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碧水江汀
主题:怒!怎么这么多人弃坑! [30]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虽然早就不怕摔了,爬了几百个坑,完结文居然只有1%-3%,
写个十多万字都弃了,这些不良作者拿我们寻开心不是。
№0 ☆☆☆布丁麻辣烫 2005-11-24 16:25:15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拍拍布丁,那有些是弃坑,有些是在等出版后再贴文
不要气坏了……
偶正吃麻辣烫,好好吃哦………
№1 ☆☆☆碧落小花2005-11-24 16:30:2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555555555,等下我也去买来吃。。。。。天好冷啊。。。。。。这种天适合吃。。。。
白家的麻辣烫粉丝方便带挺好吃呢。。
在坑中望天空。。。。。
№2 ☆☆☆布丁麻辣烫2005-11-24 16:35:2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汗,本人绰号叫麻酸烫……
№3 ☆☆☆卡落落2005-11-24 16:58:3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啊……???
 
不好意思的嘀咕,本人弃了3个坑了……
№4 ☆☆☆2005-11-24 17:09:3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没有坑~~~~~~~~~
坚决否认自己有坑
№5 ☆☆☆ST2005-11-24 17:31:2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哈哈,有时也是对读者负责,写文出现了难以继续的情况就立刻暂停了
№6 ☆☆☆水蝎佳人2005-11-24 17:45:0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举手~~
偶也米坑~~
偶滴坑都没有贴上来~~
最多只是偶更新滴慢罢鸟~~
№7 ☆☆☆天然马甲2005-11-24 18:10:0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偶的情况同马甲一样~~~~
№8 ☆☆☆2005-11-24 18:22:5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偶同天然一样——————
№9 ☆☆☆某玉2005-11-24 18:34:2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有的坑都弃了快一年了,如,,都是很好看的文,而且也才写了几万字而已,作者统统都是属于说话不算数型的,说了要更新,结果都一年甚至一年多了都没动静,如果真的是写不下去的话也可以上来和大家说一声啊,就这么耗着,想想就生气!!!!!!!!!!!
№10 ☆☆☆水晶2005-11-24 18:43:5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掉坑掉得太多了...........蚤子多了就不怕痒
№11 ☆☆☆雨前2005-11-24 19:25:0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习惯了就好了……
抱抱——
№12 ☆☆☆变态樱2005-11-24 19:27:5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可、可能不是棄坑哦,沒心力而已…!(某人心虛地說)
№13 ☆☆☆闇影死神2005-11-24 23:00:5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LZ啊,人是要工作要挣饭吃的。。。如果我有家传遗产百万,一定以写文为业。。。
而且写着写着加强细节之类,文就拖长了。。。:)
是非之地,俺怀着对原本承诺开学前完稿而没有做到的浓重歉意,小踩一脚而去~~~:)
№14 ☆☆☆YDFC2005-11-25 08:04:0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没啥,写文章就是有点瓶颈
过了那个槛就好很多,
不过这个时候需要人的鼓励
楼主再耐心等等
№15 ☆☆☆舒淼淼2005-11-25 11:41:5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习惯了就好了……
抱抱——
  
☆☆☆变态樱于2005-11-24 19:27:59留言☆☆☆
 
是嘎,你自己还不是留个万年坑不填,坏家伙
№16 ☆☆☆天风2005-11-25 12:28:2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弃坑?~~~~
  如果我把为完结的作品ID删了,算不算毁尸灭迹~~~~~
№17 ☆☆☆苏婧2005-11-25 12:51:1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見到水蝎...
還是覺得要棄也交待一下較好
別讓人家沒事去花時間翻...
不管是出版問題瓶頸問題學業工作問題都可以說的呀~
№18 ☆☆☆332005-11-25 14:01:2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有的坑挖下去,蹲久了,屎多了,填坑的人觉得其臭难耐,遂决定弃此坑而开新坑,唯忘了如苏婧般将ID删了毁尸灭迹~~~~~
№19 ☆☆☆笑笑生2005-11-25 17:20:3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天风于2005-11-25 12:28:20留言☆☆☆ 
恩?偶有坑吗?望天……
№20 ☆☆☆变态樱2005-11-25 19:21:5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