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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燕飞》后记——与喜欢燕飞的读者们共享,谢谢!!!!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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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之所以贴后记,实在是烟狗狗得意忘形了……当初在露出《爱,不可错过》的时候,不会写后记,所以一个字都没写55555555然后是《警察故事》,半页后记;《警察张同志》,凑够了一页;这一次,俺终于写得多了一点,呵呵~~~~~~~

后记:
两年前的那个春季,我开始写一个故事,用了成龙的一部老电影的名字——没办法,烟狗狗天生就不会取名字。
是的,那个故事就叫做——《警察故事》。
而《燕飞》,就是那个故事的续集。
写那个故事的初衷只不过是为了排遣心情,那个春天,2003年的4月1日,一个我很喜欢的人,走了。在疯狂地大哭一场之后,我决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也许这样就可以忘记了他……
不过事实证明,那个人,我怕是永远也忘不掉了。
虽然只是为了排遣心情的无聊之作,却是一发不可收拾,越写越长越写越长……以至于到后来,SA的编辑不得不反复‘警告’我:不能再长了,再长就挤不下了!
可是没办法,当这个故事已经在脑海中成型,当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血有肉栩栩如生地站在我的眼前……故事的发展和结局就已经不是我所能掌控的了,我能做的,就只有记录而已。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一个象样的讲述者,在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个故事好枯燥好无聊。不过我确实是很用心地在讲述,实在讲不下去了的时候,我也会偷偷懒耍耍滑……
于是,就有很多人,被那个‘想象想象想象想象……’搞得吐了血。
向天发誓!我,确实是……故意的。
因为我想写一个轻松的故事,因为我喜欢的那个人,曾经演过一个警察,最后他浑身是血地死去的那个场面,使我不忍心——让我笔下的警察,也那么凄惨地死掉。这也许是我的自私吧……也许。曾经有朋友对我说,如果我让燕飞死掉,这个故事,也许会给更多的人留下更刻骨的记忆。
我回答说,如果是那样,我会恨自己一辈子。
我没有说出口的另一个原因是:有更多的读者告诉我,如果我敢让燕飞死掉,他们就敢让我死掉……当然了,这只是威胁而已。
不过,好象真的是有很多人喜欢燕飞这个人物。而这,也就是我写这个《警察故事》的续集——《燕飞》的缘故。
不过也有不喜欢他的,呵呵,我的一个朋友就告诉我:这四个人里,她最讨厌的就是燕飞,最喜欢的则是王大队长。在她看来,男人就应该凡事认真、工作努力——谢天谢地这个朋友是个医生,我想,做她的病人应该是件很幸运的事情。
当我用了一年多的时间终于写完了《警察故事》,我轻松地以为我不可能再写什么续集了——因为,在那个故事里,我以为,我已经把该说的都说完了。
其实,我到今天也仍然觉得,再写个单独的《燕飞》是件画蛇添足、甚至是狗尾续貂的事情——如果《警察故事》勉强能算得‘貂’的话。因为燕飞和王其实的故事已经说得够清楚了,我不觉得单独再写一篇能有什么益处……
写这个续集,大概只是因为,喜欢吧。
从我开始写到最后交稿,编辑给了我将近两个月的时间。这应该不算太短,听说有很多人一个礼拜就能写完一篇7万字的文出来,有的人甚至只需要三天。这让我羡慕甚至嫉妒。
相比之下,我算是很笨的了,我慢慢地‘爬’格子——以一天两千字多一点的速度。就像那只和兔子赛跑的乌龟,我终于赶在最后的期限,交了稿。
在这两个月里,那个叫做燕飞的男孩儿,慢慢地长大——从三岁到三十岁。眼看着这个男孩儿,从开朗变得孤僻,从快乐变得寂寞……少年心事,无人知。
我于是,不忍心——不给他幸福。虽然我不知道,这个幸福,是不是那个王其实所能给得起的?
好在,燕飞想要的幸福很简单,简单到就只有一个人——王其实。
好吧好吧,给了你吧!——我于是这么说。
这个,就是这个续集的由来。
……
好了,下面咱们说点轻松的。
先说名字吧,说说烟狗狗为什么不会取名字……唉!
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很久了,不断地回想,我是不是有什么心理障碍?直到最近我终于找到了原因:中学的时候读老舍的《茶馆》,里面有一个给公司取名字的情节,老板小刘麻子的要求是‘文雅’——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口一点点,就那样文雅的……
从此,一见到‘文雅’的名字,就浑身鸡皮疙瘩。
所以,当您再次被‘王志文’这三个字恶心到的时候,别怪我,要怪就怪那个‘小刘麻子’。
再说说我的老妈,汗……
老妈是个很可爱的人,她坚定不移地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无脚鸟’——生下来就只能不停地飞翔,一辈子只能落地一次……
我于是问她,这种鸟怎么繁殖后代呢?蛋生在哪里?怎么孵出来?
她的回答是:肯定有办法!不然这种鸟怎么会存在的?
如此彪悍的逻辑使我吐血,从此再不敢在她面前提某人的电影——毕竟‘无脚鸟’还算好的,若是她看了《满汉全席》后异想天开,要尝尝那个用天然野蜂窝和熊掌炮制出来的‘一掌乾坤’……我怕就不光是吐血的问题了。
然后说说老爸,俺家最没有文艺细胞和幽默感的人……
老爸看电视只看新闻和围棋,看电影肯定睡觉——小时候我跟着他去看过一个印度片《海誓山盟》,中间的情节是女主角车祸毁容换了张脸……结果老爸一觉醒来,很诧异地问我‘女演员怎么换人了?’……
说到睡觉,也有些好玩的。平时脾气最好的老爸最恨的就是在睡觉的时候被打扰——即使是他最疼爱的女儿,他的习惯是早睡早起,早早地起床做早饭……呵呵。
偏偏老妈是个电视狂,每天不等到电视节目演完决不睡觉!于是,每天晚上九点以后,老妈坐在床上大声看电视,老爸睡在旁边大声打呼噜——就成了我们家一个保留节目。
前些日子老爸来我这里,照例是不到九点就睡下了,我关了他那间卧室的门坐在客厅看电视,怕打扰了他,声音开得很小……结果没一会儿,老爸打开门苦着脸说:你把声音开大点,没了电视声,我睡不着。
后来,我把这个情节加工了一下,写成了《警察张同志的新婚磨和》。
所谓的爱,大概就是这样吧,把彼此性格中的棱棱角角磨和,磨和成了一种习惯。
好了,废话说完了。我亲爱的读者们,现在,您可以阖上这本书,拿它去垫桌子了,谢谢!

                          烟狗Smokingdog

                          2005年冬

№0 ☆☆☆烟狗 2005-11-30 12:55:46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怨念,看不到正文
 
狗狗是故意吊人胃口的,把狗扔到水里去,痛打落水狗!!!
№1 ☆☆☆咔咔咔咔2005-11-30 12:58: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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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哈哈哈顶!
№2 ☆☆☆淋漓胭紫2005-11-30 12:58: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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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的故事。
№3 ☆☆☆深红2005-11-30 12:59: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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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念,看不到正文
 
狗狗是故意吊人胃口的,把狗扔到水里去,痛打落水狗!!!
  
☆☆☆咔咔咔咔于2005-11-30 12:58:28留言☆☆☆   
 
吊人胃口是不人道滴T T
俺要吃 狗肉火锅
№4 ☆☆☆但是2005-11-30 13:02: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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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念,还要等到新年才能看到正文。
№5 ☆☆☆comma2005-11-30 13:07: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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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狗狗大,喜欢燕子
等书等书~~~~
好期待~~~~~~~~~~~~~~~~~~~~~~~
№6 ☆☆☆^^2005-11-30 13:12: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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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念丛生……竟然还要等上一个多月才有的看= =给了后记偶们看无疑素在刺激偶们啊~~~小心偶们架锅子煮了狗狗当晚饭~~
№7 ☆☆☆舞曳汹泠2005-11-30 13:18: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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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后记就是用来掉人胃口的。。。。。。
可我还是掉下去了5555555555~~~~~~~掰着指头数日子>
№8 ☆☆☆。。。。。。。。2005-11-30 13:36: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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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果然~~~~看书的时候就觉得打人一定也喜欢哥哥,很多细节都很熟悉的~~~~~
我喜欢燕飞~~~~这也是我买的少数书之一~~~~当然是SA不是花冠,汗~~~
№9 ☆☆☆公主夜未眠2005-11-30 13:43: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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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呢!
   其实我也是那之后开始看bl的,大概是希望在“耽美”的世界逃避现实,不过后来发现大人们的文笔真是好呀!!所以当心情平复之后还是常常看一些美文:)
    后来我也写了一些东西,不过基本上都是关于他的评论,还是大人厉害,你去不去荣门或者红等荣站呀,伦家要去给你打广告:p
№10 ☆☆☆练炼红尘2005-11-30 13:50: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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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下水之前。。。让她留下签名= =|||
啊!!!!!!!!!!!!明年有N本我喜欢的书出版。。。
都在春节前后。。。55555555555要掰着手指过日子了T T
№11 ☆☆☆黄泉回路2005-11-30 13:54: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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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大,你再不hd偶也支持你!!
№12 ☆☆☆天天2005-11-30 17:27: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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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扔下后记就走了?
№13 ☆☆☆xixi2005-11-30 17:28: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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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狗狗和她的文文~~~顶顶~~
№14 ☆☆☆今天晚上的风2005-11-30 17:31: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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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厚道了,要知道我最喜欢的就是燕子~~~,想到他的那个“少年心事几人知”就觉得莫名的辛酸啊!!!
 
居然就米有一点点可以先看的吗?
№15 ☆☆☆jj好神奇2005-11-30 17:35: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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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狗狗什么时候在写警察张同志系列啊?
偶好喜欢哇~~~
№16 ☆☆☆咋办...2005-11-30 17:47: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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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
支持支持
№17 ☆☆☆喜欢2005-11-30 18:01: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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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最近去狗狗的窝都没什么看的~~~~~~~~,残念~~~~
№18 ☆☆☆= =更新王道2005-11-30 19:43: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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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那个故事的初衷只不过是为了排遣心情,那个春天,2003年的4月1日,一个我很喜欢的人,走了。在疯狂地大哭一场之后,我决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也许这样就可以忘记了他……
不过事实证明,那个人,我怕是永远也忘不掉了。
 
☆☆☆烟狗于2005-11-30 12:55: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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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事实证明,那个人,我怕是永远也忘不掉了。”
泪下……
№19 ☆☆☆云fair2005-11-30 20:38: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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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人。除了大人的文,还有大人在文之外体现的爽快和真诚
№20 ☆☆☆螃蟹夫人2005-11-30 20:48: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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