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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恶搞胡扯]关于精神问题的乱谈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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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纠正两个基本观念,精神和神经完全是两回事。所谓精神病(psychosis)指的是由器质性和/或情感性原因引起的严重精神紊乱的总称,表现为个性和人格失常且与现实脱离,常伴有妄想、幻觉或幻想的一类疾病。而神经(nerve) 是我们身体器官的一部分,就像他们的兄弟——血管一样,是真实存在的。所以咱老百姓口中的“神经病”,其实应该说是“精神病”要更准确一些。至于这一类疾病的分类实在是太过复杂,有些领域至今尚无定论。如果认真论述,估计一本两本书是绝对不够的……俺向来自诩为耽美科普写手,就从耽美文里比较容易出问题的一些角度来说说吧。

     话说耽美文章里涉及精神病的部分可谓多而又多——今后请大家避免使用“神经病”这个不甚准确的名词,BL在数十年前还被规划在精神失常的领域中。当时如果有人敢公开承认自己是同人女,想必也得被强制送进医院修理修理。不少早期精神病院(旧称疯人院)完全就是人间地狱,医生基本上就是狱监和驯兽人的混合物。据我观察近来这一观念也没多大改变,不过形势总是在往好的一方面发展,现在我国对于精神健康也越发重视了。虽然俺以为这和近年来由于精神病人的治疗管理不力,导致很多悲剧不无关系,但是一点一点地改善总比什么都不改善强一些。

      有一个非常美丽的误会就是:小受被强叉或者轮叉之后,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每天每天就是看着天上的星星/燕子/云彩/太阳公公发呆,只有在小攻的精心呵护照料之下,才会偶尔呆呆地嫣然一笑。各位,相信我:如果一个人连饭也忘了吃,那他肯定不会记得控制排便。俺知道让大家想象小受一边大小便失禁一边被小攻圈叉和喂饭是件很残酷的事情,但是现实如此,大家还是要努力接受的。

      另外一个常见的设定就是小受(多半是小受,我好象很少见小攻有精神疾病的。虽然从大多数文中的临床表现看来,更应该被送进医院的不是小受,而是小攻……)磕了很多的药,从而根据作者和读者的需要,表现出很多症状——例如晕眩、失忆、除了某一特定人物谁也不认识、苍白、贫血……等等,在此介绍一下抗精神失常药物的分类,大致可以分为抗精神病药、抗躁狂和抑郁药,抗焦虑药。这些药物常见的副作用如下:便秘、口干、皮肤干燥、过敏、中毒、恶心呕吐、腹泻、嗜睡、淡漠、性功能减退……其中有一种常见于青少年的锥体外系反应,表现为舌、面、颈、背肌肉痉挛,病人出现强迫性张口、伸舌、斜颈等大幅度怪异动作。如果哪篇文里如实描写了这些场景,那我还真要去拜一拜。

     说到药物副作用,不得不提一下传统自杀常用药:安定。经常可以看到悲文的主角磕了很多安眠药,“在朦胧中永远地睡去”——出现这种错误的场面不能怪大家,应该怪当年的很多三流伦理八点档电视剧。须知很长时间以前,我们所使用的安眠药已经由不那么安全的□□类换成了副作用很小的苯二氮卓类□□(又名安定),就算大量服用,也会比较安全。那个用药过多的可怜人如果真的驾鹤西去,那么他多半不是被毒死,而是被几斤小白药片撑死的……

      其实举出这些很不美型的东西,并不是想批判什么。(小声说一句,其实很多东西不查资料我也记不准。有时候所谓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的区别,就是专业人士知道去什么地方找正确的资料。)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作一些粉饰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粉饰得不能太出格了……相信大家也不愿意辛辛苦苦写就的一篇悲剧被在下这样居心叵测的恶人当笑话看。尤其现在是个信息时代,要找什么资料相当容易。如果大家觉得网络上的东西很不可靠,那还有个最简单的方法:找相关专业的教科书。虽然教科书比较枯燥,也没有啥幽默感和可读性,有些东西也很落后于时代,(特别是高科技这种日新月异的专业)但是有一点好处:比较有权威性,而且肯定能让初学者看懂。

      研究精神病时有一点请大家注意,就是千万别有代入感……在这个时候玩“感同身受”,玩过可就坏了菜了。这一点在下深有体会,话说医学生到了半桶水的程度,多半会得一种叫做“大四综合征”的东西,就是说一天到晚疑神疑鬼,总觉得天下绝症,舍我其谁?我们班的兄弟们当初多少都有点这个毛病,基本无人幸免。临床表现千奇百怪:有流了一两次鼻血便怀疑自己得白血病了;(其实我觉得这姑娘真正的问题是韩剧看多了。)有发了一两天烧就怀疑自己得非典的;有咳嗽了几天就怀疑自己不幸罹患肺癌的……本人在那段时间里多晒了几天太阳,脸上长了几个雀斑,于是总觉得那是恶性肿瘤之王——恶性黑色素瘤的先兆;再加上那段时间比较倒霉,达到了“喝口凉水都塞牙”的灰色境界,顿觉人生无望,只差动笔写遗书分配遗产了。幸亏一段时间之后大家的症状都有所缓解,否则恐怕要集体进临终关怀医院去。人吓人是能把自己吓死的。    

     精神方面的东西还和身体上的病变不同,如果一位同学体温正常,神智清醒,从不咳嗽,他肯定不会无缘无故地怀疑自己得了肺炎(如果无缘无故怀疑自己得了什么病,那倒真该去医院,只不过该去的是精神专科医院);但是人总有情绪低落的时候,在一时刺激之下也难免产生一些过激的想法。在下的一位至交对心理学非常感兴趣,有很多相关的书籍,高三时俺照着上面的一个测试算了算本人的精神失常指数,得出的结论是我有轻微的强迫症,同时还是个偏执狂——把我吓了个魂飞魄散,心想再做下去也别考大学,直接扛着被子到安定医院报道好了。后来因为作业太多没时间考虑这个问题,终于救了我一条小命。不过说句题外话,人不要疑神疑鬼,但是也别讳疾忌医。很少有人愿意接受自己或者亲人不幸罹患精神病的事实,但是真的得病了也不能不治……

     说到耽美中的虐文,心理学里有个很妙的观点就是:人缺啥就会特别强调啥。在下曾经用这一观点解释了很多事情,发现很有用。例如一个人一天到晚强调有多少多少人爱他,那往往是他很没有被爱的感觉;在网上叫嚣“我很有钱”的ID,往往被大家砸砖或者被更有钱的ID们嘲笑了。举个更常见的例子就是一直嚷嚷“我没醉!我没醉”的往往真喝高了,而清醒的人总会谦虚地说:喝多了、喝多了……俺一向以为大家吃饱喝足了才好去色情,如果还挣扎在温饱线上,哪里顾得上精神需要啊?因此,种种虐文中的鞭打、鲜血、道具……都是为了调剂读者幸福而平淡的生活服务的。如果把很多耽美作品里的小受换成女孩子,大家估计都要觉得这个女人离死不远了……话说虐恋不是虐待,如果一个人(无论男女)的尊严、人格、信念已经被摧残殆尽,还有什么可爱的呢?特别要说的是,大家编编故事,尽可以怎么爽就怎么来;但是千万要保持清醒,不能被某些观念洗脑。如果现实中您自己或者您的亲朋好友姐姐妹妹遇到什么圈禁、殴打、性虐待等等类似情况,千万别犹豫,别姑息,也别骗自己这是什么爱你才要虐死你;赶紧及时保留证据并向相关组织求助——糟蹋自己的人生是一件罪该万死的事。

     当年听说有篇奇文,小攻在某家美丽如森林公园的精神病院里散步,突然听见一阵有如天籁的歌声,于是随风寻去,发现一位天仙一样清纯优雅的白衣小受正坐在一棵参天大树的树杈上唱歌……这首先有个管理的问题,须知任何一家正规的精神病院,都不会允许心怀叵测的小攻随便地潜进去寻觅小受的。连病人家属要前去探望,都有极其严格的规章制度要遵循。另外据我所知,没有哪家医院的病号服是纯白的,尤其是病人体力和精力都不错的精神病院。各位,须知自从现代西医开始规范化管理,只有可爱的护士妹妹们的制服正在向鹅黄、粉红、浅蓝、嫩绿等温馨的方向多元化发展,医生们始终是穿白大衣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现了患者的病号服纯白化……后果不堪设想啊!本年级各个专业之间的同志们关系不错,在下特地揪出一只精神卫生专业的咨询:同学,贵院有没有病人上树唱歌的可能?对方答曰:唱歌可以,上树万万不能。除非这院长要把自己的饭碗砸了……并且把这种对病人的人身安全极为不负责的行为大肆抨击了一番。

      
      说起来精神障碍是一种很常见的问题,多种数据表明无论在哪个年代,何种背景的人群中,都有一定比例的精神病人。这和天气不好要得感冒,不刷牙就可能长虫牙是一个道理。这种病向来公认对社会和家庭危害极大,要治愈也十分困难。据我研究病例看到的几个例子,能治愈的与周围人的关心爱护密切相关。相反,本来可以战胜病魔走向社会的人,因为歧视而彻底被废了的也为数不少。其中有个例子在数本著作上均有提及,说的是一位病人上大学期间受了刺激,曾入精神病院治疗;后来痊愈出院,同学们并没有因为他曾患精神病而歧视他,使他恢复得十分稳定。毕业后因为师长的爱护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后来结婚生子,生活得十分幸福。不料天降横祸,妻子和年幼的女儿不幸车祸双双身亡,结果他不堪打击旧病复发再次入院。这时单位的领导比较明理,说:某某同志曾经发过病,但是已经治愈并且能正常地生活,说明这种病是可以治好的。于是在他出院之后委以重任,还组织群众关怀他的个人生活,终于使这位曾经的患者再次融入社会。这个例子之所以难得,就是因为此人受到了周围人很好的爱护。与之相对的很多病例,本来可以说基本痊愈,但是因为家人邻居的歧视,同事领导的不信任,而失去了成为正常人的机会。俺看过很多文,精神病患者的伴侣多半是不离不弃,喜剧结尾会让患者受个什么刺激,从而恢复健康两人双宿双飞;悲剧的结尾多半是病人驾鹤西去,留下一个人在懊悔和愧疚中痛苦终身。其实真正最悲的还是现实:当初信誓旦旦的人琵琶别抱,一去不复返……所以说,生活永远比小说更精彩啊。

     本人向来很悲观,觉得这世界就是一个混乱且黑暗的地方,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因素太多了。但既然已经来到人世,总要自己对自己负责,不能大家携手驾鹤西去……话说出身和天赋是无法选择的,但是对待事情的态度还是可以由自己决定的。作为一只伪·女权主义者,我很不甘心地承认女性确实有些地方是赶不上男性的,例如在采矿扛包砸夯等等纯体力行业。再加上自从以体力决胜负的原始社会以来,女性被欺压了几千年,有些落后观念难免根深蒂固。但是有些比较激进的女权思想,俺这个古板的人又接受不了——比如在下从不认为国外激进女权分子去争取站着小便的权利是件有必要的事,俺认为这种“平等”纯属吃饱了撑的。数年前几位熟人的真实经历,促使我确定了一个原则:人,尤其是女人,糟蹋自己的人生就是罪过。至于何谓糟蹋人生,何谓美好的人生,大家见仁见智,有人希望建立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人希望事业有成,有人希望天下帅哥通通去搅基,有人希望天下帅哥通通都归我……余以为既没有讨论的必要,也不会有结果。只好套用前辈的意思: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悔恨,不因虚度年华而羞耻——那便是好的了。

     念大学时遇见了一位神人——北京市某医院急诊科的主任,这位慈悲为怀的女士每当看见有年轻人因为自杀而被送来抢救时,都很痛心;在抢救有效后总要摸摸该青年的头,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世上什么事你去争,都有可能争不到;惟独这件事你不争早晚也轮得到,你说你急着争什么呢……本人第一次听到这段饱含着慈爱与深情的真知灼见时,顿时如五雷轰顶,错,是醍醐灌顶,心想真是太对了,做出这种傻事,在黄泉之下也无颜面对列祖列宗……热泪盈眶之余险些要自杀未遂一次,去亲身感受这位白衣天使的温暖。虽然世界很黑暗,医学界因为涉及人命,向来被认为是黑暗中的黑暗,但就是因为无论什么时代,总有一些光明会跑出来温暖大家的心灵,世界才因此显得更加美好。

    ……对不起大家,我又不负众望地跑题了。本文与其说是一只同人女的作品,不如说是一只伪·女权分子的作品。“同人女”这一称呼早在创立之初就不是什么好词,我早已接受这一事实,并希望在我有生之年看到这词至少从一个贬义词变成中性词。本人的终极目标是在看帅哥搅基之余促使女性努力创造一个美好的人生。就算不光辉灿烂,至少也别堕落糜烂。以下推荐几本书(请相信俺真的不是书店的托儿……)基本都是鼓励人类独立思考,勇敢面对现实,以史为鉴的作品,余以为还是非常值得一读的。

    《给一个未出生孩子的信》《男子汉》 作者:(意)奥丽亚娜·法拉奇

     王小波的所有作品。

     林斤澜、严歌苓、李碧华、亦舒的部分作品。

     最后希望女性都有一个美好的人生。本人一向的原则是:作为名声不好的同人女,有义务活得更加光彩亮丽——好吧,俺承认对“名声不好”这个评价是很不甘心的。但是作为一只现实的人,我既无法昧着良心否认自己身为同人女的事实,也无法欺骗自己同人女是个褒义词……
№0 ☆☆☆沧海一醋 2006-10-13 19:50:41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天啊……今天是啥日子。两篇!
№1 ☆☆☆= =2006-10-13 19:51: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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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爪先
№2 ☆☆☆火星归来2006-10-13 19:52: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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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居然坐到沙发了!
№3 ☆☆☆= =2006-10-13 19:52: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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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板凳~~(茶)
№4 ☆☆☆白头宫女元宝2006-10-13 19:53: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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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爪子,今天真神奇= =++
№5 ☆☆☆千秋```2006-10-13 19:53: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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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没沙发了
№6 ☆☆☆好折凳2006-10-13 19:54: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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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7 ☆☆☆扶墙2006-10-13 19:54: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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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
№8 ☆☆☆咳咳2006-10-13 19:55: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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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真是好日子\^0^/
№9 ☆☆☆ 某颗2006-10-13 19:55: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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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真是好日子\^0^/
№10 ☆☆☆某颗2006-10-13 19:55: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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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奔占!!!!!!!!!
№11 ☆☆☆就酱紫2006-10-13 19:56: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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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竟然也抢到了第n楼……感动啊= =
№12 ☆☆☆逝雨流风2006-10-13 19:56: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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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不堪设想啊!本年级各个专业之间的同志们关系不错,在下特地揪出一只精神卫生专业的咨询:同学,贵院有没有病人上树唱歌的可能?对方答曰:唱歌可以,上树万万不能。除非这院长要把自己的饭碗砸了……并且把这种对病人的人身安全极为不负责的行为大肆抨击了一番。
 
 
 
 
好好玩!
好久不见大人,幸福!
№13 ☆☆☆laura2006-10-13 19:57: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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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滚动~~~~~~
№14 ☆☆☆〉<2006-10-13 19:58: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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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滚动~~~~~~
№15 ☆☆☆〉<2006-10-13 19:58: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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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也成~~
抢楼~~~爪~~
№16 ☆☆☆mercure2006-10-13 19:58: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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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斑动作好快,马上就加精了~~~~~
№17 ☆☆☆在沉默中爆发2006-10-13 19:59: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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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留名~~~~~~~~
№18 ☆☆☆毛~2006-10-13 19:59: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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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你太HD了啊啊……留名!!
№19 ☆☆☆-。-2006-10-13 19:59: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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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按抓的机会了!
怨念,都10多楼了……
№20 ☆☆☆菜花2006-10-13 20:00:0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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