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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有律师或者学法律的朋友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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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家自有的商品房租给A,从2008年6月1日开始,

合同是一年半,租金是2300元/月,押金是5000元。按照合同注明,如果我毁约,要返回押金并且追加5000元作为A的损失赔偿,如果A违约,我有权没收5000元并收回房屋。

当第三个月的时候,A给我打电话,说要从第四月起把租金减为1500元/月,我说不行,一切按照合同办。

之后A打电话来说要我退回押金。

我无视。

到了交房租的时候我找不着A,电话不通,她人不在我的房子里面。


九月六号,我得到物业同意,与保安以及物业找来的开锁师傅一起,打开了我的房子,(开锁之前,我还一直打电话给A,可是她不接,保安和开锁师傅都在,可以作证)

因为A留有衣服被子在,我们就先清点了屋内的家具电器,没有损失。换了我们的锁。

到了九月十二号,我打电话给A,她接电话了,我就说,房子还要不要租,如果您还继续租,请马上把房租2300元/月交来,如果不租了,麻烦您找人把您的东西搬出去。A要我退5000元押金,然后挂了我电话。


九月底,我接到派出所电话,


№0 ☆☆☆求助 2008-10-10 12:48:50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貌似现在不允许私下出租,你是正规出租么?
№1 ☆☆☆红叶2008-10-10 12:53: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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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锁的时候,她房租付到8月底,押金又是两个月的,我觉得超过6天就强行开锁是你的问题,人家报警是正常的
№2 ☆☆☆呼呼大睡2008-10-10 12:54: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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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六号,我得到物业同意,与保安以及物业找来的开锁师傅一起,打开了我的房子,(开锁之前,我还一直打电话给A,可是她不接,保安和开锁师傅都在,可以作证)
 
 
 
这是违法的
№3 ☆☆☆orangetree2008-10-10 13:15: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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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那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你的,但是房子你已经租给A了,A就有房子的使用权,你带人强行开锁进屋,虽然你有带人作证,但你还是侵犯了A的隐私权,她可以以这事为由去告你。
№4 ☆☆☆orangetree2008-10-10 13:23: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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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都是一件事归一件事,虽然她先拖欠房租在先,但她才拖欠一次房租,目前只是延迟履行罢了,还不构成根本违约,你目前没有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换句话说,你们的租赁关系没有结束,她依旧拥有使用全,你无权进她的房子.此外即使她违约,一直拖欠房租,你也必须在和她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合同解除你们的关系,如果协商不成,或她干脆失踪不见,你也必须通过司法程序才能救济.你自己是无权闯入她的房子的.
中国的法律状况是执行难,所以,欠钱的现在比债权人还牛!不要焦急,更不要觉得有合同在手,你就肯定万无一失了,事实上,这种事情,即使到了法院,也是必须先调解什么的.她如果再一哭穷,破罐子破摔,法院判了,也不能执行.你自己权衡一下,最关键的是,不要来硬的,也不要硬闯,否则关系弄僵,对你反而不好。
№5 ☆☆☆爱喝咖啡的猫2008-10-10 15:04: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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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找你干吗?
№6 ☆☆☆枝繁叶茂的青草2008-10-10 15:11: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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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处理有点问题,但掌握主动权总是好的!要打官司,也让对方去起诉好了,然后就慢慢跟她拖。怕什么,不就是5000块钱吗?打官司费个一年半载的,你的房租不又出来了!
№7 ☆☆☆枝繁叶茂的青草2008-10-10 15:13: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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