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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时间足够你爱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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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依然是吻
叹息仅仅是叹息
基本的事情就是这样
时间在不断的流逝


引子 (1)

  伦敦。
  这是一间装饰华丽的办公室,带有时下流行的回归主义风潮的印记。靠窗是一张很大的深色硬木办公桌,一位中年女士端正而严肃地坐在後面,手中捏著几页纸。
  在她对面,坐著一位年纪要轻很多的女孩,虽然她努力让自己与整个房间中弥漫的严肃气氛合拍,她灵动的黑眼睛和扭在一起的手指依然泄露出那充满蓬勃青春气息的情感。
  “朱丽.布兰塔吉聂特?”
  “是的,史宾斯女士。”
  “你是要求转学到伦敦大学吗?”
  “是的。”
  “你的研究方向是中世纪晚期的社会生活,准备申请爱德华.赫利教授做你的导师。对吗?”
  “是的。”女孩又加了一句,“赫利教授是这方面的权威。”
  “哦。假如其他的教授做导师呢?比如斯金德教授?”
  “可是我就是冲著赫利教授才要求转学的啊。”朱丽从刚才史宾斯女士的话语里嗅出了些不好的味道。
  “赫利教授有什麽问题吗?”
  “问题是──也许你不相信,他已经退休四年了。”
  “退休?!我一点也不知道。”
  “朱丽小姐。我的意思是说,赫利教授作为本校的终身教授,他的学术研究工作一直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但考虑到他的精神状态,校方决定他不再担任教职。”
  “精神状态?”
  “他患上了抑郁症,并有妄想症的迹象。”
  “哦,天呐!”朱丽摸著自己的脸颊。
  “这麽说他不再收学生了?”
  “是的。他四年来没有教过一个学生,而且除了一些必要的工作,他也很少与校方联系。”
  “因此我的转学申请恐怕也得不到批准了吧。”朱丽说。
  “以我们校方的考虑,当然是不要打扰他。但一切要由当事人决定。假如赫利教授同意做你的导师,我们就批准你的申请。我可以把他的地址给你。”
  史宾斯女士把地址抄到纸条上,递给朱丽。
  “你可以找他谈谈。”
  “他不是精神有问题吗?”
  “精神病患者并不都是疯子,朱丽小姐。”史宾斯女士用教导的口吻说,“他不是疯子,更不是傻子,他不会突然抓起椅子扔到你头上,也不会让你看一些恶心的昆虫。赫利教授只是不和别人说话而已。”
  “哦!”
  朱丽想,这就足以构成巨大的障碍了。
  “我想问一句,肯定会有很多学生像我一样想要教授做导师。他们的成功率有多少呢?”
  “成功率?”史宾斯女士耸了耸肩膀,一幅无可奈何的样子,“如果从他到伦敦大学时算起,大概是百分之五。但是这是前些年的数字,而近年来恐怕已经是零了。祝你好运。”
  朱丽看到史宾斯女士的微笑,觉得她一点也不像是在祝福自己的样子。

  朱丽.布兰塔吉聂特站在斯特兰德街,‘枯萎巷’(很有趣的名字,不是吗?)四十七号的三层楼房的门廊台阶上。这座不起眼的、甚至有些破败之势的房子就是爱德华.赫利教授隐居的地方。
  雨水绵绵不绝地落在地面上,既不大,也不小,让你在是否要打雨伞中踌躇。巷子里没什麽人。浸在雨水中的房子虽然样式各异、错落参差,却比赫利教授的房子好不到哪里去。朱丽觉得这地方的住户大概也都和这地名‘枯萎’一样,尽是些又年老又病怏怏的人。
  她按了一下门铃。两分锺过去了,没有一点动静。於是她又按了几下,它依然是静悄悄的,仿佛这房子没有人住。
  朱丽重新看看地址。没错。
  然後她把脸贴到门玻璃上向里面看去。屋里灯光阴暗,她只隐约看到一条走廊尽头黑乎乎的客厅。
  朱丽想起了她还在利兹上学时,在同学中间流传的关於赫利这位中世纪历史文化权威的种种传说。
  赫利教授对红白玫瑰战争,特别是约克家族和理查三世国王有著特殊的好感。为理查平凡的会议就是他提议召开的。一些曾经跟随他学习过的学生说,教授对那位‘恶名诏著’的国王似乎有著相当的喜爱。
  而另一个传说就很离谱了。说赫利教授自打四十五岁开始在伦敦大学任教,二十年过去了,他的相貌却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甚至有老年化妆品公司打算请他做广告呢。
  想到这,朱丽笑了一下。但她笑得并不轻松。那黑沈沈的房间给她一种诡异的感觉。
  紧接著,她又按了一通门铃。还是没有人应。
  “教授别是出门了吧。”
  她失望地转身准备离去。
  巷子的另一头,除了雨滴打在地面上的沙沙声,还有塑胶雨鞋踏在地面上的声音。不久,一个人影从拐角出现。那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穿著深色的雨衣,巨大的兜帽罩在头上,使他大部分脸孔都藏在阴影中,就像是中世纪的修士的风帽。
  他手中抱著一摞书和一个棕色的包裹,似乎是从邮局回来。他的脚步并不稳当,左腿不如右腿灵便。
  朱丽很远就注意到了这一点。这种情况要麽是年轻时受过伤,比如说从楼梯上摔下来;要麽就是像她的奶奶一样,得了风湿病,每当下雨天就会说:“我老啦,腿脚不中用啦。”
  她等在那,等著那个人过来。她已经想到,这个人也许就是赫利教授。随著他慢慢走近,她的心也咚咚底跳起来。
  积水的地面很滑,男人的脚步不稳,一本书从他胸前滑落,他急著弯腰去接那书,却脚底一滑,跌倒在地。
  “小心!”
  朱丽跑过去把男人扶起来。这时,她才看到他的脸。
  那是一张难以辨认年龄的脸,青年和老年,全都在脸上留下痕迹。
  赫利教授快70岁了,但脸上却并没有很多皱纹。眼睛中也没有苍老的印记。他年轻是应该是个英俊的人吧,朱丽这麽想。
  但现在,他的表情虽然安宁沈稳,却带著一种奇怪的冷漠。
  “谢谢你。”他说。
  “爱德华.赫利教授。对吗?”
  男人露出了一丝惊讶的神情。
  “你怎麽知道的?”
  朱丽扬了扬手里的纸条。
  “我想做您的学生。”
  爱德华.赫利轻轻笑了一下。那微笑,在朱丽看来更像是怜悯。
  “那有什麽用呢?”他说。抱紧书本,向房门走去。
  一瞬间,朱丽竟然不知道如何回答。她紧赶几步,跟上他。
  “因为,因为,我喜欢那段历史,我想研究那个时候人们的生活,还有他们的思维方式,他们对一些事情的看法,他们的世界观。”
  “那不可能,”他说,“他们已经死了。而你无法回到过去。”
  “可是……”
  可是什麽呢?他说的没错。一个历史学权威。
  赫利盯著朱丽沮丧的脸。
  “你多大岁数了?”他问。
  “二十六岁。”
  “二十六岁,你最多还有六十年可活,”他说,“很快就会过去的。”
  赫利打开大门,但朱丽抓住了门把手,不让他进去。
  “你说的对,教授。六十年後,我会死。但现在的我有现在的愿望。我要成为你的学生,然後才可以转学。这对我很重要。”
  “这不重要。”
  “我爱历史,这对我很重要。”
  “那只是你的愿望,”赫利又笑了,就像刚才那种微笑,仿佛其他人在他眼中是那麽幼稚。
  “在我看来,没有什麽是重要的。”
  啊!朱丽突然想起,面前的这个人有抑郁症,他是病人。
  “教授,我是非常认真的。我再说一遍。我找你并不是想与你争论什麽,只是想从您那里学习一些知识。只有你同意做我的导师,  我才能从利兹大学转学到伦敦,而只有这样,我才能跟您学习。”
  她努力喘了口气。
  “所以,我希望您能考虑一下我的要求。”
  她说这些话的过程中,赫利似乎一直在认真的听著,朱丽感到稍微有点希望。
  “这就是我的愿望。我的名字是朱丽.布兰塔吉聂特。”
  这名字突然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他那一直带著淡淡冷漠的眼睛睁大了,他苍白的脸颊突然泛起红晕,就像见到了最心爱的东西。但紧接著,那眼神又重新黯淡了下去。云层遮住了阳光。
  “你说……你叫什麽?”
  “朱丽.布兰塔吉聂特,怎麽?”她注意到了他的变化。
  “啊,没什麽。这是个很好的名字。很好,很好。”
  他仿佛是在对自己说。他打开了大门。
  “请进,布兰塔吉聂特小姐。”
  朱丽站在门口。她看著他,想为什麽会有这麽突然的转变。
  而他也在看著她,看著从她身上倒映出来的另一个人缥缈的身影。
  我想有一天能搞清楚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她对自己说,然後她踏进了房门。

引子(2)  

  朱丽.布兰塔吉聂特坐在“里昂大街”餐馆里。她面前的碟子里有半个面包,一盘青豆,鸡肉和沙拉。
  她吃得很慢。因为还有一个小时才到和赫利教授会面的时间。
  朱丽坐在餐馆最昏暗的角落里。她喜欢昏暗的地方。身边坐满了人,却面目难辩,彼此不分,谁也看不清谁。满以为自己置身在一群天神之间,要是细瞧瞧,眼前只是一群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一个女人招呼餐馆服务生。
  订一张八点锺的四人桌。
  朱丽笑了。八点锺,四人桌的晚餐;九点锺,皇家戏院的演出。每件东西都有它的位置,每分锺都有它的顺序;不要虚度,它们转瞬即逝。
  她慢慢嚼著青豆。
  可不就是这样麽。从来都未曾变过。
  付完帐,她踱著步子,向“枯萎巷”那座黑沈沈的房子走去。
  那房子一楼是客厅,二楼是大书房,三楼是起居室。美这麽特别的。吸引朱丽的是那房子的装饰风格,完全的古典式,让她有一脚踏进十九世纪初期的错觉。
  天花板上低垂的大吊灯;墙壁上的碎草蔓花纹壁纸;厚实的波斯地毯;高大的靠背扶手椅,这东西她以前只在国会和高等法院见过;挂满墙的绘画,全是画像,没有一张照片。从家具到放烟丝的木匣,一切的一切都像是从电视剧搬过来似的,甚至电视剧也没这麽真实,因为那些道具虽然精美,却都是假的,而赫利教授家的都是像她一样真实的东西。
  朱丽已经是赫利教授的学生。她每周会去他那里一两次,但教授似乎对於教给她知识不感兴趣。朱丽总是看见他俯身在书桌後面写书稿或是给专业杂志写专栏文章。这时,她就收拾房间里凌乱的书籍,在那些珍贵的古书中寻觅自己想要的答案。
  偶尔赫利教授会过问她的研究,但他们谈不多久,话题便必然被他打乱。
  她不想这样。自己又不是个女仆。她从很小的时候起便想自己会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一个圣女。但是上帝的宠儿太多了,圣女太多了。上帝爱所有的人,她没法满足於这种一视同仁的恩典。
  所以她要跟赫利教授说说清楚。
  今天他仍在写东西,一直在写。她并不知道他在写什麽。
  “你好,教授。”
  “你好。朱丽.布兰塔吉聂特小姐。”他喜欢叫她的全名。
  “教授,我想跟你谈一谈。”
  “你说吧。我听著呢。”他并没有停手。
  “你能看著我,听我说吗?”
  “啊。等我写完这一段好吗。请先坐一会。”
  他的笑容很和蔼,让她没办法反对。
  “好的。”
  朱丽便坐到小茶桌旁的椅子上。她喝了几口茶。茶很热,这使她感觉很舒服。
  茶桌挨著书架。那上面的书都很古老。朱丽慢慢地读著书本的名字。在书架最下方贴近地面的一层,她发现了几幅画。朱丽拿起了最上层的一幅。
  画面不大,七、八寸见方,桃花心木的画框已经很旧了。这是一幅肖像画,画中是一位身著十九世纪服装的青年男子。
  朱丽把画翻过来,看背面的签名──康思太布尔。
  “这是真迹吗,教授?”
  “是的。”
  “我不知道康思太布尔还画过肖像画。”
  “哦。他画过的。”
  “这个人是谁?”她指著画中人。
  “哪个人?”
  “这位很英俊漂亮的青年。”
  “他是很久以前的人。”
  朱丽没有继续问下去。赫利教授的回答在逻辑上完全正确,但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她继续看著手中那幅画。
  康思太布尔的肖像画画得很好,非常写实,带有他风景画中恬淡平静的风格。画中男子身形匀称,生有一头金发,肤色健康。从五官特征看是典型的昂格鲁-萨克森人。青年的服侍简单而高雅,左手上有一枚结婚戒指,右手则握著手套,黑色的衣服与背景的黑色融为一体。
  朱丽从头脑里搜索著历史资料。
  看服装这是个上层社会的人。比如他浆洗得干净硬挺的衬领,昂贵的丝绸领巾。这个人似乎曾经受过苦,看他虽然年轻,额头已经有了皱纹。不过看他的眼睛,却又觉得处於幸福之中。
  他的眼睛。
  那是一双美丽的淡蓝色眼睛。弧度弯曲的恰到好处。目光望著远方。
  朱丽越是认真地看这画中人,越觉得自己曾经见过他。也许他是当时显赫的贵族,也许是十几年後重要的政治家,也足是富庶的商人。  不论怎样,他是个上层人物。
  他是谁呢?
  朱丽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
  “好了。布兰塔吉聂特小姐。你要和我谈什麽?”
  爱德华.赫利教授写完了那段文字,转身冲朱丽说。阳光正从他身後的窗子射入,给他笼罩上一层灿烂的光辉。
  “啊……”
  朱丽正抬头看他,光线照得她只得眯上眼睛,就在那一瞬间,她觉得面前站著的正是那画中人。
  “你怎麽了?不舒服吗?”
  “不,没什麽,阳光太刺眼了。”
  她用手遮著光。赫利教授关心地看著她。他有一双淡蓝色的眼睛,虽然有些皱纹,那仍是美丽的眼睛。
  朱丽低头看看画像,又抬头看看眼前的人。她的动作引起了教授的注意。
  “有什麽问题吗?”
  “你们好像。你和这画像上的人好像。”
  “他是我的祖先,”赫利笑著伸手,“别看了,把画像给我。”
  朱丽觉得有什麽东西在闪光。
  戒指。
  她的心猛然间突突地跳起来。她一下抓住教授的左手。
  “小姐!”他低声说。
  “请原谅我!教授。请让我看一下你的戒指。”她能感到赫利的手在往回缩,但她下定决心,一点也不放松。
  “求求你,教授。”
  “布兰塔吉聂特小姐……”
  他轻声叹息。
  朱丽抓住这机会,把赫利的手和画像中人物的手放到一起。
  两枚戒指完全一样。
  “哦!天呐!”她不由自主的叫著,然後腾地站了起来。
  “爱德华.赫利教授,你是谁?”
  对於她激烈的反应,他只是淡淡一笑。
  “你不是说了吗?我是爱德华.赫利教授,伦敦大学的讲师。”
  “可是,这幅画、这戒指……”
  赫利轻轻拍著她的肩,让她平静下来。同时拿走了她手中的画。
  “他是我的祖先。这戒指也是家传的。”
  “真的是这样吗?”
  “就是这样。”
  他把画像放到了书桌的抽屉里。这时,他听见朱丽在身後说。
  “看著那画像,就像看到了年轻的你。那种感觉非常、非常自然。”
  “感觉并不总是对的。”
  “不,教授。在我只有2岁的时候,我母亲跟另一个男人走了,我只有她年轻时的照片。仅凭那几张照片,我想象她会长成什麽样子。20年後,当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我第一眼就认出她来。有些东西,是时间也改变不了的。”
  “别这麽说,小姐。时间会改变一切。对了,你刚才不是要和我谈话吗?”
  “是的,教授。但现在我忘了。”

  临近中午时,朱丽离开了赫利教授家。
  她刚一走出书房,赫利便把刚才放画像的抽屉上了锁。
  而朱丽,也没有回到她的住处。她直奔伦敦大学而去。
  在校园里,经人介绍,她找到了历史教授斯金德。他是爱德华.赫利教授在被确诊为精神病前的最後一位学生。
  斯金德三十出头,又高又瘦,穿著一身松垮垮的休闲装。他的脸也和身材一样削瘦,带著笨重的黑框眼镜,头上的黑发卷得跟羊毛似的。总是一副笑嘻嘻的神态。
  “你想跟我了解赫利教授?”他问。
  “是的。你是他教的最後一个学生,我想知道他在被确诊为抑郁症之前是什麽样子的。”
  “这个嘛……其实……”
  “怎麽了?”
  “其实我觉得赫利教授就一直没有正常过。”
  “哦?为什麽这麽说?”
  “我跟教授学习的时间很长,从研究生到博士生。我一向都认为他是一个怪人。”
  “比如?”
  “比如他对於历史细节掌握的准确性超乎想象。一个历史学者知道某一年里发生的事情并不新鲜,知道这年的社会状况也不新鲜。但赫利教授却知道这一年流行什麽音乐,什麽样的鞋子,还有鞋子上的花纹,马车的轮轴是怎麽安装的,王室的地毯是由哪个商人经销的,那时女人脸上的粉有多厚,等等。”
  “这说明他知识渊博。”
  “给我的感觉,”他说,“就好像他在那个时代生活过一样。”
  “你这样想。”
  “对,还有一件事。赫利教授曾经无意间说起他亲眼见过赫伯特.阿斯奎斯就任首相。”
  “哦!那是1908年!”
  “没错!”斯金德眨了眨眼,“够奇怪的吧。”
  “所以就说他是精神病?根据这些话?”
  “那次是因为发现了一批古物,赫利教授没日没夜地研究,结果病倒了。我们把他送进医院。”
  “他闹著要出院,一定是这样。”朱丽笑著说。
  “对极了,他刚恢复一点又跑回去研究,又病倒了。你知道吗?他那时疯狂极了。我们就找了心理医生,诊断是妄想型的抑郁症。就是说因为太沈迷於历史研究,结果把自己当成了历史人物。”
  朱丽和斯金德谈了很久。临走时,她忽然问。
  “你见过赫利教授家有一幅康思太布尔的肖像画吗?”
  “康思太布尔?肖像画?没有。没见过。怎麽了?”
  “没什麽。我也只是听说。”

  朱丽回到她租住的公寓时,房东夫妇正在准备下午茶。他们邀请她一起享用。
  朱丽一边吃著松饼,一边观察著房东夫妇。
  他们互相看著,眼神中充满温柔和爱慕。
  她羡慕他们。他们不知道地球是这麽大,人生是这麽短促。他们不知道还有其他人存在,有头上这一小块天空便满足了。
  而她自己,她想要的很多,件件都想要,但双手却是空的。她羡慕他们。
  房东夫妇的小女儿正坐在电视前看彼得.潘的电影,声音很吵。朱丽也被吸引住了。
  彼得在飞,穿著树叶编成的衣服。他永远不会长大,他永远带著满口的乳牙。时间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她心头一颤。
  时间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她想到了爱德华.赫利。
  为什麽我们要把他看作精神病人呢?假如他真的生活过很长的时间,那麽斯金德所说的和那幅画像就都成了最自然的事情。
  这想法一旦在她的头脑里萌芽,便急不可待地生长起来。
  赫利教授对历史的熟悉也成了再自然不过的事:我们是通过书本和图画来了解历史,通过别人的眼睛看历史,而他用的是自己的眼睛。
  那他活了多久?三百年?五百年?
  朱丽被自己的想法震惊了。
  时间。时间。时间。
  她害怕时间,之所以她想要的那麽多,归根到底是因为时间如离弦的箭般一去不回,不可逆转。它意味著不稳定和变迁,它所指向的是世界末日。
  但就在她身边,有一个人,在他身上时间的脚步异常缓慢,在他身上时间统治万物的强大力量似乎被打破了。那是对时间的反抗。
  下午茶结束时,朱丽对自己默默发了一个誓:她要知道他的秘密。

 引子! (3)

  “赫利教授,你给我说说赫伯特.阿斯奎斯行吗?”朱丽问正在写文章的爱德华.赫利。
  “他是英王爱德华七世的首相,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努力,英国避开了战争威胁。”他头也不抬的回答。
  “阿斯奎斯首相就职时是什麽样子呢?”
  “当时他……”赫利忽然意识到了什麽。
  “你去看看他的传记吧,我这里有一本很不错的。”
  “我想听你说。”
  “我说得再好,也不如他同时代的人写的书好。”
  “你说的是最准确的。”
  “布兰塔吉聂特小姐?”他终於抬起头。
  “我见过斯金德了。”她说。同时盯著他的脸。
  “斯金德?我的学生、现在已经是历史教授了。”
  “正是他。他告诉我说,你曾经题到亲眼见过阿斯奎斯首相在议会宣誓就职。”
  “那是1908年,不可能的。我想我是说错了。”
  “我还查了你的资料。发现你45岁之前的都含糊不清。”
  “小姐!”他的语气里带著责备。
  “请原谅我,教授。我太想知道你的经历了。”
  “知道它作什麽?又没什麽大不了的。”
  “不。不。没什麽大不了的?你渊博的知识。‘像是在历史上生活过一样’,斯金德这麽说。这没什麽特别的?那幅康思太布尔的画像、你手上的戒指,这都没什麽特别的?你、你曾经看到过一切,对吗?”
  “不!”他颤抖著,“这些跟你没有关系!”
  “有关系!我很快就会死去。因为时间流逝,凡是活著的都要死。但你不一样,你比我们任何人都更接近世界最终的力量。我想了解你,我想知道你的想法。”
  “你还可以活六十年。这并不短。”他说。
  “那也不过是一瞬间而以。”
  “一瞬间也是很美的。至少你存在过。”
  她站起来。她想到自己不应该这麽被动,既然已下了决心,就必须开始。她努力让自己激烈的情感平静下来。
  “你告诉我,”她说,“你在伦敦大学任教多少年了?”
  “二十二年。”
  “二十二年。那你多大岁数了?”
  他没有回答。

  那天,朱丽在教授家待的时间很短。他让她第二天再来。
  等她来到“枯萎巷”爱德华.赫利家的时候,发现大门开著。
  来到书房,赫利却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在伏案写作。
  她立刻想到:他不会是就此离开了吧。
  “教授!爱德华.赫利教授!”
  朱丽找遍了整个房子,最後在阁楼找到了他。
  爱德华.赫利正坐在一把维多利亚式的大扶手椅上,膝头放著一幅画。他看著它,抚摸著它。
  朱丽轻轻走到他身边。
  那是一幅落满了灰尘的大画像,比她曾经在书房看到的那幅大很多,但画面中的人物显然是一个人。都是灿烂的金发,淡蓝色眼睛。只是这幅画中的人更年轻。他穿著十八世纪的衣服。
  朱丽注意看了一下人物的左手。没有戒指。
  “你身上有一种特别的东西,布兰塔吉聂特小姐。”他说。
  “是什麽?”
  “追求绝对。你这样的人生来是要信仰上帝和进修道院的。”
  “上帝的宠儿太多了,”她说,“圣女太多了。上帝爱的应该只是我一个人。”
  “我也曾经这麽想。”他看著画像。
  朱丽的心陡然激烈地跳起来。她骄傲,她欢喜,她恐惧。
  “你是要告诉我吗?”
  “我还是要问。我说了又能怎麽样呢?”
  “说给我吧,爱德华.赫利教授。我知道了之後也许就不会再那麽惧怕时间。”
  “总是同样的历史,”他说,“总是同样的。而且我也不知道什麽秘密。我的存在就一直让我感到困惑。我只知道我在这儿,在这儿,还是在这儿。那些我所爱和所恨的人,他们都死了,可我还在这儿。”
  他看了看四周。
  “好吧,我说给你听。”

№0 ☆☆☆bluevelvet 2005-05-15 01:33:48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3
 
 
  晚上,法兰西斯和我住在鹿角旅店。
  窗子临街,虽然很晚,仍可以听到街上喧闹的声音。王后的加冕典礼也是普通百姓的节日。
  就在这一天,我们窥到了莫顿主教的秘密,或者说,窥探到了这个国家最高统治阶层的秘密。但我们并不害怕这秘密有一天会腐蚀我们的内心或□□。在我和法兰西斯的心里即没有考虑到家族间的敌对,也没有爱情上的背信弃义:我们如此年轻,一切都是那么美,一切都是那么好,一切都是那么坦率;最后还有一个攻守同盟,它唯一的目的就是抓住被人称为幸福的那种蜉蝣。
  “今天可真累,”法兰西斯倚着床,说,“一大早起来,穿着礼服到西敏寺,加冕仪式繁琐得要把人的耐心都耗干净似的,到了下午才结束。然后是宴会,持续到晚上,紧接着是舞会。啊,真是忙碌,不过我们也见到了很多显赫的人物。”
  他扬着头想了想,又对我说。
  “爱德华,你觉得理查和安什么时候会结婚呢?”
  这个名字,我今天听到他说起多少次了?
  “法兰西斯,”我一边胡乱翻着随身带来的祈祷书,问他。
  “你为什么这么关心他,因为他是英格兰亲王?”
  “哦,我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的。理查是好人,所以我会关心他,跟他是不是亲王没关系。”
  “别人可不这样想。”
  “啊!别人!”他啐了一口。
  “亲爱的法兰西斯,自古以来和王室走的近的人都会成为他人的眼中钉。他们都认为这样的交际实际上包含着太多的私人利益。”
  “可我不是这样。如果我谋求的是自己的利益,应该讨好国王或者是克拉伦斯公爵乔治,不是吗?起码乔治现在还有第一继承权。”
  “理查不是有第二继承权吗。”
  “算了吧。国王还年轻,很快就会有男孩的,到了那时即使是乔治又能获得什么,他是皇叔,如此而已。”
  “的确,理查永远做不成国王。”
  法兰西斯坐了起来。
  “咱们不要想着功利的事情吧。而且,爱德华,你今天有点不对。”
  “哪里不对?我是关心你。”
  “你把批评我和我朋友的关系叫做关心!多么伟大的修辞学!”
  我听出来他有些生气。放下书本,我坐到他身边。
  “法兰西斯,我并不是反对你们做朋友,再说我也很喜欢理查。但是,你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是最爱你的人。”
  “啊……”他轻叹一声,低下头,“我害怕最高比较级,那太绝对了。”
  “可我喜欢。”
  我盯着他漂亮的侧面,和掠到耳后的柔软发丝。
  “爱德华·赫利,一个近侍需要做的是按照主人的意志做事,保护主人的安危。而你,你做的太过啦。”
  “你说什么?”
  “你做的很多事情都是没有必要和多余的!”
  “啊!你说什么!你这个没良心的!”我拧了他的胳膊一把。
  “我每天给你提供各种建议,防止你跌进社会的泥潭,而你却觉得我多管闲事!天可怜见!”
  “闭嘴!你这混蛋!”
  每当他说不过我,或者觉得我很烦人的时候,他就会冒出这么一句。而它的意思多半是:好啦,我承认你说的对,反正我心情不错,我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
  于是我起身,拉着他的手。
  “鹿角旅店的酒很不错,咱们下去喝几杯吧。”
  今天是特殊的日子,即使半夜里仍有很多食客。法兰西斯和我叫了一大盘堆得像山一样的牡蛎,配上店主人自酿的白葡萄酒,吃起来鲜美可口。
  就在我们开始有些头昏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旁边桌上的三个人说起话来怪腔怪调的。他们说的是英语没错,但带着一种口音,夹杂着一些奇怪的单词。
  怎么说呢?就是伦敦往南地方的口音。伦敦在英国的南方,而英国的南方嘛……
  我捅了捅法兰西斯,让他注意那几个人。他听了一会,脸上现出莫名的兴奋,悄悄跟我说。
  “如果我没听错的话,刚才说的是‘C’est pourquoi’(因此)。”
  “果然。法国佬。”
  这三个法国人怎么在今天、在这个时候、在鹿角旅店里呢?他们似乎也不是来参加王后加冕礼的,首先是时间不对,其次是服装不对。看他们靴子上沾着泥,风尘仆仆的,应该是刚到伦敦。
  “他们是干什么的?战争不是都结束了吗?”
  法兰西斯很有些不满。
  在那个年代,百年战争虽然结束,但是,英、法两国人民的互相憎恨可是正方兴未艾呢。
  “也许他们想夺回加来吧。”我随便扯了一句,然后又严肃地说,“他们好像在等什么人,咱们别走,看看到底会有什么趣事。”
  我和法兰西斯装成了两个醉醺醺的酒鬼,但眼睛、耳朵可没有放松。
  又过了一个小时,店门口走进一个带着大兜帽的人,他先是四下打量一番,才走到那三个法国人的桌边。法国人好像很尊重他,几个人欠了欠身行礼,然后都坐下。此时那个人才把遮住脸的兜帽向上拉了拉,他的脸我刚刚在四个小时前见过。
  “啊!是他!”我低低地叫了一声。
  “谁?”
  法兰西斯要回头,我赶快拦住他。
  “别动!是约翰·莫顿,咱们的伊利主教。他也许会认出你,所以你别转身、别大声说话。但幸而他不认识我。这家伙搞什么鬼?”
  我们两个都想听听他们说什么,但麻烦的是他们用拉丁语谈话,而我的拉丁语很糟,只有依靠法兰西斯了。
  听了一会,法兰西斯的脸上开始显露出他听到谈话内容的表情:先是惊讶地瞪大眼睛,然后是愤怒,再然后是鄙夷的冷笑。
  忽然,那几个人又用英语说起来,这回我也听懂了。
  “我们可以和国王陛下密谈吗?”一个法国人问。
  “当然,我保证。”这是莫顿的回答。
  紧接着他便起身离去,那三个法国人又磨蹭了一会儿也走了。
  看见这几个人从旅店里消失,我抓着法兰西斯的手,问。
  “他们要和国王说什么?”
  “法国国王想要和英国国王缔结和平条约。”
  “和平?百年战争不是已经结束了快20年了吗?路易十一知道什么是和平!”
  “我想,”法兰西斯说,“现在路易十一正在和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打仗,你要知道,爱德华四世的妹妹玛格丽特现在可是勃艮第公爵夫人,国王一定会站在公爵一边。如果英国趁现在从加来登陆攻打法国,路易十一就将面临一百年前菲利普六世遇到的腹背受敌的状况了。”
  “那交换条件是什么?如果法国人把卡斯迪荣和鲁昂给我们,这交易还挺划得来的。然后我们再打过去,虽然这么做有点卑鄙,不过有句拉丁语是怎么说的,‘没有一个人不撒谎’?”
  “Omnis homo mendax confiteor.”
  “对极了!”
  “但他们的交换条件是钱。”
  “啊?”
  “而且只给爱德华四世。”
  “什么?他们打算贿赂国王!”
  “同时约翰·莫顿主教会得到路易十一付给的另一笔钱。”
  “哦!我明白了!莫顿!他当伊利主教得到的盘剥还不够吗?这个守财奴、吝啬鬼!法兰西斯,我们就算仅仅是为了不要让莫顿的计划得逞,也要阻止这件事的发生!来,我们去房间收拾一下。”
  “干什么?”
  “去王宫。”
  “等一下,爱德华,我们不能去王宫。”法兰西斯抓住我的手。
  “为什么?我们要把这个阴谋告诉国王。”
  “不行!”
  他坚决的说,同时更紧地钳住我的手。
  “绝不能去!爱德华,这些王族的阴谋,王室的倾轧中,我们只能够,特别是我们也只应该被人当作是影子。在那里面莫顿主教也许会失去他的主教帽,渥威克也许会失去他的封地,而我们呢,我们将损失的是生命。”
  “不过我们是英格兰人,”我说,“在知道这消息的情况下不说出去是错误的。”
  “我没说要隐瞒事实啊。”
  法兰西斯冲我笑笑。
  “一封信,一段话。足够了。而且我相信我的投掷技巧是不错的。”
 
  西敏寺的大钟敲了十二下。又是一天跌落到时间的深渊里去了。
伦敦十分安静,它宽大为怀,一视同仁;用黑暗遮蔽着搞阴谋的人,也用黑暗遮蔽着我们。
  法兰西斯和我在王宫旁阴暗的巷子里藏身。他手中拿着一块石头,上面绑着信。
  在那个时代,对王宫的守卫并不像一百年后一样严密。那时还没有火枪,坚固的建筑本身就可以抵御几乎所有的袭击。一点半钟,卫兵们都留守在王宫唯一的出口,我们面前的建筑部分是没有守卫的,所有的窗子都黑乎乎,反射着冷清的月光。
  “你看。”法兰西斯指着二楼一个窗口,“那是一个小套间,紧挨窗子的一小块凸出的地方被窗幔隔开,再里面就是理查的卧室。”
  “你打算告诉他。”
  “对,这和告诉国王本人的区别只是要更加保险而已。理查是断然不会让莫顿主教的计划得逞的。”
  说完法兰西斯按住我,让我留在阴影里,他一个人悄悄向王宫走去。在靠近壕沟的地方,他停下来,把手中的石头扔了出去。紧接着“哐啷”一声,玻璃被打碎了,王宫里传来响动。
  法兰西斯迅速跑回来,和我蹲在阴影里观察。
  先是理查的房间亮起烛光,之后接连有几个人的脑袋在窗口晃悠。然后从宫门处赶来士兵,他们和房间里的人在说话,但距离太远,我们听不见。但不久,士兵似乎是得到了命令,被打发走了,王宫又重新安静下来。
  “好。”法兰西斯满意地说,“理查看到信了。”
  “然后……?”
  “然后?让天主、天意、或者命运去做其余的事情吧。至于我们,还是回旅店。见鬼,夜里还是挺冷的,走,走。”
№2 ☆☆☆ bluevelvet2005-05-15 01:35: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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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从伦敦出来,我所走的是经沃平、坎特伯雷到多佛的道路。大概明天夜里会到达。我希望我的马也一样有力气。好在这一路上大部分行程是在肯特郡里,安全问题应该不用我担心。
  第一天很快便过去了,一整夜我都在赶路。第二天清晨,发生了一些变化:
  有人在跟踪我。
  最开始我以为是强盗,但他们跟了我一个小时,一点没有打劫的意图,於是我想到在王宫看到的莫顿主教阴险的脸。
  那麽,这些人应该是他派来的,或者是乔治和渥威克的手下。我现在的位置离坎特伯雷很近,但我犹豫著要不要去,因为一旦过了坎特伯雷就是多佛。本来我是去援助国王,现在却在给叛徒们带路。
  正在此时,我看到一条向南的大路,是到扑次茅斯的。我掉转马头,向南方奔去,希望可以在这条路上甩掉那夥人,然後再设法到多佛去。
  但只过了半个小时,那些追踪者的马蹄声越来越近。我回头数了数,一共是十七人,以我的力量很难消灭他们。
  “快,快。”我叫著,用马刺使劲刺著马肚子,同时拔出剑来。马似乎也感到了危险,用力奔跑,但它经过了一夜的奔波後早已疲惫不堪,眼看著我与追踪者的距离在缩短。
   不一会,他们的马已几乎和我的马并排。一个人举起剑向我砍来,我档开这一剑,但他的剑锋却刺进了我的坐骑的脖子。它嘶叫著倒下去。我迅速把脚从马镫里抽出,站定在地上,和赶上来包围住我的人战斗。
  一个家夥冲在前面,想一下子杀死我。但我挡开他,然後刺中他的大腿,那家夥大叫一声,退了下去。我乘机解下斗篷,挽在左手上当作盾牌,且战且退,想著抢过他们其中一人的马匹後逃跑。
  一阵混战後,我想自己已经杀了他们三、四个人,还有五、六个一时也起不来了。但突然间,我感到前额沁出了汗珠,眼前一阵昏黑。
  我竟然忘记自己也受了伤,腹部和腿上的伤口还在流血,刚才的晕眩使我想了起来。
  “哈哈,他快不行啦。”一个人喊。
  “是吗?你看我到底行不行。”
  我用剑柄使劲向这个人挥去,一下打中了他的太阳穴。他踉跄两步,摔倒在地。
  随後,剩下的那些人就像是发疯的狼一样撕咬过来。六、七把剑闪著寒光在眼前飞舞。我又一次感到头昏,额头冒著冷汗,耳内一阵阵轰鸣,眼前血糊糊一片,手中的剑也不听话了。我知道,这一切都表明我的体力已经消耗殆尽。
  正在这时,我听到那些人发出一阵欢呼,然後我才感到後背一阵冰凉,接著是火辣辣的疼。
  一把剑正插在我的後心上。
  “啊!”
  我叫了一声。一股鲜血从嘴里喷出来。
  “他快死了!”他们喊。
  而就像他们说的,血不断从我的身体里冒出来,随著那柄剑被拔走,我的生命似乎也从那个伤口钻出去了。
  一阵天旋地转,四周的树木在不停地晃动。我觉得自己倒在地上,身边是黑糊糊的人影。
  “他死了。”一个人说。
  “还没有,不过受了这样的伤,肯定会死。”另一个说。
  “别管他。我们快去多佛。”
  多佛!多佛!他们知道!莫顿主教全听见了!
  我想起来,我必须起来,但我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在变冷。我在死亡。
  是的,我能感觉到。
  我在呼吸。但我在死亡。
  生命!生命!
  我的生命最终要化为腐土。
  四周的树木变得那麽高大,金黄色的叶片落到我身上。
  我的身体在这儿,生命在这儿,死亡也在这儿,一切都在这儿。我想到了我的童年,我在肯特的生活。
  只有一个童年,只有一个生命──我的生命。时间总有一天要停止,现在它已经停了,在不可逾越的死亡之墙上撞得粉碎。
  我想到了法兰西斯。
  天主啊!您听得见吗?我不想现在就死。我还什麽事情都没有来得及做,我只有十九岁。
  天主啊!求您给我时间,求您不要让我死去。
  我不是朝生暮死的飞虫。我要时间,要每一分锺无声无息如花朵般依次凋谢的时间。
  我求您!我求您!我求您!荣耀的天国之王!
  您听得见吗?您不是万能的吗?
  我要时间,要这种使生命如此宝贵的东西!
  求您赐予我!要求您赐予我!我甚至可以去偷、去抢!
  我也许是疯了,正置身於生存与死亡之间的那一点上。我要大叫,向著天空嘶哑地、抑扬顿挫地大喊。
  但我什麽也做不了了。
  我在悄悄地死去,进入一个梦里,不断地滑进那个如火如荼绽放的幻觉之中。上帝一直在那儿等著我。
  
  
7
 
很凉。
冰凉。
一点一点的。
泥土的气息。
是雨水。
天国和地狱是不下雨的。
“爱德华——”
这声叫喊撕扯着我的心,像一声命令一样让我睁开了眼睛。我看到了法兰西斯。
我没有死。
在这一刻,时间突然停止了流动;这一刻将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中,永世不忘。这种感觉只有我自己能感受到,仿佛是一个新的生命,一个新生儿,仿佛是在熔炉里重新铸造的一柄剑。
我的脸颊非常的烫,也许这就是新生的标志。滴滴泪水从法兰西斯的眼睛里滚落到我灼热的脸上,一下子就被烤干了。
“我以为你死了。”他说。
“我活着。感谢天主。”这是我用新的喉咙、新的嘴唇说出的第一句话。
“是啊,感谢天主。”
法兰西斯笑着。他的笑容和眼泪让我觉得是如此生动,我摸着他的脸,不想再离开他。那种失去的痛苦与可怖已让我永远无法忘记。
“法兰西斯……”
我吻他,什么也不在乎。
“爱德华!”他推开我,满脸绯红地说,“你干什么,理查在呐。”
这时我才注意到,几步之外,国王的宝贝弟弟正牵着两匹马等着我们。不过,他转过身,装做什么都没看见。
我还怕什么呢?我受到天主的宠爱,已经死过一次了。
因为还要赶路,我们三个人没有过多停留,法兰西斯和我共骑一匹马,向南方赶去。
在离开前,我对着那片森林,那片天空,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In nomine Patris,et Filii,et Spiritus sancti.
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我将是您永远的仆人。
至于这次意外复活的另一个结果,我在几年之后才意识到。
 
路途中,我知道了法兰西斯和理查在布兰斯托尔的故事:
就像我在伦敦遇到的一样,法兰西斯赶到布兰斯托尔时,军队已经被渥威克接管。不过他比我幸运的多。很快,他便在附近一个镇上找到了被拥护国王的人藏起来的理查。他们听说伦敦被占领后便决定到扑次茅斯,可以从那里坐船出海到法国或爱尔兰。
我们三人商量的结果是先到多佛,查找爱德华四世的踪迹,然后再做打算。
第二天傍晚,我们到达多佛港。那时的港口比现在小得多,很快我们就了解到,爱德华四世似乎并没有来到此地。那一伙追杀我的人一天也曾来过这里,没有查到什么就走了。
“那我们怎么办?”法兰西斯问。
“我们首先应该先推测一下爱德华会去什么地方。”理查说。
“对,”我点头,“不能到处乱找。”
“国王肯定不会去北方,因为那里是渥威克的领地,”理查说,“伦敦更不可能,乔治正等着他;至于西部,从我对那里的观察看,似乎也不行。”
“那么岂不是全英格兰都不能待了!”
“爱德华不会光想着逃跑,他更多在想的是反攻。”
“那么还是离开英格兰好喽。”
“的确如此,”理查同意我的看法,“他在国外有不少盟友,所以他应该是想出海的。我们可以从多佛沿海岸线向南一路寻找,可能会遇到他。”
“为什么要向南、不是向北?”
“因为国王最好的盟友就是王妹玛格丽特公主,也就是勃艮第公爵夫人所在的地方啊。”
“理查,我现在开始有些佩服你了。”
法兰西斯笑着说。
 
在细雨绵绵的秋季,沿英格兰的海岸线南下可不是什么好的旅行:脚下是泥泞的道路,头顶上是湿棉团般的天空,极目四望看到的只是雾气朦胧的灰白色海面。我们在这种情况下艰难地走了三天,白天走路,夜里就在海岸露宿,还要时时注意追捕我们的人,直到精疲力竭,挪也挪不动了。
我们所处的位置在多佛和扑次茅斯之间,但一直到这,也没有发现过爱德华四世的踪迹。
我们太累了,找到一个海边避风的石窝,准备休息一天。
第二天天刚亮,我和法兰西斯便被一阵喊声吵醒了。
跑出去一看,理查正在向远处的一小队人马挥手、叫喊,把红色的披风攥在手里做信号。而那伙人也一样地喊着。十几分钟之后,我们看清那一伙人打头的正是爱德华四世国王。
“啊!是陛下!”
我们高兴极了,又叫又跳,向着他们挥手。
最后两队人马汇合,对方其实也不过四个人:国王本人,海斯汀勋爵,和两个卫士。我大家互相激动地拥抱在一起。
“谢谢您,肯特伯爵;还有您,赫利先生,”年轻的国王说,“请放心,我会很快回到这块土地上的。”
“陛下要走吗?”
“有一条荷兰的商船在南面的一个港湾里,我们要乘它到勃艮第去。当然还要带上我的弟弟。”
“那么,我们就只有期待您回来了。”法兰西斯鞠了一躬。
“等着我吧!你们不用等很长时间的!”
年轻的国王踌躇满志地说。不久,我们来到停泊商船的海岸边,国王和理查登船离开。
我和法兰西斯站在岸边,看着船渐渐变成一个黑点。当它最终消失时,我搂住法兰西斯,大声说出在我心底压抑了几天的话:
“我爱你,法兰西斯。”
“爱德华……”
“我死过一次,所以我知道我有多爱你,我知道什么是爱。”
  
№5 ☆☆☆ bluevelvet2005-05-15 01:36: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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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平静的生活刚开始一年,忧伤的事情便接踵而至:理查唯一的儿子死了,而这件事引起的悲痛还不到半年,理查的妻子,美丽淑静的王後安也去世了。
  从这时起,忧郁就从未在他的脸上消失过。
  但连忧郁的时间也没有了。
  1485年,亨利.都铎──他是曾被理查赦免的斯坦利勋爵的妻子玛格丽特(她是兰开斯特家族的人)和前夫爱德华.都铎的孩子,在那时也是兰开斯特家族幸存的唯一血脉──在法国和荷兰的支持下从海上攻入英格兰。
  理查王忙於战争。
  亨利.都铎的军队太强大,终於,国王决定要与他进行一次决定性的战役。
  出征前夕,法兰西斯对我说:
  “你要留在伦敦。”
  “不,”我摇头,“我不能只让你们去战斗。”
  “你还是这麽年轻,”他微笑著说,“生命是长久的,至少对你是这样。”
  “绝不会!绝不会!有一天我也会死的。”
  “爱德华,你同我们不一样,你不会死在这场战役中。我有预感,你是属於未来的。”
  “我属於你。”
  “爱德华,爱德华。”
  他轻轻叹息。法兰西斯三十一岁了,他曾经灿烂的青春正在消失,额头上也有了皱纹。
  我依然只有十九岁。
  他抱住我,非常用力。
  “我爱你。当一个人爱得深的时候,爱德华,他应该一直爱到死。”
 
  包斯沃战役打响之际,我正在理查王身边,负责在军中传递消息;法兰西斯率领他的军队在北方的战线上作战。
  这场战役艰苦而惨烈。激战三天,双方分军队都没有前进或後退一步。
  第四天清晨,理查正在与大臣们商议作战方案,一个受伤的士兵突然闯了近来,刚走到人群中就摔倒在地。大家七手八脚把他扶起来,这个可怜的伤员大叫著要见国王。
  “陛下!陛下!天主保佑您!一个不幸的消息──斯坦利勋爵临阵倒戈了!”
  人群一片沈寂。
  因为每个人都知道,斯坦利拥有一支四千人的精锐部队,他的倒戈不仅仅打破了两军的相持态势,可以说,预示著国王军队的覆灭。
  我看著国王。他没有显出愤怒,也没有祷告,但他的胸膛剧烈地起伏,发出沈重、嘶哑的喘气声。
  如果两年前理查没有因仁慈而释放斯坦利,如果他杀了他,今天的一切都不会发生。理查的善良、正直、他对消除家族仇恨的希望、他的和平政策,没有一样能救他了。
  “我们……”他慢慢开口,“我们要战斗下去。”
  “赫利爵士。”他叫我。
  “是!陛下!”
  “你带领三千人,和瑞特克里夫一起,去援助肯特伯爵!”
  
  当我们赶到北方时,那里正进行著一场血腥的杀戮。斯坦利与亨利.都铎的联军在人数上占有绝对优势,我和瑞特克里夫一到就投入了战斗。
  我觉得自己已杀死了有二十个人,但眼前的敌人仍不断涌上来。渐渐地,国王的军队支持不住了,战线一点点崩溃。最终,我们落入了敌人的包围中。
  “瑞特克里夫!”
  没人回答。
  “法兰西斯!”
  没人回答。
  “你们在哪?还有谁在?还有谁活著?”
  没人回答。
  我疯狂地挥舞著宝剑,又砍死几个敌人。但是,突然肋部一阵剧痛,一柄剑从我的左後背刺入,在右前胸穿出。
  “法兰西斯──”
  我尝到了死亡那熟悉的滋味。
 
  当我从黑暗中醒来时,确信自己没有死。
  我又一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或者说,上帝并不想让我被杀死。伤口很疼,还在流血,但我活著。
  站起身,我发现战线已经移到南方,而在我四周的平原上,只有我一个活人。
  匆匆包扎好伤口,我在遍地的死尸中来回走著,搜索著,翻动著,希望能找到一个活人,希望能见到法兰西斯。
  我找到他时,他还活著,但距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法兰西斯银色的盔甲上鲜血凝了一层,他只有眼睛还存在一丝属於生命的光辉,而即使这微小的火花,也在看到我时熄灭了。
  他一直在坚持著,就好像是为了看我最後一眼。
  血色从他身上褪去,直至最後一滴。他的双颊与四肢顿时煞白一片。我弯下腰,亲吻著他的双唇。我亲吻著他,亲吻著他,亲吻著──这个陪伴我度过二十个春秋,那麽快就衰弱枯萎下去的人生伴侣。
  我抱著他的尸体,像当年希腊的女儿捧著那坛尸灰。我离开战场,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在一棵大橡树下将他埋葬。
  然後我回到战场,我要救人。
 
  当理查王和那些将军们看到我一个人带著伤口回来时,什麽都明白了。
  “陛下!”凯兹比爵士说,“请您回去吧,您在这里已经滞留太久了,我们可以重新集结军队,像当年先王杀回英格兰时一样再次登上宝座!”
  “不……”理查王轻轻摇头,“这一天总要到来的……每个人都在作出牺牲,有些人用他们的幸福,有些人用他们的生命。你相不相信,我活了三十二岁,又坐在世界上最高贵的宝座上,我不为死感到懊恼吗?是的,瞧著我,我的眼睛,我的脸色,都像一个快要死的人,这是真的;可是,我的微笑,我的信心……是不是我的微笑不会让人相信我还有信心?”
  他看著所有人,用眼睛询问所有人。
  我们也慢慢微笑起来,含笑承认我们必败无疑。
  这个时代就是这麽奇怪:人们毫无畏惧地迎接死亡,就像他们在给别人死亡时自己也无动於衷一样。
  “来!赫利爵士!请把我的战斧给我,将英格兰王冠戴到我头上!以天主的名义,今天我宁愿付出生命!绝不会临阵退却!”
  我,爱德华.赫利,亲眼见到理查三世国王战死沙场。
  血从他的伤口里流出,颜色鲜豔,带著控诉,威胁著带走受伤者的生命。这血──它是怎样地发著亮光,那样值得称颂;那神圣的血,我们国王的血,灵魂居所的血。
  
  理查.布兰塔吉聂特死於包斯沃战役。
  约克王朝宣告结束。
 
  ※     ※     ※     ※     ※
 
  当爱德华.赫利教授讲完这段故事後,朱丽很久都没有说话。
  她想到了自己。
  她的时间,这一分锺也会像上一分锺一样凋谢。她的祖辈死了,她的父母也要死的。她自己期望成为一个出色的历史学家,这样人们可以把她的名字记上一段时间。但是,她的生命留在嘴唇上的这股味道,她内心的火焰的红豔,火焰中黑影憧憧的秘密,就无人会记得了。
  朱丽羡慕已死去的法兰西斯和理查,他们作为一个爱、一个尊敬活在爱德华.赫利的精神里,活了不间断的六百年。特别是法兰西斯,你怎能想象一段爱情有六百年!
  “教授,”她说,“我有时巴不得能拨回时锺,挽回过去,重享美好的时光……”
  “可惜,时间是不会倒流的。”
  “我真羡慕你。”
  “你真这样想?”教授微笑著说。
  “哎,是啊,我只是个普通人……你会对我另眼相看,是因为我姓布兰塔吉聂特。”
  “这个姓让我想起他们。”
  “我了解了,所以你会坚持为理查三世平反。”
  “他是个好人,是亨利.都铎和莫顿主教毁了他的名声,不过理查在世是仍是备受爱戴的。”
  “我想起来,那个莫顿,他後来果真做了亨利七世的坎特伯雷大主教。”
  “没错。你还相信人生是公平的吗?”赫利教授苦涩地笑著。
  “不。”朱丽摇头,“上帝太偏爱你了。”
  “你管这叫偏爱……”
  “如果,如果我也有你那样多的时间……如果……”
  “会怎样?”
  “啊!世界将会是我的!”
  “不要这样想,朱丽.布兰塔吉聂特小姐。一个人妄想为他人建立的幸福秩序,在他人眼里可能是一种灾难。我活了这麽长时间,很清楚一个人唯一能做的好事,就是按照自己的良心行动,也许其结果难以预测,但除此之外,不应该有其他的奢望。”
  “……你在战争之後去了哪里?莫顿和斯坦利肯定对你恨之入骨。”她问。
  “世界这麽大,我不用总留在英国吧。”
  “那麽以後又发生了什麽呢?”
  “你想听吗?”
  “当然。”
 
№8 ☆☆☆ bluevelvet2005-05-15 01:37: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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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王太后凯特琳·德·美第奇那一年已经五十三岁了。她与亨利二世一共生了四个王子:幼年去世的法兰西斯二世,现在的国王查理九世,安茹公爵亨利,阿朗松公爵弗朗索瓦。
凯特琳王太后身材矮胖,自从丈夫去世后到现在的十三,她总穿着黑色的丧服。这个习惯一直到死都未曾变过。太后爱她的丈夫,绝对不许任何他人染指瓦卢瓦家族的统治地位。为了这,太后杀死了预言王室灭亡的预言家,据说她还毒死了一个又一个反对者。
但这次我见到的太后,只是一个竭力压制着激动情绪,甚至有些愤怒的母亲。她一进门就看见了我,但根本顾不上等我行礼,她直直走向她的儿子。
安茹公爵比他母亲还焦急,伸开手臂,用变了调的声音问:
“是谁?”
太后没有回答,只是紧紧抱住公爵,双手抚摸着他的脸。
“我的孩子,我可怜的孩子!”这是一种充满感情的声音,无比怜爱,却又似压抑在心底的火焰。任何一位母亲在心爱的孩子被夺走时,都会发出这样的声音。
“这么说……”安茹慢慢蠕动着嘴唇,“是我……”
“我一直在跟他说,不能派你去,但是没用,他铁了心,他说波兰议会做出的决定不能改变……”
我明白了这对母子说的是什么事:安茹公爵被选中作波兰国王。王太后口中的‘他’是指查理九世。但显然,公爵不想要那顶王冠。
安茹的眼睛在闪亮,嘴角显得很脆弱,那漂亮的脸上,肌肉在不停地抖动;他内心深处肯定正在绝望地反抗——这难道不能改变了吗?难道那不能改变了吗?
“能不能推迟?”他说。“比如明年再……”
“不行,”太后摇头,“两个月之后就会举行加冕典礼,然后就去波兰。”
“两个月!两个月!”公爵绝望地喊,“您不爱我了吗,母亲?您要把我送到那么远的地方!”
“作决定的不是我,孩子,是你哥哥……”
“啊,我的哥哥!”安茹公爵扯着秀发,“他恨我!我巴不得我死!他就是要我去送死!”
“亨利,亨利,”王太后唤着他最心爱的儿子的名字,“我的孩子,瓦卢瓦家族没有人会屈服于命运的摆布,去波兰不是流放、不是判刑,你有一天会回到这儿,回到巴黎。”
公爵吻着她的手。“母亲,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安静的呆一会,我要好好想想。”
他退回到自己的卧室里,关上了门。太后站在门外,仿佛要看穿似的紧紧盯着那门。然后她转身,慢慢坐到刚才她儿子坐的那把椅子上,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些孩子啊,他们的母亲为了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情。”
在一位母亲嘴里,这是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在像凯特琳王太后这样一位有着阴暗内心的女人嘴里,是一句可怕的话。
“是的,”我慢慢的说,“这些孩子,为了他们,任何一位母亲都会牺牲自己。”
王太后并没有期待一个回答,但我的话正说中了他没出口的心事,于是她用那凌厉的目光望着我说:
“为了他们,一位母亲已经牺牲了一切!”
她粗重地喘着气,脸色呈现不正常的青紫。有那么一刻,我以为她会突然中风昏倒,但太后渐渐恢复了过来。这时她才开口说;“您是谁?”
“爱德华·赫利,公爵的侍卫官。”
“哦……您爱他吗?我是指,您爱我的儿子吗?”
我吓了一跳,丝毫不掺假地吓了一跳。我知道她仇恨那些夺走她儿子的男人,现在她这样问我,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而太后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说:“我讨厌那些围在他周围的男人,全是为了权势和金钱。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安茹去波兰,我不可能跟着他,我绝不能离开法国。但必须要有人能像我一样以强大的力量陪伴他,支持他。”
我明白太后的意思了。
她继续说,“我希望您爱他,赫利先生。您要替我保护他,帮助他,说服他,甚至必要时牺牲自己。我再问一次,您爱他吗?”
我摇了摇头。
但太后的表情未变,“那么,您从现在起,就要学着爱他。”
她的眼睛直视着我,那目光就像是一只雌狮一样,锐利、可怕、直透人心。我并不害怕,因为我自己也曾有这样的眼睛。
“回答我。”
“是,陛下。”
“好的,先生。”太后点点头,“我现在有话和公爵说,您先回避一下。”
我行了礼,向门口走去。正当我开门时,太后突然用威胁的语气说:“记住您答应我的话,赫利先生。如果您胆敢违背我的命令……”
她没有说下去,但我已非常清楚,她许给我的是灭亡。
我看着她,我们的目光交错斗争。这个女人可以不记任何代价来换取安茹的幸福,而我是否就因为她的不记代价来说服自己去爱一个人;我是想屈服于她,还是想看到起我屈服的后果。
 
3月,新波兰国王的加冕仪式在巴黎举行。为安茹公爵加冕的是法兰西国王查理九世。当王冠被戴到安茹头上时,这两兄弟间交换了一个仇恨的目光,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公爵的眼泪快流出来了。
他强忍着痛苦,转身面向人群。
典礼官的声音响起:“德·安茹公爵,亚历山大-爱德华-亨利·德·法兰西,加冕为波兰国王。波兰国王万岁!”
那身镶满珠宝的华丽礼服安茹穿应该是很漂亮的,但头一次,这件礼服居然还没有一身便装来得光辉灿烂。遮掩这光辉的,正是新国王脸上弥漫的阴霾。
 
加冕仪式结束后,在卢浮宫公爵的房间,我和几个仆人正忙着为波兰国王脱下繁重的礼服。
很多公爵的仆人一听说去波兰便以种种理由辞职,年纪大的就告老还乡,年纪小的就说父母离不开,有的干脆就不辞而别。原来最高等的四名侍卫官也只剩下我一个。要不然也不至于要用那些下等仆人来服侍更衣,笨手笨脚的。
但国王本人似乎还没注意到。他只是一动不动地站着,脸色苍白,像尊雕像。
我于是停下手,把仆人打发走,关上门。
“陛下。”
他愣了半天,目光才落到我身上,紧接着一声叹息,说:“多么可怕的称呼……”
“陛下,您是国王,拥有无上崇高的权力,应该感到幸福。您不应该唉声叹气。”
“幸福,”他凄惨地笑着,“您看看我还哪里有幸福。”
“陛下,您比我们、比这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幸福得多。您不用为生存担心,不用为每一顿饭担心……”
他挥手打断我的话。
“我并没有您幸福,赫利先生。您没有国家的重担,您没有王室的责任。您是自由的,自由得像空气,像小鸟,像云彩……自由,您懂得这个字眼所包含的幸福吗?您要去就去,要来就来,您离开我照样可以活得很好。而我,我没有自由,因此我总是唉声叹气。”
我望着这位国王,不久前的安茹公爵。他突然成熟多了,也忧郁多了。这种形容词不适合二十一岁的年轻人。二十一岁,应该是像法兰西斯和德吕亚那样热切地追求冒险,追求爱和幸福的年龄,最美、最好的年龄。
我握住他的手。这动作要冒很大的风险,他大可以判我不敬的罪名,但我只要说出下面的话,不仅不会受到惩罚,反而会让他成为我的同盟者。
“陛下,我可以和您去寻找那些幸福,快乐,甚至是自由。”
№18 ☆☆☆ bluevelvet2005-05-15 01:41: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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