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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申请删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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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提供,经察看原贴涉及粉群相关嘲讽挑衅,由22区响应投诉删除,故不再恢复,望知晓。
№74 ☆☆☆ 十三泽于2015-03-11 22:10:11留言☆☆☆ 

根据红大衣以上解释,该贴以及14区所有标题带有扯淡的帖子均涉及粉群相关嘲讽挑衅,请管理员删除
№0 ☆☆☆== 2015-03-11 22:19:13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顶一个,管理员要一视同仁,不要双标啊么么哒~
№1 ☆☆☆= =2015-03-11 22:49: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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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提供的是二区版工的回复,目前22区在协管2区,请知晓,请您查看14区版规,请您移步该区版务楼举报,谢谢
№2 ☆☆☆ 晋江客服2015-03-12 11:43: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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