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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倍乐和心手两相忘的纠纷终于明朗化了~~~~~~~~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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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风雅颂不厚道.......
可怜的倍乐
№0 ☆☆☆- - 2005-12-24 15:35:22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快八
№1 ☆☆☆2005-12-24 15:36: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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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倍乐厚道过么????????????
№2 ☆☆☆yaa2005-12-24 15:36: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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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次是风雅颂不厚道啊~
№3 ☆☆☆- -2005-12-24 15:37: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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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听闻世面上出现了一本商业志,作者是卡门,题目是《爱卿》,出版方是心手
两忘公司,很是震惊。
    我不知道这个心手两忘公司是何来历,也没有听说过心手两忘公司。
 
    又听说此商业志上有写风雅颂的字样,对这几个字我倒是有印象。
大陆有一个风雅颂工作室,当时和我口头协定要出《爱卿》的同人志,我答应了。
    然后倍乐的代表来找我,也想要出,我就告诉倍乐的代表,此文已经要由风雅
颂工作室出同人志了,这样如何?
    倍乐说同人志的话没关系,于是我就把倍乐的代表和风雅颂工作室的代表在MSN
上拉到一起,请他们直接对话协商。
 
    风雅颂工作室的代表说:可以,但是请在我们至少出版三个月后。
    倍乐的代表同意了。然后倍乐的代表对我说:出了同人志后,稿费要扣除相应
的部分。我同意了。
 
    既然双方达成了协定,我觉得没问题了,于是我分别在风雅颂工作室和倍乐的
合约书上签了字。
 
    整个协商过程中,以及直到倍乐告诉我出现了此商业志,风雅颂工作室都没跟
我提过心手两忘公司,也没提过要拿我的书出商业志。
    直到此商业志上市后的现在,都没有人以心手两忘公司的身份来对我做出一个
能让我接受的解释,也没有人和我签订一张盖有心手两忘公司法人公章的契约。
 
    我试图协调,请风雅颂工作室的代表暂时停止书的印刷和上市,先把纠纷解决
了再说。可惜书的印刷和上市没有停止。
    我问风雅颂工作室的代表:为什么在台湾成立公司并出商业志都不告诉我?可
惜我并没有得到一个能让我接受的解释。
    我觉得疑惑:在决定用我的文到校对制版完成,时间真的紧到连告诉我的空间
都没有吗?
 
    这个声明到此结束,也许这声明还缺个动机。可惜的是,我只想叙述一下事情
过程,以正视听。
    我不敢提什么要求,也不敢发表任何感想,是的,我什么都不敢,我只敢默默
在笔记本上写上一条:记住,这个世界上只有市场,只有金钱,只有文字游戏。
№4 ☆☆☆PA2005-12-24 15:38: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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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次是风雅颂不厚道啊~
  
☆☆☆- -于2005-12-24 15:37:59留言☆☆☆
如何讲啊??????
№5 ☆☆☆yaa2005-12-24 15:38: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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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是倍乐在KKCITY的FFNC官网,
倍乐官方人员代卡门贴的声明。
 
转成简体方便大家阅读。
№6 ☆☆☆PA2005-12-24 15:39: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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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于2005-12-24 15:38:46留言☆☆☆ 
果真又是这件事啊,不 过感觉还是倍乐不厚道啊
№7 ☆☆☆yaa2005-12-24 15:40: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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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服了这个作者了……连自己签约的性质都没搞清楚……
  
☆☆☆凸于2005-12-24 01:25:39留言☆☆☆ 
№8 ☆☆☆- -2005-12-24 16:13: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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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又是这件事啊,不 过感觉还是倍乐不厚道啊
  
☆☆☆yaa于2005-12-24 15:40:55留言☆☆☆   
怎么讲?
№9 ☆☆☆李欢欢2005-12-24 16:15: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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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欢欢于2005-12-24 16:15:46留言☆☆☆ 
据说是作者先跟倍乐签的(她好象是先投的倍乐后来过稿了),后来到发行的时候就变成了风雅颂了,然后作者就和倍乐翻脸了,后来有出了那么多事了,你说是风不厚道还是倍乐不厚道?虽都不厚道但我感觉倍乐比风更不厚道
№10 ☆☆☆yaa2005-12-24 16:25: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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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又是这件事啊,不 过感觉还是倍乐不厚道啊
 
☆☆☆yaa于2005-12-24 15:40:55留言☆☆☆   
怎么讲?
  
☆☆☆李欢欢于2005-12-24 16:15:46留言☆☆☆
№11 ☆☆☆>o<2005-12-24 16:25: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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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非常非常不厚道的悍然克扣作者稿费、单方面撕毁合约的倍乐,被另一个原本比较厚道,现在也偷偷做了点不厚道事的风雅颂给涮了一把,就这么点事呗。
至于卡门,不会因此有损失,风雅颂的钱也收了,倍乐的钱也不可能不给——假如倍乐因此不给她稿费,那也太无耻了——她急什么啊?不过被人隐瞒欺骗的感觉总是不好的,这个……俺明白。
№12 ☆☆☆哈哈2005-12-24 16:29: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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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是作者先跟倍乐签的(她好象是先投的倍乐后来过稿了),后来到发行的时候就变成了风雅颂了,然后作者就和倍乐翻脸了,后来有出了那么多事了,你说是风不厚道还是倍乐不厚道?虽都不厚道但我感觉倍乐比风更不厚道
  
☆☆☆yaa于2005-12-24 16:25:03留言☆☆☆ 
 
但这个声明好像是风雅颂不厚道啊~~~
作者明明不知道签的是商业志
№14 ☆☆☆- -2005-12-24 16:30: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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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是作者先跟倍乐签的(她好象是先投的倍乐后来过稿了),后来到发行的时候就变成了风雅颂了,然后作者就和倍乐翻脸了,后来有出了那么多事了,你说是风不厚道还是倍乐不厚道?虽都不厚道但我感觉倍乐比风更不厚道
  
☆☆☆yaa于2005-12-24 16:25:03留言☆☆☆ 
據說是!?
 
到底是卡門先跟倍樂簽約然後倍樂降稿費卡門希望釋出(記得倍樂有給作者緩衝期,可選擇繼續待或不待(吧!?)
(ms倍樂降的稿費應該比風多一點or差不多)
還是像作者說的那樣!?
但其實不論...連作者都不知道出了兩種版本="=還解釋不明,默ing
№15 ☆☆☆>o<2005-12-24 16:30: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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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服了这个作者了……连自己签约的性质都没搞清楚……
 
☆☆☆凸于2005-12-24 01:25:39留言☆☆☆ 
她先跟风雅颂签的是同人志的约,后跟倍乐签商业志的约,并且这两个性质的合约已经由两家出版单位协商同意,这怎么叫不知道自己签约的性质呢?
现在看起来,倒是把同人志约默改为商业志约的心手两忘不厚道了
№16 ☆☆☆lulu2005-12-24 16:30: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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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倍乐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啊
№17 ☆☆☆yaa2005-12-24 16:31: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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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倍乐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啊
  
☆☆☆yaa于2005-12-24 16:31:41留言☆☆☆ 
汗,不解。
№18 ☆☆☆>o<2005-12-24 16:33: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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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起来,倒是把同人志约默改为商业志约的心手两忘不厚道了
  
☆☆☆lulu于2005-12-24 16:30:48留言☆☆☆ 
 
GJM
№19 ☆☆☆- -2005-12-24 16:33: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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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乐次次都这样。
有版权纠纷索性上法庭解决啊。
 
每次都来个大公告贴出来,每次都拿作者垫底。色厉内荏!
 
别家出版社除了发现有抄袭的事需要这样公告,谁像倍乐这样三天两头让作者贴个大公告啊?解释给谁听呢?群众又不是法官。
№20 ☆☆☆有纠纷怎么不上法庭2005-12-24 16:35: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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