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耽美闲情
主题:为什么一定要分清攻受? [23]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大部分人都一定要分清攻受,有的还决不接受互攻,只要相爱,有必要分得这么清吗?
№0 ☆☆☆问一下 2005-12-14 13:06:15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口味不同而已   很多人喜欢菜是菜 饭是饭   也有很多人喜欢饭菜拌到一块吃
№1 ☆☆☆。。。。。。2005-12-14 13:09:1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喜欢互攻,喜欢小攻也做小受,小受也做小攻~~~~
№2 ☆☆☆~@_@~2005-12-14 13:10:0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只有永远的O号,没有永远的1号……
远目。
№3 ☆☆☆星琉2005-12-14 13:11:1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顺便问一下:
长生传里的顾长生究竟是攻还是受??
№4 ☆☆☆ 五号电池2005-12-14 13:12:0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因为这个问题很重要。
№5 ☆☆☆IAN2005-12-14 13:12:1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喜欢攻受分明点的
但当小受想反攻时,绝对支持
№6 ☆☆☆电动牙刷2005-12-14 13:12:5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分得太清给人感觉很不平等,没有平等的爱也不是什么美好的事吧?
№7 ☆☆☆问一下2005-12-14 13:16:0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偶认为这只是个分工的问题,体位的上下不代表地位的上下
№8 ☆☆☆电动牙刷2005-12-14 13:19:3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分得太清给人感觉很不平等,没有平等的爱也不是什么美好的事吧?
  
☆☆☆问一下于2005-12-14 13:16:03留言☆☆☆ 
 
这只是你的想法,而不是他们的想法
№9 ☆☆☆扭曲2005-12-14 13:21:1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就喜欢不分攻受的~不过我3年前的确不能接受互攻的文...果然是没有永远的雷啊~~~~~~
№10 ☆☆☆kaorutoto2005-12-14 13:21:4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不喜欢以男女关系代入攻受关系,喜欢互攻
№11 ☆☆☆哦也2005-12-14 13:21:5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个人爱好而以吧。我到是无所谓哦,因为自己喜欢强攻强受,所以接受互攻的。
№12 ☆☆☆午后红茶2005-12-14 13:23:5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这只是你的想法,而不是他们的想法
  
☆☆☆扭曲于2005-12-14 13:21:16留言☆☆☆ 
 
那为什么绝大部分都是强势的,地位高的做小攻?而且为什么小攻虐受的遍地都是,天经地义,小受虐攻的很少呢?
№13 ☆☆☆问一下2005-12-14 13:24:5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已经彻底互攻化了……开始就比较好这口~~
№14 ☆☆☆类人猿2005-12-14 13:25:0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那为什么绝大部分都是强势的,地位高的做小攻?而且为什么小攻虐受的遍地都是,天经地义,小受虐攻的很少呢?
  
☆☆☆问一下于2005-12-14 13:24:57留言☆☆☆
反过来的也很多  
№15 ☆☆☆。。。。。。2005-12-14 13:25:5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那为什么绝大部分都是强势的,地位高的做小攻?而且为什么小攻虐受的遍地都是,天经地义,小受虐攻的很少呢?
☆☆☆问一下于2005-12-14 13:24:57留言☆☆☆ 
 
何谓地位高?皇帝受的文不少吧?
女王受也不少吧
№16 ☆☆☆电动牙刷2005-12-14 13:28:0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这只是你的想法,而不是他们的想法
 
☆☆☆扭曲于2005-12-14 13:21:16留言☆☆☆ 
 
那为什么绝大部分都是强势的,地位高的做小攻?而且为什么小攻虐受的遍地都是,天经地义,小受虐攻的很少呢?
  
☆☆☆问一下于2005-12-14 13:24:57留言☆☆☆ 
哦,如果你只是在探讨耽美文的话,那忽略我吧
№17 ☆☆☆扭曲2005-12-14 13:28:1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还是要分的,如果是现实的话,你爱谁上谁下随便你,你自己觉得舒服就可以了
耽美的话还是要讲究美感的,要照顾我们这些读者的眼球的
№18 ☆☆☆秋天的树2005-12-14 13:35:3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分得太清给人感觉很不平等,没有平等的爱也不是什么美好的事吧?
 
☆☆☆问一下于2005-12-14 13:16:03留言☆☆☆ 
人与人之间是没有平等的,只有相对而言
№19 ☆☆☆秋天的树2005-12-14 13:36:5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仅以同人文而言,同样一个人物,在做攻和做受的时候性格绝对是天上地下
№20 ☆☆☆Ring2005-12-14 13:37:0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