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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版主为什么明显偏袒?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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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的很有道理的一些帖子,有一些女人进来就骂,我为了自卫骂回去,为什么就把帖子删除了?
把她们的发言删除了不就可以了吗?
还是这里只允许女人发一些YY帖?
№0 ☆☆☆婚姻的责任 2006-09-03 19:56:59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顶一下,请尽快答复!
 
“对襟小袄”“松鼠大作战”“见BT就扁!”在文明发言的帖子里张嘴就骂,请处理。
№1 ☆☆☆婚姻的责任2006-09-04 00:39: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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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管理员翻一翻我发的两篇被删除的帖子,看看是谁在里面先骂人的,谢谢。
№2 ☆☆☆婚姻的责任2006-09-04 11:23: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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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过来帮你一顶,让站长早日看到。
№3 ☆☆☆对襟小袄2006-09-04 12:45: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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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道理?天啊,你在帖子里就只知道处女来处女去的,要么就骂人(还骂的极难听),还好意思来这里叫,丢人哦
№4 ☆☆☆岚岚2006-09-04 12:48: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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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道理的一些帖子
--------------------------------
我现在倒是真的很想吐了。
№5 ☆☆☆鬼一一2006-09-04 12:59: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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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难得遇到这种JP男,帮顶下
№6 ☆☆☆铜板2006-09-04 13:05: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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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次很赞同他的观点
希望站长能把有他回帖的帖子都翻出来看看
№7 ☆☆☆诗人的眼泪2006-09-04 13:06: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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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帖子被删除了~?
 
这是管理人员的失误...
 
应该把它置顶,裱上镜框,放上花圈和挽联
 
遗臭万年
№8 ☆☆☆miw2006-09-04 13:08: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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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已经开始发疯了:
 
你们是害虫,你们是害虫~
正义的来福灵,正义的来福灵~
一定要把非处,杀死,杀死!!!
  
☆☆☆婚姻的责任于2006-09-04 13:32:46留言☆☆☆ 
汗……疯成这样了……
№9 ☆☆☆amy2006-09-04 13:37: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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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很bh的以为大家都在暗恋他
哈哈
№10 ☆☆☆雨过天晴2006-09-04 14:24: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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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是你自己看不穿吧?如果真的看得开,那又怎么高谈你的非处论?其实你个人的意思,只要确保阁下未来的老婆是就可以了,不用将你的理论强加给所有的MM吧?
 
☆☆☆玉琉璃于2006-09-04 15:41:34留言☆☆☆ 
 
你的话似对非对,形对而神不对,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为什么这么说呢?请听我一一道来:
 
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今天,是人分男女,物有雌雄,不能不分,不能没有,如果不分,那就没有,如果分了,那就得有。此其一也。
 
海外有仙山,上有不老丹,丹丸吃下肚,让你晕乎乎,此其二也(注,非指□□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一只青蛙一张嘴,两只眼睛四条腿,两只青蛙两张嘴,四只眼睛八条腿,依此类推,次其三也。
 
现在你明白了吗?如果不明白,请多看几遍,必有所悟。
 
钦此!
  
  
☆☆☆婚姻的责任于2006-09-04 15:58:36留言☆☆☆ 
№11 ☆☆☆哈哈哈……2006-09-04 16:01: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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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毛丫头,信口开河,须知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你已犯了大罪了也!!!寡人念尔初犯,不予深究,只罚啵一个了事,啵~~~~~~~~~~~~~~~~~~~~~~~~~~~~~~~~~~~~~~~~~~~~~~~~~~~~~~~~~~~~~~~~~~~~~~~~~~~~~
 
 
☆☆☆婚姻的责任于2006-09-04 16:27:13留言☆☆☆ 
№12 ☆☆☆哈哈哈……2006-09-04 16:37: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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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你愿意怎么想愿意怎么做是你自己的事.但是你不老实闷着,跑这来这样居高临下的发表你的谬论当然会招来骂. 有什么可觉得冤枉的。
№13 ☆☆☆1232006-09-04 18:14: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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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JP男的论坛上呆多了,到这来被砸了吧!
活该!
还是带着你的BH言论回到你该去的地方吧
保准N多人响应你
№14 ☆☆☆lh2006-09-05 00:14: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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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中未毕业的民工,不,我侮辱民工了......偶尔来到人才济济的JJ, 萌生的刻骨阶级仇恨......阿门, 上帝原谅这个没受多少教育的人吧.
№15 ☆☆☆MJ2006-09-05 16:41: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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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好象又有掐架的苗头哟。。。。
 
不过MS楼主比较自恋。。。。
 
这儿的MM都讨厌自恋的人!
№16 ☆☆☆路过2006-09-05 17:28: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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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最近出现了只常驻WSN,每到深夜就出来JJWW,还真素讨厌呢
我跑题而已
№17 ☆☆☆明福晋2006-09-05 20:39: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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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阿斗第三速度啊色土地法,,,发达。。。。ssa
№18 ☆☆☆此地无银2006-09-09 11:45: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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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19 ☆☆☆婚姻的责任2006-09-10 00:11: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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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还不回答?
 
 
 
 
 
№20 ☆☆☆婚姻的责任2006-09-10 23:30: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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