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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黑爪门评集NO.1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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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黑爪门发言人 2006-10-04 05:19:56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斜塔歪楼,危之极矣——浅谈《朱颜》的立意
 
在网上看文,我很少想立意,一是因为我懒,二来网上的速食文学,大多数都只是兴趣爱好者信手拈来的随笔,懒懒淡淡,只管哄得自己开心,形散神也散,要用“立意”去剖析这种随笔,真如拿着金玉宝相的桔子,不好好欣赏它华丽的外衣,却硬要去剥了看里面干枯黯淡的败絮,太煞风景。《朱颜》一文,我本来也是想浮眼掠过,无意深究,却不过fd大人的盛情,只好勉强打叠了精神,浅浅地讨论一下《朱颜》的立意。
  
文章的立意的评定标准,说起来不外乎“明、深、新”三种,有人觉得这种评定太公式化,不仅俗而且落伍。我尊重这种意见,不过我本来就是俗人,做的也是俗事,自然行事的时候还是遵从这种俗套了。
 
一,《朱颜》一文主次不分,立意不明。
 
总共十章的言情小说,第一章完全让人看不出爱情产生的主体;第二章第三章,则让我以为一号男配角秦湘才是主角。至于男主角江一苇,如果不是作者采用了虚实相合的倒述手法,直接点明,我根本没有看出来。四万多字,前面一万二千多字居然让人连主角配角都分不清,不能不说这是重心不稳,发育不良。偏偏文章又从以朱颜为名的女主角的角度出发,着意描写着她出身的艰难,所处的环境,更让人每每误解文章的立意。我几乎以为这就是一篇“朱颜成长记”,无关爱情,仅是写一个出身微寒的少女如何在面对困境的时候,力争上游,着重反映时代烙印给社会低层的人们留下的伤痛。男主角江一苇的出现,与作者浓墨重彩大肆铺陈的背景里必然出现的巷道、妓户一样,没有作为“人”的存在感,而是一件摆设,一样道具。与这样的主体谈情说爱,让我想到一句话“我只是喜欢上了恋爱的感觉”。朱颜与江一苇的爱情,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根本就是朱颜永远也无法摆脱让她深恨、却已经烙入了骨血之中的出身环境带给她的一种印记,显得理所当然又分外病弱,勉强得让人觉得可怜。
 
二,《朱颜》一文深度不够。
 
以作者已经确定的“爱情”主题而论,《朱颜》里面的爱情,就像是一只小心翼翼探出角来的蜗牛,硬生生的被人揪了脖子往外扯,是硬扯出来的。所谓爱情,爱,可以发于一瞬;情则需要相处、相容、相知、相信;朱颜与江一苇的爱已经发生了,情却不完整。朱颜与江一苇相爱,江一苇为救朱颜的弟弟入狱,是作者安排的对朱、江二人的爱情的考验。照常理而言,这应该是作者最精心的一次布局,可惜的是由于布局不合理,男女主角都在这个考验前面败下阵来,使得考验变成了对爱情的讽笑。江一苇不能知朱颜,入狱之后竟连抬眼与朱颜相望的勇气都没有,刑满之后,更是落荒而逃,生生误了朱颜八年昭华;朱颜不能知江一苇,江一苇就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安居乐业,她竟想不到情郎旧约难背,终究不可能离她太远。江一苇不相信朱颜的爱,使得朱颜噬臂自伤,从身到心都倍受摧残。让读者感叹,都道是情到深处无怨尤,江一苇与朱颜但凡对彼此的爱情多那么一点点的认识与信任,又何至于此?作者设定的这个考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让人觉得本来无事,作者纯粹为了考验而让江一苇入狱,安排之尤显生硬刻意,深度几何,似乎就有待商榷了。
 
三,《朱颜》一文的立意不够新。
 
出生破落的穷小子在将要误入歧途的时候遇到“天使”,得到救赎,奔向光明的未来,这是已经被写得滥了的套路,毫无新意可言。江一苇爱上朱颜,又因为爱上朱颜而退出灰黑世界,这都是看到开头就能叫读者想到结尾的俗套。若说有什么是“新”的,就是江一苇的入狱。老实说,这篇文是直到了这里,我才觉得有那么一点意思。可惜的是作者没有好好地将这一点新意继续发挥,以江一苇入狱为界,又入了旧套。江一苇入狱,不出意料地自惭形秽,自认无能再与朱颜相配,爱情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变成了他逃避的借口。造成两人分别八年,朱颜从此自甘放纵,华衣美食且醉今日,不知明日之事,哪里还有半点锐气可言?因这一俗套,把本来已经塑造得相当可人的女主变成了怨妇,可惜可叹。
 
关于《朱颜》一文的立意评论,至此告一段落。作者如果有意修改文章,我建议将此文从第一章起修起,明确了中心,分清了主次重新布局,“朱颜成长记”和朱颜的爱情,分别还是挺大的。成长记作为个人传奇当然可以完全以朱颜为重点,但爱情却是两个人在平等的地位上发生的对手戏,重心太偏,爱情也畸形了。
 
№2 ☆☆☆黑皮银环蛇2006-10-04 05:24: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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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高,还是增高?
 
【引用】
能砸我的,断也不会是庸人了,呵呵。我是不怕的。  
☆☆☆fd于2006-09-29 22:09:2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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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一点意见:砸的时候除了关心标点符号,还请多用点心看文章本身有什么毛病。谢鸟 ☆☆☆fd于2006-09-29 22:59: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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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俺家小编是要俺改文啊,改标点有她代劳~~俺现在需要被指导的文
☆☆fd于2006-09-29 23:11: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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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非要拍我标点符号错别字写作态度不认真,我也自会虚心听取,但难免遗憾耳。 ☆☆☆fd于2006-09-30 23:19: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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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与FD大人探讨】
fd大人一直在强调,非常乐意虚心接受对整体立意结构的意见,对于字句标点等小节,如果旁人提出了,您也会虚心接受,只是“未免遗憾”。
您的文,很抱歉,出于个人口味问题,我没有看完第一章。
在这里,仅仅站在一个读者,亦同为作者的立场,想和fd大人探讨一下为文为人的态度。
 
第一、接受哪一类意见,取决于作者的喜好,还是读者的判断?
一篇文写出来,有人会批评立意,有人会嫌弃人物,有人会较真逻辑,有人会看不惯错字标点……无论哪一种批评,都是来自你的读者。可能眼光有高低,术业有专攻,但都是读者感受的真实反应。但意见并无高下之分,一个标点的毛病,难道就不是“文章本身的毛病”?一个人脚趾长疮,就不是他本身的疮?我以为,一个谦虚的作者,实在不应选择性去挑拣意见。如果你不认同,可以直言不认同的理由,何必认同了他人意见,却又避实就虚,故作不屑?
 
第二、再微末的意见,都是作者的财富,何来遗憾一说?
fd大人渴切希望得到一针见血的意见,这个心情我理解,尤其在改文之际,恨不得来一番醍醐灌顶。能得之,固然幸甚。然而,我若看到读者细心帮我捉虫,逐章找出错字,却会更加感动。且不说读者的这份心,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无意恶小而为之。别字标点之误,是一篇文最小之恶,但是否因其小,就可潇洒一笑而不顾,更甚者丢给编辑去弄?试问,您对自己的文字,连起码的诚意也懒于付出吗?出书的作者何其多,却不见人人疏狂至此。我以为,一个负责任的作者,首先会严以律己,对待自己的文字,断无马虎之心。
既然您自己不愿意认真检视,旁人代劳了,一一向您提出,您却回答说,未免遗憾。
请问,您遗憾的理由和资格是什么?
 
第三,为文,亦如为人,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做人,志存高远甚好,但扫天下之前,请你至少学会扫洒自己屋子,这是处身立世的基本功。
为文,笔力千钧,寓意深远是上品,但若连字句、语法、常识、逻辑都理不通顺,再是根骨好的上品,也是歪瓜咧枣相的上品。何况是否上品,立意高低,并非一家之言可以定论。
 
第四,一个作者值得骄傲的本钱是什么?
是文采惊人,是粉丝众多,还是著作等身,出版书籍多多?
我从不反对做人高调,性格的傲,或许可以成为一种优点;
但我鄙薄做事的高调。
工作、读书、写文……做事,从来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人人都需要不断超越自我,也在不断被人超越。
有什么值得骄狂,有什么值得自傲?
Fd大人一来即声称,“能砸我的也非庸人”--我很好奇,或许您以为,他人之庸可以反衬大人之贤,我却以为,真正的高人从不依赖踩在别人头上,来使自己增高。
真高,和增高……一字之差,谬以千里。
大人以为然否?
№4 ☆☆☆黑暗女王2006-10-04 05:30: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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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评文:《朱颜》
作者:三更梧桐
地址: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121682
№5 ☆☆☆黑爪门发言人2006-10-04 05:34: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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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补充:
文章:《卿怨长恨空对月》
作者:枉凝眉
地址: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125062
№7 ☆☆☆黑街代理发言人2006-10-04 06:23: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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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街代理发言人于2006-10-04 06:23:55留言☆☆☆ 
殴打,竟然不统一工作服
穿错衣服都没人告诉俺
伤自尊了…………
№8 ☆☆☆黑爪门发言人2006-10-04 09:45: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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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爪野狼于2006-10-04 05:27:27留言☆☆☆ 
 
这个评得真好,俺若写文,一定上门求教^_^
№9 ☆☆☆醉里且寻欢笑2006-10-04 10:03: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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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骇……
话说……现在发的那个评,是初稿……昨晚我没有把修改版传上来就睡了么?
泪…………
№10 ☆☆☆黑皮银环蛇2006-10-04 10:12: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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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银环蛇于2006-10-04 10:12:52留言☆☆☆ 
。。。。。。。。。。。。。。。
那蛇再重发一次好了。。。。。。。。。。。。
流泪。。。。。。。。。。
我们错了。。。。。。。。。。
№11 ☆☆☆黑爪门发言人2006-10-04 10:15:2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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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发么……那个……人都是有先入为主思想的……就算重发了,估计再看第二遍的人也米有了……还是就让它这样挂着吧……横竖我皮粗肉糙,板砖拍不死……
№12 ☆☆☆黑皮银环蛇2006-10-04 10:25: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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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狼的评,赞一个……
№13 ☆☆☆黑皮银环蛇2006-10-04 10:26: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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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眼大心,狼的评……真是赞到家了
俺才知道原来评也可以比文有看头。^_^||
 
揪住楼上的蛇尾,倒拽着拖走,嘿嘿
№14 ☆☆☆黑蹄Q猪2006-10-04 10:44: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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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这个马甲好久米用,拿出来晾晾。野狼的评虽然写得还好,但废话太多,有卖弄的嫌疑。
 
例如:关于发廊和经济一段,评论用了500字左右来论证发廊不可能推动一方经济的发展,姑且不说论据论证是否正确,“繁荣娼盛”我想很多人都听说过吧,单说用500字来证明原文中“很是带动了一方经济”这句话的不合理是否必要?
 
论了半天发廊和经济,其实这一段论点是,“对文章本身无益的句子,纵然再优美,也是废墨,何况不优美且还有逻辑漏洞的?”,从句法上分析,看得出论点的重心是在前面“文章本身无益的句子,纵然再优美,也是废墨”,那么前面绕一个大大的圈子来论证论点中的“还有逻辑漏洞”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和评论的重点关系有多大呢?(不管有没有逻辑漏洞,原文的这句话都是废墨。)而且论证本身也是漏洞百出,为什么不简单提一下就直接切入主题呢?
 
“对文章本身无益的句子,纵然再优美,也是废墨,何况不优美且还有逻辑漏洞的?”这句话说得很好,对狼万字长评的本身也是适用的。该评中类似的问题还有多处,就不一一指出了。
№15 ☆☆☆拍评不拍文2006-10-04 11:59: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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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爪野狼于2006-10-04 05:27:27留言☆☆☆ 
评写得极好,赞!看得出是很费了一番心思的,为这种认真的态度鼓掌!
№16 ☆☆☆涡子鱼2006-10-04 12:51: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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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样的评,我叹息一声,本来发在这里就算了,发在作者文下也无可厚非,但是,用负分的形式发出来,就不能不让我斜睨一下。
诸位写评,就可知累计文字的不易,何况几万字的一片文,所谓 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做人做事何必这么这样?我一向是负分长评忠实反对者,我想经此一役,众位和“黑爪门”不是很熟的作者们都不敢找各位求评求砖。因为如果一句话说的不如各位意,就会遭来这样的集体炮轰。
我为朱颜作者,可悲可叹,她真是太傻……
№18 ☆☆☆某□□2006-10-04 13:28: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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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笑于2006-10-04 13:02:13留言☆☆☆
这么些日子过去了。您怎么不长进呢?
№19 ☆☆☆PASS2006-10-04 13:30: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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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楼上的,不好意思,我就是忠实的负分长评拥护者
怎样的文配怎样的分,如果那些个作者连正视对着对自己文的评价的勇气都没有,那么怎么会真正去正视自己的文?
哄抬的人太多了,不差我一个
但,有几个是能真正直言错误的?
成长需要的,不仅仅是鲜花和糖果
№20 ☆☆☆嘲笑2006-10-04 13:31: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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