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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声明:有位手冢不二命大人正在鲜网用自己的名义发“我的爱人是只狼”一文,手冢不二命并非林仑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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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有位叫手冢不二命的大人正在鲜网用自己的名义发“我的爱人是只狼”一文,那个手冢不二命并非我本人。

谢谢......大人,让仑发现有个叫手冢不二命的大人正在鲜网用自己的名义发“我的爱人是只狼”一文(请原谅我用这么长的句子来说明此事,只因为仑很不喜欢“剽窃”这个词,所以把话说的啰嗦了),对于这件事,我有些气愤,更多的是伤心。这位大人转走我的文章后属上了她的姓名,赫赫然的发表在鲜网,就连文章插花里有林仑名字的地方她也改了,让我又郁闷又有点哭笑不得。仑本来想直接写信给鲜网让他们处理的,可打开了hotmail却又想到她的专栏会不会因此而被撤,心里忽觉一阵不忍,于是又关上了信箱。

刚刚我已经给这位大人在她的会客室留了言,希望她能尽早彻文,如果她还不撤的话我想我还是会给鲜网写信的,因为真的无法忍受自己的孩子被偷走的感觉,虽然他可能是个很丑很笨的小孩,甚至有人从不喜欢它,但它永远是我的baby。

因为有人误将手冢不二命认为是我(林仑)的另一笔名,所以特作此声明。手冢不二命并非林仑,我也不认识这位叫手冢不二命的大人。


附上手冢不二命大人的专栏地址:http://www.myfreshnet.com/BIG5/literature/li_homo/100066359/index.asp


谨祝晋江的大人们身体健康,工作学习顺利!

林仑

2005/09/12
№0 ☆☆☆林仑 2005-09-12 11:58:42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顶,支持大人
№1 ☆☆☆大怪猫2005-09-12 11:59: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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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顶!
№2 ☆☆☆看鸟2005-09-12 12:01: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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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看过你的文,不过这样的事情还是要支持的~
№3 ☆☆☆lingo2005-09-12 12:01: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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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12005-09-12 12:17: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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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还以为她把文中的人物名字改成了手冢和不二...
№5 ☆☆☆NYA2005-09-12 12:18: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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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下!~~~~
表说你不知道我是谁,但是~~知道了不准说出来~~~
№7 ☆☆☆你表姐2005-09-12 12:28: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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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的大人们,真的很感谢!
№8 ☆☆☆林仑2005-09-12 12:30: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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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默,真是BH的人呐,不过^_^,林大的涵养真好,支持一个。
№9 ☆☆☆llf2005-09-12 12:32: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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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顶~
№10 ☆☆☆2005-09-12 12:33: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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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GJM多到让人内伤啊……
№11 ☆☆☆7722005-09-12 12:34: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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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表姐于2005-09-12 12:28:31留言☆☆☆ 
 
大亲大亲,当然知道了,你是我最最亲爱的表姐嘛!好久不见啦,你现在又在写文虐谁呢??
 
表姐你的蜜月过的很甜蜜吧?呵呵^^,真是幸福的人啊~~仑看到表姐后郁闷都少了很多了
№12 ☆☆☆林仑2005-09-12 12:34: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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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这么有名的文都敢盗???
№13 ☆☆☆帝丹の女王2005-09-12 12:35: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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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这么有名的文都敢盗???  
  
☆☆☆帝丹の女王于2005-09-12 12:35:16留言☆☆☆ 
 
太BH的gjm
№14 ☆☆☆笑眯眯2005-09-12 12:38: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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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剽窃滴人还真多
 
支持大人~~
她既然敢剽窃,那么也不怕被告发喽
 
大人不必对她心软
№15 ☆☆☆大吉岭红茶2005-09-12 12:40: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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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的抄袭是不需要脸面的
№16 ☆☆☆~~~2005-09-12 12:42: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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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M的季节啊……
LZ真是手软。
№17 ☆☆☆忽尔今夏2005-09-12 12:43: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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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鲜网的抄袭不需要客气,一段时间就要发作一次,有的还直接盗其他专栏的文,胆子之大大到吓死人,对于这种现象可以直接MAIL封杀之,不守写作道德的人也没资格被称为作者更没资格开什么专栏.
№18 ☆☆☆望天2005-09-12 12:55: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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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看過樓主的文章---
 
但是發生這種事,還是要支持樓主的!!
 
№19 ☆☆☆請問?? ^_^2005-09-12 12:56: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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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大人还是快告他比较好~
我总觉得鲜网的联系方式比较慢的~谁知道他们怎么时候会处理啊~~
有脸抄就不怕人家告~
№20 ☆☆☆最恨GJM2005-09-12 13:01: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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