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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京一司机酒后驾车连撞9人5人死亡,其中一名孕妇撞飞,已经成形的胎儿从她腹部滑落到地上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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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酒后驾车的司机,杀千刀都不够啊.
№0 ☆☆☆太悲惨了 2009-07-01 22:59:06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记者连线别克车主——
 
  车卖了,撞人的不是我
 
  昨晚9点多,江宁岔路口车祸发生后一小时,记者联系到肇事车辆登记车主。这辆牌号为“苏ATH900”的别克君越车的车主王先生表示,去年就已把车转让给朋友张×。“只是没过户而已。”
 
  肇事者家人:有人先撞
 
  “我刚刚接到张×老婆的电话,急匆匆地,说是撞死人,他被交警带走了。”车祸发生后,本报记者通过多方联系,终于联系到车主王先生,“目前拥有这辆车的人是张×,是我的朋友,车去年11月卖给他的。”
 
  按王先生的说法,因为和张×是好朋友,当时就没急着过户。“车还很新,当时只开了三四千公里,20多万元的价格转给他了。”
 
  “张的老婆在电话中很焦急,说是一辆凯迪拉克撞上了别克,别克撞上了路人,一会儿又说是别克撞上了凯迪拉克,凯迪拉克撞上了路人。”王先生说,他已经打了几个电话,一直联系不上张本人。
 
  王先生告诉记者,张的老婆由于害怕没有去现场,只是听附近邻居描述。“张家就在附近一个小区里。”
 
  车主称“不就是赔钱嘛”
 
  由于该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记者咨询多家车险公司,对方均表示事故中的责任鉴定要视具体情况。“可能会有连带责任,保险公司未必会赔。”但是王先生并不感到担心,“卖车的时候有人能证明,再说我和张是好朋友,他自己也不会不承认的。”
 
  记者了解到,王先生为南京某机关公职人员,电话中自称在检察院工作。而交管部门的车辆登记情况中,车主正是王先生的名字。“张是生意人,就在江宁区承包工程,是个包工头。”在电话中,对于刚刚发生的车祸,王先生坦然告诉记者,“不就是赔钱嘛,反正他有的是钱。”
 
  昨晚11点多,记者再次连线王先生,“我刚打听到开着别克撞人的并不是张,而是张的一位男性朋友。”男性朋友是何许人也,王先生说,他也不是很清楚。(
№1 ☆☆☆太气人了2009-07-01 23:02: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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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户,照样让他坐牢去
№2 ☆☆☆兜兜2009-07-01 23:08: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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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在这里发啦!
那现场照片惨不忍睹!
全部死者的肢体都是扭曲的。。。。。
№4 ☆☆☆来来来2009-07-02 02:06: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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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在TY看到照片了。。。。。。。这个肇事的五马分尸都不解恨,以后大家走路一定要留意周围啊。。。。。。。。
一下子撞死好几人,还有一个快生产的孕妇
№5 ☆☆☆SASA2009-07-02 02:56: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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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为是别人干的,他本人就能逃开?
交通法怎么回事他不知道?
车主是谁就直接找谁吧,最多把事故直接责任人也抓起来
摆明了临死前红一把啊,大家别关注这事了,让警察折腾去吧
№6 ☆☆☆花弑月2009-07-02 09:20: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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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们评论这件事也是起哄而已,小心那几位死者的冤魂不放过你们
我不会再进来看这个贴,想骂我的试试
№7 ☆☆☆花弑月2009-07-02 09:21: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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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你理解力有问题么?大家是在为谁说话,又起什么哄了?
№8 ☆☆☆烦啦2009-07-02 09:31: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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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车主蛮冤的
以后卖车一定要及时过户啊……
№9 ☆☆☆玛勒与歌碧2009-07-02 09:41: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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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那杀千刀的拉出去,用沾满辣椒油的鞭子狠狠地鞭上1000下
 
“不就是赔钱嘛,反正他有的是钱。” MD,这是什么话?
用畜生来形容他也觉得侮辱了畜生啊!
 
 
  
 
№10 ☆☆☆歌德装伪少年2009-07-02 11:08: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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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说那蠢话的人拉出去,让车撞到他瘫痪,让他试试生不如死的味道
 
№11 ☆☆☆歌德装伪少年2009-07-02 11:09: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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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孕妇实在太惨了
№12 ☆☆☆萤火微光2009-07-02 11:20: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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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马路杀手么
№13 ☆☆☆此楼主非彼楼主2009-07-02 11:36: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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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那个孩子的冤魂缠死那个肇事者
№14 ☆☆☆oh2009-07-02 13:57: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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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王先生为南京某机关公职人员,电话中自称在检察院工作。而交管部门的车辆登记情况中,车主正是王先生的名字。“张是生意人,就在江宁区承包工程,是个包工头。”在电话中,对于刚刚发生的车祸,王先生坦然告诉记者,“不就是赔钱嘛,反正他有的是钱。”
 
№1 ☆☆☆太气人了于2009-07-01 23:02:30留言☆☆☆   
 
呜呜,
赔钱?
钱能买得回这么多条生命吗?
钱又能买起多少人的生命?
任何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
任何人对于亲人而言都是独一无二的。
 
如果这钱与生命是等价的,
我想,
遇难者的家属会集体出资买起这个恶魔的贱命,
让他到地府接受判官大人的公平裁决。
 
这真是一个公职,公务员应该说的话吗?
人民上交的税收就是养这种妄顾漠视人民生命的魔鬼吗?
№15 ☆☆☆西关小姐2009-07-02 22:43: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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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吧,这个年头,群众的力量大过□□。民众激愤才能推动正义公理的执行。
№16 ☆☆☆oh2009-07-02 23:32: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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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孽啊
№17 ☆☆☆sandra2009-07-03 00:05: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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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一个公职,公务员应该说的话吗?
人民上交的税收就是养这种妄顾漠视人民生命的魔鬼吗?
  
  
№15 ☆☆☆西关小姐于2009-07-02 22:43:44留言☆☆☆
就后续报道来说,他只是听肇事者的妻子转述的,所以并不知道多严重,只知道出了车祸,因为一般的车祸撞了人了撞了东西了什么的,不都是需要赔偿的么,而很多情况下因为赔偿数额较大以及赔偿制度的不合理,会导致一些司机没那么多钱赔,最终选择肇事后逃逸,或者撞伤人的又去把人压死,而该人认为这次的车祸(仅就他听到部分),肇事那位并非没钱赔偿,所以应该不会出现逃逸啊继续碾压啊之类的大问题,因此他也就没往严重方向去想
№18 ☆☆☆= =2009-07-03 06:15: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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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后续报道来说,他只是听肇事者的妻子转述的,所以并不知道多严重,只知道出了车祸,因为一般的车祸撞了人了撞了东西了什么的,不都是需要赔偿的么,而很多情况下因为赔偿数额较大以及赔偿制度的不合理,会导致一些司机没那么多钱赔,最终选择肇事后逃逸,或者撞伤人的又去把人压死,而该人认为这次的车祸(仅就他听到部分),肇事那位并非没钱赔偿,所以应该不会出现逃逸啊继续碾压啊之类的大问题,因此他也就没往严重方向去想  
  
№18 ☆☆☆= =于2009-07-03 06:15:31留言☆☆☆   
 
 
可做为一个公职人员,尤其还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说这种话太令人心寒。而且谁知道里面的猫腻,车主那辆别克只买了一年,就原价转手了,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新车一过手就变二手车了,哪怕一次也没开过,车子也折价了,更何况是已经开了一年的车,能原价买的是傻子吗?还有一年多了,收了十万块前款,为什么没过户?这世上谁都不是傻瓜。
№19 ☆☆☆mimi2009-07-03 08:21: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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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上说是因为肇事那个没付完款,所以车子没过户
№20 ☆☆☆SASA2009-07-03 08:39: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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