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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助,请碧水版主rita或有版主权限可查IP的管理员等,审核本人IP是否与他人相同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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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本源帖子如下:
http://bbs.jjwxc.net/showmsg.php?board=17&id=91838&page=1

相关内容如下:
如果古固不是LZ精分,我估计最后也是这下场,不过我觉得是精分。
№308 ☆☆☆好饿啊,饭桶于2009-07-12 10:02:02留言☆☆☆


在上帖相关内容中,【好饿啊,饭桶】臆测我为LZ精分。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不是LZ,我会告你恐吓
№311 ☆☆☆好饿啊,饭桶于2009-07-12 10:42:07留言☆☆☆


在上帖中,【好饿啊,饭桶】提出我应证明自己非LZ。

看清楚我的话,没有证据就退散,装什么装
你不是一直叫嚣要证据,去贴证据
怎么到你头上就装傻子
最近的JP连人话都听不懂,沟通真困难

最后通牒:我只看证据,没有不回
装什么圣徒,犹大现世,鄙视  
№329 ☆☆☆好饿啊,饭桶于2009-07-12 11:13:21留言☆☆☆


并于上帖中用恶劣的语气(装什么圣徒,犹大现世,鄙视),攻击性的称呼(JP,装傻子),声称如果我不帖证据,她“只看证据,没有不回”。

求助者原话如下:
1.如果仅仅是IP地址,我愿意请BS斑竹来查询我的地址与LZ地址是否一致,并请斑竹鉴定我的IP是否为代理IP
2.对于这种围观群众观不可语的情况,我情愿抛弃隐私权,与你们讨个说法
3.我的求助目的是请斑竹给出IP证词,使【好饿啊,饭桶】对我横加揣测污蔑我为“精分”的行为向我道歉

在这个帖子里,我的马甲【古固】被太多人指责“黑人”“假冒围观群众”“精分”诸如此类了,对这种没有理由主观臆测并向我施加恶意揣测的行为,我请求斑竹在我主动请求下给予技术证明。


请版主,或有版主权限可查IP的碧水管理人员,在我的主动请求下一,请斑竹验证【古固】马甲的IP是否与LZ马甲IP一致。只须版主提供“一致”“不一致”答案即可,我无意侵害LZ隐私权益。
二,请斑竹予以证明,我的马甲【古固】IP是否为代理IP,即,疑似LZ使用IP的精分马甲。只须版主提供“是代理IP”“不是代理IP”的答案即可。如果无法给予该点结论,我表示理解。
三,请斑竹予以证明,我的马甲【古固】在关于十二院的该帖子当中我的IP于162楼方才第一次出现。如果验证过于复杂,且侵害太多灌水者隐私,斑竹无权验证,我也表示理解。

请求三点如上,望具有相关权限的管理人员给予理解和帮助,对于这种无端加身的恶意揣测,以及数次攻击性语言,我希望能获得对自己行为的证实——证实他人所言纯属臆测。

麻烦之处请予谅解,如能帮忙万分感谢。
№0 ☆☆☆古固 2009-07-12 12:36:16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抬头,这个叔叔真怪...
№1 ☆☆☆兔8妹2009-07-12 12:38: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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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这年头围观者也容易惹上腥.......
 
我倒是相信你不是那楼的楼主
№2 ☆☆☆被坑得囗囗无力2009-07-12 12:41: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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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这个是怪阿姨啦
 
就会欺负人
№3 ☆☆☆兔八姐2009-07-12 12:41: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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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古固~~
讨厌没有证据无端指责人,讨厌群起而掐人
之前会进小白妈的帖子,也是从这两个原因开始的
 
说谎,义正词严地指责别人,甚至恶言相向,竟然一点都不脸红,一点都不羞愧,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4 ☆☆☆码字的马甲2009-07-12 12:42: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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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古固~~
讨厌没有证据无端指责人,讨厌群起而掐人
之前会进小白妈的帖子,也是从这两个原因开始的
 
说谎,义正词严地指责别人,甚至恶言相向,竟然一点都不脸红,一点都不羞愧,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5 ☆☆☆码字的马甲2009-07-12 12:43: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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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码字的马甲于2009-07-12 12:42:51留言☆☆☆
 
 
我觉得这段话送给你才对
 
 
因为你在别的地方被人掐了,所以你跑到BS来掐陌生人,做痛苦转移呢
没见过你这样歪曲事实的
№6 ☆☆☆兔八姐2009-07-12 12:44: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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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兔八姐于2009-07-12 12:44:24留言☆☆☆
我歪曲事实?
我掐人?
要不要把我之前说的话全都整理一遍?
你们对我说过的恶言,我对你们说过吗?
说出这些话,心里不打寒的吗?
我只是看着都是心里一冷,难道你们说的人心里不发慌?
№7 ☆☆☆码字的马甲2009-07-12 12:46: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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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兔八姐于2009-07-12 12:44:24留言☆☆☆
 
有人心理不平衡,难听点就是扭曲,和她说别人NC一样儿
№8 ☆☆☆兔八嫂2009-07-12 12:46: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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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怪的叔叔……好怪噢
№9 ☆☆☆兔八哥2009-07-12 12:46: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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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的话都说过了
走人
或许你们那些朋友都在嚷嚷着你们做得好做得好
可是你知道顶着别人的马甲冒充别人说话是多么可耻的行为吗?
只觉得是好玩?
 
这两个字母,就是送给做出这种行为的人
№10 ☆☆☆码字的马甲2009-07-12 12:48: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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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看到大神
脸朝下拖走,钉门上装门神辟邪
 
话说古固君,乃淡定吧,那楼精分太严重,不是针对乃的,大家都愤青了
№11 ☆☆☆啊,大婶2009-07-12 12:48: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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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讲理无用,围观者但凡发言必为黑人或精分的情况,简直除了求助斑竹一路可走,无处可证实自己。
 
既然无法从她口中得到一句“你举证,我道歉”,那么我只好不管如何,先举证再说了。道歉我看难以求得,我只求斑竹能帮忙验证我的IP,肃清这种空口无凭就能横加恶意揣测的行为。
 
抚额,打字的口气都有点改不过来了,希望斑竹能够尽快看到此帖予以处理。
№12 ☆☆☆古固2009-07-12 12:49: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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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大婶好凶喂?这马甲是乃注册的?乃交钱了申请的专利了?还不准人家用?好怕怕哟~
№13 ☆☆☆兔八嫂2009-07-12 12:49: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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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啊,我想问问啊?这里的马甲只准一个人用的是不是啊?重马甲了犯罪啊?
№14 ☆☆☆兔八嫂2009-07-12 12:50: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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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字母,就是送给做出这种行为的人
№10 ☆☆☆码字的马甲于2009-07-12 12:48:24留言☆☆☆
 
 
这句话还给你!
 
你说过什么做过什么自己心里明白
说得你好像就是正义的使者一样
 
逮住谁掐谁
№15 ☆☆☆兔八姐2009-07-12 12:51: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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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兔”为马甲首字的诸位马甲,不要在本人求助帖内水帖,请你们注意自己的行为即用词。
№16 ☆☆☆古固2009-07-12 12:51: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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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可笑了,人人都知道IP可以用代理,召唤红大衣查了有用么?
№17 ☆☆☆-。-2009-07-12 12:51: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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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贴不准人发啊?开毛的贴啊?哎呀好凶好凶喂
№18 ☆☆☆兔八嫂2009-07-12 12:51: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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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古”为马甲首字的诸位马甲,不要在自己求助帖内水帖,请你们注意自己的行为即用词。  
  
№16 ☆☆☆古固于2009-07-12 12:51:16留言☆☆☆   
№19 ☆☆☆兔八嫂2009-07-12 12:52: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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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古固于2009-07-12 12:51:16留言☆☆☆
 
 
这位‘古’字开头的马甲兄,也请你不要侮辱了这个字开头的所有马甲
 
有人要哭的
 
也请你收起你那假哭,在那个帖子和这个帖子两种面具,真真见识了
№20 ☆☆☆兔八姐2009-07-12 12:54:0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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