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意见建议簿
主题:投诉2区管理员滥用私权以权谋私无故删除无违规帖子 [208]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上次投诉还没有解决,这次依旧滥用私权删除没有人身攻击的帖子,强烈要求晋江给个合理的答复。管理员是不是可以以个人偏好随意删除别人的帖子?这贴里没有人身攻击,只是陈述事实,想要一个二区管理员的明确答复,即使这样也要被删除,要么就给个公告!要么我只能一直投诉二区管理员。
不删其他人身攻击贴,只删除自己喜欢的人的,这样非常不公平。不要说什么要申请删除来22区申请,不止处理速度慢,如果二区管理员只是陈伟霆一个人的管理员,要你这管理员何用?
№0 ☆☆☆== 2014-08-26 14:07:39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红大衣都在陈伟霆专楼掉皮了
而且秒删陈伟霆的贴
其余黑贴却放任不管
№1 ☆☆☆= =2014-08-26 14:28:4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要不学学票吧呗,每家台柱都给个管理员也行啊
№2 ☆☆☆= =2014-08-26 14:29:2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要不学学票吧呗,每家台柱都给个管理员也行啊
№2 ☆☆☆= =于2014-08-26 14:29:22留言☆☆☆ 
 
真当这里是白莲山么,空降的药店碧莲吧
№3 ☆☆☆= =2014-08-26 14:40:4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2区管理员秒删陈伟霆的扒皮贴,对于其他2区常驻粉丝群未免显得太不公平
№4 ☆☆☆= =2014-08-26 14:41:3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2区一直以来放任个圈子掐架不管,对一二三次元人物随意恶意人身攻击
如果说派了红大衣却只对某一家的黑贴做出反应给予维护,那么请问红晋江最近是哪部小说被英皇买了版权吗,陈伟霆作为一个同在娱乐圈的明星就凭管理人员就可以有特殊待遇?
管理人员不觉得low???????
掐都掐不公平,要2区何用????
№5 ☆☆☆= =2014-08-26 14:41:4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要不学学票吧呗,每家台柱都给个管理员也行啊
№2 ☆☆☆= =于2014-08-26 14:29:22留言☆☆☆ 
那你去票吧,这里是小粉红
№6 ☆☆☆= =2014-08-26 14:42:1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喜欢的人。但利用公权为自己喜欢的人谋取私权就不配拥有这个管理权。
 
二区其他家的粉都不服
№7 ☆☆☆= =2014-08-26 14:42:3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2区管理员秒删陈伟霆的扒皮贴,对于其他2区常驻粉丝群未免显得太不公平  
  
№4 ☆☆☆= =于2014-08-26 14:41:33留言☆☆☆   
请给出能让人信服的解释,要不就让这个管理员滚蛋。
№8 ☆☆☆= =2014-08-26 14:43:0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喜欢的人。但利用公权为自己喜欢的人谋取私权就不配拥有这个管理权。
 
二区其他家的粉都不服
№7 ☆☆☆= =于2014-08-26 14:42:32留言☆☆☆ 
 
№9 ☆☆☆= =2014-08-26 14:43:5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有截图为证
№10 ☆☆☆= =2014-08-26 14:44:1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请管理员公平执法,不能做到公平就滚出
№11 ☆☆☆= =2014-08-26 14:44:4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表示我之前本命的莫须有黑点楼都被刷屏屠版的时候也没有管理员净化首页,为什么陈伟霆实打实的证据楼就要删!
二区管理员这么双标真的好?
№12 ☆☆☆= =2014-08-26 14:44:5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请管理员公平执法,不能做到公平就滚出
№11 ☆☆☆= =于2014-08-26 14:44:42留言☆☆☆ 
№13 ☆☆☆= =2014-08-26 14:45:2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有截图的GN把图贴一下吧
№14 ☆☆☆= =2014-08-26 14:47:2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上红大衣掉马证据
№15 ☆☆☆= =2014-08-26 14:48:0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上任的时候还发帖卖萌说什么圈也不混,结果才几天就掉皮了。
不过她掉不掉马甲也无所谓,反正一直在且只在为陈伟霆删帖,明眼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16 ☆☆☆= =2014-08-26 14:48:1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请管理员公平执法,不能做到公平就滚出
№11 ☆☆☆= =于2014-08-26 14:44:42留言☆☆☆ 
№13 ☆☆☆= =于2014-08-26 14:45:23留言☆☆☆
№17 ☆☆☆= =2014-08-26 14:50:4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专楼掉皮,偏向性删帖的红大衣我们不要!!
№18 ☆☆☆==2014-08-26 14:50:5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排!
№19 ☆☆☆= =2014-08-26 14:51:0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请管理员公平执法,不能做到公平就滚出
№11 ☆☆☆= =于2014-08-26 14:44:42留言☆☆☆ 
№13 ☆☆☆= =于2014-08-26 14:45:23留言☆☆☆   
  
№17 ☆☆☆= =于2014-08-26 14:50:43留言☆☆☆   
№20 ☆☆☆= =2014-08-26 14:51:2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本贴8CJ,请勿再跟贴!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