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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晚上,法兰西斯和我住在鹿角旅店。 窗子临街,虽然很晚,仍可以听到街上喧闹的声音。王后的加冕典礼也是普通百姓的节日。 就在这一天,我们窥到了莫顿主教的秘密,或者说,窥探到了这个国家最高统治阶层的秘密。但我们并不害怕这秘密有一天会腐蚀我们的内心或□□。在我和法兰西斯的心里即没有考虑到家族间的敌对,也没有爱情上的背信弃义:我们如此年轻,一切都是那么美,一切都是那么好,一切都是那么坦率;最后还有一个攻守同盟,它唯一的目的就是抓住被人称为幸福的那种蜉蝣。 “今天可真累,”法兰西斯倚着床,说,“一大早起来,穿着礼服到西敏寺,加冕仪式繁琐得要把人的耐心都耗干净似的,到了下午才结束。然后是宴会,持续到晚上,紧接着是舞会。啊,真是忙碌,不过我们也见到了很多显赫的人物。” 他扬着头想了想,又对我说。 “爱德华,你觉得理查和安什么时候会结婚呢?” 这个名字,我今天听到他说起多少次了? “法兰西斯,”我一边胡乱翻着随身带来的祈祷书,问他。 “你为什么这么关心他,因为他是英格兰亲王?” “哦,我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的。理查是好人,所以我会关心他,跟他是不是亲王没关系。” “别人可不这样想。” “啊!别人!”他啐了一口。 “亲爱的法兰西斯,自古以来和王室走的近的人都会成为他人的眼中钉。他们都认为这样的交际实际上包含着太多的私人利益。” “可我不是这样。如果我谋求的是自己的利益,应该讨好国王或者是克拉伦斯公爵乔治,不是吗?起码乔治现在还有第一继承权。” “理查不是有第二继承权吗。” “算了吧。国王还年轻,很快就会有男孩的,到了那时即使是乔治又能获得什么,他是皇叔,如此而已。” “的确,理查永远做不成国王。” 法兰西斯坐了起来。 “咱们不要想着功利的事情吧。而且,爱德华,你今天有点不对。” “哪里不对?我是关心你。” “你把批评我和我朋友的关系叫做关心!多么伟大的修辞学!” 我听出来他有些生气。放下书本,我坐到他身边。 “法兰西斯,我并不是反对你们做朋友,再说我也很喜欢理查。但是,你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是最爱你的人。” “啊……”他轻叹一声,低下头,“我害怕最高比较级,那太绝对了。” “可我喜欢。” 我盯着他漂亮的侧面,和掠到耳后的柔软发丝。 “爱德华·赫利,一个近侍需要做的是按照主人的意志做事,保护主人的安危。而你,你做的太过啦。” “你说什么?” “你做的很多事情都是没有必要和多余的!” “啊!你说什么!你这个没良心的!”我拧了他的胳膊一把。 “我每天给你提供各种建议,防止你跌进社会的泥潭,而你却觉得我多管闲事!天可怜见!” “闭嘴!你这混蛋!” 每当他说不过我,或者觉得我很烦人的时候,他就会冒出这么一句。而它的意思多半是:好啦,我承认你说的对,反正我心情不错,我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 于是我起身,拉着他的手。 “鹿角旅店的酒很不错,咱们下去喝几杯吧。” 今天是特殊的日子,即使半夜里仍有很多食客。法兰西斯和我叫了一大盘堆得像山一样的牡蛎,配上店主人自酿的白葡萄酒,吃起来鲜美可口。 就在我们开始有些头昏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旁边桌上的三个人说起话来怪腔怪调的。他们说的是英语没错,但带着一种口音,夹杂着一些奇怪的单词。 怎么说呢?就是伦敦往南地方的口音。伦敦在英国的南方,而英国的南方嘛…… 我捅了捅法兰西斯,让他注意那几个人。他听了一会,脸上现出莫名的兴奋,悄悄跟我说。 “如果我没听错的话,刚才说的是‘C’est pourquoi’(因此)。” “果然。法国佬。” 这三个法国人怎么在今天、在这个时候、在鹿角旅店里呢?他们似乎也不是来参加王后加冕礼的,首先是时间不对,其次是服装不对。看他们靴子上沾着泥,风尘仆仆的,应该是刚到伦敦。 “他们是干什么的?战争不是都结束了吗?” 法兰西斯很有些不满。 在那个年代,百年战争虽然结束,但是,英、法两国人民的互相憎恨可是正方兴未艾呢。 “也许他们想夺回加来吧。”我随便扯了一句,然后又严肃地说,“他们好像在等什么人,咱们别走,看看到底会有什么趣事。” 我和法兰西斯装成了两个醉醺醺的酒鬼,但眼睛、耳朵可没有放松。 又过了一个小时,店门口走进一个带着大兜帽的人,他先是四下打量一番,才走到那三个法国人的桌边。法国人好像很尊重他,几个人欠了欠身行礼,然后都坐下。此时那个人才把遮住脸的兜帽向上拉了拉,他的脸我刚刚在四个小时前见过。 “啊!是他!”我低低地叫了一声。 “谁?” 法兰西斯要回头,我赶快拦住他。 “别动!是约翰·莫顿,咱们的伊利主教。他也许会认出你,所以你别转身、别大声说话。但幸而他不认识我。这家伙搞什么鬼?” 我们两个都想听听他们说什么,但麻烦的是他们用拉丁语谈话,而我的拉丁语很糟,只有依靠法兰西斯了。 听了一会,法兰西斯的脸上开始显露出他听到谈话内容的表情:先是惊讶地瞪大眼睛,然后是愤怒,再然后是鄙夷的冷笑。 忽然,那几个人又用英语说起来,这回我也听懂了。 “我们可以和国王陛下密谈吗?”一个法国人问。 “当然,我保证。”这是莫顿的回答。 紧接着他便起身离去,那三个法国人又磨蹭了一会儿也走了。 看见这几个人从旅店里消失,我抓着法兰西斯的手,问。 “他们要和国王说什么?” “法国国王想要和英国国王缔结和平条约。” “和平?百年战争不是已经结束了快20年了吗?路易十一知道什么是和平!” “我想,”法兰西斯说,“现在路易十一正在和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打仗,你要知道,爱德华四世的妹妹玛格丽特现在可是勃艮第公爵夫人,国王一定会站在公爵一边。如果英国趁现在从加来登陆攻打法国,路易十一就将面临一百年前菲利普六世遇到的腹背受敌的状况了。” “那交换条件是什么?如果法国人把卡斯迪荣和鲁昂给我们,这交易还挺划得来的。然后我们再打过去,虽然这么做有点卑鄙,不过有句拉丁语是怎么说的,‘没有一个人不撒谎’?” “Omnis homo mendax confiteor.” “对极了!” “但他们的交换条件是钱。” “啊?” “而且只给爱德华四世。” “什么?他们打算贿赂国王!” “同时约翰·莫顿主教会得到路易十一付给的另一笔钱。” “哦!我明白了!莫顿!他当伊利主教得到的盘剥还不够吗?这个守财奴、吝啬鬼!法兰西斯,我们就算仅仅是为了不要让莫顿的计划得逞,也要阻止这件事的发生!来,我们去房间收拾一下。” “干什么?” “去王宫。” “等一下,爱德华,我们不能去王宫。”法兰西斯抓住我的手。 “为什么?我们要把这个阴谋告诉国王。” “不行!” 他坚决的说,同时更紧地钳住我的手。 “绝不能去!爱德华,这些王族的阴谋,王室的倾轧中,我们只能够,特别是我们也只应该被人当作是影子。在那里面莫顿主教也许会失去他的主教帽,渥威克也许会失去他的封地,而我们呢,我们将损失的是生命。” “不过我们是英格兰人,”我说,“在知道这消息的情况下不说出去是错误的。” “我没说要隐瞒事实啊。” 法兰西斯冲我笑笑。 “一封信,一段话。足够了。而且我相信我的投掷技巧是不错的。” 西敏寺的大钟敲了十二下。又是一天跌落到时间的深渊里去了。 伦敦十分安静,它宽大为怀,一视同仁;用黑暗遮蔽着搞阴谋的人,也用黑暗遮蔽着我们。 法兰西斯和我在王宫旁阴暗的巷子里藏身。他手中拿着一块石头,上面绑着信。 在那个时代,对王宫的守卫并不像一百年后一样严密。那时还没有火枪,坚固的建筑本身就可以抵御几乎所有的袭击。一点半钟,卫兵们都留守在王宫唯一的出口,我们面前的建筑部分是没有守卫的,所有的窗子都黑乎乎,反射着冷清的月光。 “你看。”法兰西斯指着二楼一个窗口,“那是一个小套间,紧挨窗子的一小块凸出的地方被窗幔隔开,再里面就是理查的卧室。” “你打算告诉他。” “对,这和告诉国王本人的区别只是要更加保险而已。理查是断然不会让莫顿主教的计划得逞的。” 说完法兰西斯按住我,让我留在阴影里,他一个人悄悄向王宫走去。在靠近壕沟的地方,他停下来,把手中的石头扔了出去。紧接着“哐啷”一声,玻璃被打碎了,王宫里传来响动。 法兰西斯迅速跑回来,和我蹲在阴影里观察。 先是理查的房间亮起烛光,之后接连有几个人的脑袋在窗口晃悠。然后从宫门处赶来士兵,他们和房间里的人在说话,但距离太远,我们听不见。但不久,士兵似乎是得到了命令,被打发走了,王宫又重新安静下来。 “好。”法兰西斯满意地说,“理查看到信了。” “然后……?” “然后?让天主、天意、或者命运去做其余的事情吧。至于我们,还是回旅店。见鬼,夜里还是挺冷的,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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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luevelvet于2005-05-15 01:35: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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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从伦敦出来,我所走的是经沃平、坎特伯雷到多佛的道路。大概明天夜里会到达。我希望我的马也一样有力气。好在这一路上大部分行程是在肯特郡里,安全问题应该不用我担心。 第一天很快便过去了,一整夜我都在赶路。第二天清晨,发生了一些变化: 有人在跟踪我。 最开始我以为是强盗,但他们跟了我一个小时,一点没有打劫的意图,於是我想到在王宫看到的莫顿主教阴险的脸。 那麽,这些人应该是他派来的,或者是乔治和渥威克的手下。我现在的位置离坎特伯雷很近,但我犹豫著要不要去,因为一旦过了坎特伯雷就是多佛。本来我是去援助国王,现在却在给叛徒们带路。 正在此时,我看到一条向南的大路,是到扑次茅斯的。我掉转马头,向南方奔去,希望可以在这条路上甩掉那夥人,然後再设法到多佛去。 但只过了半个小时,那些追踪者的马蹄声越来越近。我回头数了数,一共是十七人,以我的力量很难消灭他们。 “快,快。”我叫著,用马刺使劲刺著马肚子,同时拔出剑来。马似乎也感到了危险,用力奔跑,但它经过了一夜的奔波後早已疲惫不堪,眼看著我与追踪者的距离在缩短。 不一会,他们的马已几乎和我的马并排。一个人举起剑向我砍来,我档开这一剑,但他的剑锋却刺进了我的坐骑的脖子。它嘶叫著倒下去。我迅速把脚从马镫里抽出,站定在地上,和赶上来包围住我的人战斗。 一个家夥冲在前面,想一下子杀死我。但我挡开他,然後刺中他的大腿,那家夥大叫一声,退了下去。我乘机解下斗篷,挽在左手上当作盾牌,且战且退,想著抢过他们其中一人的马匹後逃跑。 一阵混战後,我想自己已经杀了他们三、四个人,还有五、六个一时也起不来了。但突然间,我感到前额沁出了汗珠,眼前一阵昏黑。 我竟然忘记自己也受了伤,腹部和腿上的伤口还在流血,刚才的晕眩使我想了起来。 “哈哈,他快不行啦。”一个人喊。 “是吗?你看我到底行不行。” 我用剑柄使劲向这个人挥去,一下打中了他的太阳穴。他踉跄两步,摔倒在地。 随後,剩下的那些人就像是发疯的狼一样撕咬过来。六、七把剑闪著寒光在眼前飞舞。我又一次感到头昏,额头冒著冷汗,耳内一阵阵轰鸣,眼前血糊糊一片,手中的剑也不听话了。我知道,这一切都表明我的体力已经消耗殆尽。 正在这时,我听到那些人发出一阵欢呼,然後我才感到後背一阵冰凉,接著是火辣辣的疼。 一把剑正插在我的後心上。 “啊!” 我叫了一声。一股鲜血从嘴里喷出来。 “他快死了!”他们喊。 而就像他们说的,血不断从我的身体里冒出来,随著那柄剑被拔走,我的生命似乎也从那个伤口钻出去了。 一阵天旋地转,四周的树木在不停地晃动。我觉得自己倒在地上,身边是黑糊糊的人影。 “他死了。”一个人说。 “还没有,不过受了这样的伤,肯定会死。”另一个说。 “别管他。我们快去多佛。” 多佛!多佛!他们知道!莫顿主教全听见了! 我想起来,我必须起来,但我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在变冷。我在死亡。 是的,我能感觉到。 我在呼吸。但我在死亡。 生命!生命! 我的生命最终要化为腐土。 四周的树木变得那麽高大,金黄色的叶片落到我身上。 我的身体在这儿,生命在这儿,死亡也在这儿,一切都在这儿。我想到了我的童年,我在肯特的生活。 只有一个童年,只有一个生命──我的生命。时间总有一天要停止,现在它已经停了,在不可逾越的死亡之墙上撞得粉碎。 我想到了法兰西斯。 天主啊!您听得见吗?我不想现在就死。我还什麽事情都没有来得及做,我只有十九岁。 天主啊!求您给我时间,求您不要让我死去。 我不是朝生暮死的飞虫。我要时间,要每一分锺无声无息如花朵般依次凋谢的时间。 我求您!我求您!我求您!荣耀的天国之王! 您听得见吗?您不是万能的吗? 我要时间,要这种使生命如此宝贵的东西! 求您赐予我!要求您赐予我!我甚至可以去偷、去抢! 我也许是疯了,正置身於生存与死亡之间的那一点上。我要大叫,向著天空嘶哑地、抑扬顿挫地大喊。 但我什麽也做不了了。 我在悄悄地死去,进入一个梦里,不断地滑进那个如火如荼绽放的幻觉之中。上帝一直在那儿等著我。 7 很凉。 冰凉。 一点一点的。 泥土的气息。 是雨水。 天国和地狱是不下雨的。 “爱德华——” 这声叫喊撕扯着我的心,像一声命令一样让我睁开了眼睛。我看到了法兰西斯。 我没有死。 在这一刻,时间突然停止了流动;这一刻将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中,永世不忘。这种感觉只有我自己能感受到,仿佛是一个新的生命,一个新生儿,仿佛是在熔炉里重新铸造的一柄剑。 我的脸颊非常的烫,也许这就是新生的标志。滴滴泪水从法兰西斯的眼睛里滚落到我灼热的脸上,一下子就被烤干了。 “我以为你死了。”他说。 “我活着。感谢天主。”这是我用新的喉咙、新的嘴唇说出的第一句话。 “是啊,感谢天主。” 法兰西斯笑着。他的笑容和眼泪让我觉得是如此生动,我摸着他的脸,不想再离开他。那种失去的痛苦与可怖已让我永远无法忘记。 “法兰西斯……” 我吻他,什么也不在乎。 “爱德华!”他推开我,满脸绯红地说,“你干什么,理查在呐。” 这时我才注意到,几步之外,国王的宝贝弟弟正牵着两匹马等着我们。不过,他转过身,装做什么都没看见。 我还怕什么呢?我受到天主的宠爱,已经死过一次了。 因为还要赶路,我们三个人没有过多停留,法兰西斯和我共骑一匹马,向南方赶去。 在离开前,我对着那片森林,那片天空,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In nomine Patris,et Filii,et Spiritus sancti. 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我将是您永远的仆人。 至于这次意外复活的另一个结果,我在几年之后才意识到。 路途中,我知道了法兰西斯和理查在布兰斯托尔的故事: 就像我在伦敦遇到的一样,法兰西斯赶到布兰斯托尔时,军队已经被渥威克接管。不过他比我幸运的多。很快,他便在附近一个镇上找到了被拥护国王的人藏起来的理查。他们听说伦敦被占领后便决定到扑次茅斯,可以从那里坐船出海到法国或爱尔兰。 我们三人商量的结果是先到多佛,查找爱德华四世的踪迹,然后再做打算。 第二天傍晚,我们到达多佛港。那时的港口比现在小得多,很快我们就了解到,爱德华四世似乎并没有来到此地。那一伙追杀我的人一天也曾来过这里,没有查到什么就走了。 “那我们怎么办?”法兰西斯问。 “我们首先应该先推测一下爱德华会去什么地方。”理查说。 “对,”我点头,“不能到处乱找。” “国王肯定不会去北方,因为那里是渥威克的领地,”理查说,“伦敦更不可能,乔治正等着他;至于西部,从我对那里的观察看,似乎也不行。” “那么岂不是全英格兰都不能待了!” “爱德华不会光想着逃跑,他更多在想的是反攻。” “那么还是离开英格兰好喽。” “的确如此,”理查同意我的看法,“他在国外有不少盟友,所以他应该是想出海的。我们可以从多佛沿海岸线向南一路寻找,可能会遇到他。” “为什么要向南、不是向北?” “因为国王最好的盟友就是王妹玛格丽特公主,也就是勃艮第公爵夫人所在的地方啊。” “理查,我现在开始有些佩服你了。” 法兰西斯笑着说。 在细雨绵绵的秋季,沿英格兰的海岸线南下可不是什么好的旅行:脚下是泥泞的道路,头顶上是湿棉团般的天空,极目四望看到的只是雾气朦胧的灰白色海面。我们在这种情况下艰难地走了三天,白天走路,夜里就在海岸露宿,还要时时注意追捕我们的人,直到精疲力竭,挪也挪不动了。 我们所处的位置在多佛和扑次茅斯之间,但一直到这,也没有发现过爱德华四世的踪迹。 我们太累了,找到一个海边避风的石窝,准备休息一天。 第二天天刚亮,我和法兰西斯便被一阵喊声吵醒了。 跑出去一看,理查正在向远处的一小队人马挥手、叫喊,把红色的披风攥在手里做信号。而那伙人也一样地喊着。十几分钟之后,我们看清那一伙人打头的正是爱德华四世国王。 “啊!是陛下!” 我们高兴极了,又叫又跳,向着他们挥手。 最后两队人马汇合,对方其实也不过四个人:国王本人,海斯汀勋爵,和两个卫士。我大家互相激动地拥抱在一起。 “谢谢您,肯特伯爵;还有您,赫利先生,”年轻的国王说,“请放心,我会很快回到这块土地上的。” “陛下要走吗?” “有一条荷兰的商船在南面的一个港湾里,我们要乘它到勃艮第去。当然还要带上我的弟弟。” “那么,我们就只有期待您回来了。”法兰西斯鞠了一躬。 “等着我吧!你们不用等很长时间的!” 年轻的国王踌躇满志地说。不久,我们来到停泊商船的海岸边,国王和理查登船离开。 我和法兰西斯站在岸边,看着船渐渐变成一个黑点。当它最终消失时,我搂住法兰西斯,大声说出在我心底压抑了几天的话: “我爱你,法兰西斯。” “爱德华……” “我死过一次,所以我知道我有多爱你,我知道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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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bluevelvet于2005-05-15 01:36: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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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平静的生活刚开始一年,忧伤的事情便接踵而至:理查唯一的儿子死了,而这件事引起的悲痛还不到半年,理查的妻子,美丽淑静的王後安也去世了。 从这时起,忧郁就从未在他的脸上消失过。 但连忧郁的时间也没有了。 1485年,亨利.都铎──他是曾被理查赦免的斯坦利勋爵的妻子玛格丽特(她是兰开斯特家族的人)和前夫爱德华.都铎的孩子,在那时也是兰开斯特家族幸存的唯一血脉──在法国和荷兰的支持下从海上攻入英格兰。 理查王忙於战争。 亨利.都铎的军队太强大,终於,国王决定要与他进行一次决定性的战役。 出征前夕,法兰西斯对我说: “你要留在伦敦。” “不,”我摇头,“我不能只让你们去战斗。” “你还是这麽年轻,”他微笑著说,“生命是长久的,至少对你是这样。” “绝不会!绝不会!有一天我也会死的。” “爱德华,你同我们不一样,你不会死在这场战役中。我有预感,你是属於未来的。” “我属於你。” “爱德华,爱德华。” 他轻轻叹息。法兰西斯三十一岁了,他曾经灿烂的青春正在消失,额头上也有了皱纹。 我依然只有十九岁。 他抱住我,非常用力。 “我爱你。当一个人爱得深的时候,爱德华,他应该一直爱到死。” 包斯沃战役打响之际,我正在理查王身边,负责在军中传递消息;法兰西斯率领他的军队在北方的战线上作战。 这场战役艰苦而惨烈。激战三天,双方分军队都没有前进或後退一步。 第四天清晨,理查正在与大臣们商议作战方案,一个受伤的士兵突然闯了近来,刚走到人群中就摔倒在地。大家七手八脚把他扶起来,这个可怜的伤员大叫著要见国王。 “陛下!陛下!天主保佑您!一个不幸的消息──斯坦利勋爵临阵倒戈了!” 人群一片沈寂。 因为每个人都知道,斯坦利拥有一支四千人的精锐部队,他的倒戈不仅仅打破了两军的相持态势,可以说,预示著国王军队的覆灭。 我看著国王。他没有显出愤怒,也没有祷告,但他的胸膛剧烈地起伏,发出沈重、嘶哑的喘气声。 如果两年前理查没有因仁慈而释放斯坦利,如果他杀了他,今天的一切都不会发生。理查的善良、正直、他对消除家族仇恨的希望、他的和平政策,没有一样能救他了。 “我们……”他慢慢开口,“我们要战斗下去。” “赫利爵士。”他叫我。 “是!陛下!” “你带领三千人,和瑞特克里夫一起,去援助肯特伯爵!” 当我们赶到北方时,那里正进行著一场血腥的杀戮。斯坦利与亨利.都铎的联军在人数上占有绝对优势,我和瑞特克里夫一到就投入了战斗。 我觉得自己已杀死了有二十个人,但眼前的敌人仍不断涌上来。渐渐地,国王的军队支持不住了,战线一点点崩溃。最终,我们落入了敌人的包围中。 “瑞特克里夫!” 没人回答。 “法兰西斯!” 没人回答。 “你们在哪?还有谁在?还有谁活著?” 没人回答。 我疯狂地挥舞著宝剑,又砍死几个敌人。但是,突然肋部一阵剧痛,一柄剑从我的左後背刺入,在右前胸穿出。 “法兰西斯──” 我尝到了死亡那熟悉的滋味。 当我从黑暗中醒来时,确信自己没有死。 我又一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或者说,上帝并不想让我被杀死。伤口很疼,还在流血,但我活著。 站起身,我发现战线已经移到南方,而在我四周的平原上,只有我一个活人。 匆匆包扎好伤口,我在遍地的死尸中来回走著,搜索著,翻动著,希望能找到一个活人,希望能见到法兰西斯。 我找到他时,他还活著,但距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法兰西斯银色的盔甲上鲜血凝了一层,他只有眼睛还存在一丝属於生命的光辉,而即使这微小的火花,也在看到我时熄灭了。 他一直在坚持著,就好像是为了看我最後一眼。 血色从他身上褪去,直至最後一滴。他的双颊与四肢顿时煞白一片。我弯下腰,亲吻著他的双唇。我亲吻著他,亲吻著他,亲吻著──这个陪伴我度过二十个春秋,那麽快就衰弱枯萎下去的人生伴侣。 我抱著他的尸体,像当年希腊的女儿捧著那坛尸灰。我离开战场,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在一棵大橡树下将他埋葬。 然後我回到战场,我要救人。 当理查王和那些将军们看到我一个人带著伤口回来时,什麽都明白了。 “陛下!”凯兹比爵士说,“请您回去吧,您在这里已经滞留太久了,我们可以重新集结军队,像当年先王杀回英格兰时一样再次登上宝座!” “不……”理查王轻轻摇头,“这一天总要到来的……每个人都在作出牺牲,有些人用他们的幸福,有些人用他们的生命。你相不相信,我活了三十二岁,又坐在世界上最高贵的宝座上,我不为死感到懊恼吗?是的,瞧著我,我的眼睛,我的脸色,都像一个快要死的人,这是真的;可是,我的微笑,我的信心……是不是我的微笑不会让人相信我还有信心?” 他看著所有人,用眼睛询问所有人。 我们也慢慢微笑起来,含笑承认我们必败无疑。 这个时代就是这麽奇怪:人们毫无畏惧地迎接死亡,就像他们在给别人死亡时自己也无动於衷一样。 “来!赫利爵士!请把我的战斧给我,将英格兰王冠戴到我头上!以天主的名义,今天我宁愿付出生命!绝不会临阵退却!” 我,爱德华.赫利,亲眼见到理查三世国王战死沙场。 血从他的伤口里流出,颜色鲜豔,带著控诉,威胁著带走受伤者的生命。这血──它是怎样地发著亮光,那样值得称颂;那神圣的血,我们国王的血,灵魂居所的血。 理查.布兰塔吉聂特死於包斯沃战役。 约克王朝宣告结束。 ※ ※ ※ ※ ※ 当爱德华.赫利教授讲完这段故事後,朱丽很久都没有说话。 她想到了自己。 她的时间,这一分锺也会像上一分锺一样凋谢。她的祖辈死了,她的父母也要死的。她自己期望成为一个出色的历史学家,这样人们可以把她的名字记上一段时间。但是,她的生命留在嘴唇上的这股味道,她内心的火焰的红豔,火焰中黑影憧憧的秘密,就无人会记得了。 朱丽羡慕已死去的法兰西斯和理查,他们作为一个爱、一个尊敬活在爱德华.赫利的精神里,活了不间断的六百年。特别是法兰西斯,你怎能想象一段爱情有六百年! “教授,”她说,“我有时巴不得能拨回时锺,挽回过去,重享美好的时光……” “可惜,时间是不会倒流的。” “我真羡慕你。” “你真这样想?”教授微笑著说。 “哎,是啊,我只是个普通人……你会对我另眼相看,是因为我姓布兰塔吉聂特。” “这个姓让我想起他们。” “我了解了,所以你会坚持为理查三世平反。” “他是个好人,是亨利.都铎和莫顿主教毁了他的名声,不过理查在世是仍是备受爱戴的。” “我想起来,那个莫顿,他後来果真做了亨利七世的坎特伯雷大主教。” “没错。你还相信人生是公平的吗?”赫利教授苦涩地笑著。 “不。”朱丽摇头,“上帝太偏爱你了。” “你管这叫偏爱……” “如果,如果我也有你那样多的时间……如果……” “会怎样?” “啊!世界将会是我的!” “不要这样想,朱丽.布兰塔吉聂特小姐。一个人妄想为他人建立的幸福秩序,在他人眼里可能是一种灾难。我活了这麽长时间,很清楚一个人唯一能做的好事,就是按照自己的良心行动,也许其结果难以预测,但除此之外,不应该有其他的奢望。” “……你在战争之後去了哪里?莫顿和斯坦利肯定对你恨之入骨。”她问。 “世界这麽大,我不用总留在英国吧。” “那麽以後又发生了什麽呢?” “你想听吗?”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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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bluevelvet于2005-05-15 01:37: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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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王太后凯特琳·德·美第奇那一年已经五十三岁了。她与亨利二世一共生了四个王子:幼年去世的法兰西斯二世,现在的国王查理九世,安茹公爵亨利,阿朗松公爵弗朗索瓦。 凯特琳王太后身材矮胖,自从丈夫去世后到现在的十三,她总穿着黑色的丧服。这个习惯一直到死都未曾变过。太后爱她的丈夫,绝对不许任何他人染指瓦卢瓦家族的统治地位。为了这,太后杀死了预言王室灭亡的预言家,据说她还毒死了一个又一个反对者。 但这次我见到的太后,只是一个竭力压制着激动情绪,甚至有些愤怒的母亲。她一进门就看见了我,但根本顾不上等我行礼,她直直走向她的儿子。 安茹公爵比他母亲还焦急,伸开手臂,用变了调的声音问: “是谁?” 太后没有回答,只是紧紧抱住公爵,双手抚摸着他的脸。 “我的孩子,我可怜的孩子!”这是一种充满感情的声音,无比怜爱,却又似压抑在心底的火焰。任何一位母亲在心爱的孩子被夺走时,都会发出这样的声音。 “这么说……”安茹慢慢蠕动着嘴唇,“是我……” “我一直在跟他说,不能派你去,但是没用,他铁了心,他说波兰议会做出的决定不能改变……” 我明白了这对母子说的是什么事:安茹公爵被选中作波兰国王。王太后口中的‘他’是指查理九世。但显然,公爵不想要那顶王冠。 安茹的眼睛在闪亮,嘴角显得很脆弱,那漂亮的脸上,肌肉在不停地抖动;他内心深处肯定正在绝望地反抗——这难道不能改变了吗?难道那不能改变了吗? “能不能推迟?”他说。“比如明年再……” “不行,”太后摇头,“两个月之后就会举行加冕典礼,然后就去波兰。” “两个月!两个月!”公爵绝望地喊,“您不爱我了吗,母亲?您要把我送到那么远的地方!” “作决定的不是我,孩子,是你哥哥……” “啊,我的哥哥!”安茹公爵扯着秀发,“他恨我!我巴不得我死!他就是要我去送死!” “亨利,亨利,”王太后唤着他最心爱的儿子的名字,“我的孩子,瓦卢瓦家族没有人会屈服于命运的摆布,去波兰不是流放、不是判刑,你有一天会回到这儿,回到巴黎。” 公爵吻着她的手。“母亲,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安静的呆一会,我要好好想想。” 他退回到自己的卧室里,关上了门。太后站在门外,仿佛要看穿似的紧紧盯着那门。然后她转身,慢慢坐到刚才她儿子坐的那把椅子上,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些孩子啊,他们的母亲为了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情。” 在一位母亲嘴里,这是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在像凯特琳王太后这样一位有着阴暗内心的女人嘴里,是一句可怕的话。 “是的,”我慢慢的说,“这些孩子,为了他们,任何一位母亲都会牺牲自己。” 王太后并没有期待一个回答,但我的话正说中了他没出口的心事,于是她用那凌厉的目光望着我说: “为了他们,一位母亲已经牺牲了一切!” 她粗重地喘着气,脸色呈现不正常的青紫。有那么一刻,我以为她会突然中风昏倒,但太后渐渐恢复了过来。这时她才开口说;“您是谁?” “爱德华·赫利,公爵的侍卫官。” “哦……您爱他吗?我是指,您爱我的儿子吗?” 我吓了一跳,丝毫不掺假地吓了一跳。我知道她仇恨那些夺走她儿子的男人,现在她这样问我,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而太后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说:“我讨厌那些围在他周围的男人,全是为了权势和金钱。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安茹去波兰,我不可能跟着他,我绝不能离开法国。但必须要有人能像我一样以强大的力量陪伴他,支持他。” 我明白太后的意思了。 她继续说,“我希望您爱他,赫利先生。您要替我保护他,帮助他,说服他,甚至必要时牺牲自己。我再问一次,您爱他吗?” 我摇了摇头。 但太后的表情未变,“那么,您从现在起,就要学着爱他。” 她的眼睛直视着我,那目光就像是一只雌狮一样,锐利、可怕、直透人心。我并不害怕,因为我自己也曾有这样的眼睛。 “回答我。” “是,陛下。” “好的,先生。”太后点点头,“我现在有话和公爵说,您先回避一下。” 我行了礼,向门口走去。正当我开门时,太后突然用威胁的语气说:“记住您答应我的话,赫利先生。如果您胆敢违背我的命令……” 她没有说下去,但我已非常清楚,她许给我的是灭亡。 我看着她,我们的目光交错斗争。这个女人可以不记任何代价来换取安茹的幸福,而我是否就因为她的不记代价来说服自己去爱一个人;我是想屈服于她,还是想看到起我屈服的后果。 3月,新波兰国王的加冕仪式在巴黎举行。为安茹公爵加冕的是法兰西国王查理九世。当王冠被戴到安茹头上时,这两兄弟间交换了一个仇恨的目光,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公爵的眼泪快流出来了。 他强忍着痛苦,转身面向人群。 典礼官的声音响起:“德·安茹公爵,亚历山大-爱德华-亨利·德·法兰西,加冕为波兰国王。波兰国王万岁!” 那身镶满珠宝的华丽礼服安茹穿应该是很漂亮的,但头一次,这件礼服居然还没有一身便装来得光辉灿烂。遮掩这光辉的,正是新国王脸上弥漫的阴霾。 加冕仪式结束后,在卢浮宫公爵的房间,我和几个仆人正忙着为波兰国王脱下繁重的礼服。 很多公爵的仆人一听说去波兰便以种种理由辞职,年纪大的就告老还乡,年纪小的就说父母离不开,有的干脆就不辞而别。原来最高等的四名侍卫官也只剩下我一个。要不然也不至于要用那些下等仆人来服侍更衣,笨手笨脚的。 但国王本人似乎还没注意到。他只是一动不动地站着,脸色苍白,像尊雕像。 我于是停下手,把仆人打发走,关上门。 “陛下。” 他愣了半天,目光才落到我身上,紧接着一声叹息,说:“多么可怕的称呼……” “陛下,您是国王,拥有无上崇高的权力,应该感到幸福。您不应该唉声叹气。” “幸福,”他凄惨地笑着,“您看看我还哪里有幸福。” “陛下,您比我们、比这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幸福得多。您不用为生存担心,不用为每一顿饭担心……” 他挥手打断我的话。 “我并没有您幸福,赫利先生。您没有国家的重担,您没有王室的责任。您是自由的,自由得像空气,像小鸟,像云彩……自由,您懂得这个字眼所包含的幸福吗?您要去就去,要来就来,您离开我照样可以活得很好。而我,我没有自由,因此我总是唉声叹气。” 我望着这位国王,不久前的安茹公爵。他突然成熟多了,也忧郁多了。这种形容词不适合二十一岁的年轻人。二十一岁,应该是像法兰西斯和德吕亚那样热切地追求冒险,追求爱和幸福的年龄,最美、最好的年龄。 我握住他的手。这动作要冒很大的风险,他大可以判我不敬的罪名,但我只要说出下面的话,不仅不会受到惩罚,反而会让他成为我的同盟者。 “陛下,我可以和您去寻找那些幸福,快乐,甚至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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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bluevelvet于2005-05-15 01:41: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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