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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挥一挥手 我告别掐架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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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

因为掐架而离开
但我最终又回来了

因为这里如此热火朝天
而我又是如此寂寞无依


这一次
我又要离开了

也许我还会回来
或许明天
或许后天
或许一个月后
或许一年之后
但——

我要发誓
我再也不掐架了

有时候掐架
因为我要用批判的眼光看事实

有时候掐架
因为我心爱的那些个受到伤害

有时候掐架
因为我要昭显自己的真知灼见

有时候掐架
因为我就是看他/她不顺眼

有时候掐架
因为我有赠义感!

有时候掐架
因为我前一天没睡好

有时候掐架
因为我空~虚、我寂~寞、我吃饱了没事干~

有时候掐架
因为我就是想逞一时口舌之快——怎是一个爽字了得!

但……

因为掐架
我没时间码字赚不到外块

因为掐架
我没时间涂鸦赚不到外快

因为掐架
我没时间学习赚不到分数

因为掐架
我没时间打工赚不到玛尼

生命诚可贵
玛尼价更高
若为掐架故
实在太糟糕

所以我发誓
我再也不掐架了!

若违此誓——








就让XQ的口水淹死我吧!~~~~~~~~~~~~~~~~~
№0 ☆☆☆世界如此美好 2006-07-08 05:57:55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哈哈哈~ 沙发?
不错~ 顶一下楼主~
我也喜欢玛尼。。。就是。。。贵。。。泪奔。。。
№1 ☆☆☆攒RP*内少&kim2006-07-08 06:03: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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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阴魂不散2006-07-08 06:07: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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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的活力就在于掐架啊!!!
№3 ☆☆☆阴魂不散2006-07-08 06:07: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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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你太沉迷了,掐架这种东西就是为了过把瘾,
该做正事的时候就不要玩,忍不住就干脆禁论坛。
№4 ☆☆☆dongjin2006-07-08 06:10: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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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行不够
一掐架就认真
一认真就上火
一上火就想骂人
还是不掐了
№5 ☆☆☆世界如此美好2006-07-08 06:17: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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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如此美好于2006-07-08 06:17:18留言☆☆☆ 
好累啊~
№6 ☆☆☆阴魂不散2006-07-08 06:19: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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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行不够
一掐架就认真
一认真就上火
一上火就想骂人
还是不掐了
  
  
☆☆☆世界如此美好于2006-07-08 06:17:18留言☆☆☆ 
===============================================
把刚写的一张帖子转过来给你看看我一般是怎么玩的。
1。论坛
其实也算混论坛,但是绝对不常混,自我感觉是始乱终弃型!
论战,或者说掐架,一般混论坛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个,决不是为了在某个论坛里和大家混个脸熟,成立什么虚拟交易圈子,这种东西对我来说最没意义,网络社区对我来说就是为了满足扮演欲望的一个舞台----------事实上一般对论坛没太大爱好,决不会在某个论坛里泡上半年以上,而且只挑有闲的时候去,不然平时那么忙哪有这个功夫,也有在压力大,需要发泄时候去的,如同楼主所说,连战之后神清气爽,所以生理期之前去发泄一下缓解情绪也是一种好选择。
去之前先用一个月的时间探探路潜水看看贴,因为多数论坛里经常有白癫疯出没(不然那个论坛就是绝对小众化的),而真正有水平的人只是偶尔可见,大多数的还是水准一般的庸人看客,和这些人罗索其实大都是白费时间,所以要先观察一点时间,摸熟某个坛子的一惯术语,一般年龄群,一般关注事件等。
一个论坛里一般停留的时间不太长,一个月到三个月不等,其中真正活跃的一般就几天,除非真的觉得棋逢对手。
2,马甲
一般只用一个马甲,其目的就是让某些人看到就势如水火,----------所以掐的话一定要把马甲掐到发红发黑才算罢手,到对方见到你的马甲就恨的牙痒痒,恨不得立刻找岔开掐,那就是最让在下自信爆棚的达到目的了。一般是对手水平越高越兴奋,如果真的棋逢对手么,当然兴奋,也有时是对方人越多越兴奋,那种一般是一小白军团居多,看他们丑态百出也真是非常滑稽富娱乐效果。
3,风格
用的风格一般比较固定,一般两种,严肃型和调侃型------与人说神话,与鬼讲笑话,一帖坚持一种风格或者两种混用,脏话一般学不太来,因为那很没品,自降身份;人身攻击尽量少用,因为那表明你理穷只能拿人家马甲风格做文章了。诡辩并非不可用,但要用的巧妙,戳住痛处又让他反驳不了。对先露白相的癫疯级人物,决不对骂,沉住气调侃,你的风格越高雅,对他的讽刺效果越强烈,对方不到两回合就会自动卸甲,否则就成了小丑级笑场人物了。比严肃的时候一定要到家,决不要坚持不住笑场,即使拼命想笑也一定要,忍忍忍,和他侃学术,冲正经,水平低的一般马上露马脚,胡搅蛮缠型小白一般可以无视,遇上确有学术水平的,棋逢对手的,绝对就是长见识的机会了,可以引你去了解一个陌生的领域,修行好了改日再战。
4,主题
一般不是太挑主题,因为经常喜欢跑题,但是想掐的时候,尽量不要找一些没有悖论的主题,那样根本掐不起来,进就进有争议的,而且越是是非难以分明越好,就像往往哲学性的论题都是几千年经久不衰的论题,因为没有办法是非分明,是思辨性的,所以这种主题是最有辩论价值的。但是实在想掐,其实最一般的主题也掐的起来,只要有一个观点,不惜言辞激烈些旗帜鲜明地表达出来,对反面的毫不犹豫的针锋相对,抓住对方软脚痛处,论据充分的说理,让他想忽视你都难,这就可以开战了。
5,混战
单挑的时候也有,但是一半多是混战,因为一旦是以理而论,即使对手是小白军团,也没办法向你围攻讨伐,因为总有人路过会加入你一方,所以尽管应战,不用怕他人多势众,不过其实和真的小白军团混战是很让人打瞌睡的,这些人正面理论不过,顶多搞搞人身攻击,恶意曲解你的观点,来个叫嚣骂场。或者背后开帖趁其对手不在骂骂咧咧几句以求暗爽,即便小白军团搞得所谓的讨伐贴,群殴帖,也都是给人看乌合之众丑态笑话的多,真正的高手是不屑这样做的,讲求效率一贴就可以把你掐得难翻身,哪还用什么群起而攻之?所以混战的时候只有在对方阵营也有高手参战才有点看头,两方针尖对麦芒真有点论辩赛的势头,因为从小就是玩论辩赛的,自然对这种无限时网络联战大爱到欲罢不能,不过干正事的时候绝对不玩。
6,其他
掐架也有后患,对我来说其中最大的就是老面孔,失新意,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但是这样还有什么意思?大家连你家里养了几只猫这样的事都知道了,那掐起来还有什么劲?有固定的亲友邦,对头组,一掐起来就是对殴性质的人身攻击,那就最没意思不过,要就事来论事才有论的乐趣,虽然说是可以换马甲,但其实换马甲根本不是一个解决办法,马甲可以换人还是那几个,就算你再有表演风格一样会被高手看破,先不说技术层面的,被人识破ip揭穿马甲下不了台,就是个人风格本身也不是那么容易就换得来的,总有那几个固定模式。所以与其换马甲不如换论坛,每到一个新论坛基本上就能找到一些新意,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高手出没的论坛, 以及一些比较专业的论坛,与专业人士论论有时候能得到不少提高。后患之二就是粉丝缠身,千万小心个人资料的管理,个人信箱,博客地址,决不透露,因为一旦马甲穿红,无孔不入的粉丝就来了,拉关系帖,求援信,交友团,有时间有闲情的大人们当然可以继续乐在其中,咱可是消受不起。
№7 ☆☆☆dongjin2006-07-08 06:28: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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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jin于2006-07-08 06:28:18留言☆☆☆ 
话还真是多~
№8 ☆☆☆阴魂不散2006-07-08 06:47: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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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jin于2006-07-08 06:28:18留言☆☆☆ 
话还真是多~
  
☆☆☆阴魂不散于2006-07-08 06:47:46留言☆☆☆ 
==================================
现场逮住一只,呵呵
№9 ☆☆☆dongjin2006-07-08 06:50: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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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誓我以后绝对自动屏蔽这位上帝的任何言论,除非她自己破誓上马甲。。
非人哉orz
№11 ☆☆☆华丽丽的鉴定2006-07-08 06:53: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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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丽的鉴定于2006-07-08 06:51:30留言☆☆☆
☆☆☆dongjin于2006-07-08 06:50:07留言☆☆☆
 
 
有奸情!
№13 ☆☆☆火眼金睛2006-07-08 06:56: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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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誓我以后绝对自动屏蔽这位上帝的任何言论,除非她自己破誓上马甲。。
非人哉orz
  
☆☆☆华丽丽的鉴定于2006-07-08 06:53:14留言☆☆☆ 
===================================
嗬嗬,就是想知道一帖能钓出几只白癫风。
№14 ☆☆☆dongjin2006-07-08 06:56: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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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丽的鉴定于2006-07-08 06:51:30留言☆☆☆
☆☆☆dongjin于2006-07-08 06:50:07留言☆☆☆
 
 
有奸情!
  
☆☆☆火眼金睛于2006-07-08 06:56:00留言☆☆☆ 
=================================
对鸟~赫赫
我就知道有人对这个马甲念念不忘~
№15 ☆☆☆dongjin2006-07-08 06:58: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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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奸情!
  
☆☆☆火眼金睛于2006-07-08 06:56:00留言☆☆☆ 
我求求您
虽然我和那位仁兄在同城市
但是千万,拜托,求您,不要把ta的名字和我相提并论
jq酱紫伟大的词语更表
我现在有种想吐的感觉
№16 ☆☆☆华丽丽的鉴定2006-07-08 06:58: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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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阴魂不散2006-07-08 06:59: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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愁人啊~
№18 ☆☆☆更年期夫妇2006-07-08 07:00: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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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绝对是被陷害的
№19 ☆☆☆七米2006-07-08 07:03: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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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和那位仁兄在同城市
……
☆☆☆华丽丽的鉴定于2006-07-08 06:58:55留言☆☆☆ 
=======================================
不用装得比谁都了解在下再顺便趁机给自己打打广告,哈哈~
 
 
 
№20 ☆☆☆dongjin2006-07-08 07:11: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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