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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碧水江汀
主题:我也说几句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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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知道,无论我在这里说什么,都会挨砖的,因为总有“愤青”在。
晋江的规矩是晋江定的,并没说不可以要长评。我要长评,确实是一半为开心,一半想看看读者的意见。
我是做广告创意出身的,现在已改做战略策划,但广告要求创新、煽动、求变,这个恶习也就养成了,在这里忍不住也煽动了一下。
现在,看不惯我这举动的人骂也骂了,包括“恶心”、“功利”、“虚荣”、“无聊”等等,当然还有更为血淋淋的冷嘲热讽。就算我表示不计较,人家也还要骂。不知道是不是要自刎以谢国人,才能让某些人消气?
其实有没有分,都无所谓。
我在网上写,您在网上看,大家开心,也就是了。若是不开心,大可以不看,何必让您血压暴升、心动过速呢?这也不利于身体健康,您说是不?
至于爱护我的读者朋友们,也不必跟人吵了。分没有了就没有了,我又不是为分写的,这分又变不成RMB,又不能当饭吃。前几日鲜花如雨,长评如潮,我开心,你们也开心,这不是挺好的。开心过也就行了。
这篇文我是会继续写下去的,可能更新的速度会慢下来了,因为我的另一本书马上要出版,正在和出版社商量宣传炒作的事宜(又要被人骂“功利”、“虚荣”“无耻”了,嘿嘿),另外还有工作要做,实在是没时间,请读者大大们见谅。
这篇小说其实算是实验吧,我打算写一套架空历史的古代名将系列,却不是穿越文。其实穿越文很考功力的,我也是挑战我自己。第一次写穿越,肯定有许多不足之处,请大家一定多提意见,负分长评也欢迎。
此乃诚挚之语。
就此打住。
№0 ☆☆☆满座衣冠胜雪 2005-10-26 23:28:28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1 ☆☆☆这*****2005-10-26 23:38: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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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满*****2005-10-26 23:40: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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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嘿*****2005-10-26 23:46: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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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这*****2005-10-26 23:48: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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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死人不偿命的搬砖头看热闹啊!!!!
 
欧也~~~~~~~~~~~~~~~~~~~
№5 ☆☆☆CHESHIRE C2005-10-26 23:50: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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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识到了,PFPF.您这样的人才不在名利场上混跑到穷了吧唧的文坛来捣腾,真是屈才了.
№6 ☆☆☆楼Z很会玩心眼2005-10-26 23:51: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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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上的楼上。。
你未免过于激动了一点……个人感觉这位作者说得很到位啊,JJ本来是一个交流文章的网站,何苦弄得大家都不开心?
确切来说,也没有任何明文规定不允许作者要长评,对不对?能要到长评,本身就说明文章受欢迎,不然怎么不是每个文都有长评呢?
网络本身就是虚幻的世界,何苦来哉气成那样?这样也只会让人觉得浅薄而已。
言尽于此,期望所有MM都能写出受欢迎的文章~
:)
№7 ☆☆☆蒙面十四2005-10-26 23:52: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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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呀亚,掐鸟掐鸟。。。。看热闹
№8 ☆☆☆唯恐天下不乱2005-10-26 23:53: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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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倒。。。我是说……第二楼的朋友。。
一会工夫就来了这么多朋友……
№9 ☆☆☆蒙面十四2005-10-26 23:54: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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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恐天下不乱于2005-10-26 23:53:22留言☆☆☆ 
同看同看,偶带了瓜子和奶茶来滴!
№10 ☆☆☆CHESHIRE C2005-10-26 23:54: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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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振振有辞又能随口咒人死活的好作者,真真说得到位,真真是应该受人赞扬受人尊敬受人吹捧
№11 ☆☆☆楼Z很会玩心眼2005-10-26 23:54: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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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LZ。。。。你滴东西一斑斑。。。= =
 
呀!偶发言拉,惨拉!偶也要被掐拉!!!
№12 ☆☆☆CHESHIRE C2005-10-26 23:57: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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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记住老,一个优秀的作者,首先要学会跟人要评,这是起码的成名之道,其次要懂得利用别人的砖头不遗余力为自己搞活宣传,节省出版社的宣传开支和人力,这会让出版社对你大大垂青滴,最后,切记,对一切鄙视你行为的人要不遗余力地打击,而最有效最有力度的打击,当然是很快乐地HOPE别人早点归西.做到这些,您就离成功,优秀,伟大的作家不远啦
№13 ☆☆☆楼Z很会玩心眼2005-10-26 23:58: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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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
这个作者是奸商  啊
№14 ☆☆☆2005-10-27 00:01: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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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文人相轻……
MM们,不是把别人都踩下去之后,自己就成唯一的。
要进步,首先就要能看到别人的优点,一味的计较分数,计较评,计较人气,这样就陷入恶劣循环了,每个人写文的初衷应该都不是这样的吧?
既然如此,为什么总是要揪着别人不放呢?反正写好自己的才是王道吧……貌似JJ总会有这种让人莫名其妙的掐架……
希望一切都可以平静下来,所有的MM都能进步~~
№15 ☆☆☆蒙面蒙面2005-10-27 00:06: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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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呀!!!
№16 ☆☆☆vv2005-10-27 00:13: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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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这样子阿,讲理也讲不清。LZ算了,不要说什么了,架也就掐不起来了。现在的小mm们个个都满厉害的。
想发文的发文,想评文的评文,默默耕耘也好,打打广告也行。都是存在方式么。至于到处引申互相嘲讽么?
长评不够资格的场馆也处理了,也没有人申诉什么,还需要打什么架呢。
真的觉得好些时候是过于敏感了。
№17 ☆☆☆cyn2005-10-27 00:14: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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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贴!!!!!!!!!
盼望的新文~~~~~~~~``
№18 ☆☆☆琳琳猫2005-10-27 00:15: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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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千山这篇文,其它的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会一直追下去看的
 
有的时候“沉默是金”
 
№19 ☆☆☆992005-10-27 00:22: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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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认为,楼主煽动坑友群发长评哗众取宠,是不可原谅的行为。
№20 ☆☆☆不原谅lz2005-10-27 00:23: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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