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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的宗旨是旨在大家一起交流切磋!引用句公道话,就连人家奥运会的口号第一个都是公平!现在社会上政府官员家属不许经商!世界五百强的大公司搞活动,员工和其家属皆不能参加(至少是口号上是)这些种种都说明了一个公平公开和避嫌的原则!为什么JJ就不能采取这样的措施呢? 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会否有暗箱之嫌?前面不是有些写枕美的作者都不知有这次活动,就更不要说我们这些不涉及此项的读者了!因此,不能说大家的反应过激!JJ的此次策划是否也应该负些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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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层马甲最保暖于2005-07-23 02:26: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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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大可以上推荐榜,不应该再如此明目张胆的炒作。 只是几个人喜欢,就要如此吹捧,太不公平。 晋江管理层能不能给作者读者一个公平的温馨的环境,而不是几个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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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公平于2005-07-23 03:33: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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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理智的说出了公道话! 的确如此,我在晋江看文一年左右,从未见过一篇文章在同时间收到如此多的评论! 其实该文作者如果只是想通过交流提高自己的话,只这么多有份量的长评,她看完就应该很开心了,毕竟想要这么多写评的好手从各个角度分析你的文章,是一件太太太难得的事情。 相对其他作者,她已经是得天独厚了,分不分的还重要吗?如果她的文章好,就这么多评论贴在评论区,大家总会去看的,看了,好文,大家自然会给分。可如今这样,这么偏爱,其实不是很公平。长评栏目上光这篇文章就八篇评论,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而且看了金刀大人的帖子,真得有些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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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N层马甲于2005-07-23 04:05: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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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LZ,很多像我们这样的小人物写的长评就是因为在这时期,所以一直不能评精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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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VIVIAN于2005-07-23 04:16: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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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想搞活动,就应该全体的晋江作者都有权利参加。 如果只是小团体自己耍乐,就不要公器私用的占用晋江本来就紧张的资源。 其实读者也不傻,无论怎么不用其极的炒作,看看点击率和留言,还是非常少。 想起以前炒得非常凶的《有所思》,除了那几篇精华评,还剩下几个读者看?以前的例子的失败,证明了靠长评炒作出名的难度极大,大多数读者是讨厌这种恶意炒作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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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公平于2005-07-23 04:30: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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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怕,望各位大人给予指点, 为什么这么多文落马?怎样才能太平? 我在写文章时,手心都冒汗啊, 弄不好稀里糊涂就当了争分战中的冤死鬼, 唉,JJ什么时候能有更全面、更系统的规则就好了, 那就会少了好多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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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于2005-07-23 06:17: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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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说去,还是落在一个分上。可能真的有人觉得,如果这次不评BV的文,不给这个作者写这么多评,自己的评,或者自己写给别人的评就能一直留在长评精华榜上;要不就是文可以在月榜上更进一步。而不是去想,就算没有这次的活动,留在精华榜上的,还应该只是好评。引用下某位大人的话——可是总有人喜欢把实力和背景混同,把权利同义务割裂,把自己利益与他人利益极端对立。 结果,就搅成一锅粥啦,锅里一只调羹叫公,一只调羹叫私,每次舀动都是争食,哪怕自己满了,也不甘心见别人多得。 这个活动,貌似本身就是开给评者和作者的交流互动,闲情事先也没有提到过,彼时照样起来了,也没有谁叫不公不公。 说到有权参加的问题,这个权利,去去不才素来认为不是只凭在晋江注册了一个ID号,而是文在JJ写的如何,能站在一个什么位置上。何况更有权利与义务结合的问题……是吧? 叹气,我猜呢,果然是忍不过24小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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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赫赫于2005-07-23 07:11: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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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了一跳,月榜上几乎全是耽美。。。。。。。。。过来论坛看看,果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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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一群句号。。。。于2005-07-23 09:49: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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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为网络上的分这样动真的,不值得啊,天气那么热~ 有这个时间在这辩,还不如找人写长评呢,呵呵。 我安心写文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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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里落于2005-07-23 09:51: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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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呃*****于2005-07-23 10:10: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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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奇怪 评论:《时间足够你爱》 打分:-2 发表时间:2005-07-23 07:36:54 所评章节:3(点击阅读) 没有那么好看呀? 平铺直叙 极度缺乏人物的描写 怎么那么多人说好? 太假了把!!!!!!!!!! 这样不太好 看完评,再看到这位大人在抄做那么凶的《时间》下留的言。 虽然我没看出文里具体哪里写的不好,但是评论里大多是砖头,很多还挑的很详细。 《时间》的作者能收那么多精华长评,不说分了,光评就妒忌死我们这些新人了。 《时间》的作者大人到现在还没出现,说不准人家拿了分的反而不开心,看见那么多砖头就想吐。只有我们这些小白新人在这干嫉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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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新人于2005-07-23 10:11: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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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前因后果,不过有个小问题是:为什么是耽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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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菜菜于2005-07-23 10:14: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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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问题是:为什么不问作者的意思就拿她的文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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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菜菜于2005-07-23 10:16: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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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菜大人,偶刚溜达了闲情一圈,好象这活动是作者同意滴说…… http://bbs.jjwxc.net/showmsg.php?board=3&id=94865&msg=耽美闲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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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新人于2005-07-23 10:19: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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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于2005-07-23 10:11:58留言☆☆☆ 我的感观,此文一般,其实是不适合引起太多关注的。关注太多,大家就会挑剔,这样的挑剔对作者未必是好事。 这篇文还不属于特别经得起挑剔的东东,不过话说回来,真是地道好文,写评会更加困难,而榜上长评挑剔的问题,其实。。。哎,看看就可以了。 这文其实不值得大人们如此挑剔,这种轰评法,对作者是福是祸说不清楚。反正我现在看到被评论的文就闪,为啥上长评榜呢?说明毛病好挑呗,评越多毛病越多,那还看啥?这次的事情更坚定我的看法,文还是自己找吧,哎,倒霉的读者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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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呃呃于2005-07-23 10:29: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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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呃*****于2005-07-23 10:45: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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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于2005-07-23 07:11:18留言☆☆☆ 既然知道忍不过24小时,为什么搞活动之前不考虑周到?如果你是在帮着这次活动,那就不该漠视事情的发生。你放任纠纷产生又是为公还是为私?还是你故意的想看大家吵架?有能力避免不去避免,事后跑来说风凉话,最讨厌这种事后诸葛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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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呵于2005-07-23 10:51: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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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气,我猜呢,果然是忍不过24小时的。 ☆☆☆赫赫于2005-07-23 07:11:18留言☆☆☆ 叹气,你什么都猜到了,为啥不在搞活动前提醒一下。现在问题出来了,你说你啥都猜到了。有用吗?不喜欢这种看戏的行为。你想看大家吵架?搞活动的时候你故意不提醒?你在想啥?bs不吵架你不开心是不,一定要挑着大家吵起来,一如某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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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什么嘛于2005-07-23 11:03: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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