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网友留言区
主题:特别的婚外情!大家来评评看! [54]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这段婚外情算得上是颇为特别的!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因为网络认识了,原来,工作上而言,这个男人算是这个女人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所以,现实生活中,聊起上来,还是有共同认识的人和共同知道的事!
   女人对这个男人的思想、学识很欣赏,尤其是他对工作的那种拼搏精神!不可必免地,这两个人从网络到短信,从短信到电话,再到见面夜游!交往也越来越深入!最终,走上情人这条路!
   特别就特别在,这两个人从不说爱,也不说喜欢!男人对这个女人说他的生活、他的家庭,他对他夫人的珍惜!而女人也会劝他要珍惜他的夫人和家庭,教他怎样哄他的夫人!怎样让他的生活过得更有激情!而这个男人,也教她对老公有时候不能太钻牛角尖!这个男人不觉得有背叛他的夫人,而这个女人也不觉得有背叛他的老公!
    反而,是他的夫人对他说过两次话要离婚了!及至,有一次,女人半夜发的短信被他的夫人看到了。吵着要离婚。女人好内疚也好担心,力劝男人,千万不要放弃!要劝服他的夫人!因为,在这个女人的心底,她,真的不觉得这样是婚外情!而男人也是如是想!
    你们,能分析一下,这两个人的心理吗?我真的觉得怪极了!  
    当别人问起我的时候,我真的不知该如何说!唯有放到网上来,大家说说看吧!
    
№0 ☆☆☆小小 2005-04-23 20:36:32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婚姻和性实在应该分开谈.
适合一起生活的人不一定适合一起□□,适合□□的又不一定适合一起生活.
现在的问题就是在无法完美的时候必须放弃一方而保全另一方.
那位太太之所以要离婚,我个人认为介意红颜知己的成分不多,而是认为不公平,如果她自己也有这样的情人估计就不会这样想了.
所以结论:
 
要找和你有共同思想空间的人结合,世界观不一样很难和谐相处,思想和谐,可能别人认为有问题的事情他们却能很好处理.
№1 ☆☆☆jinjin2005-04-23 22:30:4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只能说这俩都是混蛋。
 
这不是婚外情,那是什么?
№2 ☆☆☆luciakeqi2005-04-23 23:20:2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俩人的道德底线太模糊,有某种程度的心理变态
№3 ☆☆☆过路的2005-04-24 00:10:5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看过一本叫《狂月》的书,和这种情况有点象
 
№4 ☆☆☆yisheng2005-04-24 06:13:4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路过
№5 ☆☆☆Fish喝奶茶2005-04-24 08:08:5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也有异性朋友,有已婚的,有未婚的,但是如果是已婚的朋友,我是不会在半夜发短信或以其他方式找他说话解闷的。不说瓜田李下,这是对对方的妻子最基本的礼貌。
№6 ☆☆☆ 翠岫2005-04-24 08:46:2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婚外情不是要有情的成份在的吗?
  至少也要有物质吧?或者是权利之便的?
  但什么都没有,算点呀?
№7 ☆☆☆云本无心2005-04-25 10:49:3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认个干闺女不就干净了。
№8 ☆☆☆拾荒2005-04-25 11:48:5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这算吗?不过是聊聊天而已,双方又不是什么特别关系。
№9 ☆☆☆彦林2005-04-25 12:14:4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也有异性朋友,有已婚的,有未婚的,但是如果是已婚的朋友,我是不会在半夜发短信或以其他方式找他说话解闷的。不说瓜田李下,这是对对方的妻子最基本的礼貌。  
  
☆☆☆ 翠岫于2005-04-24 08:46:20留言☆☆☆ 
 
 
呵呵,看来我跟你是同类。
№10 ☆☆☆逍遥2005-04-25 13:27:5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也有异性朋友,有已婚的,有未婚的,但是如果是已婚的朋友,我是不会在半夜发短信或以其他方式找他说话解闷的。不说瓜田李下,这是对对方的妻子最基本的礼貌。  
  
☆☆☆ 翠岫于2005-04-24 08:46:20留言☆☆☆ 
 
同意!!!!
№11 ☆☆☆马甲最安全2005-04-25 14:13:2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虽然文中一再强调两人只是谈心交流,不说爱和喜欢,更可笑的是竟然还要对方珍惜彼此的另一半,呵呵 ,突然觉得两个人很变态,既然说的彼此都那么有情有意,那么懂得感情似的,为什么还搞婚外情????
 
  不管有没有发生关系,还是很BS他们!!!!半夜发短信,难道不知道这个时候发一定会引起误会吗??故意的吧!!
№12 ☆☆☆马甲最安全2005-04-25 14:17:3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两人是真的情人关系的!就是这样才怪!因为,我搞不清楚他们到底是为什么走在一起的!
    知道他们每个星期都会见至小见一次面,平时每天都有联系的,因为上班都可以用□□的,有时就短信!
   真的搞不清楚!不说情、不为权、不为利、这两个人搞什么!
№13 ☆☆☆小小2005-04-25 14:29:0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可能只是红颜知己罢了
№14 ☆☆☆围巾2005-04-25 15:47:3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对啊,有可能只是红颜知己,知心朋友而已,很好的异性朋友啊,彼此比较了解,有共同语言.这叫婚外情吗?不能是纯粹的友情吗?
 
看来大家都很激动啊,我不懂.........
№15 ☆☆☆为什么2005-04-25 17:20:3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哎?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婚姻的第四者?
№16 ☆☆☆Yoti2005-04-25 17:26:1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两人有性关系的了!还不算是情人吗?
№17 ☆☆☆小小2005-04-25 17:31:0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两人有性关系的了!还不算是情人吗?  
  
☆☆☆小小于2005-04-25 17:31:06留言☆☆☆
 
原来...............这就有点贱了,两个混球........
№18 ☆☆☆为什么2005-04-25 17:40:5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两个乱搞婚外情还不自知还扮伟大的贱人!
№19 ☆☆☆Grace2005-04-25 21:25:1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再特别还是婚外情
做了婊子就别想立贞洁牌坊了嘛
不是很多余?
还不如离婚
№20 ☆☆☆草上飞与一枝梅2005-04-25 21:43:1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