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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急!急!急!求分析:这份工作能做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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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一个新单位,类似销售的部门。基本工资1000+保险+提成

去了两天,发现一些问题

1,招人:我应聘的这个职位在长期招人,电话联系时经理说我们这特缺人,我去后又来俩人,座位全满,可是经理还在接受面试招人。

2,走人:带我的同事昨儿说不干就不干了(当时就走了,因为工资问题和经理发生冲突,具体谁的责任不清楚)。后来来的俩人有一个干一天就走了。看到我去之前的工作安排,发现一个月走了3个人。。

3,干了快一周,没和我签合同,当时说先干两天互相试试,看我深入了解这份工作后是否愿意做下去。可是现在一直没提签合同的事儿(我有预感,即使我提出要签合同,经理也会找借口推脱)而且他面试时说过每月收入大概2500+,而昨天走掉的同事才拿了1000+,我没啥经验,还能高过这个“熟手”。
而且,面试时说的挺好,现在有些我认为不合理的规则浮出水面了。比如,迟到半小时内要扣50钱,半小时到一小时要扣多少钱,超一小时算旷工,要怎样怎样,当时我就想,如果不幸堵车、坏车,我一天白干,还得往里搭钱,这钱是不是扣的太狠了??如果员工把资料弄错,比如输错名字,型号等,产生损失全部由员工补。

最后,我的整体感觉,他们(经理和两个业务骨干)就是想找个打杂的。因为所有业务全掌握在经理和其中一业务骨干手里,另一人充当客服角色,处理所有成交后的手续问题。他们三人完全能处理所有工作。而且我们(办公室现在还剩仨)都是跑腿活,给客户送合同、复印传真、找合同、给客人倒水,打扫会议室等等等等

经验丰富的大家有没有啥看法?
我现在的确没什么经验,跑跑腿没怨言,但是每月1000出头也太惨了吧,我要不要赶快换工作呢?
№0 ☆☆☆急!急!急! 2010-10-13 22:01:32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你已经看到前任下场了,除非就是没饭吃了,否则别去
№1 ☆☆☆路过2010-10-13 23:13: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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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自己心底其实很清楚哦,只不过可能你的性格不是那种很果断决绝的人,入职不久的你对于不断的职业变动有些犹豫,还有对寻找下个工作的风险的担忧。但是你更应该告诉自己,以后找的工作再差也就这样了,找个好地方就赚了,跑路吧
№2 ☆☆☆kagami2010-10-13 23:47: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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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去!
№3 ☆☆☆圆了个喵的不解释2010-10-14 13:11: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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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成这事情无好感
当初LG一份工作也是6000底薪+提成,以为能赚很多。。。其实每个月到手只有6000.。。做了两个月觉得不会有起色不做了。。。
LZ这个1000.。。。累死累活的。。。还是不要将就了
№4 ☆☆☆小菠菜2010-10-14 17:34: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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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很黑呀
小心
№5 ☆☆☆文而禾木2010-10-14 17:37: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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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自己心底其实很清楚哦,只不过可能你的性格不是那种很果断决绝的人,入职不久的你对于不断的职业变动有些犹豫,还有对寻找下个工作的风险的担忧。但是你更应该告诉自己,以后找的工作再差也就这样了,找个好地方就赚了,跑路吧  
  
№2 ☆☆☆kagami于2010-10-13 23:47:40留言☆☆☆   
 
这位亲你分析的真是一针见血哎
 
我最大的缺点就是不果断,上中学时写作文总是卡点写完,现在遇到犹豫的事,总要拖到最后一分钟才下定决心。
 
~~~~~~~~~~~~~~~~~~~~~~~~~~~~~~~~~~~~~~~
其实提成啥的到没意见,只是所有业务都掌握在经理等三人手里,经理忙的电话都接不过来,可就是不让我们接。我们的业务不用往外跑,主要靠接客人电话完成订单,可是我们连电话都摸不着,业务从哪来?
 
而且同事离职时吓着我了。经理平时待人可和蔼了,那天同事一提工资算的有问题,他立马翻脸,最刻薄的人也不过如此。。。
 
算了,感谢各位“推”我一把,帮我下定决心。顺便再帮我想想咋和经理说吧,好歹干了一星期呢,咋要钱呢?
№6 ☆☆☆LZ2010-10-14 21:04: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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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倒贴就别去
№7 ☆☆☆=*=2010-10-14 23:13: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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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辞职了,而且没要到工钱。。。
 
找经理要工资时,被他直接转到骨干一那,于是骨干一开始忽悠,说前三至五天是试工期,没有工资。 说这是行业潜规则,没必要告诉你,而是你不知道应该自己问清,所以他没责任。。。
 
之前已经跟离职的同事联系过,事实上,我之前走的俩人都差了半个月工资没给,正因为不算什么大钱,也没法跟他号着,所以他们才这么猖狂吧。
 
总之,此事到此为止!
职场打拼的各位,引以为戒吧!
№8 ☆☆☆LZ2010-10-15 20:56: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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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最大遗憾莫过于错误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
№9 ☆☆☆**2010-10-15 21:38: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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