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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夏日小浮云
主题:申请授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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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大大你好!我是it168电子书论坛的会员,大人的作品在论坛很受好评,很多姐妹提出要求转载。所以也希望it168能取得大人的授权,转载大人的作品。
论坛地址http://sebbs.it168.com/forum-16-1.html
  
№0 ☆☆☆薇塔 2006-11-16 18:50:47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1 ☆☆☆<*****2006-11-17 03:46: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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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晋江论坛的意见区有关于贵站私自转载晋江原创网内文学作品,以及官推榜单作品的举报帖,此事件尚未得到完全解决。在如此状况下,看到阁下的转载申请,我们颇感惊讶。
按照网络上所普遍认可的作品权益规则,所谓转载,应是在贵站尚未发表作者文章的情况下,取得作者认可,然后再转载作者的作品。然而,贵站已经在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恶作剧天使》、《爱就好像无底洞》、《俞欢欢搞笑中篇合集》、《莲与泰》等文章转载并且制作电子书供人下载。古语有云,不问自取是为偷也。或者我个人私下猜测,难道贵站想要先上车后补票,以造成既定事实来逼迫作者就范?平心而论,我们宁愿相信这种行为是贵站工作人员对版权知识的缺乏所造成。
在晋江的众多作者中间,她们有很大的机会与可能将自己的作品付梓成书,以自己辛苦写作的劳动换取一本本实体书和稿酬。然而在当今大多数出版社的签约合同内,都有如签约,必须将在网络上发表的文章撤下这一条款。私自转载将给作者们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导致她们原本应有的机会白白流失。
而且《恶作剧天使》业已出版,此文的电子书版权属出版社所有,贵站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作者与出版社的合法权益。
在目前的情况下,贵站的确需要亡羊补牢,然而并不是要一个转载授权如此之简单。首先贵站需要先行撤下目前没有转载授权的所有书目,然后向各位作者一一道歉。若贵站仍然希望保留这些书目,请再行申请,等获得授权后再将书目放上网页。
另外,类似《俞欢欢搞笑中篇合集》这样的合辑与书名,作者本人并不喜欢,请勿擅自更改作者的书名。
№2 ☆☆☆ 全体版主2006-11-17 04:30: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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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对不起,我不是那个网站的管理人员,只是那个网站的一个网友,因为看见那个帖的发帖人请求帮助,所以才到欢欢的BBS上申请授权,我对我的做法表示道歉。
本来只是想做好事给与帮助,但是由于自己对于出版方面知识的无知造成了对大家的伤害感到抱歉,也希望可以得到你们的谅解。
关于这个申请,我已经向原发帖人留言希望她撤文。
对于晋江的论坛意见区的文章,我确实没有留意到,如果我看见了,我不会再提出这样的申请。
请原谅,本来是出于好意,但是做了坏事,我真的挺抱歉的,希望欢欢和各版主不要生我的气,接受我的道歉,真的十分的对不起。
№3 ☆☆☆薇塔2006-11-20 15:27: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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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抱小薇!
 
不知者不怪也~~
№4 ☆☆☆玻璃心2007-05-22 03:29: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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