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意见建议簿
主题:一点建议,类似投诉(不知场馆大人能否看到) [29]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思之再三,我还是打上自己真正的笔名,以示对场馆大人的尊重。
  我看到包括本人在内的数篇长评(长评于8.20当天及以后所发)于昨日被取消精字。但是未见场馆注明为何去精。
  我并不在乎我的评论是否为精评,这对我并无任何好处。我只想知道原因。做为读者来说,不为名,不为利,只希望自己能得到起码的尊重。
  我们写一篇长评,少则几小时,多则数天。场馆大人鼠标一点,精字取消,不过也应该告诉我们哪里有问题吧,只言片语也好。
  可能场馆大人觉得这无关紧要,可是对我们读者来说却造成了伤害,让人觉得自己的劳动不受尊重。
  在这方面,我崇尚场馆6号和10号大人的做法。每次他们都会认真详细的写明原因。希望其他场馆也能如此。
  对不起,我这人心直口快,有什么说什么。希望场馆和相关人员能考虑读者的感受,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对作者及读者负责,谢谢!
№0 ☆☆☆花非花 2005-08-29 19:31:29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这点我很惭愧,有的时候偷懒就没有写了....下次一定注意改正
№1 ☆☆☆场馆52005-08-29 21:26:2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谢谢场馆5号大人的回复。
场馆大人过谦了,您和6、10号大人的工作一样好,我昨天忘写了,抱歉。
不过对于其他场馆,我好象眼生的很。呵呵
№2 ☆☆☆花非花2005-08-30 07:22:0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奇怪,我只见到二号.
我一直不知道竟然有5-10.
№3 ☆☆☆心如止水2006-09-25 15:30:5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5号6号了。
如果是恶作剧,请立即停止。
如果不是,请与我联系!!
 
场馆去精一定会给理由,楼主请把文章地址给出,方便我们调查。
№4 ☆☆☆场馆四号2006-09-27 05:29:3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
一时激动,居然忘记看日期了。。。
一年前的???
汗死~~~请54我~~~~
№5 ☆☆☆场馆四号2006-09-27 05:30:3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哈哈哈
小4啊,这会你这笑话够进语录了。
№6 ☆☆☆鸣祥2006-09-27 12:48:3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忘记说了……嘿嘿
偶有权限啊……
这句用删除吗?
嘿嘿,当然是不用删了。
№7 ☆☆☆鸣祥2006-09-27 22:04:0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泪看楼上。。请求你~~抓袖子拖住。。。
赶快删除吧~~
好丢人啊~~~~大泪~
№8 ☆☆☆场馆四号2006-09-27 23:56:3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经过偶一天一夜,不吃饭不睡觉的思考……
这件事情太严重,太宏大……
只能回群里去表决了……
^&^
№9 ☆☆☆鸣祥2006-09-28 20:22:4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的意见是保留此贴~~~~~~~~祥子,大家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你了,少装啦。
№10 ☆☆☆织言2006-09-28 22:57:4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锤地狂笑
这帖子我存了
№11 ☆☆☆管理员42006-09-29 01:01:4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这帖子有趣得紧...强帖留爪...
箱子你又不HD了...赶紧把斑斑屋的坑给填了...
№12 ☆☆☆2006-09-29 01:40:3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 =
汗,差点我也看错。。
帖子保留了
№13 ☆☆☆管理员032006-09-29 02:46:1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一群不HD的人…………泪奔~~==
№14 ☆☆☆场馆四号2006-09-29 11:58:0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灭哈哈哈哈哈哈哈
如此乌龙~~
№15 ☆☆☆2006-09-29 18:05:1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哈哈,笑倒....
 
原来是偶顶出来的啊,我说我怎么跟5-10那么没缘分呢.
 
44好可爱.
№16 ☆☆☆心如止水2006-10-29 19:36:2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倒地不起。。。。。
ORZ。。。。这乌龙事件太搞笑了。。。。。
№17 ☆☆☆一微2006-10-29 21:27:3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强烈建议,作为晋江经典语录,必须存留……
№18 ☆☆☆一微2006-10-29 21:29:0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原来一年前~还有5-10.....
 
好象很热闹的样子~
№19 ☆☆☆狸猫R2006-10-30 10:13:3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缺乏工作经验,无效劳动的一个例证也值得如此开心?
这种乌龙事件放在这里给广大观众看对网站的形象有什么好处呢?
场馆太能干,能干到分不清日期?
我们只看见,该干的事情很多,而管理员们却在这里嘻嘻哈哈。
№20 ☆☆☆忙里偷闲2006-10-30 13:13:0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本贴已锁定,请勿再跟贴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