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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和大家八一八写文的立意问题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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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以为通过文中的人物,故事,作者往往需要借此表达自己的观念、看法,以求读者的共鸣。好文更是具有传播思想和观念的作用。因此,文中推崇的观念无论如何,起码应该是符合人性和基本社会善良风俗的。

然而,近日一些哪怕备受推崇的文章却也与此显得颇有偏离。甚至出现主角故意杀害重伤的孩童,为达目的不断利用他人,反复出卖身体等等情况。

让人不禁要问,一篇值得传播的文,到底是重复浅显的欲望达到感官刺激的目的,还是坚持文以载道的价值理念?
№0 ☆☆☆清场四号 2007-06-28 22:06:38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甚至出现主角故意杀害重伤的孩童,为达目的不断利用他人,反复出卖身体等等情况。
 
——《XX弯弯画》???????
 
如ID
№1 ☆☆☆这你也敢掐?2007-06-28 22:09: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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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 ha,,,,,,,,,,,,,,,,,,,,,,, gun dong,,,,,,,,,,,,,,,,, you qu,,,,,,,,,,,
№2 ☆☆☆午夜2007-06-28 22:15: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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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你也敢掐?于2007-06-28 22:09:50留言☆☆☆ 
 
为什么不能八,我认为这个文有误导嫌疑,作为推荐很不恰当。
№3 ☆☆☆清场四号2007-06-28 22:17: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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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鄙人看法是:在这样滴社会,部分人追求感官刺激是难以避免的事,但是还是有坚持文以载道的人在的
№4 ☆☆☆随便说说哈2007-06-28 22:18: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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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有大家的文也是在写丑恶
人家那是怀着美好而来
 
这文我是看不出有什么美好的理念在内
№5 ☆☆☆水上水下一闲人2007-06-28 22:18: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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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弟- -||||
继续挺你,发现你我脾性相似,观点相似,不愧是兄弟,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当面喝酒。
№6 ☆☆☆清场0号2007-06-28 22:26: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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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流区被删贴,又来碧水发,哈哈,只怕被删得更快喔
№7 ☆☆☆这你也敢掐?2007-06-28 22:28: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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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流区被删贴,又来碧水发,哈哈,只怕被删得更快喔  
  
№7 ☆☆☆这你也敢掐?于2007-06-28 22:28:25留言☆☆☆   
在交流区什么时候删贴了?不要胡说,清4的贴是在BS删的,那个评论确实是清4说话过头,已经遵从rita的建议,修改后发往原创评论去了。
 
谈谈文章的立意,不能算掐吧。
№8 ☆☆☆清场0号2007-06-28 22:40: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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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文来描述恶没有问题,但是把恶当成善来描写,就不好说了。
现在学生差不多放假,这样的文放在首页的确有些不妥。
私以为,一篇值得推崇的文,需要让读者在看过之后,在懂得作者的立意的同时,与作者一同思考其中反思的人性的社会的各种问题。如果只是停留在表面低俗反复的情节上,文章本身不但失去价值,其中的某些有违人性和正义观念的观点更可能会影响读者。
№9 ☆☆☆清场四号2007-06-28 22:41: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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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文载道
不过偶尔也……自己折腾一下纯粹的坏人
№10 ☆☆☆乌鸦小奉孝2007-06-28 22:42: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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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如果失去了内在,还有什么意义?
尤其鄙视那些写H出名的作者……
要情节没情节,要人物没人物……
现在的读者都是压抑的太久了么……
№11 ☆☆☆啊啊啦啦2007-06-28 22:46: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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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清场0号于2007-06-28 22:26:43留言☆☆☆ 
 
哈哈,零头咱哥俩这可说好了,回头不醉不归!
 
 
 
谈谈文章的立意,不能算掐吧。  
№8 ☆☆☆清场0号于2007-06-28 22:40:22留言☆☆☆ 
 
 
恩,你说的是,弟我刚才是冲动了些,斑竹的建议也有道理。
不过在这里我是诚心讨论立意。确实不是来掐的。
№12 ☆☆☆清场四号2007-06-28 22:48: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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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乌鸦小奉孝于2007-06-28 22:42:15留言☆☆☆ 
折腾着玩,大家乐呵乐呵,其实挺好的,但如果把明显违背人性,丑恶的东西来同情甚至赞赏,真的不能接受。这类问题的严重性远比文笔差一点,情节白一点要厉害得多。
№13 ☆☆☆清场0号2007-06-28 23:01: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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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四,顶一下。
№14 ☆☆☆清场二号2007-06-28 23:01: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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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清场0号于2007-06-28 23:01:25留言☆☆☆
说起来俺的人生观还是很光明的么……
№15 ☆☆☆乌鸦小奉孝2007-06-28 23:11: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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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是文学网站,不是道德宣传网站,悄大和官推并不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义务,自己不能正确分辨取舍,不要在这里信口雌黄!
№16 ☆☆☆最爱悄悄2007-06-28 23:13: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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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信口雌黄什么事……
LZ不过在8
最多也就说了不适合作为推荐
怎么就信口雌黄了……
№18 ☆☆☆乌鸦小奉孝2007-06-28 23:18: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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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最爱悄悄于2007-06-28 23:13:19留言☆☆☆
 
无论是作者还是推荐者,在对待文章的时候,都首先应该考虑文章传播的思想和观念。如果连这个先决义务都无法坚持,何谈文学?
 
 
 
我想,官推文章多少能让来JJ的人感觉到一些JJ的风格。把这样立意偏颇的文章放在主页上,对JJ自身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总会有读者在意文章立意的。
№17 ☆☆☆清场无号于2007-06-28 23:18:03留言☆☆☆   
 
握手。
№19 ☆☆☆清场四号2007-06-28 23:34: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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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是文学网站,不是道德宣传网站,悄大和官推并不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义
务,自己不能正确分辨取舍,不要在这里信口雌黄!
_16 ☆☆☆最爱悄悄于2007-06-28 23:13:19留言☆☆☆ 
 
文学和道德何时成了两个无关的名词?
 
写文宣扬不道德的东西,不是有没有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义务的问题,是一个会对社会造成破坏的问题。
 
难道所有成年人就都能正确分辨取舍?请问悄大和官推正确分辨取舍了吗?悄大的FANS正确分辨取舍了吗?正确分辨取舍原来不是写文人的事,不是推荐者的事!
№20 ☆☆☆清场无号2007-06-28 23:37: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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