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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摸~会有录入的~作者也要生活呀. 摸摸~会有录入的~作者也要生活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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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艳情小菊花于2005-12-09 18:32: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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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爱出书就出吧,无所谓的。 反正现在不也是说什么盗文,建议想出书的同志直接投稿,咱也不用追烂尾文
人家爱出书就出吧,无所谓的。 反正现在不也是说什么盗文,建议想出书的同志直接投稿,咱也不用追烂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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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嗯嗯于2005-12-09 18:33: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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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我也有跟该作者同样的打算.反正文出版后肯定是能看到的,要么买书,要么租书,再不然也有无所不在的录入.如果读者大老爷们连这都不想做,就是觉得自己委屈了,那么请以后别再追要出书的作者的文了. 人都是自私的,作者用他的脑力劳动成果换取金钱天经地义,读者不想掏钱看书甚至连翻录入文库都不想,那就节哀顺变吧正好,我也有跟该作者同样的打算.反正文出版后肯定是能看到的,要么买书,要么租书,再不然也有无所不在的录入.如果读者大老爷们连这都不想做,就是觉得自己委屈了,那么请以后别再追要出书的作者的文了. 人都是自私的,作者用他的脑力劳动成果换取金钱天经地义,读者不想掏钱看书甚至连翻录入文库都不想,那就节哀顺变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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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于2005-12-09 18:34: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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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贴,然后在等待出书期间被盗版了 好啊,贴,然后在等待出书期间被盗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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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于2005-12-09 18:34: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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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这样的太多了。 而且《西江月》到底会不会出书啊,说了这么久,都没有看到。郁闷拜托,这样的太多了。 而且《西江月》到底会不会出书啊,说了这么久,都没有看到。郁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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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_@于2005-12-09 18:35: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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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贴出来被盗版了,读者还可以买到便宜精致的版本收藏,皆大欢喜。 是啊,贴出来被盗版了,读者还可以买到便宜精致的版本收藏,皆大欢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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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路过于2005-12-09 18:36: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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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也许今天的盗版 正好说明作者当初的远见嗯 也许今天的盗版 正好说明作者当初的远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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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路过于2005-12-09 18:37: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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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比越贴越慢还抱怨写不出其实说不定已经过稿要出强 起码这文俺已经忘的差不多了,以后看到只当新文总比越贴越慢还抱怨写不出其实说不定已经过稿要出强 起码这文俺已经忘的差不多了,以后看到只当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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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路人于2005-12-09 18:38: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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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zz于2005-12-09 18:38: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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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这么说太不厚道了,还要问一句LZ这么说有何目的?难道又是一个不出名的作者看到人家有人追在冒酸气,故意找人家的碴? 作者自己的文,卖给出版社天经地义。贴与不贴都是作者的权利。LZ这么说太不厚道了,还要问一句LZ这么说有何目的?难道又是一个不出名的作者看到人家有人追在冒酸气,故意找人家的碴? 作者自己的文,卖给出版社天经地义。贴与不贴都是作者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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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就是于2005-12-09 18:39: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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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于2005-12-09 18:39: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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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开始的时候就已经不追了,难为有人还掂记着 这个文至少有两本吧? 6000多,还不错的稿费嘛 三本的话就上万了第二部开始的时候就已经不追了,难为有人还掂记着 这个文至少有两本吧? 6000多,还不错的稿费嘛 三本的话就上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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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于2005-12-09 18:41: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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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这么说太不厚道了,还要问一句LZ这么说有何目的?难道又是一个不出名的作者看到人家有人追在冒酸气,故意找人家的碴? 作者自己的文,卖给出版社天经地义。贴与不贴都是作者的权利。 ☆☆☆就是于2005-12-09 18:39:15留言☆☆☆ 如IDLZ这么说太不厚道了,还要问一句LZ这么说有何目的?难道又是一个不出名的作者看到人家有人追在冒酸气,故意找人家的碴? 作者自己的文,卖给出版社天经地义。贴与不贴都是作者的权利。 ☆☆☆就是于2005-12-09 18:39:15留言☆☆☆ 如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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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又见嫉妒论于2005-12-09 18:42: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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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作者投稿那是没什么好说的,人家的权力。 对于读者来说,苦追的文作者一句话也没有就撂在一边,有怨气也是正常的,从此唾弃这个作者也是正常的。
对于作者投稿那是没什么好说的,人家的权力。 对于读者来说,苦追的文作者一句话也没有就撂在一边,有怨气也是正常的,从此唾弃这个作者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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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于2005-12-09 18:42: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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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于2005-12-09 18:44: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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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想出书,又不是光为钱,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希望自己写的东西变成铅字的,算是对自己的承认也好,过去岁月的现实证明也好 楼主连这一点都不能体谅,那么也确实没什么好留恋的,各过各的吧,好走不送作者想出书,又不是光为钱,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希望自己写的东西变成铅字的,算是对自己的承认也好,过去岁月的现实证明也好 楼主连这一点都不能体谅,那么也确实没什么好留恋的,各过各的吧,好走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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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尤于2005-12-09 18:45: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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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于2005-12-09 18:39:15留言☆☆☆ 你反应过激了,多心了吧。 没看到我都说她有远见了吗,就今日盗版盛行的局面。 只是有些感叹,毕竟当初粉丝的盛况也看在眼里,有点同情掉坑的人。 不过这是作者自己的选择,自己选择绝于网络,也没什么可多说。事实证明她做得的确没错。☆☆☆就是于2005-12-09 18:39:15留言☆☆☆ 你反应过激了,多心了吧。 没看到我都说她有远见了吗,就今日盗版盛行的局面。 只是有些感叹,毕竟当初粉丝的盛况也看在眼里,有点同情掉坑的人。 不过这是作者自己的选择,自己选择绝于网络,也没什么可多说。事实证明她做得的确没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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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路过于2005-12-09 18:45: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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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权利贴,爱喜欢不喜欢随便你。 楼主这样讲的确不HD。作者有权利贴,爱喜欢不喜欢随便你。 楼主这样讲的确不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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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随便于2005-12-09 18:45: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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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早就有人砸过了。结果是不想买的人肯定不会买,想买的人还是会买的。 我虽然忘的差不多了,但看它完结了还是很高兴的,至少巨坑填平了一个。无所谓,早就有人砸过了。结果是不想买的人肯定不会买,想买的人还是会买的。 我虽然忘的差不多了,但看它完结了还是很高兴的,至少巨坑填平了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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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于2005-12-09 18:45: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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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想出书,又不是光为钱,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希望自己写的东西变成铅字的,算是对自己的承认也好,过去岁月的现实证明也好 楼主连这一点都不能体谅,那么也确实没什么好留恋的,各过各的吧,好走不送 ☆☆☆尤于2005-12-09 18:45:03留言☆☆☆ 贴了也能变铅字,其实还是钱的问题作者想出书,又不是光为钱,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希望自己写的东西变成铅字的,算是对自己的承认也好,过去岁月的现实证明也好 楼主连这一点都不能体谅,那么也确实没什么好留恋的,各过各的吧,好走不送 ☆☆☆尤于2005-12-09 18:45:03留言☆☆☆ 贴了也能变铅字,其实还是钱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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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于2005-12-09 18:46: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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