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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个男人看言情-------评《何以笙萧默》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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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下《何以笙萧默》,百感交集,假如用一句话来总结,只能说,俺和顾漫小姐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啊!

    无论男主角还是女主角,所作所为,面对突然事件的反应,都跟一般人截然不同。比如男主角和女主角共渡良宵后,发现女主角是处女。要在俺这个一般人想来,必定惊讶无比,盖女主角已经在美国结婚三年,居然还是处女!俺若是男主角,必定追问到底。然而男主角即不惊讶也不追问,仿佛顺理成章的接受了这个事实。俺可以体谅顾漫小姐,因为一旦追问到底,后面的误会和波折就不会发生,故事也就无法再进行下去。
  
   但是……但是难道言情就只剩下这些伎俩了吗?误会和巧合可一而不可再,《何》却完全靠误会和巧合撑到现在,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啊。

   然而这些也算是言情中约定成俗的东西了,就象武侠小说里多到令人讨厌的奇遇。要是逮住这些砸砖,恐怕顾漫小姐会吐血吧。

    那么我们就来看看人物,先看男主角,男主角的性格啦,品质啦都谈不上,俺看来看去,只有两个字的评价:小样!
    
    俺不知道在MM眼里到底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好男人,不过象男主角那样的,俺是一百二十个看不起。他不懂爱,也没有爱。爱是什么?爱是包容,爱是执著,爱是付出,爱是信任!

    如果我的岳父拿钱来侮辱我,我会将钱拿给女朋友,然后笑笑:“诺,这是你爸爸给的嫁妆。”如果女朋友出了国,我拼了命也要找到她。而不是象男主角那样怀疑爱情,负气而去。他把女主角当什么了?难道数年的恋爱,连这一点信任都没有吗?

    如果我的女朋友一时失足,只要她愿意回到我身边,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抚平她的伤口。爱不是施恩!爱,就包容她的过去;不爱,就远远离去。婚姻是一个承诺,承诺从结婚开始,共同创造幸福的新生活。象男主角那样,施舍似的娶了她,却在心中暗暗怀疑,不断用言语剥开她的伤口……还是不是男人?

    引用:久久,她才听到他冰寒透顶的声音。“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我……我吐一个先!这也叫男人?连告白都拽的跟258万似的。践踏?被女人拒绝就是践踏?哦,是了,他是在覆水重收呀!我,一个英俊多金的男人,愿意重新收下你这个有眼不识金镶玉的女人,你还不赶快跪下来膜拜?什么?你已经结婚了?天呀!你辜负了我的心意!你应该一辈子为我守身的呀!
自恋脆弱到如此地步,简直是给男人抹黑呀!

    用我的眼光看,男主角自恋,多疑,狭隘,脆弱,但是这样一个男主角却偏偏能得到女主角的青睐。观书至此,某家掩卷长叹曰:天地不仁啊……

    再看女主角:女主角的性格,也是两个字:别扭。

   引用: 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的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无论再怎么白痴的女主角,只要长到十八岁又能考上大学,也能明明白白的判断出这是男人的断然拒绝了吧?————但是女主角偏偏不懂,偏偏要回答:“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叹!这不是天真,这是智力低下的表现啊!
    
    然而,就是这样智力低下的回答,偏偏博取了男主角的欢心。顾漫小姐一定以为男人都喜欢天真的,傻不拉及的乡下姑娘吧?错了,我可以告诉你,男人也许在女孩子面前有表现欲,但是如果要选一个人共渡终身,绝对会选一个聪明的女子。装傻,偶尔用用还可以,象女主角那样一直装下去,男人很快就会厌烦的。

    好吧!权且认为女主角是痴情之极,完全不顾颜面了,而男主角终于被感动——爱情是没有道理的。

    但是,紧接着的情节还是让我大吃一惊。不是因为作者安排了什么经世骇俗的情节,而是作者竟然还敢把如此老套的桥段往上摆!

   “二百万的支票,给你,从我儿子身边离开!”
   扮演棒打鸳鸯的一般都是男主角的母亲,而结果往往是女主角含着眼泪远走他乡,含辛茹苦抚养私生子,十八年后父子夫妻再团聚。

    这样的肥皂剧每天都在电视里上演,顾漫小姐所做的不过是将其中的角色对调了一下。可是这种故意制造冲突的手法着实拙劣的紧。

    从前面的描写来看,女主角是十分死心眼的姑娘,认定了自己的爱情就不顾世俗的眼光。被男主角拒绝了无数次,仍然不曲不挠。怎么这一次根本是莫名其妙,被劈头骂了一句就灰心丧气。就算男主角真的绝情,女主角也要去问清楚原因吧?作者大神为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已经完全妄顾主角的性格和情理,不能不说是一处败笔。

    至于女主角后来的心理,那就更看不懂了,离了婚,拼了命要嫁男主角。真的嫁了却又不把握机会说清楚。从她结婚三年仍然是处女来说,肯定是一场假婚姻(顺便说,俺对顾漫一再强调女主角是处女十分不解,现在连男人们也不敢公开赞扬处女情结了,为什么女人们反而津津乐道呢?),既然是假婚姻,为什么不解释清楚?难道受虐很好玩吗?

    误会太甚,无法开口不是理由,男人是容易冲动的动物,浓情蜜意,卿卿我我的当儿,什么话都可以接受。恐怕真正的原因是要靠这些并不难解释的误会撑剧情吧?

   看来看去,女主角都是在给自己找罪受,同时也是给男主角找罪受。

    罢了,正文就评论到这里吧。从顾漫小姐的公告看,这是一篇处女作,以初次写作的人来说,本书是相当不错的了。如果要求高一点,那么我要说的是:作者是创世神,可以塑造角色,却不能干涉角色。当角色一被塑造出来,就有了自己的命运,作者所要做的不过是按照角色的个性自然的发展故事,并技巧的记录下来。奇遇和巧合是通俗小说里不可缺少的调料,但调料终究是调料,不能无节制的使用。
  
















№0 ☆☆☆龙空的侠蝶 2004-05-28 19:41:39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啊啊啊啊
终于等到了
№1 ☆☆☆332004-05-28 19:43: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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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了·!
№2 ☆☆☆mary2004-05-28 19:45: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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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哦
可见我太过激动。。
…………
已阅。
№3 ☆☆☆332004-05-28 19:47: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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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头,尽管我也是JJ的MM,还是觉得侠蝶的文可以给个8.8分。
№4 ☆☆☆唔……2004-05-28 19:48:0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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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砖的准头太。。。
整个没看明白就拿砖了
留给其他MM下手吧。
№5 ☆☆☆T-T2004-05-28 19:50: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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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像侠蝶这样的好男人,现在已经很难追到MM了……
№6 ☆☆☆mengmian2004-05-28 19:52: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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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也喜欢何以
但这篇评论我更喜欢
pfpf,看来gg是比男猪更上一层楼的好男人
№7 ☆☆☆Jackie.L2004-05-28 19:52: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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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不错.不过还是有话要说,楼主^^
你可以说你了解男人,因为你是男人,
只是你永远不能说你是了解女人.
对女人而言,有时候男人认为是白痴的行为,却恰恰是女人在爱情中欲抓住的救命的稻草.
就文论事,因为楼主讲的是对于女主角的人物的设定.
№8 ☆☆☆2004-05-28 19:54: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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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是作者的人物的设定,
№9 ☆☆☆2004-05-28 19:55: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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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一个!很象平时的扫雷报告哦。因为是从男性的角度来扫,尤其可贵。
处女情节,经不起推敲的误会、伤害,。。。这类桥段在台湾言情中其实很常见,也给大家批得很惨。
原创这么写,还是文笔比较不错的作品,令人遗憾。
№10 ☆☆☆a2004-05-28 19:59: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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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几个男人可以做到楼主说的那样吗? 男人的自尊心与莫名其妙总觉得自己被背叛的心理,反而会让他们做出跟以琛类似的反应.
 
楼主的反应反而更像是梦幻小说里的完美男主角.
№11 ☆☆☆552004-05-28 19:59: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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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蝶说的有什么问题吗?
作为一个男子汉,从自己的角度来思考这本小说的情节发展,偶觉得也可以算是评论的一种吧。讨论的是人物的性格描写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在可以被读者接受的范围内。
也许女生们喜欢这样的角色和桥段多点吧,笑……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小样的算得上有点坏怀的男子汉吗?
№12 ☆☆☆绿草2004-05-28 20:00: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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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葱白一把楼主先
你居然能看出这么多刺来,这也委实不容易啊
何以笙箫默一直被晋江当做宝,虽然知道它是万年大坑,但好奇心旺盛的偶还是一脚踩进去了,看后的感觉是作者的文字不错,情节无味。
不知道为什么,在晋江看了这么久的文文,唯一看的我心酸一把的竟然是《请允我以幸福》的番外,当时真的是看的眼泪扑扑下来了,以至于我后来想重温那种感觉时,却再也找不到了。由此可见,读文也需心境。
№13 ☆☆☆朱色2004-05-28 20:02: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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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反应反而更像是梦幻小说里的完美男主角.
 
  
☆☆☆55于2004-05-28 19:59:52留言☆☆☆  
 
我觉得他是个正常人。社会上的成年男士如果都像以琛那样,人类恐怕也离灭亡不远了。另外请男士们永远不要以为自己很了解女士,反之亦然。
№14 ☆☆☆唔……2004-05-28 20:04: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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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他是个正常人。社会上的成年男士如果都像以琛那样,人类恐怕也离灭亡不远了。另外请男士们永远不要以为自己很了解女士,反之亦然。
☆☆☆唔……于2004-05-28 20:04:07留言
要是永远都不了解的话,还跑来评论干什么,至少应该试着互相理解诶
№15 ☆☆☆绿草2004-05-28 20:05: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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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永远都不了解的话,还跑来评论干什么,至少应该试着互相理解诶
 
 
  
☆☆☆绿草于2004-05-28 20:05:57留言☆☆☆  
 
火星和金星不可能完全不了解,只是永远达到不很了解的地步而已
№16 ☆☆☆小人坦荡荡2004-05-28 20:08: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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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草于2004-05-28 20:05:57留言☆☆☆
 
我们这不是让人说话的活动吗?了解证据的是什么?评论的权利来自什么?
№17 ☆☆☆唔……2004-05-28 20:09: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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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应该是“了解的证据是什么?”。
№18 ☆☆☆唔……2004-05-28 20:09: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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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楼主所言,小说写得比较空洞。女角性格模糊。而且幼稚。虽然文笔不错。但不够流畅。
№19 ☆☆☆恭小兵2004-05-28 20:12: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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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觉得,没有谁是抱着很了解对方的态度来说话,只要诚实地表达出了内心的看法而不是在敷衍,那么就算出现了明显的理解差异,也应该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毕竟看看不一样的风景对写手不是坏事。
№20 ☆☆☆绿草2004-05-28 20:15: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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