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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读者不可以越界,写手同样不可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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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视频有感
以我个人的观点看来,小说是商品,写手是商人而读者是消费者,于是乎当一本小说是免费的,那么读者就没有资格对写手评头论足,当然读者有权利分享自己的感受,但这感受也只能与这本小说有关(在我看来,对写手的评头论足与分享感受是不同的),而且读者必须留情面,因为它是免费的。而当小说为收费时,读者当然可以评价它的剧情、文笔等,(而这种评价与感受不同,你具有严格评价的权利)但是你仍然不可以评价、指责写手(写手作为商人,只有当他/她坑文,未及时更新,欺骗读者以及违备一个写手所因该具有的职业准则时,才能被批判)。但当你看盗版文时,你就没有资格评价(请注意我所说的所有评价包含好的、坏的和中性的)小说与写手。
溺爱写手的“读者”不是真正的读者,没有小说是完美的,如果一股脑地拥护写手,称其小说为神作,显然是可笑的,因为这是不合理的,身为神作的小说竟无法让“读者”说出那里好吗?无法让“读者”说出所感触的点吗?既然无法说出,又怎么能说小说好看呢?因为你都没有思考过,如果仅仅是因他人的观点与自我不同,就开始抨击她/他人,这是不对的,因为你剥夺了其他读者的评价的权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评价小说是一件很累人的事,因为这意为着读者对所看的小说有感情也花了时间,而这样的评价往往更公正,因为旁观者可以看到小说的好与坏、读者对小说的感情。
而我看小说是很少评价的,因为我看小说只是用来打发时间(与刷视频一样),为了不那么无聊而已,这意味着我的评价是不公正的,根本就没有发表的必要,根本的原因是我就不会去思考这本小说,思考是很累人的,而以打发时间为由的我为什么会想让自己累。所以只会觉可看就看,不可就弃。
读者不可以越界,写手同样不可以。
№0 ☆☆☆FNF|cfe03b47 2025-12-04 02:32:35留言☆☆☆   来自海南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如有不同观点,请留言探讨,说不定可以发现新思路,新方向!!!!
№1 ☆☆☆FNF|cfe03b472025-12-04 02:42:01留言☆☆☆   来自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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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2 ☆☆☆魈君|fb20f40d2025-12-04 05:00:42留言☆☆☆   来自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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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3 ☆☆☆浮云悠悠|8bba7f2e2025-12-04 13:42:16留言☆☆☆   来自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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