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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朝花夕拾---此帖专门用来收集一些大家喜欢小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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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泪奔~ 2005-05-15 05:20:04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作者:叶小愁 ZT自天涯
 
——《神雕侠侣》中的几个失意女子
  
  1 程英
  
  说起程英,总得是淡淡的。淡淡的人,淡淡的事,淡淡的话语。有她在,你或许不会狂喜,却舒服自然。没有了她,你也不会痛不欲生,而只是心头一阵惆怅。
  
  程英并不如小龙女一般美貌无匹,却自清丽不俗;也并不如黄蓉一般聪慧狡黠,却心细如发;也比不上郭襄开朗豁达,却恬静淡然;不似陆无双那么刁钻活泼,更不似郭芙那么骄肆自恣。
  着的是布衣青衫,粉黛不施,住的是茅屋斗室,四壁萧然,却是一尘不染,清幽绝俗;吃的是青菜豆腐,鸡蛋小鱼,却烹饪的鲜美可口,自下了一番功夫。她有教养,在杨过同别的女孩子讲话的时候,懂得礼避退让;她有尊严,生死之际方寸不乱,丝毫没失了东邪门人的气度。
  
  她可以是个好母亲,好妻子,好姐妹,好知己,但绝不是个好情人。她给不了你激情,她有的只是自制与尊严。她对杨过的感情,发乎情,止乎礼。公孙绿萼对杨过用情,为他盗丹药,身陷鳄鱼潭,最终为他了此一生。小龙女对杨过用情,在绝情谷中等他十六年。郭襄对杨过用情,为他孤身走我路,众生未嫁。而程英,她对杨过用情,却只用在为他照顾起居饮食,缝补衣袍,事事周到,细心体贴。最多不过在纸上写写诗句以寄相思,在生死之时把救命的锦帕塞给杨过。
  
  程英无疑是个可敬可爱的女子。很多人说她并没有她师父黄老邪的潇洒飘逸,反而对杨过太过执着,落了俗气。我并不以为然。
  黄药师才是太过执着的那个。他的潇洒飘逸只来自他对于世俗礼教的痛恨,礼教越不容许什么,他越要做什么,不免过于偏执。再加上妻子早逝,思念与爱恋使他性情更趋于癫狂暴躁。因此门下弟子虽多,心智身体正常的算起来,还只有程英一个。在某种程度上,程英比黄药师更加超然洒脱。
  
  天下究竟有多少人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上人同别人痴缠爱乱,双宿双飞,却仍然衷心祝福他们?
  我是做不到的。我绝做不到眼睁睁看他们分分和和,离了又散,却不发一言。我做不到这样的置爱心中,又超然事外。我宁可躲的远远的,不听不看。也许会在许多年后想起来,小小地祝福一下他们。
  
  人谁无情,难能自制。
  
  然而就是这样的自制和隐忍,决定了她一生的命运。问花花不语,为谁落?为谁开?算春色三分,半随流水,半入尘埃。
  
  她为他做了新衣的那个人,终究不愿意去细细咀嚼那一针一线中密密的爱意,她也只能对着云山莽莽道:“三妹,你瞧这些白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人生离合,亦复如斯。你又何必烦恼?”言虽及此,不觉泪流满面。
  
  也许这是她最后一次为他哭。没有人知道她去哪里。我宁愿相信她在某个山明水绿的地方,择一间茅屋,轻看云起云飞,花开花谢。想起他的时候,悠悠地吹一曲《淇奥》,闲写那“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然而终于没有人知道她去哪里。她不过是主角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一抹衬托的颜色,当侠已成,侣已和,她的去向她的所在已不重要。
  
  于是再没人知道她去哪里。
№1 ☆☆☆ 泪奔~2005-05-15 05:21: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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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孙绿萼
  
  也许因为她死了,我真真切切地心疼了公孙绿萼。
  
  绝情谷终究不过是个名目。人生于世,哪能绝了七情六欲?任情花开了满天满地,也不能够。公孙绿萼在这绝情谷白白地浪费了一十八年,看着情花一年年轰轰烈烈地开起来,又摧枯拉朽地落下去。
  每个女人都有过十八岁,每个女孩子都会有十八岁。十八岁前的我们,也许都等过盼过梦过一个好男人,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于是两个人一起手拉手走下去。十八岁后的我们,也许还记得,也许已忘了,也许更多的与当时的梦想渐行渐远。
  
  而公孙绿萼永远停留在了十八岁。
  
  在公孙绿萼的十八岁,她的生命中走入了一个杨过。于是她的生命轰轰烈烈地燃烧起来,又摧枯拉朽地凋零下去。我想她死的时候,也会记得她的那个杨大哥,那个咬住情花,逗她开心的男人。那个拨乱她心,牵引她魂的男人。然而开心终归只是那一刹那,痛苦却绵延漫长。她死的时候,会不会也怨他,无端端的,为何吹皱一池春水?
  
  她一定有怨他,我执着地想。
  纵使她不怨,我也替她埋怨他。
  当她背叛父母,千辛万苦,一而再再而三地替他偷绝情丹,而他却轻易地将它丢到一旁时,我替她怨他。当她为了消减母亲之羞,撕下杨过借她蔽体的袍子衣襟给母亲披上,他心中却只可惜那件袍子,因为它是小龙女所缝制的时候,我替她怨他。当她为了他做了这么多事,而他却只因为见到小龙女心中高兴,在众人面前与龙儿亲热的时候,我替她怨他。
  
  公孙绿萼站在她的十八岁上,只看到生命的尽头。前方没有路,她钟爱的人已经有了心上人,他们是一对神仙眷侣,天赐良缘,任她再作多大的努力,始终不能在他眼中停留片刻。后面没有路,只有色迷了脑的父亲仇迷了心的母亲,如豺狼恶虎,人鬼莫辨。
  
  她看不到活路。无论再怎样走,也是枉然。
  因此她死。并不单单为着杨过。而是生已无可恋。
  
  她短暂的爱情如同她的名字一样,开不出美丽的花朵,亦不会有结果。终于翠华一去寂无踪,声断已随风。
  
  如果有下一世,也许她仍是那个清秀的绿衣女子,在谷间看着情花满山,等着盼着梦着心中的那个男子。也许你是个盖世的英雄,也许你有绝世的武功,也许你脚踏着七彩祥云。只是,你若不爱她,请别同她说话。
  
№2 ☆☆☆ 泪奔~2005-05-15 05:21: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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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郭襄
  
  我看《神雕侠侣》,只有一遍半。若不是因为郭襄,我连这半遍也是万万不要看的。
  
  郭襄和她的姐姐如同两极,各自继承了父母的优点和缺点。郭芙得了父亲的愚鲁和母亲的小性儿,而郭襄则得了郭襄则继承了父亲的宽容良善和母亲的聪慧可人。这是一个极难得的女孩儿。她十六岁行走江湖,金钗沽酒,明珠赠人,无论怎样凶险也没放在心上,在金轮法王这样的恶人面前,仍波澜不惊,风平浪静。即使生死关头,也不过含泪点头,大声叫道:“爹爹妈妈,女儿不怕!”这样旷达仁厚的胸襟,宠辱不惊的气度,不要说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就是江湖上成名的英雄豪杰,试问又有几人能及?只怕杨过也输她几分。
  
  杨过,又是杨过。
  
  三枚金针赠出,她迫不及待地拿了一根许愿,要看看面前这位大英雄大豪杰的真面目,当面具下呈现出一张“清眉俊秀”的脸,她为之屏息。这个镜头总让我想起《大明宫词》中,小太平揭去薛绍的面具,时间从此停驻,为了他们,永不流走。
  再旷达的胸襟,她也终究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儿,怀春的年纪。
  
  为郭二姑娘祝寿,他做了三件大事。许多人说,这轰轰烈烈的大事,使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心动不已,从此再不能平息。我不这样想。这三件事,郭襄必是欢喜,小女孩总是喜欢热闹的。但她却未必放在心上。于她,这也不过是一场热闹。她真真切切想着念着的,无非是他的大哥哥。而杨过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留给她的,不过只言片语。实在是并未将她十分放在心上的。她又何尝不知?
  
  她从来都是知道的,她喜欢的人,并不喜欢她。她知道他有一位美貌无匹的妻子,她知道他们十六年的守候,她从来都是知道的。我想,她从来没想过:如果有一天,大哥哥喜欢了我……她爱着他的同时,连他的爱情也一并爱了。
  
  也许正如同她自己说的:她是没有法子啊,她既欢喜了,……便有千般不是,她也要欢喜到底。
  更何况,在她眼中,他并无半点不是。
  
  他苦等小龙女不至,纵身跳崖,她想也不想,跟着跳下。她还了第三根金针给他,求他保重身子,不可自寻短见。他问她为什么要跳,她还是想也不想就答:我见你跳下来,便跟着来了。……你不怕死,我也不怕死。
  
  这样直率而真诚的爱意流露,谁不为之动容?
  
  我是个极讨厌杨过的。连带着,也埋怨了郭襄:世上好男人多的是,你为何偏偏要喜欢他?……这问题她必定答不出,若有人问我,我也答不出。若是经了细细挑拣过来的爱情,跟市场中论斤论两挑肥拣瘦的猪肉有何不同?
  
  我虽能想到这一层,却终究不能体谅她。我只有执着地相信,她是爱上了一段传说。当这段传说曾在你生命中如烟花般绚烂过的时候,你也会爱上它。只是这段传说太美丽又太短暂,才教她天涯思君不可忘。
  
  传说只是传说。在不相干的人的生命中,总要终结。“其时明月在天,清风吹叶,树巅乌鸦呀啊而鸣,郭襄再也忍耐不住,泪珠夺眶而出。”为杨过与小龙女写了十六年的长情书,却用这寥寥三十二字做了一个伤情的结尾。
  
  很久很久之后,她也成了别人口中心上的传说。她伴一头青驴共行,看满山黄花朝露映彩衣。四月十七。正是去年今日。别君时。她在成全着自己的传说中怀念着那人的传说。长相思。除却天边月,没人知。
№3 ☆☆☆ 泪奔~2005-05-15 05:21: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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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郎江上踏歌声
 
作者:兰蔻小院 ZT自天涯
 
    为什么我不能单纯地过我自己的日子
  为什么我不能简单的唱我爱唱的歌
  ----《从前以后》 谢霆锋
  
  在周一的早晨收拾东西回家,似乎是一件不甚妥当的事。毕竟,这是一周的开始。
  原来,两个小小的手提袋就能带走这个屋子里所有属于我的气息。生活了三年半的地方,尽管,有2/3的时间并不住在这里。回家。给自己放个寒假。
  和所有人告别,包括墙上的小谢。确知第二天醒来已无法在第一时间看到那张熟悉的脸。家里,被零距离的爱填满,让最爱的人看到伤痛是太过残忍的事,所以有些东西必须遮掩,包括迷惘和梦。或许,没有他的气息,看不到他的脸,才能完美我固执的想念。
  走出校门,没有回头。长大的我,仍学不会留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和任何人分别,没有一滴眼泪。总告诉自己:带不走的,就留在原地,不必放在心里。
  
  周日。考完公务员,不想搭公车。一个人,一直走,到天黑。天上有星,路边有灯,与陌生人擦肩。没有挂念,不必交谈。“孤独致自由”,难道真是如此。
  
  肩膀隐隐作痛,那是前晚在冰凉的墙壁上靠的太久的缘故。学校的暖气,总是不热。墙,更凉。凉意渗透睡衣,后背有一丝疼,然后变成麻木,仍舍不得离开无形海报上那张深爱的脸。那是心,在取暖。“你办不到,你这辈子都忘不掉我”你错了,之所以忘不掉只是因为我不想忘掉,不是因为忘不掉。
  
  回到家,吃午饭,随意的聊天。分开两周,会积攒出很多废话用来说。妈妈告诉我她晚上又在看《玉观音》,都不晓得已看了多少遍。我下意识的问她:毛杰演的怎么样?她说很好。
  那个电视剧,我没看过。因为我通常不看电视剧,就算特别喜欢的,也看不了几集。我很少看书,所以那本书,我也没有看过,虽然很久前它就在寝室里流传了一遍。
  
  海岩,最初印象来自《永不瞑目》。上高中的时候,那部片子火的一塌糊涂,好友象布置作业一样强迫我看,看到我不能忍受,看到本该很灿烂的男孩如何毁在自私的女人手里。他那么爱她,热情而奋不顾身。或许爱上一个有故事的人本来就是他的错,所以他要承担结果。欧庆春含愁带雾的双眼,永远如星空般美丽遥远。如公海上的烟花般寒冷璀璨。而被烟花划破的,又何止是夜空。能流出鲜血的,是人心。没有平等,不能奢谈爱情,我不相信。爱,是人性里最纯粹的东西。
  
  对海岩的另一印象,是大二时的那个讲座。闲极无聊去听,发现很大的阶三已经挤的水泄不通。讲的什么早已不记得,却忘不了狂挤到他面前签名时的景况,其实我并不想要什么签名,只是看到大家都在挤,让我有一种很变态的兴奋,或许,盲目抢夺,也是一种痛快的发泄。人家都拿着海岩的书去签,我拿的却是《法律干预什么》,还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后来她卖旧书时是和买者这样说的:你看,我这书上还有海岩的签名儿呢,卖你五块钱,多值呀!
  
  这就是我去看《玉观音》的所有铺垫。
  临走时,有人对我说:你既然要去见他,就快快乐乐的去。
  其实,有时候我会怀疑,我的不快乐,是源于他,还是源于我自己。
  
  我很努力的看,留住的画面仍然只有零散的片段。
  他蹩脚的普通话,有着怪异的性感。他点烟的姿势,一成不变。看到他从囚车上被带下来的时候,一股凉意让我不自禁的发抖。只因为想起,2002年,淡淡笑时红红的眼。《费城故事》里有一句台词:“我们不是生活在法庭上。”这个社会,哪有法庭那么简单。而这究竟该庆幸,还是遗憾?真理必胜,正义长存。他是否依然坚信,但无论怎样,我都坚信。
  
  看到小熊的时候,有一瞬间的错觉,觉得那就是霆锋的孩子,无法抵挡的温暖,对他的爱好象由来已久,那么那么的爱。脑中是蜂蜜的文字回荡“ 霆锋会不会告诉他,几十年前,飞机掠过太平山顶去往大洋彼岸,感觉怎样;四国间的漂泊,成长的迷惘,独自上路的孤独,感觉怎样;泄欲的闪光灯没日没夜刺在眼睑上,打磨掉最后一点哀求的能量,感觉怎样……”想起这些,心象被揪起来,狠狠的扭,宣泄不出来的痛,让灵魂无处可逃。旁观者如我,都会如此不能承受,霆锋呢?他的痛苦,我又能体会几分?总觉得,如果霆锋能有自己的孩子,他一定会用生命去保护他,用生命去爱和给予。因为终于有一个人,在得到他的爱的同时,也会全心全意的爱他。所有他不曾得到的,他都愿意给予。他会让孩子体会,冬天,一家人围在火炉边吃,有多温暖。苦难是人生的大学,或许真是如此,只是如果可以选择,他不会忍心让自己的孩子经历这一切。一张无暇的纸被涂上灰的底色,即使画上鲜花和绿草,也不再拥有清澈的明亮。他怎会忍心让稚嫩的孩子一个人走,独自忍受,加国的飞雪,地铁站里的寒冬。当那个孩子贪婪的依偎在父亲怀里的时候,他怎会忍心放手。当那孩子可以自己独立行走的时候,会否也要经常和父母一起睡,赶也赶不走。没有人不想要,只是得不到。总是得不到,然后变的不想要。我总在想象,在东京孤独的街头,如果捧着一碗妈妈褒了六个小时的热汤,他该是怎样的热泪盈眶。
  
  “我所有的亲人都死了,是吗”是怎样的绝望。“说,孩子不是我的,说了我就饶你!”痛苦的颤抖有谁忍心倾听。总觉得正中眉心的那一枪打的很美,一道鲜红的血流过脸庞。永恒的,是解脱。今夜你能感受到爱吗?没有尘世的困扰,没有仇恨的燃烧,会否连地狱,都是美好。《夜访吸血鬼》里汤姆.克鲁斯说:你比我幸运,我没的选择。想起迷茫的浩男举目四望,是被砍死的父亲,是只会流泪的母亲,是“老而弥坚”的奶奶,他终究要走上那条路,因为他没的选择。想起烟仔坐在台阶上流着泪大喊:“我爸是个警察!”我对朋友说,我极端厌恶关于命运的说法。她告诉我:那是因为,你也相信,你也无奈。
  
  见面会上的霆锋,在热情的喊声中腼腆的笑。我却怎么也喊不出来。我只是在想,前面薇迷的牌子举的太高,我都没法看到霆锋的脚。我只是在想,除了音乐,我们之间真正能交流的情感,有多少。走出影院,一辆漂亮的奥迪在倒车,人很多,车很慢。有人在喊:赵薇,求你看我一眼。我转身就走,甚至没有向车里看。忙着赶场的你,是否比回去复习公务员的我,幸福的多。蜂蜜说,黄牛是靠贩卖爱和梦想赚钱。眼前的人,你是不是?揭开爱和梦的面纱,赤裸裸的两个字是职业,虽然我知道,那不是你的本意,只是你无法忽略或逃避。大步走开,因为知道,在不远的街边,有两个在寒风中冻的发抖的女孩在等我,只是等我一起回去。她们说,因为这是平安夜,一个人走,会觉得凄凉,她们,是真的爱我。她们问我:见到了么?我说:见到了。她们问我:感觉怎么样?我说:就象见到你们一样。
  
  在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如果给我一个距离他只有一公分的机会,我是否有拥抱他的欲望。还是在铭记他的目光后,一言不发的选择离开。爱的力量,在心和世界之间铸起一道墙,即使是他本人,也冲不破这道墙的阻隔,那是我一个人的,没人夺的走,没人能打扰。我问自己一个很无聊的问题,如果他和她们同时遇险,我只能救一方,会怎样选择。我知道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救她们,然后也不会选择和他一起死,因为我的父母还活着,我没有权利去死,我要让他们看到我的幸福,那是我的责任。只是,我想不出,在找不到你的天空,让我去哪里等待彩虹。如果数十年后我再去追随,我这么自私,你还愿不愿意等着我?
  
  从指间,到发梢,从睫毛,到衣服上的每一根纤维,都有你的气息。我可以依靠它们,活下去。找一个象大熊一样温暖的男友,做个象小熊一样安全的女人。看到星空我也会想象,是哪两颗星星被摘了下来,放进你的眼睛里。站在露台上,我也会想起,那个热爱自由的,要看的到天空的你。人潮拥挤,我能感觉你。你给我的,原来已经太多太多。我在不在你们心里面无所谓,你们永远都会在我心里。这话,是你说的。你说的,我就相信。可我们是蜂蜜,是甜的,你心里面,也总有甜意吗?
  从相识走到共处接近同步,下一站就变陌路。你还这样悲观的认为吗?
  
  人们都说:你的样子,根本不象谢霆锋的歌迷。我是个很顽固传统的人,不喜欢男人戴饰物,我喜欢男人穿白衬衫,喜欢他们成熟内敛。我甚至想,如果我有孩子,决不允许他在上大学之前去崇拜什么偶像。可我喜欢谢霆锋,真的喜欢。这矛盾,我解不开。
  
  有人问我:你那么喜欢谢霆锋,你究竟想得到什么?嫁给他,让他为你唱首歌,还是什么别的?
  因为她相信,虚幻的想念,要用飘渺的梦来支撑。
  面对这样的问题,我竟然无法回答,因为连自己,都不知道。
  我告诉她:我只是希望,他爱的人愿意好好待他,真心实意的对待他。不必芙蓉如面柳如眉,不必温婉贤惠,只要真心实意的对待他。
  我只是希望,善良的人,都愿用悲天悯人的眼光来看待人,用批判的眼光来看待世界。
  
  大四的日子,总是很忙,乱忙一场。没有笔试面试招聘会的日子,就在床上从早躺到晚,躺着什么都不做,睡不着,也不想吃饭,更不想上网。呆呆的望着窗外,六号楼和八号楼之间的三棵杨树。我想,我应该幸福。很多爱,让我流泪。可幸福的感觉,总是瞬间。我能够看到肥皂泡上五彩的光泽,在最丰盈的时候啪的破灭。破灭的不是爱,留不住的是幸福的感觉。心里有莫名的荒凉。心象裂谷,用再多的爱,也填不满。在这世上终究是一个人走。出生和死亡,独自领受。拥有和失去,有多少是我们的手可以掌握。妥协,我们谁也躲不过。不同的是,有人像柔韧的竹条自己可以弯曲,有人像笔直的竹竿,等着被打折。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总是不明白,一个人在自杀前,为何还能写出这么温暖的诗。有人告诉我,那是温暖的绝望。或许,成熟,就是能够平静的接受绝望。
  
  讲不出,该说的话,想做的梦,只剩下,耳边的风。霆锋,你可曾有过这样的心境。你总愿意在别人面前说,自己不算倒霉,比起世上很多人,都幸福的多。你是真的幸福,睁眼能够看到绿树,伸手能够触到琴弦,可是这样,就已足够了么。学会不奢求,才能做个本分的人,你能吗?精神不败,你还相信吗?
  
  今天早晨,八宝粥好香。央视的新闻,是早上必看的节目。主持人一反严肃的常态,说,今天的新闻,我们先来听一首歌。屏幕上,是梅艳芳的脸。想起,几天前,还看了一遍《胭脂扣》,一眨眼,两个人,都已不在。记得那条新闻的标题:风过花飘零。好美的名字,无常的,又何止是人生。霆锋,我只是不懂,这世上爱你的人本已不多,为何还要一个个那么狠心的撇下你。独自憔悴时,还有多少人记得为你添件冬衣,哪双手,支撑你走下去。带着,你最最纯粹的梦想。卓曾经对我说:“你们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因为我知道,有一天我倒下的时候,会有人愿意拯救我。”霆锋,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谁来拯救你?要拿什么拯救你。你说,只要台下还有一个歌迷在听,你就要唱下去。我知道你不骗人,可是,命运,会骗我们。但只为你这句话,到死的那天,我都不绝望,我都相信,我们,还有未来可以期待。因为我们还有彼此,密不可分。
  
  有人说,爱和伤痛,终将败给岁月。因为有你,我不相信。
  我们一定要牵着手等到,杨柳青青江水平的时候。
  有你,有我,有情,有天,有海,有地。
  
№5 ☆☆☆ 泪奔~2005-05-15 05:23: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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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年感悟大话西游
 
作者:不可考 ZT自天涯
 
        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故事,叫做《大话西游》。
  
  世界是巨大的枷锁,你不得不重复自己或是别人的生活。
  记得长辈说过:年轻是一种罪过。他们说我们不成熟。
  
  真切地为自己的不俗喝彩,在深切的郁闷中,突然就看懂了《大话西游》的开头: 一位才华横溢又无法无天的青年(孙悟空),根本不喜欢世人摊派给他的大事业(西天取经)。他尤其受不了师父(唐僧)的唠唠叨叨,可世俗条规(观音)又不放过他。为让他悔悟,心甘情愿地去取经,唐僧和观音达成妥协:让他五百年后重新做人。 这真是一个宿命的开始。
  
  九七一师兄曰:“大学的孩子都是玻璃罐里养□□,前途光明出路不大。”再贴切不过。大闹天宫无非是大学四年的黄金时光罢了,找到工作走上社会任你盖世的才华浑身的个性也自有翻不出的五指山来压。只有戴上紧箍咒取经去,九九八十一难,做一个奇奇怪怪的佛。你别无选择。
  
  五百年后的悟空叫至尊宝,在五岳山从事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山贼。命运却要他扮演孙悟空,至尊宝只是个过渡罢了。蜘蛛精来了,白骨精来了,菩提老祖来了,牛魔王也来了……都是棋子,安静地立在命棋盘的中央。
  他的路线是早定好的:(1)一个人给他三颗痣(2)戴上紧箍咒(3)打败牛魔王(4)西天取经。可怜的至尊宝什么都不知道,认认真真做山贼,还爱上了白骨精,想和她结为百年之好。
  
  所有的事都瞒着他接二连三地发生。
  
  十年前我绝对不知道今天自己会在杭州的一所大学里学习,如今已隐隐感受到那冥冥之中的牵引。可怕的是这还绝不是终点,不到游戏结束我不会知道答案。真相将揭晓,在我临死的瞬间。
  
  给至尊宝三颗痣的人是紫霞仙子。谁说的:总有一个女孩出现,让男孩最终成为男人。而男人永远都不可能得到她,那简直是一定的。
  
  非常喜欢紫霞的开场白:“现在我郑重宣布,这座山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包括你。”那样的气贯云霄,像一个童话故事。
  而现实是: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属于你,包括你自己。也许我们就是为了创造属于自己的东西才来到这个世上,因为年轻,所以押注于爱情。
  
  至尊宝拒绝了紫霞,他以为自己还爱晶晶。见到晶晶,他又发现紫霞才是真爱。命运一直在同他开玩笑:至尊宝忽然成了孙悟空,千辛万苦找晶晶又爱上了紫霞。而抉择是那样残酷:要打败牛魔王救紫霞,就必须戴上紧箍咒做回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而戴上紧箍咒就不能有半点情欲,只有取经去。
  
  为至尊宝不平:不明白在这样的故事里为何爱情总要成为牺牲品,干嘛不让周星弛携紫霞纤纤小手——走先!我曾无数次在网上反映过类似意见,搞得很累。爱情是那样美丽而脆弱,无法直面生活的琐碎和坚韧。哪段感情又没有绚烂的瞬间和艰难的长久,在一起就会幸福吗,未必。
  
  至尊宝挖开自己的心,看到了紫霞留在那里的一滴眼泪,毕竟曾经沧海过。 五百年又五百年,兜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原地。人没能战胜命运,而人的尊严却在抗争中得到了肯定,人的情感也必将不朽。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大彻大悟。
  
  紧箍咒,圈住昔日的梦想,圈住棱角分明的个性。
  
  成熟是一个很痛的词,它不一定会得到,却一定会失去。
  
  永别了,激情四溢的花样年华!永别了,神采飞扬的青春岁月!永别了,同学!永别了,爱人同志!至此后漫漫长路我独行。
  
  望着荧幕上扛着金箍棒的悟空,忽地明白了本班男生什么自称光棍。向光棍行者们敬礼!
  
  全片最后一句台词是:“你看那个人,好奇怪哟,象一条狗。”
  罗曼蒂克、海誓山盟、生死相许……面对爱情这些都是琐碎,不值一提。
  爱情就是爱情,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能与爱情同在的只有生命,其他都滚一边儿去。
  你爱了,难道还不够吗?
  悟空爱了,不论晶晶还是紫霞,他都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晶晶爱了,那个弃她而去的悟空,“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做人又怎会开心。”
  紫霞爱了,“谁拔出我的紫青宝剑,谁就是我的如意郎君。”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孙悟空会爱白骨精,*八戒爱上了蜘蛛精。紫霞爱他至深,因为他拔出了一把剑。
  
  故事里的人找爱人的理由永远千奇百怪:王子要用水晶鞋才能找到灰姑娘,薛宝钗要那有玉的人来配……可生活永远现实得多,芸芸众生,谁又能许谁一个未来,自欺欺人罢了。
  
  有理由也好,没理由也罢,可还是要爱。让我去,过程就是结果,无悔。
  
  爱无须掩饰无须矫做无须患得患失,只要像紫霞一样说:“让我们立刻开始这段感情吧!先亲我一下。”
  爱是身不由己。
  晶晶口中道:“我再也不会为这个男人心痛了。”可还是要为他拔剑与人拼命。
  至尊宝梦中也要叫紫霞的名字七百四十一次,不知道的人觉得紫霞一定欠了他很多钱。
  
  紫霞说:“就象飞蛾,明知会受伤也要扑到火上。” “我无力抗拒,向你狂奔去。”无可救药的痴迷。
  爱是奋不顾身。
  
  至尊宝对晶晶说:“你杀了我吧,我不希望你看我的时候心里却想着别的人。”
  晶晶以为:“都是骗我的。”跳下崖去。
  紫霞把身体挡在至尊宝面前,刺进牛魔王的铁叉里。
  一时间,以后的人生如何,大家都无所谓了。连那样宝贵的性命,也打算随时给爱情作了祭品。一个个一头扎进这情爱苦海,宁愿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爱深刻莫测。
  
  三十娘流着泪说:“想我春三十娘貌美如花,却跟这么丑的人有了。” 这是多少美丽自负的女子的宿命:心中的他是能文能武翩翩少年,枕边人却鼾声如雷大腹便便。谁敢说多年后眼望自己的丈夫不会有如此感觉,真不知幸福还是心酸。不过还是要为他挺
  身而去无限牺牲,像春三十娘为*八戒放下断龙石与牛魔王同归于尽。
  
  晶晶爱悟空,至尊宝爱晶晶,紫霞爱至尊宝,“他爱你你爱我我爱他”,千古无解的方程。《白马啸西风》里说:“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又深深爱上了别人,能有什么法子?”
  
  所以紫霞说:“爱一个人原来是那么痛苦。” 晶晶找不到那个抛弃她的悟空(象不象殷离),告诉至尊宝:“你经过五百年回来要找的不是我。”至尊宝原以为可以与初恋共度今生,谁知初恋的时候并不懂情爱人生。当年被他推开的紫霞已经悄无声息地抵达他灵魂的最深处,而他却不自知。可紫霞死了:“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没有人猜得中结局,一切随风而去。
  
  恋爱的时候我们都不懂爱情,懂得爱情后却失去了可以相爱的时光。
  
  最绝望不是他不爱你或他离你而去,最绝望是你忘记了怎么去爱一个人,你已丧失了爱的能力。
  
  请记住下面的台词:“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对你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也顺便记住这段话的原版,在王家卫的《重庆森林》里:“如果记忆是一个罐头,我希望它永远都不会过期,如果一定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至尊宝第一次说这番话是骗紫霞,第二次说已痛不欲生。 总有一天,你会在灵魂最温柔的一隅为她重复这段话,为了你们即将封存的一万年。 “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不管你心里有多么不愿意,你都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上大学之前是不喜欢周星弛的,那时心中只有英雄。
  
   经历过和正在经历着悟空式的命运和紫霞式的爱情,才发现生命的本质是以最低的姿态出现的。
  
   英雄?你为什么不问问做英雄的代价
№7 ☆☆☆ 泪奔~2005-05-15 05:24: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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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你,欠我幸福
 
作者:郭小襄 ZT自天涯
 
 
    听到王菲浅吟低唱着这个句子的时候,阿朱如花的笑靥正在青石桥旁小镜湖边渐渐凋零,乔峰在滂沱的夜雨中泪雨也滂沱。你给我保护,我还你祝福,你英雄好汉需要抱负,可你欠我幸福,拿什么来弥补。终是塞上牛羊空许约。
  
  空许约,空许约,幸福永远未完成。
  
  俏君在与徐飞一个深深的拥抱之后,转身离去。情深未变却寒盟。终究差了那么一点点,幸福转眼消逝。从此一个人,日日自己关门,一个人熄灯。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只不过寒冷的夜里少了一个人的温暖,只不过幸福不再完整。
  
  莉香在完治决定之前提早离去。她那么深切那么纯粹地爱了完治,可是完治始终背负不起她的幸福。于是她放手,她离去,她说无悔,她在三年后的东京街头依旧笑容漂亮。只是那一段青春终究被那个叫完治的男人辜负过,那一颗芳心终究有了寂寞的痕迹。
  
  陈家洛不愿负天下人,便负红颜。一个为他香消玉殒,一个因他寂寞余生。也许他的命运早早已是注定,在那条命定的路上,没有预设爱情,以及幸福。
  
  张无忌放弃了江湖与江山,他把幸福给了赵敏,却把牵挂给了小昭,把漂泊给了蛛儿,把憾恨给了芷若。
  
  杨过和小龙女最终做了神仙眷侣。也许他知道,也许他不知道,也许他装作不知道,程英和陆无双为他负尽青春抛尽韶华,郭襄为他天涯思君念念不忘;也许他记得,也许他不记得,曾经有一个叫公孙绿萼的姑娘把一生停驻在他一刹那的目光里。而他所能给的,也只能是一曲清箫、三枚金针或者某一刻的眷顾而已。
  
  这世间,太少的相濡以沫,太多的相忘江湖。
  
  我们曾经深深地爱过一些人。爱的时候,把朝朝暮暮当作天长地久,把缱绻一时当作被爱了一世,于是承诺,于是奢望执子之手,幸福终老。然后一切消失了,然后我们终于明白,天长地久是一件多么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幸福是一种多么玄妙多么脆弱的东西。也许爱情与幸福无关,也许这一生最终的幸福与心底最深处的那个人无关,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会牵住谁的手,一生细水长流地把风景看透。
  
  其实承诺并没有什么,不见了也不算什么,所有的一切自有它的归宿。我们学着看淡,学着不强求,学着深藏,把你深深埋藏,藏到岁月的烟尘企及不到的地方。
  
  只是,只是为什么在某个落雨的黄昏,在某个寂寂的夜里,你还是隐隐地在我心里淡入、淡出;淡出、淡入,拿不走,抹不掉。
  
  我,曾经,这样爱你;我,曾经以为,你是幸福的原因。
  
№10 ☆☆☆ 泪奔~2005-05-15 05:26: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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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百年绝色尤物
 
ZT自天涯
 
30年代:美魂永世--葛丽泰·嘉宝(GRETAGARBO)
  
  
  她生前就是一个标本,眼珠埋藏着刀枪剑戟。她生于20世纪初(1905年),上个世纪的女子个个都是王。于是,她自然继承了王者衣钵——纳江山于红袖,携矜持而上重霄九。作为唯一一个跨越默片时代的王牌美人,醉心于刚刚兴起的新民主,渴望逃离“王位”的自由。因此,在37岁的黄金年龄毅然息影,引得好莱坞上下一片惋惜。全世界只有一个这样的女人,被高尊在上却不屑一顾,呼之欲出却又春梦无痕。
  
  嘉宝领导了女人眉骨的美。细弯的眉毛,刮露出闪亮的眉骨,似眼睛上佩戴的宝石。这种时尚首倡精神使男人为之卑躬曲膝,而她踩着他们的肩膀,一心寻找向下的阶梯。
  
  因为1927年的《肉与魔》的光影效果使嘉宝被尊为“银幕女神”;1930年的《安娜-克里丝蒂》是她的第一部有声电影,当时全美国都奔走相告“嘉宝说话了!”奥斯卡眷顾她是在1932年的《大饭店》。但是,她本人从为此片发表任何见解。《安娜-卡列尼娜》与《茶花女》是后世永远留恋她无可争议的美的原因;而她的经典名作《瑞典女皇》被称为她本人性格的写照,那一年她28岁,与戏中的女王同龄。
  
№11 ☆☆☆ ^^2005-05-18 04:56: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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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代:灵的永恒--英格丽·褒曼(INGRIDBERGMAN)
 
  英格丽是飞鹰缠巨蟒,因为高,因为飘,搅得周遭寒彻。她生于1915年8月29日,亡于1982年8月29日,更让人相信,她是
  一个高尚的灵魂使者,完成使命之后,按期归返。她从不穿金戴银,演谁就化身为谁,而你不能想象,除了她,有谁能胜任《战地钟声》。她是坚毅的,正宗的,不屈不挠的,是盘旋,是永恒。作为历史上唯一获得3次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的女人,她的美抽象为清高、卓绝和免俗。一生中,她数度腾飞归隐,令千秋功罪化为一场香梦。
  
  英格丽是中性打扮的最早缔造者。她把对男性的蔑视穿在1米76的高个子西装里。她对三次婚姻视而不见,理论上成为与男人平起平坐的独行侠;当然,这有些心虚。
  
  《美人计》、《卡萨布兰卡》,令她成为公认的是男人自甘投网的女性象征,而女人的骄傲与坚强,荣光与权力,到此为止。
 
№13 ☆☆☆ ^^2005-05-18 04:58: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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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贵玺王妃--格蕾丝·凯丽(GRACE KELLY)
 
  女人最动人的时分降临了,不在夜色,不在珠宝,而在朝野。这就是格蕾丝-凯丽,她第一个向人宣称,女人的美,来自男
  人的显贵。以至于让人忘了,她就是1954年《乡下姑娘》的奥斯卡得主?她就是1929年出生在费城的大企业主的千金?千金不及王权,宠爱不抵名声,她抗拒不了千呼万唤的众星捧月,喜欢做美丽的月亮,依傍伟大的太阳。她是影史上最昂贵的女人,因为身心而飘摇于好莱坞,因为身家而惟余莽莽。
  
  露出肩胛骨,这是格蕾丝首创的女性的美,还有常备的白丝手套,让人觉得她好自爱,好珍贵。她为摩纳哥德雷尼尔王子遗下一男两女,一生的定义是:美,就是女人与男人的童话。
  
  格蕾丝几乎是悬念大师希区柯克的御用女主角,她的神秘高贵,使女人的美更加柔化,《完美的犯罪》,《后窗》,《捉贼计》,几乎令好莱坞慨叹她的演技蔚为传奇,可惜她26岁息影,把自己交给一个小国的君主。
  
№14 ☆☆☆ ^^2005-05-18 04:58: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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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甜美与卑微--玛丽莲·梦露(MARILYNMONROE)
 
  她的美是胎气,噘起的鼻子时刻在说“去哪?去哪?”她的胸,她的胯骨,你看过了,她就忘记了,但总有第三者为此讨价还价。那时候消费时代刚刚兴起,而肯尼迪家庭的特点是囤积居奇。一个艳丽的猎物,一场不道德的交易,将她从床抛向大街,从井口推向海底。谁输了么?谁粉碎了么?谁欺负了谁?谁又幻想了谁?梦露,宝贝,她俏丽如春天的前一秒,从不会争春,只会在丛中笑。
  
  梦露的衣服,没有一样会美过她的肌体,所以当有人问她上床时穿什么睡衣时,她俏皮地说:“我穿几滴(香奈尔五号香水)。”她因被男人幻想而生,因幻想男人而亡,最后,也没人能解衷肠。
  
  梦露嫁给过所有她崇拜的男人,棒球明星乔治-迪马吉奥,剧作家亨利-米勒,都曾就任她的丈夫;1961年结识肯尼迪兄弟,1962年6月5日凌晨死于家中。当警察到达出事现场,梦露的血液中巴比妥酸盐的含量高达4.5%,是任何正常人都不可能口服的自杀药量。
 
№15 ☆☆☆ ^^2005-05-18 05:00: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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