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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说实在的,新的婚姻法解释一出来,有些人就暴露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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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我转过了,站色也去过了,基本都是讨论财产相关解释的
就是没见到关于生育权相关解释的讨论(在妈宝也没见到)
总之,原先占便宜的,现在不占了,就要大声嚷嚷着吃亏了
反过来原先不占便宜,现在占便宜的,一个个就闷着头不说话了
№0 ☆☆☆== 2010-11-18 21:50:40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生育权相关的解释,在下已经说的很明确了。你可以看一下在下的发言。生育权的解释,本来就比财产权的解释来的简单明确,关于它的讨论内容自然是要少的多。
№1 ☆☆☆零零2010-11-18 21:56: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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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是女的,但是我非常支持婚前财产,因为我现在就有了房产,虽然是父母送的,但是我不想把它送男人。
 
第二,大多数女性从25岁起就有一种对孩子的渴望,而男的想要孩子一般都在35岁以后了,前提还是他们对孩子的诞生所带来的全部有了明确认识。
 
第三,女性打胎这种事情一般其实很容易自主的,所谓新婚姻法不过是强调丈夫不能干涉同时女性有这个自由。但是其实随便一个女的旅游到外地顺带花多点钱去医院打个胎,绝对不需要所谓丈夫的同意。
 
第四,夫妻俩,如果没有对生不生孩子达成共识,我没见过哪个女的被强迫生孩子的。除了那些连基础教育都没有,避孕药都不会吃的低层次教育女性。而这种女性,一般还都学不会上网。
 
第五,生孩子本来就是女性付出多,女性本就应该有这个自主权,我不认为这是占便宜……你试试哪个男的有这个本事强迫一个坚定自主的老婆生孩子?
№2 ☆☆☆⊙﹏⊙b2010-11-18 22:26: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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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地排楼上的MM~看了那么多的回帖其实都是在瞎嚷嚷,没一个说点很有道理的话。
№3 ☆☆☆112010-11-18 22:35: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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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生育权的解释并不是一味强调女方的权利压制男方的权利。
法律是说了,妇女有自主的生育权,但法律还说了,丈夫不能接受的话有离婚的自由,丈夫如果以此为理由起诉要求离婚的,法官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直接判决离婚。
女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生育,这是大自然决定的,于是法律顺应大自然明确了这一点,但是法律也给予丈夫相应的抗辩权利:丈夫可以因此休妻,法律支持你。
实际操作中,感情是否已破裂一直没有一个明文的规定和具体的操作规范,像那些被拐卖、被骗婚、被出轨、被家暴、被冷暴力……的妇女们,如果想要拿起法律武器来起诉要求离婚的,常常被法官冷酷的驳斥回来说感情并未破裂,非要等到再次起诉,甚至在二次起诉的时候都还是要“被调解”。
新婚姻法生育权的潜台词:妇人可以选择不生,丈夫可以选择休妻。以前的婚姻法可没有具体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妻子可以直接休夫的。就这样了这一条还要被那些男人骂,他们到底还想要怎样?
№4 ☆☆☆零零2010-11-18 22:46: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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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可以自己控制的都是
 
比如 一方有房无贷的自然就要算个人财产
 
一方有贷的 又要对方出装修出家电一起还贷的 只要不傻提出房产证加名字好了
 
首付方怕吃亏 也简单 房产证加名字可以说明占百分之多少的 这样大家都不吃亏 不就好了~~~
 
以后房价升值一起升,贬值一起贬 谁也别吃亏 觉得这样最合情合理
№5 ☆☆☆紫色的紫色2010-11-18 22:49: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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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不过没主意到生育权……
 
我就看了几条,没细看。。。
№6 ☆☆☆娃哈哈2010-11-19 20:06: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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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些条款的修改,都在强调自我。这样的改变是好是坏我也不清楚。
 
5L说的好,理论上这样处理就不会有纠纷了。但是都按这套路来,感觉像谈生意签合同,就是不像结婚。
 
总之,凡事一扯上感情就没个定律!
№7 ☆☆☆sep.2010-11-19 21:13: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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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些条款的修改,都在强调自我。这样的改变是好是坏我也不清楚。
 
5L说的好,理论上这样处理就不会有纠纷了。但是都按这套路来,感觉像谈生意签合同,就是不像结婚。
 
总之,凡事一扯上感情就没个定律!
  
  
№7 ☆☆☆sep.于2010-11-19 21:13:44留言☆☆☆ 
要谈感情,要为了爱情而结婚,那干嘛要管LG的房子是不是写自己的名字?
只有在以谈金钱谈实际为基础的婚姻中,才会强调对方的房子一定要写自己的名字吧
 
这条新解释,对真正因感情而结婚的人是没有影响的
而对因金钱而结婚的人来说,才算是噩梦
№8 ☆☆☆= =2010-11-19 21:35: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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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有个贴子是这么写的:
 
……用我身边一男的话说,等这法律实行后,他马上就结婚,婚前贷款买房,只登记自己的名字,婚后自己独立还贷,然后吃老婆的,用老婆的,总之除了房子付的首付以及还贷的钱,其他所有的开支都由花老婆的钱,老婆要抱怨,自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劳资的钱都用去还房贷了啊!这样将来离婚的时候,房子都全归自己,至于那些生活中的开支,无凭无据谁知道花了多少?到时候离婚的话,自己一分钱损失也没有,还白让老婆供自己吃喝玩乐外家陪床,自己还能安安心心地买好只属于自己的房子,离婚了就把老婆赶出去,合理又合法,多么爽啊
№9 ☆☆☆哎呀2010-11-19 22:01: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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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于2010-11-19 21:35:01留言☆☆☆ 
  
结婚都是因感情的 没有感情说句难听的结婚干嘛 结婚大部分 当然排除部分钓金龟的 都是责任大于享受
 
可是感情这件事本就难说的很 何况 还要顾及到父母的想法 免得日后因此心里有啥不痛快 还是之前做好的好
 
就像再好的朋友借钱 懂道理的 还是写个借条 不是不彼此信任恰恰是珍惜友谊
 
国外很多国家结婚前必然有婚前协议 我觉得不是他们感情不深 而恰恰是珍惜彼此的感情
 
中国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 只有靠自己来维系了
 
没人想精打细算 玷污爱情 可是结婚 尤其是婚后 毕竟是过日子 往往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 这是给大家的保障 正是对彼此的负责
 
对首付方来说 告诉他 我和你结婚不是为了贪你的房子
 
对未首付方说 告诉他 不管法律怎样我愿意给你应有的保障
 
我觉得这恰恰是对彼此都好的事
№10 ☆☆☆紫色的紫色2010-11-19 23:10: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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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有个贴子是这么写的:
 
……用我身边一男的话说,等这法律实行后,他马上就结婚,婚前贷款买房,只登记自己的名字,婚后自己独立还贷,然后吃老婆的,用老婆的,总之除了房子付的首付以及还贷的钱,其他所有的开支都由花老婆的钱,老婆要抱怨,自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劳资的钱都用去还房贷了啊!这样将来离婚的时候,房子都全归自己,至于那些生活中的开支,无凭无据谁知道花了多少?到时候离婚的话,自己一分钱损失也没有,还白让老婆供自己吃喝玩乐外家陪床,自己还能安安心心地买好只属于自己的房子,离婚了就把老婆赶出去,合理又合法,多么爽啊
№9 ☆☆☆哎呀于2010-11-19 22:01:26留言☆☆☆ 
 
这个不对的,婚后还贷的部分,不管钱从男的,还是女的账号上划,都是两人共同的,
当然婚前还是自己的,
№11 ☆☆☆jklnm2010-11-20 00:12: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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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有个贴子是这么写的:
----------------
这种对司法解释的理解是错的吧?贷款买房,婚后还贷,只有首付算他的个人财产。
№12 ☆☆☆浮云浮云都是浮云2010-11-20 22:23: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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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有个贴子是这么写的:
 
……用我身边一男的话说,等这法律实行后,他马上就结婚,婚前贷款买房,只登记自己的名字,婚后自己独立还贷,然后吃老婆的,用老婆的,总之除了房子付的首付以及还贷的钱,其他所有的开支都由花老婆的钱,老婆要抱怨,自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劳资的钱都用去还房贷了啊!这样将来离婚的时候,房子都全归自己,至于那些生活中的开支,无凭无据谁知道花了多少?到时候离婚的话,自己一分钱损失也没有,还白让老婆供自己吃喝玩乐外家陪床,自己还能安安心心地买好只属于自己的房子,离婚了就把老婆赶出去,合理又合法,多么爽啊
№9 ☆☆☆哎呀于2010-11-19 22:01:26留言☆☆☆ 
 
希望没人点破这个男的。哈哈,等他离婚的时候,有他哭的!
№13 ☆☆☆=,,=2010-11-20 22:45: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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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有个贴子是这么写的:
----------------
这种对司法解释的理解是错的吧?贷款买房,婚后还贷,只有首付算他的个人财产。  
  
№12 ☆☆☆浮云浮云都是浮云于2010-11-20 22:23:08留言☆☆☆   
如果贷的不是银行的款,而是亲戚朋友神马牛鬼蛇神的,是否可以走法律空子?
№14 ☆☆☆绝章一桐2010-11-20 23:01: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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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不留证据的贷款……
№15 ☆☆☆绝章一桐2010-11-20 23:11: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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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的错误在于,他只看解释,不看婚姻法,这也是现在很多人犯的错误,解释是要看,但归根结底,主原则还是以婚姻法为主,首先协议离婚可以完全更改这个解释的设定,即使是诉讼离婚,第一,他无缘无故要求离婚,老婆不同意又无过错,他是离不了的,法院也不会随便判离的,二,如果他外遇,吃喝玩乐不顾家,算是过错方,婚姻法对于过错方需要支付赔偿的原则是解释不能改变的,换句话说,即使现在有这个解释,如果男方有过错,或者女方有过错,被抓到证据,女方有能力在法院走走后门,一哭二闹三上吊,说实话净身出户依然不是梦想。
№16 ☆☆☆爱喝咖啡的猫2010-11-21 06:33: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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