看一些外国的电影里,好象基本都是马拉的战车或者是马拉的平板小车。另外,在宰相府那一段,偶明显看到了一幅中国场景的祝寿图……
2、‘刃长不超过20厘米,厚不超过3毫米,一把特殊制造的军用匕首。’果然是特殊制造,一般的匕首不过1毫米厚,我们家用来砍排骨的也不过1.5毫米。3毫米的刀如果两面平滑收缩到刀刃,那刀身是相当宽的。估计得是大背砍刀那一类的……这个厚不超过3毫米的范围,定的太不精准了,没有起到对匕首这种兵器的突出表现作用。看的时候我不禁在想,难不成这刀是两面有弧度的收缩?那可真是要特制才行……
3、无拘无束的骆驼在大漠中以时速60公里的速度撒腿狂奔……文中有两次提到过骆驼的时速是60公里,我不禁在想象古埃及的骆驼真是厉害,可以和现在的普通列车一起奔跑而且说不定还能跑到火车前面去……大家想象一下开着越野车奔驰在沙漠上,旁边一只骆驼和你并驾齐驱的感觉~~一定很爽……
要知道好马才日行千里,夜走八百。可以自己算一下,马的时速是多少?骆驼虽然长力比马好,但是短速是绝对比不上马的。
4、在展琳眼里超级不务正业的路玛捧着两个石榴笑嘻嘻朝无聊坐在石凳上对着远处隐在花丛中嬉闹的侍女发呆的展琳走来,鞭子倒插在后腰,露出长长一大截拖在身后,随着他走动尾巴似的一颤一颤左右摆动。
这句话是不是可以考虑用几个短句来更清楚的表达?小说不是在考大家断句和缩句,有必要用这种长句来展示独特的文风么?
5、回头,看到美丽的朵拉公主掠起奥拉西斯的长发,在他唇上印下一吻。
这句话我想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拿出来说一下,我觉得方位描写不太准确,长发可以盖住额、颊、颈,但是能盖住唇么?
6、还有,格玛是怎么变成三分之一机器人的?这可是个不小的问题,我希望在我没看到的部分或者作者还没写出来的部分能够自圆其说,不然可真是个不小的BUG。
多的就不挑了,没别的意思,只是觉得小说写了这么长,也是作者的一番心血,有时自己可能会累,会乏,可能就觉得,哎呀,对付一下算了,但是对自己的作品都不负责,怎么可能再有进一步的提高呢?如果水中沙只是玩票性质,那当我上面的话都是没说。如果真有心想在写作方向发展,那我觉得你很可能已经把握不住主流文学的方向而走到歧路上去了。为你担心啊。
另注,格玛这两个字有可能我写错了,因为实在找不到原文了,大家对付着看吧,估计都知道我说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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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龙空
于
2004-07-05 11:24:51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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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看TA
〖拉面土豆丝《过万重山》成功签约电视剧〗
嗷呜~~~~~砸得偶满头大包D评论转到这里来了~~~嘿嘿。。。不过这些毛病偶在重写的尼罗河里有努力在改哈~~等写长了再帮我看看:)非常非常期待ING。。。
№1
☆☆☆
沙
于
2004-07-05 11:56: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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