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网友留言区
主题:这狗很可爱 [104]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0 ☆☆☆日华 2005-04-05 19:15:12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象个玩具熊啊~~~
好玩^^
№1 ☆☆☆素问2005-04-05 19:49:0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家这只狗很可爱,但是老爱咬东西,见什么咬什么,但是咬得不重,我看它是太谗了,真是讨厌那副永远喂不饱的谗像,于是就把它拎起来往门边用里一甩,它飞了过去,重重地摔在地上,后脑撞在台阶上,它嗷嗷地叫着,努力地爬起来但是马上眩晕似的往后倒下午,又爬起来又倒下午,站不稳,反复好几次了,眯着眼睛望前方,蹲在了有5分钟了,把我吓坏也,跑过去抱起它,还好,没破,它顺从地在我怀里睡着了,等它醒来,我家里人要把它送人了,它还以为是带它出去玩,兴高采烈地跟在后面摇尾巴,哎!早知道它今天要被送走,我是不会摔它的,好可怜啊!
№2 ☆☆☆日华2005-04-05 19:52:5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送给人?
 
你自己不要了么?
 
哎~~~~~
№3 ☆☆☆素问2005-04-05 20:02:3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哇,这么可爱的狗狗楼主都忍心摔~~~,怎么可以这样~~55555,替狗狗可怜以下
№4 ☆☆☆可年的~2005-04-05 20:10:2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仔细看了下楼主的帖子,你是故意摔的?
那还是送人的好,不知道你哪天看不顺眼就要摔啊扔的,这个,你不适合养狗,只能这么说!
№5 ☆☆☆素问2005-04-05 20:17:0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很可爱,但是你不适合养它
虽然动物有个苛刻的环境会很好活,但不是叫你去虐待
№6 ☆☆☆吻火2005-04-05 20:52:2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同意楼上的
№7 ☆☆☆cc2005-04-05 21:06:5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lovely!
№8 ☆☆☆紫色de鸭子2005-04-05 21:30:5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你真残忍
№9 ☆☆☆louisanna2005-04-06 00:01:0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可怜的狗狗,送人的好,否则哪天命都送在楼主手上了
看不惯就摔?那是不是如果有一天你看不惯谁,不管是人还是狗也再来这样一下啊?暴力!BS
№10 ☆☆☆好贴要顶啊!2005-04-06 00:34:4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好可怜,你試過不小心碰到頭,然後覺得很痛嗎?會很痛,但還不至於令人暈眩站不住,你家小狗居然一個下午站不起來....55555~~~~討厭死你了,你差一點就要了牠的命.....居然還因為這樣被人放棄....如果我是你,絕對不能原諒自己.
不是打算照顧牠一輩子,請不要把牠帶回家.
№11 ☆☆☆皓兒2005-04-06 02:09:5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天~~~~和恒恒家的多多一模一样呢~~~~~~~~!!!
№12 ☆☆☆潋滟风光2005-04-06 04:48:1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真的好可爱,楼主呀,这么可爱的小东西你怎么忍心呀,可不可以送我?
№13 ☆☆☆深蓝物语2005-04-06 08:02:4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BS搂主!!垃圾!!竟然打狗狗!!没人性!!
№14 ☆☆☆1112005-04-06 08:42:4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狗狗能从你手中逃出生天,不幸中的大幸呀
阿弥陀佛!!
№15 ☆☆☆飞天猪2005-04-06 10:00:2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楼主是要找骂对吧?那我就骂骂你吧,神经病!!!
№16 ☆☆☆weixin2005-04-06 10:11:1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还是早送走的好!!
记得找个有爱心的人家 ,像楼主这样的人不适合养狗,如果楼主结婚了,建议不要小孩,小孩比小狗麻烦百倍千倍,虽然是你亲骨肉但也不敢确定你是否会在看不惯你自己孩子时一摔了之!
№17 ☆☆☆小马2005-04-06 10:17:3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楼主……我只能对……无话可说
№18 ☆☆☆冰月2005-04-06 10:36:1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再加一句,你真是来这里找PIA的
№19 ☆☆☆冰月2005-04-06 10:36:3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下次让你看我们家的!!!
№20 ☆☆☆丁丁2005-04-06 11:20:4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