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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真理越辩越明!!!(概率论第二帖)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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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诱受们~~~~俺铺好床叠好被~~~床头柱上涂KY~~等着你们咧~~~~

生男生女一个样,都是XQ接班人
№0 ☆☆☆TNND老娘怒了 2006-09-24 01:56:06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啊~~这个帖子居然还在?
看完比赛非常不爽
№1 ☆☆☆柳强攻2006-09-24 01:58: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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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俺来排队..
看结果...
№2 ☆☆☆GREEN2006-09-24 02:01: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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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队不排不HD
№3 ☆☆☆抽搐2006-09-24 02:01: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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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贴中,在众多JM,尤其是OS亲和大米亲于夜深人寂之时的贴心教导,一根筋楼主我的思维有了最新的飞跃~~~~现把飞跃复制过来:
 
****************************************************************
 
P{一男一女|已知一女}=P{姐弟|姐}×P{姐|已知一女}+P{兄妹|妹}×P{妹|已知一女}
 
P{姐|已知一女}=2/3
 
这个的意思是应该是:P(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家庭有姐姐)=2/3
但是我一直理解成:P(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女孩是姐姐) =1/2
 
OS亲说:P{姐|已知一女}=P{妹|已知一女}=2/3也许并没有错。
因为这里的“姐”不是指:已知的这个女孩是姐姐。
而是指:这个家庭里有一个姐姐。
“妹”也是同样。
 
而比1多出来的1/3,就是因为有三分之一的家庭有两个女孩,既有姐姐又有妹妹。
 
****************************************************************
 
PS。这一步飞跃在OS亲的教导下完成
№4 ☆☆☆TNND老娘怒了2006-09-24 02:04: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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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2/3很清楚了
现在不是求正确答案,是纠正LZ远在南极的思路。
如果说出去XQ300多贴N多人路过这么简单的题目都解不出会被笑死的
№5 ☆☆☆……2006-09-24 02:06: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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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米亲教导说:
 
****************************************************************
 
P{一男一女|已知一女}=P{姐弟|姐}×P{姐|已知一女}+P{兄妹|妹}×P{妹|已知一女}
☆☆☆os于2006-09-24 00:09:34留言☆☆☆
 
你这里把姐|已知一女,妹|已知一女,当条件下的互补事件用的。
条件概率的互补事件,和也要是1
 
而且这个公式不对。
因为(姐|已知一女),又分成(姐,只一女|已知一女)和(姐,二女|已知一女)。两种情况下,P{姐弟|姐}, 概率分别是1和0,不合使用全概公式的条件。
 
*****************************************************************
№6 ☆☆☆TNND老娘怒了2006-09-24 02:08: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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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在于:
 
P{姐弟|姐}=1/2
P{姐|已知一女}=2/3
P{兄妹|妹}=1/2
P{妹|已知一女}=2/3
 
所以:P{一男一女|已知一女}=P{姐弟|姐}×P{姐|已知一女}+P{兄妹|妹}×P{妹|已知一女}
              =1/2*2/3+1/2*2/3=2/3
 
算式右边的四个概率全部正确
算式结果正确
那么
情况一:算式正确!(大米亲请出来反驳)
情况二:算式不正确!结果正确只是巧合!(俺不相信巧合啊不相信~~~小攻不掷骰子啊骰子~~~~)
№7 ☆☆☆TNND老娘怒了2006-09-24 02:16: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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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一男一女|已知一女}=P{姐弟|姐}×P{姐|已知一女}+P{兄妹|妹}×P{妹|已知一女}
 
P{姐|已知一女}=2/3
 
这个的意思是应该是:P(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家庭有姐姐)=2/3
但是我一直理解成:P(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女孩是姐姐) =1/2
 
OS亲说:P{姐|已知一女}=P{妹|已知一女}=2/3也许并没有错。
因为这里的“姐”不是指:已知的这个女孩是姐姐。
而是指:这个家庭里有一个姐姐。
“妹”也是同样。
 
而比1多出来的1/3,就是因为有三分之一的家庭有两个女孩,既有姐姐又有妹妹。
 
****************************************************************
 
PS。这一步飞跃在OS亲的教导下完成
  
☆☆☆TNND老娘怒了于2006-09-24 02:04:39留言☆☆☆ 
 
当作(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家庭有姐姐),公式是不对的
 
那么OS亲用的是这个个基本的概念吧:P(A) = P(A B) + P(A C) 用这个公式的前提就是 B C 互补 (不相交,且并为全集)
 
如果把条件放上去, 公式就成了P(A|G) = P(AB|G ) + P(AC|G), 仍然要满足前提 B、C 不相交。
 
而(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家庭有姐姐) 和 (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家庭有妹妹), 这两个事件是有交集的。
 
 
 
 
 
 
№8 ☆☆☆大米2006-09-24 02:22: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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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家庭有姐姐) 和 (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家庭有妹妹), 这两个事件是有交集的。
 
☆☆☆大米于2006-09-24 02:22:11留言☆☆☆ 
 
对!她们两个有交集的情况我刚才也想通了。
 
而且要悄悄说一句:我也认为BC应该互补。(更悄悄地说一句:……我怎么看怎么觉着这是全概率的思路……)
 
但是!!一个错误的公式怎么能得出正确的结果呢???
№9 ☆☆☆TNND老娘怒了2006-09-24 02:28: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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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在于:
 
P{姐弟|姐}=1/2
P{姐|已知一女}=2/3
P{兄妹|妹}=1/2
P{妹|已知一女}=2/3
 
所以:P{一男一女|已知一女}=P{姐弟|姐}×P{姐|已知一女}+P{兄妹|妹}×P{妹|已知一女}
          =1/2*2/3+1/2*2/3=2/3
 
算式右边的四个概率全部正确
算式结果正确
那么
情况一:算式正确!(大米亲请出来反驳)
情况二:算式不正确!结果正确只是巧合!(俺不相信巧合啊不相信~~~小攻不掷骰子啊骰子~~~~)
  
☆☆☆TNND老娘怒了于2006-09-24 02:16:37留言☆☆☆ 
 
姐|已知一女, lz到底把它当作什么理解的呢。
 
1。 当作(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家庭有姐姐)
 
那么公式不正确,因为(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家庭有姐姐)和(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家庭有妹妹),两个事件有交集。
 
2。当作(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女孩是姐姐)
 
公式正确,但四个概率不正确
P{姐弟|姐}, 要再分成(只有一女)和(有二女)才能算
P{姐弟,只有一女|姐}=1
P{姐弟,有二女|姐}=0
 
就像我在前一个帖子里说的,分成四个条件
 
P(有男孩|有一女孩)=
 
  P(姐弟|这个女孩是姐,只一女)×P(这个女孩是姐,只一女|有一女孩)
+P(姐弟|这个女孩是姐,二女)× P(这个女孩是姐,二女|有一女孩)
+P(兄妹|这女孩是妹,只一女) ×P(这个女孩是妹,只一女|有一女孩)
+P(兄妹|这个女孩是妹,二女) P(这个女孩是妹,二女|有一女孩)
 
= 1(1/3) + 0 (1/6) + 1 (1/3)+ 0 (1/6) = 2/3
 
里面的几个概率:
 
P(姐弟|这个女孩是姐,只一个女孩)=1
P(这个女孩是姐,只一女|有一女孩)=1/3
 
P(姐弟|这个女孩是姐,二女)=0
P(这个女孩是姐,二女|有一女孩)=1/6
 
P(兄妹|这个女孩是妹,只一女)=1
P(这个女孩是妹,只一女|有一女孩)=1/3
 
P(兄妹|这个女孩是妹,二女)=0
P(这个女孩是妹,二女|有一女孩)=1/6
  
 
  
 
№10 ☆☆☆大米2006-09-24 02:44: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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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不是1/2?
№11 ☆☆☆新池2006-09-24 02:45: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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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个错误的公式怎么能得出正确的结果呢???
☆☆☆TNND老娘怒了于2006-09-24 02:28:37留言☆☆☆ 
 
(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家庭有姐姐) 和 (已知有一个女孩的条件下这个家庭有妹妹)
因为在这两个事件的交集上,有男孩的概率是0,所以即使交集部分重复计算了,也没有影响到正确的答案。
№12 ☆☆☆大米2006-09-24 02:50: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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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深刻体会,数学好才是真的好。。
55555
№13 ☆☆☆ 昴流2006-09-24 02:51: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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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一贴写的条件概率公式没问题,也跟全概率没关系,等式是严格推导di,不信可以重新去条件概率定义再过来
  
☆☆☆os于2006-09-24 02:59:43留言☆☆☆ 
 
默,那个公式确实错了,公式用的是条件概率和加法原理,条件概率没错,加法原理要求事件无交集,这部分错了。
 
其实综合加法原理和条件概率,就是全概公式了,只是一种思维方式。其实并没有全概率这个名词,你说的全概率是相对于条件概率的概念吧。
№15 ☆☆☆错了错了2006-09-24 04:05: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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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P{一男一女|已知一女}=P{姐弟|已知一女}+P{兄妹|已知一女}
 

P{姐弟|已知一女}=P{姐弟|姐}×P{姐|已知一女}
P{兄妹|已知一女}=P{兄妹|妹}×P{妹|已知一女}
 
所以
P{一男一女|已知一女}=P{姐弟|姐}×P{姐|已知一女}+P{兄妹|妹}×P{妹|已知一女}
 
lz用的是P{姐},P{妹},事实上应该用P{姐|已知一女},P{妹|已知一女}
☆☆☆os于2006-09-24 00:10:30留言☆☆☆ 
默,那个公式确实错了,公式用的是条件概率和加法原理,条件概率没错,加法原理要求事件无交集,这部分错了。
 
其实综合加法原理和条件概率,就是全概公式了,只是一种思维方式。其实并没有全概率这个名词,你说的全概率是相对于条件概率的概念吧。
☆☆☆错了错了于2006-09-24 04:05:26留言☆☆☆ 
 
默,再详细的说一遍,我说的就是这式子本身,而非所谓的“你说的全概率是相对于条件概率的概念吧”
 
加法原理要求的无交集,所以我第一步分成P{姐弟|已知一女}+P{兄妹|已知一女}两部分并未相交
 
当然,如果你死活认定P{姐弟|已知一女}跟P{兄妹|已知一女}这两部分相交。。。。。。可以现在就return,不用再看了
此时
P{一男一女|已知一女}=P{姐弟|已知一女}+P{兄妹|已知一女}
 
而第二步只是根据条件概率的定义顺推,划分已经在第一步做完了
P{姐弟|已知一女}=P{姐弟|姐}×P{姐|已知一女}
P{兄妹|已知一女}=P{兄妹|妹}×P{妹|已知一女}
 
最后综合得出的式子,就是
P{一男一女|已知一女}=P{姐弟|姐}×P{姐|已知一女}+P{兄妹|妹}×P{妹|已知一女}
 
最后,如果不幸你还看到了这里的话,请不要老以全概的思维去解释条件~~~
用了加法原理的条件概率也不一定就是全概率,我现在根本不在讨论完备事件群
满足加法原理的完备事件群的划分,才可以用全概率的思维去求,谢谢。
 
 
 
№16 ☆☆☆os2006-09-24 11:57: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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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我是外星人,完全看不懂,我果然是理科白痴。
№17 ☆☆☆moon2006-09-24 12:12: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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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参合不进去了  果然“LESS IS MORE”啊~~~~~
№18 ☆☆☆ray2006-09-24 12:21: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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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加法原理的条件概率也不一定就是全概率,我现在根本不在讨论完备事件群
满足加法原理的完备事件群的划分,才可以用全概率的思维去求,谢谢。
☆☆☆os于2006-09-24 11:57:50留言☆☆☆ 
 
汗,再次提醒,并没有全概率这个定义,请不要自造名词。用了加法原理和条件概率就是全概公式的思维,也许你们学的时候比较死板吧。
№19 ☆☆☆错了错了2006-09-24 12:34: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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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来学习一下
趴着看
№20 ☆☆☆小夜猫2006-09-24 12:35: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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