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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致路过同学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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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纹莲花楼是萍萍用另一个笔名写的,你误会了,你发的贴子我已经删掉了,感谢你喜欢萍萍的文章。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萍萍不管用什么名字写书,都会有人喜欢,都会有人支持~~~~~~~~~~~
№0 ☆☆☆芳华 2006-12-21 10:48:28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芳华///为什么删除我贴子/
 
叶萍萍写的《吉祥纹莲花楼之朱雀》一年前蘅芷写的《经声佛火》(同样是吉祥纹莲花楼系列)一样,
 
 叶萍萍你知不知道这是一件很恶劣的违法事实!
№1 ☆☆☆路过2006-12-21 17:17: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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蘅芷就是叶萍萍就是藤萍是同一人,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只有“路过”同学不知道~~~~
№2 ☆☆☆也路过2006-12-21 17:23: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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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
№3 ☆☆☆y波儿2006-12-21 17:49: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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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月那看见
 
貌似那个蘅芷的《经声佛火》也是叶萍萍写的,她似乎一稿两卖啊,不同的笔名书名,不同的出版社,出同一本书。无语……
  
☆☆☆路过于2006-12-10 11:12:56留言☆☆☆
№4 ☆☆☆RRRRR2006-12-21 22:14: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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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为什么删除我贴子/
 
叶萍萍写的《吉祥纹莲花楼之朱雀》一年前蘅芷写的《经声佛火》(同样是吉祥纹莲花楼系列)一样,
 
叶萍萍你知不知道这是一件很恶劣的违法事实!
  
☆☆☆路过于2006-12-21 17:17:31留言☆☆☆  删除 转移  
 
 
你是真看不懂还是我说的不清楚?
最后声明一下,你说的这本书就是藤萍[叶萍萍]用另一个笔名写的,还有什么疑问????????????????????????????????????????????????????????????
№5 ☆☆☆ 芳华2006-12-21 22:18: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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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路过”的人,本来就是无聊的人。
既然“路过”就请真正路过吧。
№6 ☆☆☆吉吉2006-12-22 22:00: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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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似乎不明白,这个不是笔名的问题,是一稿两卖的问题
№7 ☆☆☆我就是沧月那里的路过2006-12-23 14:32: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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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我问你,这事和你有关系吗?你是花雨的人就请出去,这里不欢迎你,再发贴有多少删多少,看你发的快还是我删的快!!!你爱哪路过的都没关系,第一次不明白,我们可以客气的回答你,第二次找事,我们可以礼貌的回应你,第三次再来闹就只有一个词,赶你!!!!
我就这么彪悍,你爱哪告就哪告去!
快走,不送~~~~~~~~~~~
№8 ☆☆☆芳华2006-12-23 14:48: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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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楼上莫气,何必这么大火?先搞明白,我跟这边的路过不是同一个人,版主似乎可以查IP吧?
我刚才只是看到有人提起我,才冒个头,我可从来没在这边发过言,我一般在沧月那里晃的。IP可以查证。只是有时来这边晃晃,也是潜水,很八卦地想知道叶版的紫极有出没有,原谅偶这个八卦的个性。当时实在闹得太凶了嘛,连沧月那都闹上了,所以,偶才忍不住跑来跑去的看。
对于叶的书我本来就不太喜欢,当然,情锁那个系列还是可以的,至于九功舞,我没兴趣,所以花版的偶也没看,至于楼主一杆子打死,说什么花雨的人,也真是很好笑。为什么不喜欢叶书的,就是花雨那边的人???我之所以发言,也只是看不惯粉丝的盲目性,是地球人都知道不能一稿两卖。。
№9 ☆☆☆我就是沧月那里的路过2006-12-23 14:56: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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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火气大,也不是生气,就是觉得很烦,有些人听不懂中国话,我不是针对你,我是针对那个发了一串贴被我删了的路过.既然你不是那位,那就是个误会了.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她的书,我只希望这个版面,有一个良好的气氛,对于她作品方面的问题,欢迎发贴,对于其他容易引起争吵及会影响大家心情的贴子,我有义务处理干净,言尽于此,望理解!
 
说一句非针对阁下的话,送给其他有心人看:
 
此贴过后,我会严格按照自己所说的删贴标准执行,闹事的人,我还是那句话,你看你发的快还是我删的快,看你发的省事还是我删的省事,自己看着办吧~~
 
 
 
№10 ☆☆☆ 芳华2006-12-23 15:11: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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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误会解除,就没偶啥事啦,偶照样做偶的潜水王。。
№11 ☆☆☆我就是沧月那里的路过2006-12-23 15:16: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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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似乎不明白,这个不是笔名的问题,是一稿两卖的问题
  
  
☆☆☆我就是沧月那里的路过于2006-12-23 14:32:45留言☆☆☆ 
要看具体签的合同
只要不违反合同规定
一稿两卖也不是不行的
 
本来不想说话
看阁下的ID觉得有些火大
你自己过来挑事就算了,干嘛还扯上沧月大的名字?
存心挑拨不成?
№12 ☆☆☆望天2006-12-23 20:53: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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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估计挑拨不了……沧月跟藤好像还算熟……
№13 ☆☆☆眸子2006-12-23 22:21: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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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 = ms 沧月和藤02年就在清韵认识了。。。。同路的还有老庄韩墨?
  
同“望天”——不是所有的都不可以两卖。
关于这个,我特意问过律师。
律师提出以下几点:(非官话)
第一,可以在不同时段或不同地域多版。
第二,先后两家可以协商出版。只要再版商承认前版就可以。(前提:前版不买断。)
第三,只要作者出面澄清(包括网络声明和书面声明)。
三者具其一,即可。
 
律师还说,名家的再版通常都是不同出版社。
 
所以啊,to花花删帖的“路过”兄弟~
在奉词“恶劣”的同时,先研究清楚法律再说~
 
----------------------------------
话说,我还可能承过沧月那边“路过”的情呢,沧月在“沧海明月”为藤作证明,还是某“无责任转贴”大人转到那篇“对面”在碧水汀的挑衅贴呢。最终至对面的无话可说。不知道这位是否等于那位?
 
望天,我认识不?不要怒啦^_^
 
又遇到眸子了~ 少艾。。。
 
花花,你的工作忙完没?不要生气啦。
两个路过混了,也是笔名谬误。
我想,藤殿也是不愿草木皆兵的吧。
有藤殿镇山在此,料想宵小之辈也不敢贸然进犯。
最近看《冰山上的来客》,套用杨排长的话说,我们要讲求方式、方法嘛~嘿嘿~ 何况对面又不像马占江那么强大~
要记着,你不是孤军奋战~
 
《锁琴卷》何时往晋江原创搬?
还是等情锁都搬到这里再一起搬?
№14 ☆☆☆李雪瑜2006-12-24 00:53: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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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我*****2006-12-24 01:00: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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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我*****2006-12-24 01:28: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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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两个版本是同一个书商,不存在一稿两卖
№17 ☆☆☆也路过2006-12-24 10:48: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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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啥,又吵起来了……
我汗……这吵来吵去累不累,芳华,3了3了
№18 ☆☆☆y波儿2006-12-24 10:53: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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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两个版本是同一个书商,不存在一稿两卖
☆☆☆也路过于2006-12-24 10:48:05留言☆☆☆ 

 
啊。。。。受教了。。。。
№19 ☆☆☆李雪瑜2006-12-25 01:16: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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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大家,这事散了~~~~~
№20 ☆☆☆ 虚掷芳华2006-12-25 11:05: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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