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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chaarr,里面有请了。。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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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是在帮我,但是为什么要碗屈求情。。在这次事情上,我从来都
是在就事论事,以道理辩解。如果跟我在观点上不同的话,可以跟我讲
理。。但是他人却对我穷追不舍,非要讽刺我的人格,到最后根本不在讨
论事情的是非,纯粹是以人身攻击为标准。。
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因为我不想吵架,在这种情况下,凭什么要我
婉屈求全。。
最后临走还留了一句,

小弟日后一定谨言慎行,再也不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壮“事”啊!
好像真正吃亏的人是他。。


zsdk(俺承认俺是马甲
哈哈,好,不是想指责我吗,来吧,在此等候。。
现在不要跟我装什么假清高了。。我的人格已经被你讽刺够了。。还有什
么要说的,我在此恭候。。
№0 ☆☆☆陈楠 2003-11-27 01:00:27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当然当然。。有些人如果你不顺他们的意思的话,就会被骂的很惨的。。
 
☆☆☆陈楠于2003-11-27 00:13:38留言☆☆☆
 
 
 
PS:似乎,你的朋友也没对我客气吧。
№1 ☆☆☆zsdk(俺承认俺是2003-11-27 01:04: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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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闻善则拜嘛,意思就是说,嫁人不要看相貌,只要听说是心地善良好小伙(姑娘),就别犹豫了,赶紧拜堂吧,过这村没这店啦~~~~~~~~~~~
 
 
☆☆☆chaarr于2003-11-27 00:48:09留言☆☆☆  
 
哈哈,是在说我怜香惜玉,而对方却不领情吗。。。
哈哈。。
我为什么要怜香惜玉,我连她长的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既是对方长的不
怎么样,我的话和我的观点也是一样的。。哈哈。。我讨好她,我为什么
要讨好她。。开玩笑!。。如果对方是真诚的,我便以忠言相待,这有什
么错吗!。。
№2 ☆☆☆陈楠2003-11-27 01:04: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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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搞不清楚zsdk到底什么性别啊,一下子小女子一下子小弟的,如果是男性,我不是早有建议了吗?拳头讲理好了,鼻青脸肿也比两个大男人吵架好看……可要是女的,打又打不得,骂也要顾及言辞……还不如让人家放你一马算了,反正你学不会像我一样骂啊。
№3 ☆☆☆chaarr2003-11-27 01:04: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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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找谁啊?是chaarr还是那个ZSDK的?
 
不好意思,多管闲事了,因为偶也在找chaarr。
 
还有,陈楠,你的人格不会因为他人的冷嘲热讽而有丝毫磨损的,清者自清!
№4 ☆☆☆majia 2003-11-27 01:04: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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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闻善则拜嘛,意思就是说,嫁人不要看相貌,只要听说是心地善良好小伙(姑娘),就别犹豫了,赶紧拜堂吧,过这村没这店啦~~~~~~~~~~~
 
 
☆☆☆chaarr于2003-11-27 00:48:09留言☆☆☆  
 
哈哈,是在说我怜香惜玉,而对方却不领情吗。。。
哈哈。。
我为什么要怜香惜玉,我连她长的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既是对方长的不
怎么样,我的话和我的观点也是一样的。。哈哈。。我讨好她,我为什么
要讨好她。。开玩笑!。。如果对方是真诚的,我便以忠言相待,这有什
么错吗!。。
№5 ☆☆☆陈楠2003-11-27 01:04: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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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还是用武力解决比较快啦~~~开个擂台贴好了~~~嘿嘿~~~我要当裁判~~~(不喜欢口水战ING)
№6 ☆☆☆恋紫依人2003-11-27 01:06: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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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arr于2003-11-27 01:04:32留言☆☆☆
 
客气了,我是男是女姑且不论!
 
兵来将当,水来土迈,也只有见招拆招的份了吧!
№7 ☆☆☆zsdk(俺承认俺是2003-11-27 01:06: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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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我把那边的帖子贴过来吧。
 
我觉得在体力上,男女体格有别,动手是万万不能,欺负弱者就意味着面对强者时不敢抗争,懦夫。当然,对手是女子65公斤级散打冠军时另当别论,我只能佩服偏向虎山行的人的勇气了。
至于言语上,我觉得看是对什么女人,什么样的话了。如果是自己女友太座,那挨打只当捶背,挨骂只当撒娇,老婆不就是找来宠的嘛。如果不在九族之列,又不存在持强凌弱问题,干吗要因为对方是女人就退让了呢?我最讨厌跟平时叫喊男女平等可出去玩又让男方付账的女孩,既然你要男女平等,我又不是你老公,那咱们各付各的好了。
所以,你不加分辨的退让,往深里想一想,是不是有大男人主义的情节在作祟呢?我觉得这就跟你辩论的对方反而是一种好男不跟女斗的不尊重态度吧?
 
  
☆☆☆chaarr于2003-11-27 01:00:21留言☆☆☆
№8 ☆☆☆chaarr2003-11-27 01:09: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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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在体力上,男女体格有别,动手是万万不能,欺负弱者就意味着面对强者时不敢抗争,懦夫。当然,对手是女子65公斤级散打冠军时另当别论,我只能佩服偏向虎山行的人的勇气了。
至于言语上,我觉得看是对什么女人,什么样的话了。如果是自己女友太座,那挨打只当捶背,挨骂只当撒娇,老婆不就是找来宠的嘛。如果不在九族之列,又不存在持强凌弱问题,干吗要因为对方是女人就退让了呢?我最讨厌跟平时叫喊男女平等可出去玩又让男方付账的女孩,既然你要男女平等,我又不是你老公,那咱们各付各的好了。
所以,你不加分辨的退让,往深里想一想,是不是有大男人主义的情节在作祟呢?我觉得这就跟你辩论的对方反而是一种好男不跟女斗的不尊重态度吧?
 
☆☆☆chaarr于2003-11-27 01:00:21留言☆☆☆
 
谢谢你的看法。。
这样下去没有意义的退让,只会让自己显得越来越没有理。。哈哈。。
我虽然不喜欢吵架,但是让别人没有理由的侮辱我的人格,我只能忍受
到某种程度。。
 
还有,陈楠,你的人格不会因为他人的冷嘲热讽而有丝毫磨损的,清者自清!
  
☆☆☆majia 于2003-11-27 01:04:40留言☆☆☆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对方对自己不给根据的讽刺,一个人倒地能忍让多
久。。
 
有种的就不要做缩头乌龟。。不是想骂我吗,来吧。。我看你倒地能把
我讽刺到什么程度!!。。
№9 ☆☆☆陈楠2003-11-27 01:09: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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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楼主。
失言失言。
别人说心淡如水对你那方面的直接帮助只得你去用这种方法“袒护”她。
这一句话令我觉得你挺可怜的。
我虽然不同意猪头楠的话,但也不认为你应该因为你说的话承受人身攻击。
№10 ☆☆☆刺猬乐乐2003-11-27 01:10: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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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楠于2003-11-27 01:04:45留言☆☆☆
小号刚开张就有人抢着来当我老板娘,所以对这个闻善则拜,体会颇深,客倌不可不察~~~~
№11 ☆☆☆chaarr2003-11-27 01:11: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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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似乎,你的朋友也没对我客气吧。
 
☆☆☆zsdk(俺承认俺是马甲于2003-11-27 01:04:14留言☆☆☆
 
那是我的朋友因为知道我不会为自己辩护,所以才站出来为我说话。。
№12 ☆☆☆陈楠2003-11-27 01:12: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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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楠于2003-11-27 01:12:12留言☆☆☆
 
口下留情,zsdk于我有恩啊~~,务必正面回应不要辱骂。
№13 ☆☆☆chaarr2003-11-27 01:14: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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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啊!我也找个朋友来帮我拍拍打打一番,再自己抖抖衣服落个干净。
原来我差的不是别的,是没有枪手。
 
№14 ☆☆☆zsdk(俺承认俺是2003-11-27 01:14: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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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下留情,zsdk于我有恩啊~~,务必正面回应不要辱骂。
 
☆☆☆chaarr于2003-11-27 01:14:28留言☆☆☆
 
胡说。我说话从来都是看心情,你这番好意我也不谢了!该说什么说好了!本姑娘一个不怕,十个来了也照样该怎么就怎么。
№15 ☆☆☆zsdk(俺承认俺是2003-11-27 01:16: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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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大家不要再玩口水战了,改成用投票制的~~~让大家来评论谁比较有道理
№16 ☆☆☆恋紫依人2003-11-27 01:18: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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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啊!我也找个朋友来帮我拍拍打打一番,再自己抖抖衣服落个干净。
原来我差的不是别的,是没有枪手。
 
☆☆☆zsdk(俺承认俺是马甲于2003-11-27 01:14:59留言☆☆☆
 
哈哈。。不要用这种方式来为自己找借口。。帖子是你发的。。哈哈,如
果他不帮我,我是否就应该被你骂了??
好,你觉得他不对,是吧。。那好,他因为是为了维护我,所以我也有责
任,那我对他向你做的人身攻击道歉。。
 
那,请问,你呢。。你的道理在哪里??。。不要只会冷言讥讽。。我在
这里不是跟你玩口舌游戏的。。骂我就把骂我的道理说出来。。别只会
好不讲理的讽刺别人,最后还装个可怜兮兮的样子!!!!
№17 ☆☆☆陈楠2003-11-27 01:19: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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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的就不要做缩头乌龟。。不是想骂我吗,来吧。。我看你倒地能把
我讽刺到什么程度!!。。
 
  
☆☆☆陈楠于2003-11-27 01:09:57留言☆☆☆
 
 
陈楠,我那句话刺了你的心尖肉了。你列出来我看看。
 
在说了!我有没有种,不用告诉你吧!
 
我讽刺你,我讽刺你什么了?你比出来看看呀。
 
帐没算清就想讨债,太快了点吧。
№18 ☆☆☆zsdk(俺承认俺是2003-11-27 01:21: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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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我说话从来都是看心情,你这番好意我也不谢了!该说什么说好了!本姑娘一个不怕,十个来了也照样该怎么就怎么。
  
☆☆☆zsdk(俺承认俺是马甲于2003-11-27 01:16:52留言☆☆☆
 
哈哈。。有种。。但是这次好像并不是别人找上你,是你非要去找别人的
岔。。
 
 
大家不要再玩口水战了,改成用投票制的~~~让大家来评论谁比较有道理
 
☆☆☆恋紫依人于2003-11-27 01:18:53留言☆☆☆
 
这种理不是大家投票能选出来的,因为每个人的观点都不同。。投票的人
必须得从局外人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分析所有的辩词。。
№19 ☆☆☆陈楠2003-11-27 01:21: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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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dk(俺承认俺是马甲于2003-11-27 01:16:52留言☆☆☆
又本姑娘……恩人你到底还是女啊?BL一战您老仗义执言,对我的大恩实在无以回报,只好以身相许,闻善则拜,千万不要嫌弃啊~~~
№20 ☆☆☆chaarr2003-11-27 01:21: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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