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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写文与做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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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写文是从两三个月之前开始的,看文却看了二三十年;做菜做了六七年,吃菜吃了六七十年。(口误,减半!)总觉得写文看文就象做菜品菜。文章的内容就象做菜的原料,文笔就好比作料。

同样一块猪肉,有人的素材来自生活原形,就好象手头有着现宰的猪;从书上看来的好象就没那么新鲜了。更有的是罐头食品,午餐肉,那不论厨师怎么加油添醋,做出来的东西都多少保留着午餐肉的味儿。

有的菜号称是荤的,可是里面的菜比肉还多;有的菜说是素的,却是用荤油抄的。

大饭店里卖的是正宗出版物,不过大饭店的菜不一定就好吃,也不一定就合我的胃口;原创作品就象街边摊,其中还真有美味的,不过得仔细去找。那位问了,怎么找?看哪儿有人齐堆儿啊!不过齐堆的地方也有的是打架的。有人吃这家甜的好了,出了门帮着宣传,偏偏招来了爱咸的,吃一口,我呸!这么难吃还说好?

有喜欢中餐,有人喜欢西餐,还有人喜欢西餐中做;有爱甜的,有爱咸的,也有爱苦的,所以有人说这家好吃,有人说那家不好吃。吃海鲜不是还有过敏的吗?

如果突然有一天,觉得吃腻了,不妨自己做一回厨师,摆出菜来让别人尝。当然会有人说好,有人说糟,就算没人欣赏,可只要自己爱吃,还是可以自娱自乐滴。做的次数多了,火候也就会掌握了。

也或者有一天,突然想把鸵鸟肉跟娃娃鱼一起炖,怎么办?实在找不到人,也就只好自己做了。文笔好不好的不说,内容绝对是你自己想要的。万一你真做出了自己的风味,王致和的臭豆腐不也驰名中外么?
№0 ☆☆☆Ben 2005-02-22 23:22:13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楼主说得好!
№1 ☆☆☆joe薇薇2005-02-22 23:31: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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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贴!妙喻!
№2 ☆☆☆stella2005-02-23 00:42: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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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澜带着红袖章:
娃娃鱼——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我逮个正着了吧——
罚款200元——
 
(转过头奸笑——元宵节正好让我买汤圆!楼主交了罚款偶就请客哈——孩子们快来!晚了就吃光了啊)
№3 ☆☆☆汐澜2005-02-23 11:00: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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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澜于2005-02-23 11:00:36留言
 
这个嘛,偶的意思是万一有人有这种奇怪的口味,偶自己喜欢把冰淇淋跟朝天椒一起炖的,再加两匙芥末油。
 
哈哈,顺便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4 ☆☆☆Ben2005-02-23 11:22: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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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淇淋要可可口味的,淋上少量炼乳和颗粒状的榛果。
至于是加意大利浓缩咖啡还是辣酱芥末,个人爱好不同。
只要入口滋味对了自己的胃。食客们被吓跑又如何?又不是靠卖吃食给旁人过日子,所以好的坏的,先自己吞了再说。
№5 ☆☆☆Suzy2005-02-23 11:49: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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