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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LIE TO ME】第二十二章-------是山寨版,别再回贴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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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无语 2010-08-22 19:28:01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谢你替我宣传~
№1 ☆☆☆白日做梦2010-08-22 19:33: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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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气客气,提醒大家是义务
№2 ☆☆☆无语2010-08-22 19:36: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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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版为什么就不能回帖呀,真小气
暗大,作者都没说话,这儿也太操心了吧
要说小气,不好,也是一片好心
好比后宫善妒,出发点也有可能是爱
№3 ☆☆☆闲着2010-08-25 10:46: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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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不会就是白日做梦吧
现在看当时发这贴子是小气了
我承认
可当时那种被欺骗的感觉,很气愤
白日做梦如果发伪二十二章的时候,
不用暗大发贴格式,并注明同人
她会比现在受欢迎的多
做错了事
别人提醒大家都不行了
让大家别回贴
是怕楼越来越高
让更多的亲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4 ☆☆☆无语2010-08-25 12:57: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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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人提醒了,还总提醒个啥,多此一举
 
不要以为我是“白日做梦”呦,可以查我IP,我在山西太原,只是看着你们这些家伙有些过份,一点小事来回说,有啥意思
№5 ☆☆☆DK2010-08-25 14:12: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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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我是...
我已不会再写了...
放心好了.....
№6 ☆☆☆白日做梦2010-08-25 14:13: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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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不会就是白日做梦吧
现在看当时发这贴子是小气了
我承认
可当时那种被欺骗的感觉,很气愤
白日做梦如果发伪二十二章的时候,
不用暗大发贴格式,并注明同人
她会比现在受欢迎的多
做错了事
别人提醒大家都不行了
让大家别回贴
是怕楼越来越高
让更多的亲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4 ☆☆☆无语于2010-08-25 12:57:46留言☆☆☆   
亲你妹哟!
白日做梦同学明明是用LIE TO ME,暗大一直用的是小写,而且用白日做梦的马甲,本来就是一种戏谑的提醒,明眼人一眼就看的出来的吧!明明就只是个玩笑,偏偏有人要较真!还发这么个帖子!就你一个人知道么,也忒小看其他读者了吧!
№7 ☆☆☆==2010-08-25 14:27: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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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此贴的人真没劲。
自个儿眼神儿不好使,那么大的“作者:白日做梦”,眼睛被牛屎糊了,你还怪牛啊。
№8 ☆☆☆鹿小姐2010-08-25 15:17: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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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支持LZ~ 我就被山寨版骗过~
№9 ☆☆☆c&c2010-08-25 15:24: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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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吧,都是自己人,,
我出的问题,是我脑子进水了,,,
LS表出口伤人了
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吧
№11 ☆☆☆白日做梦2010-08-25 15:59: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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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你整天吃的啥玩意儿?嘴巴好臭,素质...
№12 ☆☆☆DK2010-08-25 16:09: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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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格式要注意,相同的格式是比较容易混淆读者的视听。
 
白日做梦~写同人是为了引起共鸣,要是方式选错了,引起反感就不好了,是吧?同人咱可以继续写,下次发时注意点儿就行。还有,最好别一章一章跟着,还在暗大之前发新章,jms等文等得焦急万分,很可能不慎把同人当暗大亲笔,发现后难免觉得被骗而心浮气躁。呵呵,互相理解吧。
№13 ☆☆☆cici2010-08-25 20:05: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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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做梦……
有心想到这个,说明心思也不怎么开阔吧
№14 ☆☆☆闲着2010-08-26 13:57: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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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楼上的这位是啥子意思?
№15 ☆☆☆白日做梦2010-08-26 14:04: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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