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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Iceheart 请进,为了JJ的稳定,请务必一看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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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我只是普通网友,就事论事。

首先,是否晋江所有的服务器均由你的名义购买和注册?所有涉及国家政策、法律的政府手续上是否都是你为直接负责人?

如果是,那么我承认你是JJ唯一有最终决策权的合法负责人。基于这个基调,我给予我的建议。

1、 为了网站自身的安全,超级权限不可以随意共享,更不能进行公开。最高权限最好只有真正维护系统后台,进行代码开发的技术人员掌握。非技术管理员给予适当的管理权限,但是绝对不可以越权!

2、 请明确确定并意识到你自身的法人代表身份,在晋江所有的对外合约中,晋江的法人代表一栏请务必填上你的大名,其他经手的工作人员身份只能是委托代理人。

3、 你需要咨询一下律师,从法律上明确你对晋江事务的最终权限。


其次,你对晋江的将来有何打算?

如果你想将其出售,出于情理,请为晋江找一个好的买家,一个能切实接手并履行晋江已签合约的买家,一个能将晋江继续发展做大下去的买家。

如果你想继续负责并运营晋江
1、 请妥善接管nina与青枚等希望离职的管理员手中的事务。
其中最重要的是:一、与作者及出版社已签定的合约(包括涉及的所有法律资料);二、与作者及出版渠道的联系名录(接管之后,尽快告知你的客户相应的人事变动情况,并一一落实、确认名录的有效性)。当然也包括其他的财物、论坛权限管理等问题

2、 补充相关的管理人员
去者不留是基本原则,如果意见不和以致决意出走,留之无用,甚至只会是副作用。

3、 尽快平息管理员离职的风波
昔人不再,但情谊尚存,遗憾惋惜,但是为了晋江的稳定发展,再如何惋惜都不能使其成为纷争动荡的借口。晋江论坛本该是读者作者交流的平台,没谁乐意看管理层演出宫廷剧。我们是来看文的,不是来看管理层如何分裂的。

4、 今后的发展中请明确你的位置
明确你在法律上承担的职责。一个管理层,权责必须有分工,承担多大的责任才获得相应的权限。

5、 理智平和的面对一切纷争,也尽量团结那些能理智平和面对纷争的人
没有接触过你本人,纯粹作为建议,要搞好一个网站和论坛,光有感性是不行的,理智的面对才是长远之计。

再次强调,以上一切的基点是,法律上,政府注册的各项手续上,你是晋江的合法代表人。

经此一乱,晋江伤元气在所难免。但是,只要你能理智的处理好各项交接手续,并在今后的发展中吸取经验教训,我们还是很期待晋江的未来。

之所以说那么多,只有一点,我喜欢实在的东西,晋江真正能吸引我的就是原创网书库。晋江有我最喜欢的书库系统。晋江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但是走过眼前才有将来可言。逝者已矣,来者可追。
№0 ☆☆☆名利浮云散 2005-10-09 11:21:00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SOFA~
№1 ☆☆☆@_@2005-10-09 11:29:5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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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学法律的啊,说的一板一眼的(非贬抑^^)
帮你顶
№2 ☆☆☆@_@2005-10-09 11:48: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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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些多余,觉得她肯定看不进去,但还是支持一下。
№3 ☆☆☆怀念2005-10-09 12:06: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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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是不是故意来捣乱的啊?
№4 ☆☆☆Ai2005-10-09 12:20: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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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LZ说的是很有道理的.
№5 ☆☆☆alarm2005-10-09 12:23: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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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LZ说的我感觉也有理
№6 ☆☆☆无地自容2005-10-09 12:45: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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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b*****2005-10-09 13:01: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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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木有看到上面的公告,还以为JJ一片太平咧
以为楼主和前几天那个七笑一样.
真是恐怖啊,前两天还看到搞专访什么的,怎么突然就这么大的变动啊.
№8 ☆☆☆Ai2005-10-09 13:06: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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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是好意,只是未必有用,端来试试吧……
№9 ☆☆☆Floria2005-10-09 13:13: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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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LZ很理性。凡事要从大局出发!晋江在一切都在,晋江没了,一切均“名利浮去散”了。
№10 ☆☆☆真心2005-10-09 13:16: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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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说那么多,只有一点,我喜欢实在的东西,晋江真正能吸引我的就是原创网书库。晋江有我最喜欢的书库系统。晋江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但是走过眼前才有将来可言。逝者已矣,来者可追。
  
  
☆☆☆名利浮云散于2005-10-09 11:21:00留言☆☆☆
我明白你在说什么,更明白你的用意,最少做为一个旁观者,
是看得够清楚。。。继续继续。。。。。结果一定很有趣。
№11 ☆☆☆知名不具2005-10-09 13:21: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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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12 ☆☆☆无责任转载2005-10-09 17:36: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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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
№13 ☆☆☆呵呵2005-10-09 20:12: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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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浮云散于2005-10-09 11:21:00留言☆☆☆ 
 
啊啊啊,这个说得很好。
 
№14 ☆☆☆arda2005-10-09 20:17: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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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15 ☆☆☆猪万2005-10-09 20:21:5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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