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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劳动合同---救济求助懂法律的大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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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某公司上班,担任行政工作兼人事出纳。因公司管理层变动,目前有消息称公司将开除我,
请问一下相关懂法律的朋友,需要什么证据来最大限度的保护我自己,以及能最大限度的争取到赔偿。
公司的工资都是按照合同工资(作低的,实际根员工谈妥工资,然后按照最低的金额给员工缴纳社保)每个月签收双份工资条,一份按实际工资留底,另外一份按照合同工资供查。
根据我对劳动法的理解,就是每年赔偿一个月。但是如果涉及到公司的假账问题,由于没有会计,都是外聘的,公司只允许上报部分账目,如果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是否需要我承担法律责任。
请各位大侠指教~~
№0 ☆☆☆披马甲上阵 2009-07-18 16:38:03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如果说是无过错开除赔双倍(不计税),而且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再加付一个月(计税)
№1 ☆☆☆鱼鱼2009-07-18 18:02: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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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是觉得四金方面亏,可以拿着你的工资卡的数据以及实际工资单,到社保局去投诉,或者你打12333去问问是否这样做违规。四金单位应该按照你工资的47%来缴纳
№2 ☆☆☆鱼鱼2009-07-18 18:03: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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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操作肯定是违规的。我继续搜索一下,有备无患,千万不要做的辛苦那么多年,最后就这样莫名被蒸发了。。。
№3 ☆☆☆披马甲上阵2009-07-18 18:28: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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