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网友留言区
主题:重新建议,请版主们考虑一下SD同人界的实际矛盾。 [17]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叹,一会儿时间,我那个建议贴又变成了吵架贴被锁了,真没办法。我承认我早上又看到那么多人吵架发贴时口气不好,让众多花命们认为是打击她们,在此先对大家诚恳的说声:对不起!请相信我真的不是要吵架,我先自拍数下。

现在重新写了个如下:

   由于有些SD迷们在发贴的标题中带了挑衅的话,也不是那一种命,我承认各命中都有这类人,这些贴子标题,让非同好的人非常难以接受,这不是写个不喜勿入就可以的,JJ是大家的,这个大家应该包括所有来JJ的人,由于此类标题和进入贴子没什么实质区别,严重影响非同好的心情,导致骂战不断,并让战争不断升级,大家也越吵越伤和气,混SD的总有一个人是自己的本命,各种命中都有些喜欢吵架的人,你骂了别人,迟早别人会还的,最后大家都受伤,又影响JJ版容。

   所以我真的希望JJ能出台一个针对SD迷的版规,如果实在不行,我看这也不大可能,但希望版主也要稍稍规范一下SD迷的发贴,不要在标题中写出这类让非同好会产生过敏反应的挑衅言论,能尽量减少战争的暴发率,万望版主们考虑一下SD迷的实际情况。



                                      再次建议



№0 ☆☆☆建议 2005-04-22 16:03:22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弱弱的问一句,SD是什么东西啊?
№1 ☆☆☆刺猬乐乐2005-04-22 16:07:2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哦呵呵呵,楼上的刺猬好强哦
№2 ☆☆☆蓝莉娅2005-04-22 16:13:0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弱弱的问一句,SD是什么东西啊?  
  
☆☆☆刺猬乐乐于2005-04-22 16:07:29留言☆☆☆ 
 
 
唉!羡慕中,我也希望我从来没看过SD。
№3 ☆☆☆建议2005-04-22 16:18:2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同样是励志的,我们棋魂迷就要斯文的多了。
不过,这个东东,无论是在动漫区还是耽美区,都比这里人气旺吧。
 
放在这里的建议,有人看吗?
 
第一次在留言区看到关于SD的贴子。
№4 ☆☆☆刺猬乐乐2005-04-22 16:18:5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sd是什么?
№5 ☆☆☆冬至胡不归2005-04-22 16:29:4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狂吼:SD到底是什么啊???
№6 ☆☆☆狐狸精2005-04-22 16:43:3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en
建议放到耽美闲情去的说
№7 ☆☆☆猫猫2005-04-22 16:45:5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到底是什么?
№8 ☆☆☆玫瑰灰2005-04-22 16:48:4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sd究竟是什么
№9 ☆☆☆cell2005-04-22 16:58:4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 -||||
……
懒得回答……
№10 ☆☆☆fly^bird2005-04-22 17:01:2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说一下好了
流花
№11 ☆☆☆鱼呢2005-04-22 17:08:2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狂汗
这种题材的贴子,怎么好随便乱放
在交流区里,会教坏小孩子啊……
应该贴到耽美区去嘛
实在不行,动漫区也行啊……!
= =
 
sd是灌篮高手阿……
№12 ☆☆☆清清2005-04-22 17:19:3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动漫区也怕怕啊~~
№13 ☆☆☆浮游生物2005-04-22 17:39:2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说一下好了
流花  
  
☆☆☆鱼呢于2005-04-22 17:08:20留言☆☆☆ 
 
汗到死……
 
“流花”是RH,rokawa & hanamichi啊
 
“SD”是《灌篮高手》Slamd Dunk
№14 ☆☆☆木子2005-04-22 17:45:4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sd究竟是什么  
  
☆☆☆cell于2005-04-22 16:58:46留言☆☆☆   
№15 ☆☆☆黑媽媽2005-04-22 18:17:1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流花”是RH,rokawa & hanamichi啊
 
“SD”是《灌篮高手》Slamd Dunk  
  
☆☆☆木子于2005-04-22 17:45:41留言
灌高对我来说就是流花
№16 ☆☆☆鱼呢2005-04-22 19:24:2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请版主删了这贴,实在对不起,我眼花看错了地方,真是对不起,我开了几个窗口,所以发错了地方了。实在对不起了。
№17 ☆☆☆建议2005-04-22 19:32:4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