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蛊惑之旅
主题:大绵羊VS小灰狼后记 [3]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后记

  又到了写后记的时候了,啊,这么算算,这已经是我出版的第十一本书籍了。原本应该在第十本的时候就庆祝的,但是那个时候太忙,居然根本就没有想到,一直到出版以后,才突然发现,居然过了十本,真是令我大大的追悔了一顿。
  不过不要紧,第十本忘了庆祝,就在第十一本里庆祝吧。
  鲜花!礼炮!庆祝一个新的开始,希望能够写到第二个十本,呵呵!
  大绵羊和小灰狼的故事,应该算是一种形象上的反串吧。在传统意义上,一般大家都喜欢攻君比受君高大威猛,在形象上就能扮演一个可以挡风挡雨的一家之主。
  但是生活中,男人却不是按外表来分的,半年以前,我认识了一个朋友,他已经结婚生子,是个连一米七都不到的矮个男子。他对我们说,“我们家的规矩,我可以去面对其他女人,车上可以搭乘别家的夫人,但是我老婆就是绝对不许和别的男人说话!”,当时我们中间的一个女权主义者,就立刻和他争论起来,场面好不激烈。而我呢,就坐在傍边一直一直观察着该男子,小模小样,非常漂亮,就外表来看,应该属于那种传说中的迷糊受君,可是没有想到,嘴巴里掉出来的言论,却是再再大男子主义不过了,男人果然是不能用外表来衡量的呀。
  于是,当我在构架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突然就想到了当时的情景。池蝶健是个可怜的孤独的孩子,却长得高大威猛,看来这样的人,就应该配一个小模小样,却非常有能力有魄力的攻君去支配他保护他,让他得到终身幸福啊。大绵羊和小灰狼的雏形,就这样给定下来的。
  其实,应该来说,我是蛮喜欢写反串脚色的人,呵呵,之前的《天偿星愿》,就是年下攻,大叔受,而且小攻看上去娇小可爱,却是很能担当的人。而这本《大绵羊和小灰狼的故事》,同样也是一个貌似非常简单的小男人,其实却是一个天才,不但超能赚钱,还超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把受君捉得牢牢的,想必那只大绵羊到了这只小灰狼的手里,应该是衣食无忧,终身有靠了吧,呵呵。
  好了,关于大绵羊和小灰狼的感想,我就只有这么多了,希望能博得各位看书的大人一笑。
  接下来,我再介绍一下我的下一本书吧。
  首先,非常感谢三叶草的小编大人,他很勤快的帮我审了刚交上去的稿子,并在前两天通知了我,已经过稿,一座压在我胸口的大山,呼的一下就飞走了。然后在我喜悦的大叫的时候,他又通知我,可以写《大绵羊和小灰狼的故事》的后记了,于是,那座刚刚飞走的大山,砰的一下,又压到了我的胸口,压得我直到现在才喘过气来。
  呵呵,开个玩笑。
  不过小编真的有说过我好狗血,因为我下一本书的书名是《驯妻记之一强娶民男》,《驯妻记之二-破镜重圆》,是写一个超级可爱的受君,就像是只打不死的小强一样,一点点的把他那个超级威猛厉害的老婆攻君给追到手的,的确够狗血,够好笑,也够可爱的。这使得我不禁又想到了和它形成对比《夺夫》系列,难道我真的是狗血一族?
  啊,不知不觉的就说了这么多了,再说字数就要超标了,这真是我写过的最长的一篇后记,那么我们下一本书再见,大家拜拜。
№0 ☆☆☆睿嘉 2005-11-23 14:02:25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吐血!
 
實體書並沒有後記的!
 
= =|||| 再次踩小編!
№1 ☆☆☆熾月2005-11-23 16:09:4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昏倒~~
 
没后记......强.....
 
飘走.....
 
A呀,你下次就把后记贴这算了,呵呵
№2 ☆☆☆球球2005-11-30 10:52:48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偶也吐血,最近吐血真是太多,快贫血了
№3 ☆☆☆睿嘉2005-11-30 12:18:2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5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