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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碧水江汀
主题:同是青丝不同命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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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针对内容,只针对场馆的反应速度。
投诉抄袭的帖子是多久才有反馈的?而且得出的结论还是:抄少了,所以无罪!
投诉口波大的帖子多久就有了反馈?少见的雷厉风行,马上一张黄牌就出来了。
这年头何为恶意嘲讽?大约与借鉴过度一样的不好定义吧,怎么这次反应如此之快?
所以说,上榜还是很有好处的,极有好处的,如同有了一张护身符,还是官版的。
所以没上榜的诸位,该加油了!
№0 ☆☆☆勿谈国事 2007-02-12 00:08:13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SF~~~~~~~~``````
№1 ☆☆☆清水饭菜么得油水~~2007-02-12 00:08: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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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2 ☆☆☆某只天涯飘零蚊2007-02-12 00:09: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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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还是和板凳有缘点-。。-汗
№3 ☆☆☆某只天涯飘零蚊2007-02-12 00:10: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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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呵呵,么么LS~~~~~~````
№4 ☆☆☆清水饭菜么得油水~~2007-02-12 00:11: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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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错了,现在是两张黄牌,连底下回帖的人都开始有危险了。
为啥,因为人家会“通过批量搜索查到了你的作者名”,如果不像引火上身的话最好三缄其口,莫说莫说。
№5 ☆☆☆甲醇2007-02-12 00:12: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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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规矩在那放着,一视同仁。
花时间讨论“无情无耻无理取闹”不如多找证据吧,抄袭案件即使上法院也要告得准告得到点子上。
场管顾虑多,许多时候只能照章办事。作为曾经的同僚,俺希望大家不要为难场管,为难晋江。
№6 ☆☆☆君子爱财2007-02-12 00:23: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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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三张了
№7 ☆☆☆无奈的不敢说话2007-02-12 00:25: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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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视同仁?一视同仁??一视同仁???
照章办事?照章办事??照章办事???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公道自在人心,总是端着官架子,一纸公文就想堵民众之口,还非说是为难自己下的非常反应。。。。。只能叹气,中国文人的傲骨啊,为了点铜臭,什么时候都丢了?
 
№8 ☆☆☆勿谈国事2007-02-12 00:32: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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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飞...............
№9 ☆☆☆猪是佛2007-02-12 00:36: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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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欠……
№10 ☆☆☆流光飞舞2007-02-12 00:43: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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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希望大家不要为难场管,为难晋江。
  
☆☆☆君子爱财于2007-02-12 00:23:37留言☆☆☆ 
晋江有苦处,成千上万的读者作者要体谅,不去为难
但是作为一个“文学站”,晋江自己的立场又是如何摆的?
不能说鼓励抄袭,但是那么多出明显抄袭只说了一个“量不够,不能算”就完了,别说警告,连对作者的提醒都没有,这样让旁人如何想?
若做得公正,纵有再大的难处,又有什么让人不能体谅的?
№11 ☆☆☆这阵子文荒2007-02-12 00:48: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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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息,俺以往没参与过掐架,知道讲不过,也不方便趟混水。现在没那么多顾及,讲不过还是想讲几句。
别说打杂的斑竹,就是建站的站长出了网络就是普通人一个。我们不要自己先把花先开到尘土里,说别人有架子。
LZ你可以指责JJ抄袭的定义不对,但投诉一定找够证据,让其无翻身之地。照规矩办事是场管职责,换成各位是场管,就不按规矩来?
俺不是文人,对于抄袭俺同样知道鄙视。有朋友问过这件事怎么办比较好?俺冲动地说:斩立决。前提——俺不是场管。
有兴趣的可以查查相关法律法规,抄袭确实有个字数定义。
晋江是个网站,要顾及的是整个网站,打官司上法院的不是诸位网友。我们可以在这里掐架,打口水战,晋江不可以,也打不起。
这个道理就好象斑竹不能在BS乱讲话,水友可以相同。
№12 ☆☆☆君子爱财2007-02-12 01:03: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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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处理快。不是为了包庇波波。
而是因为啵啵的文和评伤害到jj场馆组形象了。
-------------
我客观地说。
№13 ☆☆☆马家随便披2007-02-12 01:04: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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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连续三张黄牌,还威胁查作者好。
场馆四号也未免小气了点。
纯粹落人口实。
我看了有点不舒服。可以说,晋江给我的可以“胡闹”的好印象一扫而空。
№15 ☆☆☆马家随便披2007-02-12 01:11: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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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存贴,留着自己个儿慢慢品。就当是年夜饭前的开胃小菜。
№16 ☆☆☆甲醇2007-02-12 01:11: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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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评已经被清除干净了。唉,有我一份功劳呢
№17 ☆☆☆马家随便披2007-02-12 01:13: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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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的处理也不是没有,至少劳驾作者把那649个字改了,毕竟那是借鉴过度没人有意见吧?
可是场馆的意见基本是无罪,或者根本是无罪吧?
晋江不是法院,大家都明白,所以基本是自我道德约束,但是,可以说场馆是最后一道道德的底线,如果给出这样的意见,是否能让人心服口服呢?
大家的种种表现,其实也是当初对场馆期望太高,认为能有个比较公平的结果,毕竟读者没权利让作者那认定的649个字,可场馆有,但,最终却让人失望了!
所以才会有恶搞出现,那么多留言,简单封杀会不会引起更多反弹?我不知道,但我只知道,这件事已经伤害到JJ和管理组的形象了,不论有没有那篇口波大的文!
№18 ☆☆☆勿谈国事2007-02-12 01:14: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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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家每次遇见抄袭指责场管处理事情慢的时候,场管与斑竹都在认真查阅法律文书。都是没有任何回报的义务劳动,甚至还要被人骂——俺也笑他们傻,或者俺这次回贴更傻。
换位思考,自己也会少生许多闲气——给上面跟俺一样气愤的人。
言尽于此,这辈子最没有天赋的就是与人争论,更别说掐架。
№19 ☆☆☆君子爱财2007-02-12 01:18: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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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甲*****2007-02-12 01:19: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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